1. 检察院如何现场执法监督死刑执行
在监禁死刑的过程中,检察官应确认囚犯的死亡状况,并撰写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然后将笔录归档。
在执行死刑时,检察官也可根据需要对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
执行完毕后,检察官需再次核实囚犯的死亡情况,并记录为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并归档。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四十七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在被执行死刑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检察官临场监督。
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的部门承担。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监狱的检察人员应当予以协助,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提供有关情况。
执行死刑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进行拍照、录像。执行死刑后,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应当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
2. 犯人被执行枪决时,为什么会有一辆救护车全程跟随答案令人意外呢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犯人在被执行的路上,为何总会有一辆救护车全程跟随在后面呢?既然马上就要执行死刑了,难道还怕犯人在路上突发心脏病提前挂了不成?其实原因也不难理解。
首先很多犯人在被执行死刑之后,都需要法医做鉴定在确保犯人已经没有生命特征了之后,救护车便会拖着犯人的尸体到太平间实行火化。这样的做法也是为了保证法律的周密性和严肃性,避免意外的发生。
除此之外,很多犯人其实在身体方面都是很健康的,因此在过去法医便会与犯人沟通,如果有愿意捐出有用器官的犯人。那么在签署相应的协议和执行之后,这些犯人的尸体是会先被运送到手术室的。
不过近年来死刑犯人捐献器官已被禁止,因此救护车的主要用途还是运送犯人的尸体去太平间。
另外在执行死刑的方式上,除了枪毙以外还有注射死刑,这种执行死刑的方式在国内已经比较常见了。而有的注射死刑便是在救护车内执行的,毕竟这样的话就少了一个麻烦的流程,那就是搬运犯人的尸体。当然,救护车还需要先将犯人运到相应的场地,在严厉的监督下执行。因此在运送犯人的途中,负责押送犯人的警车和救护车总是紧紧相随的。
所以,尽管现代执行死刑的方式和古代执行死刑的方式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但是对于执行死刑的严肃性是相同的。而现代在执行死刑方面,在尊重法律的同时也尊重了死者的生命。一辆救护车便是最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