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关于车辆行驶限制的主要规定如下:
限载、限高、限宽和限长标准的严格执行:
- 任何车辆若超过公路、桥梁、隧道或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和限长标准,不得擅自行驶。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不受损害,防止因超重、超高、超宽或超长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
特殊情况下的超限行驶审批:
- 在特殊情况下,如确需超限行驶,车辆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严格审批。审批过程中,会考虑道路条件、交通安全等因素,确保超限行驶不会对公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 经批准超限行驶的车辆,必须遵循相关规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通行。
汽车渡船使用的限制:
- 汽车渡船的使用也有明确的规定,非必要情况下应避免使用,以遵守法定的限制标准。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渡船运输的安全,防止因超重或不当使用导致的安全事故。
携带不可解体超限物品的规定:
- 对于携带不可解体超限物品的车辆,同样需要严格遵循指定的路线、速度行驶,并且要悬挂醒目的标志。这些措施旨在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注意避让,确保道路上其他车辆的安全。
这些条款的设计旨在维护公路基础设施的完好和交通安全,为所有道路使用者提供清晰的指导,确保道路交通的有序和安全。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公路法第八条规定了各级政府在公路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包括国道和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此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此外,公路法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如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同时,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总的来说,公路法第八条对各级政府在公路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也强调了保护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