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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新政

发布时间: 2021-06-13 09:41:37

Ⅰ 北京房地产限购政策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

2010年4月30日。

2010年4月30日,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即京十二条),即日起,每个家庭只能再购买一套商品房,三套房和不合规的外地人购房贷款被叫停。

(1)北京房产新政扩展阅读:

《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 》

(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金融机构依据有关规定,通过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数据等认定第二套住房。

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Ⅱ 北京317房产新政哪天执行

月18日执行。3月17日18点网签关闭,17日网签上的不受影响,没网签只能到18号网签,执行新政。
对于新政后产生纠纷的处理意见:
1、首先,房地产调控政策不符合“不可抗力”中“不能预见”的要件,不属于不可抗力。

2、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部分房款的情况下,买受人贷款首付提高、贷款期限缩短,并不必然导致买受人无履约能力或者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因此,认为调控政策不能简单认定为情势变更。

3、调控政策确实可能对买受人的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对合同继续履行产生困难。因此,买受人常常基于受到调控政策影响要求解除合同。原则上,如果合同订立后因调控政策致使买受人无法依约支付房款,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一般应予支持。但买受人应当对其受到调控政策影响、不能办理按揭贷款负担举证责任。

4、如合同中有约定“如未能完成批贷,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款”、“因故无法办理贷款,由买受人自行筹集资金支付”等类似约定的,买受人以因调控政策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不予支持。

5、如果合同解除确实导致双方利益失衡,损失方要求对方补偿其所受合理损失的,可酌情予以支持。损失数额会考虑市场差价、基本住房还是投资性住房、合同解除后出卖人仍然持有房屋等多方面情况来确定。

6、果合同本来能够实际履行,但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迟延履行,并在此期间由于调控政策的实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仍然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Ⅲ 北京房产又有了什么新政策

3月18日,北京房产新政正式公布,新一轮调控政策可谓史上最严,不仅认房而且认贷,即便是“假离婚”也有识别和预防的招数。北京楼市过热的原因有很多,信贷是其中之一,认房认贷对于抑制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是一个重大调整,对于满足刚需则是一种政策性的保护。除了信贷政策,还有土地供应、中介机构推波助澜等一系列原因。最近有媒体曝出,北京2017年商品房土地供应量比去年减少七成,因此预计未来可能引发物以稀为贵的商品房价格反应。当然这是一种曲解和误读,每年初的计划供地量与年底的实际供地量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证住有所居的房屋供应早已成为政府的责任,加大住宅用地供应,无论是缓解供需矛盾还是平抑市场预期,都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寸土寸金的北京城,注定是很多人的梦想,竞争越激烈越需要保持公平。楼市的狂热不应该成为社会公平竞争的绊脚石,有的人在其中一夜暴富,有的人在其中一生房奴。保障每一个人住有所居的公平梦想是政府的责任。新政应该点赞,至少这是政府下决心体现自身价值、保障社会民生的决策。对于那些投机投资者来说,忧伤彷徨不可避免,或许再也容不下那么多房叔、房姐;对于那些为了幸福打拼一生、为了一个温暖小窝的刚需者来说,新政和限令实际上是拉近了自己与梦想的距离。几多彷徨,几多梦想,唯有公平与正义才是最有价值的政策追求。

Ⅳ 现在国家对房产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房产新政策2018一:限购
一线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也引起了发改委的重视。

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两会期间表示,当前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速度较快,幅度较大。

需通过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和棚改,增加住房供给,采取诸如限购等行政措施以及经济政策等。

房产新政策2018二:增加土地供应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两会期间表示,将采取分类调控的原则,增加一线城市的土地供应面积。

最近一线城市房价上升快,引起关注,为防止异常交易推高房价,全力支持一线城市地方政府调控措施。

房产新政策2018三:整治“首付贷”
去年下半年以来,北上深等一线城市房价大幅上涨,以“首付贷”为代表的杠杆资金被认为是推动此轮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上海“链家事件”发生以后,记者曾在《地产中介链家的“金融风暴”》中提到“首付贷”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风险。

(4)北京房产新政扩展阅读:

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继去年5月的“国10条”后。

于2011126日出台“国八条”指导全国楼市的政策导向,随后各地政府陆续出台各地执行细则,对楼市进一步进行调控。

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继去年5月的“国10条”后,于2011126日出台“国八条”指导全国楼市的政策导向,随后各地政府陆续出台各地执行细则,对楼市进一步进行调控。

第三条“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第四条:“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Ⅳ 现在这北京房产新政二环边上的房子还能卖出去么

1,对买方客户的影响:本次调控政策对刚需客户而言,首付无影响,仅贷款年份缩短,月供有小幅增加。
对于换房客户而言,首付比例出现明显增加,绝大部分换房先卖后买客户为二套(除非之前那套全款购置),这一方面带来在途交易无法按合同执行,需要增加首付支出;另一方面,首付预算的增加可能带来客户购买力的相对减少,后期成交量将会出现大幅下滑,成交均价的涨幅也有望出现收窄。
对于投资客户而言,杠杆的使用空间明显缩小,对这部分需求将形成较大影响。
2,对卖房业主的影响:市场短期成交会收窄,房子成交周期会拉长。目前市场客户和业主心态会回归理性。

Ⅵ 北京住宅购房的限购条件有什么

关于北京的住宅限购条件如下

2010年4月“新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出台后,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相继颁布限制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被称为“限购令”。北京规定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售房,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本章就本市户籍、外阜户籍、港澳台、外国人、及公司购房资质进行简单阐述。

一、京籍家庭购房政策

单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家庭: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京籍户籍家庭包括:

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个具有北京市户籍的家庭。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拥有北京市单位集体户口的家庭。 (因就学迁入在京学校集体户口的(户口本上职业处体现学生),属于非京籍。)

二、非京籍家庭购房政策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三、外籍人士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的购房政策

外籍人士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个人购房按照2012年11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执行, 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宅。 即只能购买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能购买非自用、非自住的商品房,包括投资性质的写字楼、商业物业、住宅等都在严格限制购买范围内。 境外个人必须在京工作居住满一年才有资格购买住宅

四、公司购房政策

大陆公司购房,昌平、朝阳:除个人独资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外企(外企在京设立分公司的除外)的购房受限制外,其他的单位购房不受限制。

其他区县除个体工商户外不受限制。

外企在大陆仅能在公司注册所在地购买一套非住宅商品房。

五、【补充通州板块限购政策】

根据北京市最新的规定[注1],对通州采取的限购政策为:

一、符合现行政策有关规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限购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

(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已拥有1套住房、户籍属于通州区且落户3年(含)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已拥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四)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以下家庭,暂停向其出售通州区商品住房:

(一)已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在通州区落户满3年及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无法提供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注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


Ⅶ 非京籍在北京想购买房产,政府到底出台了哪些政策,予以限制

非京籍在北京想购买房产,政府到底出台了哪些政策,予以限制!

首先,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即(非京籍),那么现如今,你如果想在北京购买房产,想拥有北京购房资格,那么你有三种路径可以走,如下:

第一:在北京连续缴纳五年社保。【解释】:就是在你购房的前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社保必须连续缴纳,如果有断缴,那么看你是断缴了几个月,原则上,60个月内,允许有三个月断缴,但你断缴的这三个月的社保必须补缴上了,否则,从新从你断缴的的那个月往后算起,到了60个月以后,才可以拥有购房资格。

第二:北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五年。【解释】:个人所得税缴纳五年是指在你购房的前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每个月都有个税,必须连续,补缴无效。

第三:在北京上班工作期间,通过公司办理了‘北京工作居住证’。【解释】:北京工作居住证是你在单位,通过单位的形式给员工办理的证件,通俗点说就是“北京绿卡”


Ⅷ 北京购房新政策2020

1、认房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居民家庭名下在京已拥有1套住房及在京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2、16家银行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16家银行的北京分行一致决定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5倍。

3、非京籍购房连续缴个税60个月:对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加以明确,非京籍居民家庭在北京购房,需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北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8)北京房产新政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在北京买房子,交通是否便利是非常重要的。建议在熟悉的区域买房子。有些位置的交通看起来四通八达,可是却是拥堵的厉害。

选房还的看周围的学校,小孩子一般都会在周边读小学,初中,高中,这样方便接送和照顾,如果太远了对于孩子的教育就不那么放心,毕竟在用户身边有什么消息,很快就知道。

买房子的时候要看户型,户型的合理安排可以让使用的空间看起来很大,而朝向是为了见光,要光线好的屋子。

Ⅸ 北京买房政策

截2020年10月3日止,最新北京购房政策中的限购范围: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也就是说,北京户籍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的、非北京户籍的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家庭,能且只能购买一套住房。这就对外地户口在京购房做出了只能购买一套住房的限制。

北京自住商品房对整体购买者都优惠,但很难买到,人太多,无数保障房资格者优先,房屋所在区户籍居民优先摇号,其他人摇号选择机会就很小了,除非个人所在区有这类项目售卖(自己网络随时查信息)。

公租房廉租房没有个人产权这是国家廉价租给你居住的房子(但可能是北京城市户籍才能在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办事大厅申请这类保障房,你农村户口不好说能否申请,请去北京住建委官方网站咨询下)。


(9)北京房产新政扩展阅读:

房产契税新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