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注册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需要哪些设备 注册资金至少需要多少 废品收回来以后是转卖到哪里
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废钢剪切机,废钢压块机,废纸打包机,注册资金50W,废品可以出售到钢厂、塑料厂、造纸厂。
㈡ 请问大家知道废旧物资回收站,一般回收哪些废旧物品,包括哪些分类
这位朋友你好。废旧物资即陈旧或者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据广州中收回收讲诉: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这样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而且这些“宝贝”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一种变废为宝的“生财之道”。谢谢!
㈢ 废旧物资回收与废旧物资收购的区别
回收利用的一种。指从废物中分离出来的有用物质经过物理或机械加工成为再利用的制品。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
㈣ 如何注册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目前在我国废品回收行业办理证照还没有统一的法规,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和管理方法不同,需要到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去公安局去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国家危险品名录要学习)(有的地方不需要办理此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购铜的还需要办理《电力器材收购许可证》。
注册需提供资料:
1、个人资料
2、注册资金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地址产证、租赁合同
办理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
2、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3、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刻章,验资 刻字社
5、办理营业执照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办理税务登记证
8、开立银行帐户
9、买发票 税务局注册公司。
废品收购行业,是特殊行业,需要办理特种经营许可证,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后才能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投资金额根据你设立的规模和自己的能力来决定,在办理执照的时候需要按照工商部门要求的最低入资金额办理,不足以后可以增资,办理完成后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后才能经营。流动资金一般需要10万元。
过去个人开办废品收购站,必须先到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一并审查其是否符合开办的相关条件。原则上是不允许外来人员开办的。2002年8月,国务院在取消行政审批手续政/府取消了多项不需事先审批的项目。
但是,对从事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电设备等废金属回收的废旧物资经营者,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除了审核其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外,还必须查验其是否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对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者,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通报。
㈤ 回收报废设备残值问题
清理固定资产报废时一般要做如下会计分录:
1.将报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你以提完折旧,这里的计算结果应是净残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报废的固定资产残料出售收入:
借: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3.支付的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现金
4.如果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发生的是净损失(意思是 残料收入<清理费用 的差额)
借:营业外支出—处之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如果结转报废固定资产发生的是净损失(意思是 残料收入>清理费用 的差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之固定资产净收益
备注:如果是出售不动产,需要计提交纳营业税(税率5%) 应纳营业税=实际成交价×5%
税率请以当地税务部门实际通知为准。
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㈥ 政府机构的电脑等废旧电子设备可以给回收企业吗
不行的。
只要达到年限后向财政部申请报废通过后才能进行处理
而且处理途径是有规定的,也就是回收企业是指定的企业
具体的可以在地方政府网搜索相关公开文件。
㈦ 废旧物资回收资质是指什么
注册资金越多资质越高。
㈧ 国家税务局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的现行政策
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使用废旧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0号)规定的免税条件:
组织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回收经营单位)免税资格认定。回收经营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与总机构分别认定,异地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免税资格认定的回收经营单位不得免征增值税。
回收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有关规定设置核算科目,兼营其他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免税货物和应税货物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回收经营单位对废旧物资应按大类分别核算,设置废旧物资明细账和实物台账,逐笔记录废旧物资购、销、存情况,在购、销业务记账凭证上附过磅单、验收单、付款凭证和运费凭证。
(8)废旧设备回收扩展阅读:
收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回收经营单位收购城乡居民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及非经营性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下列要求自行开具收购凭证:
1、项目填写齐全、内容真实、不得涂改;
2、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支付的货款金额相符;
3、应按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并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4、应逐笔开具,不得按多个出售人汇总开具;
5、应如实填写出售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收款人应在收购凭证上签署真实姓名;
6、收购凭证限于回收经营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8、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收购凭证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