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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调整

发布时间: 2021-06-19 17:11:58

Ⅰ 自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

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

Ⅱ 增值税税率调整怎样理解

这个问题的理解分为两方面,具体如下:

1、理解增值税税率的下调

目前,部分企业(根据笔者的工作接触范围)反应税负较重,新闻联播里也说过国务院三令五申的让降低税负,优化营商环境。前几年的重点主要是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如去年的“六项减税”政策等等

但优惠政策不具有普遍性,只能针对某类或某行业有效果,同时还不利于税收公平的原则;今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估计下下了决心了,出台下调税率的措施来降低税负。

这个是立竿见影的政策,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假设在增值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税率的下降必然导致实际应纳增值税额的减少。

2、理解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利润的影响

不知道提问的同志是不是做财务的,增值税的税率下调理论上对利润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同时也是一种价外税,在计收入或者核算原材料等成本时,都是使用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计算的,因此理论上增值税的变化是不影响主营收入和主营成本的。

(2)增值税调整扩展阅读:

增值税税率调整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适用6%的税率,调整前可以抵扣16%或10%的进项税,调整后却只能抵扣13%或9%的进项税,是因为税率调整后,采购时支付价款时包含的税款就是按13%或9%算出的金额,因为支付的少了,所以抵扣的少了。

税率调整后,企业并没有少抵扣进项税,倒是在支付货款的时候就少付了,则不是等销售货物后抵减应纳税额,使企业可控制的现金增多。

前面说到增值税是对货物流转过程中增值额征收的税。企业销售收入与采购成本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该产品的增值额就没有变化,但适用税率降低,那么企业增值税税额会减少,增值税税负就会降低。

所以增值税税率降低后,流通环节的企业交的增值税还是会减少。只是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不会影响到利润(不考虑增值税附加税费)。

最后,增值税计提时适用的税率应当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的有效税率。所以,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收到预收款时没有发生纳税义务,只是预缴增值税。

等交付房产实际发生了纳税义务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已调整为9%的,则计算销售开发产品的销项税额适用的税率应当为9%。

而一般纳税人销售开发产品适用一般计税办法时,计算销项税额时,可以扣除土地价款后计算,计算公式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可扣除的土地价款)/(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所以税率调整后,土地价款计算的销项税额抵减是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适用的税率计算,而不是取得土地时适用的税率计算。本质上与抵扣进项税额还是不一样的。

Ⅲ 增值税税率调整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增值税税率调整从2018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3)增值税调整扩展阅读

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根据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4月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5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业和货物增值税税率,其中成品油增值税税率由17%降低至16%。据此,国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75元和65元,自2018年4月30日24时起执行。

Ⅳ 上年末结转的增值税要怎么去调整

增值税年底的余额是12月应交而在次年1月上交的税款(贷方余额)或是留抵税(借方余额),无需作任何调整,直接结转至第二年

Ⅳ 增值税调整的影响

有利。
增值税是价外税,由客户承担。增值税税率下降以后,还按原含11%税率的合同额,等于提高了营业额。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自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Ⅵ 增值税调整

生产成本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销售费用(依据当时运费做的科目定)1015.66万;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1015.65万;只要涉及到缴纳增值税就需要交附加税费;所得税是在上面两个科目涉及到损益时年度在所得税汇算时进行调整,如:贵公司是生产型企业,则进行生产成本的科目要根据贵公司的产品是否已经销售,若销售了还得调整产品销售成本科目,涉及到所得税的,应该在产品实现销售年度所得税汇算进行调整,城建税及附加也涉及到所得税汇算调整项目。

Ⅶ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有什么影响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降低增值税税率可以使企业税负减轻,一方面企业支出减少,另一方面采购原材料的成本也会随之降低。如果增值税税率增加,其影响为增加了企业税负负担,也增加了企业支出,采购原材料成本也会相应的提高。我国近些年增值税税率不断下调,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7)增值税调整扩展阅读: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Ⅷ 增值税税率调整时间

2019年增值税税率调整时间是2019年4月1日,将制造业等行业原有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为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

增值税的税率包括13%、9%以及6%。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3%,具体包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外),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8)增值税调整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对于2018年5月1日前签订且未执行完的合同,若上下游企业提出受税率影响需调整合同金额的,应与上下游企业积极协商,充分考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比如合同中设备供应及建安部分的价格组成比例)。

2018年5月1日前已开具17% 或11%的发票,在5月1日后发生开票有误、冲红重开、销货退回、作废重开的情况,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所适用的税率开具发票,即对于2018年5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应按17%或11%税率开具发票。

Ⅸ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调整

我国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在计算进项税金时,应仅限于从三种进货凭证进行:一是从增值税专用发票,即按专用发票记载的增值税金确定;二是从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即按完税凭证记载的增值税金确定;三是从免税农业产品进货发票进行计算。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如果能判断出该货物不符合进项税金具备的前提和不符合规定的扣除项目,可以不进行进项税金处理。但在许多情况下纳税人不能在货物或劳务购入时就能判断或者能准确判断出是否有不予抵扣的情形。(例如不能判断今后一定会发生非常损失等等)这样,进项税金处理一般采取先抵扣,后调整的方法。
进项税金调整针对不同情况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1.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即用于实际征收增值税项目又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或者非常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准确划分各项目进项税金的情况下:
进项税金调整额=当月进项税金×免税、非应税项目合计/全部销售额合计2.一般纳税人发生其他项目不予抵扣的情况下:
进项税金调整额=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进价格×税率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中的外购货物或劳务的购进价格,需要纳税人结合成本有关资料还原计算。
[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基本建设项目领用货物成本为30000元,产成品因风灾损失价值100000元,其中损失价格中购进货物成本70000元,进项货物税率全部为17%。
则进项税金调整额=(30000+70000)×17%=17000元[例]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其中甲产品免征增值税,2月份支付电费20000元,进项税金3400元;支付热电力费10000元,进项税金1700元,本月购入其它货物进项税金为60000元。上述进项税金的货物全部共同用于甲、乙两种产品。当月共取得销售额为1500000元,其中甲产品为500000元,则进项税金调整额为:
进项税金调整额=(3400+1700+60000)×500000/1500000=21700(元)

Ⅹ 增值税税率调整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从2018年5月1日起:

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10)增值税调整扩展阅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