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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刘淑仪 2025-07-12 02:08:32

保险代理公司

发布时间: 2021-06-23 19:51:25

1. 什么是保险代理公司

就是代理销售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公司,和保险公司是代理关系,公司靠代理销售保险挣取佣金生存。

2. 保险代理公司 保监会

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起人
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应有相应的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200人。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些特定主体,如机关、社团等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此外,为了避免自我代理等机会主义行为,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也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2.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额度
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所认缴的股本总额,也是保险代理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基础。各国对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一般都规定了最低注册资本。我国2004年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要求,保险代理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但2009年新颁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则提高了注册资本额度,其第7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资本都应该是实缴货币资本。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公司设立的基础性文件。它由发起人股东制定,规范了公司设立的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权利行使方式等基本问题,对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设立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章程。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险代理业的社会影响很大,保险代理工作也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因此,为了保障保险代理公司的顺利运营,也需要经营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保险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保险法》第121条要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品行良好,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监管规定》第20、21条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具有相同职权的管理人员以及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三)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四)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五)诚实守信,品行良好。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指保险代理公司必须具备健全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决策机构,对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三个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有助于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依法独立地开展保险业务。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住所是指公司的决策机构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它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中心场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是确定公司纠纷案件管辖法院、准据法、送达地址的基本依据。保险代理公司要想顺利地开展活动,也必须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条件。

7.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软硬件设施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但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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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有什么区别啊

1、性质不同: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

保险代理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保险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属于专业保险代理人。

2、业务范围:

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

(1) 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四类保险代理业务: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4)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组织形式:

保险公司: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专属保险公司。

保险代理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

网络 保险公司

网络 保险代理公司

4. 保险销售代理公司排名

保险代理机构前20名(以业务收入排名,截止2008年6月30日)
1、广州市益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东莞市南枫佳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3、湖南邮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4、江苏安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5、河北盛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6、四川泛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7、河北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8、河北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9、内蒙古邮政保险代理公司
10、江苏华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1、四川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2、上海宏天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3、湖北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4、福建泛华信恒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5、广州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6、深圳市天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7、江苏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8、北京泛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9、广东南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20、四川泛华鑫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保险经纪机构前20名(以业务收入排名,截止2008年6月30日)
1、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3、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4、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5、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6、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7、竞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8、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9、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0、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1、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2、上海东大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3、星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4、北京汇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5、山东英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6、怡和立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7、广东卡富斯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8、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9、湖南华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五洲(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保险公估机构前20名(以业务收入排名,截止2008年6月30日)
1、深圳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市普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3、上海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4、广州天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5、上海恒量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6、深圳市智信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7、竞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8、深圳市联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9、广东方中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10、深圳弘正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11、罗便士保险公估(中国)有限公司
12、北京华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13、上海东太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14、广东衡量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15、深圳市同益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16、平量行保险公估(上海)有限公司
17、上海大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18、广州汇中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19、深圳市俊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20、北京君恒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排名最多统计前20了,从来没统计前50的,内部资料啊,其他地方绝对找不到的,不多加点分对不起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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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机构

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结构是指公司的构成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它是为了达到最有效的经营管理的目的,规定各个部门及其组成人员的职责以及不同职责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自身合法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均是通过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的。
保险代理公司组织结构的确定取决于保险代理业务的特点和科学管理的要求,以及公司的经营目标。由于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如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保险需求的发展趋势、费率条款逐步市场化等,以及自身经营策略的转变,如经营方式的调整、企业文化建设、核心竞争力的形成、风险和费用的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保险代理公司在经营中要寻找适合自我发展道路的组织结构,并根据业务需要对现有的内部组织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保险代理公司为例,其通常的组织结构为:
(1)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它是公司中居于领导地位的权力机构,有决定公司—切重大事项的权力。因此,它不是与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列的组织机构。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及业务执行机构。
(3)监事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至两名监事,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可设三名以上监事,并在其中选择一名召集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丁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4)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
(5)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可代行总经理的职责。
(6)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保险代理公司各部门的设立和划分,可依据职能、产品、客户、服务和地区等因素。例如,按职能划分,可设立业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按代理的产品划分,可设立机动千辆险部、企财险部、水险部、人险部等。
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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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什么是保险代理公司

保险代理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保险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属于专业保险代理人。

我国法律对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采取审批主义,即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必须经过中国保监会的批准,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

(6)保险代理公司扩展阅读:

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第二十五条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将许可证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显著位置。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应当将公司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所属法人机构公章)及营业执照置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

第二十六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代理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七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开展保险代理活动,应当设立分支机构。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区域不得超出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

第二十八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

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是指在保险代理机构中,从事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相关损失查勘、理赔等业务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对本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保险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0小时,上岗后每人每年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法律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第三十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代收保险费的,应当开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业务档案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代理销售保单的基本情况,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或者姓名,代理保险产品名称,保险金额,保险费,缴费方式等;

(二)保险费代收和交付被代理保险公司的情况;

(三)保险代理佣金金额和收取情况;

(四)其他重要业务信息。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记录应当真实、完整。

第三十二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妥善管理和使用被代理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材料;代理关系终止后,应当在30日内将剩余的单证及材料交付被代理保险公司。

第三十三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应当与被代理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委托代理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并在开展业务时向客户出示。

客户告知书至少应当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以及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联系方式等基本事项。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被代理保险公司或者相关中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在客户告知书中说明。

第三十五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向投保人明确提示保险合同中免除责任或者除外责任、退保及其他费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等条款。

第三十六条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自取得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自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之日起10日内,将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或者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保证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报送中国保监会。

7. 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有哪些

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最低限额;
(三)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四)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八条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
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第九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第十条申请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全体发起人应当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中国保监会办理申请事宜。
第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营业部。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内控制度健全;
(二)注册资本达到本规定的要求;
(三)现有机构运转正常,且申请前1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四)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拟设分支机构具备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它设施。
第十二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以本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设立的,可以申请设立3家分支机构;此后,每申请增设一家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其中,在住所地以外每一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已达到前款规定增资后额度的,可以不再增加注册资本。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的,设立分支机构可以不再增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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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全国最大保险代理公司

中国四大保险公司有:
中国平安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公司”,“集团”)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世界500强企业,2015中国保险公司市值第一,至今已经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

中国太平洋保险
中国太平洋保险世界500强企业.先后在上海和香港上市,通过6000多个分支机构,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投资理财和资产管理服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我国最大的国有金融保险集团。业务涵盖财产险、寿险、养老险、资产管理、海外业务、电子商务等多领域。

中国人保财险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世界五百强之一,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在全球保险业中属于实力非常雄厚的公司。公司标志为英文P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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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保险代理公司是什么行业

一、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运营管理岗主要协助运营工作管理:
1、负责公司相关保险业务流程的建立及优化,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机构运营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作业督导、契约作业抽查、数据复核;
3、负责保单品质管理及防范;
4、负责与供应商协调相关业务流程、协助机构与供应商协调紧急事件,协助提供保单资料及宣传资料;
5、配合IT部门提出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需求和使用监督;
6、出具公司各部门需要的业务报表;
7、协助部门负责人出台业务销售政策及协议管理;
8、确保公司收入数据及发佣数据的准确性。
二、此类岗位月薪在4000-6000元。
三、熟悉保险行业流程,建立相关流程,可以成为高端管理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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