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在国家图书馆借书
借阅指南
办证须知
1、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馆填写《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后办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异地办理、他人代办,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
2、年满 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
3、读者卡、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丢失须到相应办证处挂失。若又找到原卡,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办证处解除挂失。未找到原读者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工本费补办新卡,原读者卡同时作废。押金仍然有效。
4、每人限办一张读者卡、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
5、读者卡、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6、办理时间及地点:总馆北区:北区二层北侧。
周一至周五 09:00-21:00-周六、日09:00-17:00(人工服务办理读者卡及加、减功能时间为:周一至周日09:00-16:30。
(1)国家图书馆借书扩展阅读:
读者指南入馆须知
中国国家图书馆由位于文津街的古籍馆和位于白石桥的总馆南区、总馆北区构成,形成三位一体的馆舍布局。
古籍馆主要提供普通古籍、外文善本、地方志家谱文献服务和临时主题展览服务;总馆南区提供外文文献、中外文专藏文献的专业性服务和国家典籍博物馆展陈服务;总馆北区提供以中文普通文献借阅、电子文献、音视频资源服务和少年儿童服务为主的大众服务。
1、本馆开架借阅区面向年满13周岁读者开放,13至15周岁读者入内须凭国家图书馆读者卡,其他读者凭国家图书馆读者卡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内。
2、本馆闭架借阅区面向年满16周岁并持有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的读者开放
3、少年儿童馆接待15周岁及以下少年儿童,凭读者卡入内。学龄前儿童须有监护人陪同,陪同监护人(限一位)凭有效证件入内。
4、请妥善保管随身物品,大尺码箱包(大于18.4cm×13cm)及其他与借阅无关的物品须凭有效读者卡或身份证免费寄存至存包处。
5、请勿携带个人书、刊、报(含从本馆借出的图书)进入阅览区自习。
6、请勿在馆区内从事与国家图书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
7、请勿携带食品、液体物品入馆。
8、禁止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入馆须按规定接受安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9、请注意仪表着装,衣冠整洁得体,言谈举止文明
10、请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参观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㈡ 【高悬赏】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详细借书流程
借书流程是先到办公楼(西面那个小楼)办一张借读卡,年费10元。如果要借走看,交一百元押金。但借书和读书有权限之分,硕士以上学历者和处级以上干部可以看基本上所有的书了。不是这些身份的有两三个书库不能进去。借书的时间最晚不得超过一个月,不然交一部分“滞纳金”,普通的卡,一次最多可借走三本书。
㈢ 怎么在国家图书馆借书 办长期的卡!!
好象没有长期借的,毕竟你不能霸占着书,只能续借(而且貌似工具书只能在那看不能外借的啊)
http://www.nlc.gov.cn/service/dzzn_cjwt_dzk.htm#2 (这是读者卡的权利)
办卡就是带身份证和钱就成.在3层还是2层办卡区域(进去问就成),办卡时还会照相.就一种卡吧,我办那个有效期不止一年呢!到一几年呢.借书要开通金融服务.想借中文的交100,想借外文的就得交1000元
㈣ 北京国家图书馆的借书要求,流程
一、办理借书证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馆填写《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后办理。
二、外借
1、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相应外借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
2、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图书所附光盘3盘,借期为31天。所借图书或光盘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自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1天计算)。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3、外借基藏书库外文图书,须先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上发送外借请求,或利用卡片目录检索图书的索书号,由工作人员提取图书。
4、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5、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手续,预约成功,图书状态显示为“书到待取”后,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未在期限内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6、外借图书与光盘必须按期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0.30元/册/日;光盘0.30元/册/日;外文图书0.50元/册/日。
(4)国家图书馆借书扩展阅读:
违规处理办法:
一、非外借图书出馆
未经允许擅自将基藏书库等限定在馆内阅览、须当日归还的图书携带出馆者,每日每册交纳违约金5元。
二、逾期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书刊每册每日0.30元,外文书刊每日每册0.50元。
三、遗失
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10元加工费。
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并另付文献加工费每册10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国家图书馆——外借须知
㈤ 国图(白石桥)如何借书
借阅须知阅览须知· 凭本人读者卡/第二代身份证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在阅览室、外借室门口的验证处通过读卡机确认证件的功能有效后,即可入内。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 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四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自行归架。
· 阅览闭架书刊资料,须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 阅览基藏书刊资料,须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或卡片目录)中检索书目并发送请求(或提交索书单),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书到出纳台而不取书刊者须交纳违约金0.30元/册。基藏库书刊须当日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违约金5元/册/日。
· 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制手续,复制后请立即归还。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外借须知·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外借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第二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卡内欠费不超过5元)。
· 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图书所附光盘3盘,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1天计算)。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 外借基藏书库外文图书,须先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上发送外借请求,或利用卡片目录检索图书的索书号,由工作人员提取图书。
· 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 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手续,约到书后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未在期限内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 外借书刊资料必须按期归还, 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0.30元/册/日;外文图书0.50元/册/日。
· 如果所需书刊资料本馆未收藏, 可到文献提供中心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并交纳相应费用。
· 外借库的图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库外,私自将图书夹带出库者,按偷窃行为处理。续借须知· 取得中文图书外借室外借功能者,自动取得续借功能,外文图书暂不提供续借功能。
· 读者凭本人具外借功能的读者卡/第二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卡内欠费不超过5元)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续借。
· 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起加31天计算。
· 借书当日对所借图书提交续借请求无效。
· 逾期未还的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预约须知· 取得中文图书外借室外借功能者,自动取得预约功能。
· 读者凭本人具外借功能的读者卡/第二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卡内欠费不超过5元)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图书预约。
· 只有当图书已被借出(包括续借)时,才能预约。
· 如果一册已外借的图书被多人预约,则以预约时间的先后为序。
· 如果所预约图书未能在预约的时间范围内还回,则该预约自动失效。
· 读者须随时查看所预约图书的状态,当状态为“书到待取”时,须在7日之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如果取书日期在预约的兴趣阶段之外,则以预约的兴趣阶段为取书的终止日期。
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服务须知1、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
2、为了保护数字资源的知识产权,保障我馆读者使用电子资源的合法权益,在使用数字资源时须重视并遵守如下规定:
①严禁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下载数字资源;
②严禁整卷、期批量下载数字资源;
③严禁短时间内以超过正常的阅读速度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数据库及数字资源等操作;(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
④保证所获得的资源的使用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规定,不得进行任何商业化使用。
3、为了保证数字资源的正常服务,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国家图书馆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和扰乱正常秩序的活动:
①使用非正常手段登录我馆计算机,进入我馆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②使用任何方式破坏登录计费软件正常运行;
③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信息网络功能及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④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⑤私自改变我馆计算机设备及网络连接方式;
⑥运行网络或单机游戏;访问娱乐视频网站;浏览色情、低俗网页内容;
4、国家图书馆提供的数字资源服务设施及设备是为了方便读者查询馆藏目录,查阅馆藏中外文数据库、实体光盘及经过整合的互联网资源等数字资源的专用设备。利用这些设施及设备的读者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须遵守如下规定:
①持本人读者卡刷卡上机,不得使用他人读者卡上机或将读者卡转借他人使用。机位满时,请自觉排队等候。持残疾证的残障读者可不办理我馆读者卡上机,并免收因特网上机浏览费。
②请注意保护个人数据安全。下载或编辑的资料请及时保存在自己的存储设备或计算机C盘以外的存储区域内,不要存储在计算机C盘(包括计算机桌面和我的文档),以防机器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③不得损坏我馆计算机等公共设施及设备;
④不得私自在我馆计算机上运行、播放自带光盘;
⑤如需浏览阅览室内的书刊配盘,须向工作人员提出并在指定的机位使用。
5、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规定,国家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对使用我馆电子阅览服务设施及设备的读者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记录保存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6、任何人使用本馆数字资源服务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定,违反以上规定者,国家图书馆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提醒、警告、置停读者卡三个月、置停读者卡半年、拒绝服务等处罚。
情节严重且触及法律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给国家图书馆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任何损失的,国家图书馆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违规处理办法非外借图书出馆
· 未经允许擅自将基藏书库等限定在馆内阅览、须当日归还的图书携带出馆者,每日每册交纳违约金5元。
逾期
·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书刊每册每日0.30元,外文书刊每日每册0.50元。
遗失
· 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6元加工费。
· 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 国内出版的普通文献: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4倍赔偿;1996-200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3倍赔偿;2001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1-2倍赔偿,另加6元加工费。
· 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按实际价值的1-5倍赔偿,另加6元加工费。
· 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相应倍数赔偿。
· 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 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 支付赔偿金后,读者找回原文献,可凭原赔偿金收据索回所赔款额。但须交纳从支付赔偿金日至归还文献日的逾期使用费。
污损
·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5-2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 对批划、涂改、污损特藏文献者,按以下标准赔偿:
· 保存本、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珍贵文献按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赔偿标准2倍赔偿。
· 批划、涂改、污损普通古籍、善本文献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撕割
· 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偷窃
· 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藏文献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一经发现,按偷窃文献论处。除追回被窃文献外,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原价的2-5倍交纳违约金。
其他相关规定
· 对于以上违规行为中,拒不交纳违约金、赔偿金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其读者卡(押金折抵赔偿费用)。
· 对违规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当事人读者卡。通报所在单位,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工作单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文明读者公约 为倡导读者文明利用图书馆,国家图书馆于1999年读者服务宣传周期间,提出了争做文明读者的倡议-《文明读者公约》,其具体内容是:
· 要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 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 要举止文明;不在馆内争吵、打闹。
· 要保持安静;不在阅览室内喧哗、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 要珍惜时间;不在阅览室内占座位、闲聊、睡觉。
· 要爱护公物;不污损建筑设施、毁坏书刊资料。
· 要遵纪守法;不做违反馆章馆规之事。
· 要自尊自爱;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国家图书馆期望读者积极响应倡议,协助国图做好读者服务工作。
㈥ 如何上国家图书馆借书
国家图书馆读者卡分为临时读者卡和长期读者卡两种,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及相关证件到总馆南门西侧或分馆文津楼一层西侧(A212室)办理。办理读者卡的外借功能需有相应条件,并按规定交纳押金方可办理。“国家图书馆读者卡”办理时间如下:
总馆:长期读者卡:周一至周日9:00—16:30
临时读者卡:周一至周五8:30—18:00
周六至周日8:30—16:30
凡在18:00以后来馆的临时读者,可凭身份证(军人证、护照)进入阅览室。
分馆:长期与临时读者卡:周一至周日9:00—16:30
㈦ 国家图书馆怎么借书,收费吗
读者入馆须知
· 总馆接待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读者;国家法定节假日(1月1日、春节除夕至初二、5月1日、10月1日-3日)可接待中学生及在家长陪同下的少年儿童参观;
· 古籍馆接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读者(古籍馆少年儿童多媒体阅览室接待学龄至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 ) ;
· 凭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 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户口簿首次免费办理国家图书馆读者卡,享有读者卡基本功能并在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按手续办理扩展功能(详见办证相关规定);
· 进入阅览室、服务点须持国家图书馆读者卡;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凭第二代身份证进入开架阅览室阅览;
· 读者卡长期有效。如果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全馆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
·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 随身携带的包、饮用水、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凭有效读者卡或身份证免费寄放到存包处;
· 注意仪表着装,请勿穿汗背心、趿拖鞋入馆;
·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 请在指定地点就餐、饮水,请勿携带食品、饮用水入馆;
·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 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服务监督电话:010-88545022
借阅须知
阅览须知
· 凭本人读者卡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须刷卡确认有效后方可入内。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 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四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自行归架。
· 阅览闭架书刊资料,须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 阅览基藏书刊资料,须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或卡片目录)中检索书目并发送请求(或提交索书单),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书到出纳台而不取书刊者须交纳违约金0.30元/册。基藏库书刊须当日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违约金5元/册/日。
· 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制手续,复制后请立即归还。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外借须知
·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外借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
· 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图书所附光盘3盘,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1天计算)。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 外借基藏书库外文图书,须先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上发送外借请求,或利用卡片目录检索图书的索书号,由工作人员提取图书。
· 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 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手续,约到书后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未在期限内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 外借书刊资料必须按期归还, 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0.30元/册/日;外文图书0.50元/册/日。
· 如果所需书刊资料本馆未收藏, 可到文献提供中心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并交纳相应费用。
· 外借库的图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库外,私自将图书夹带出库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续借须知
· 取得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库及古籍馆中文图书借阅室外借功能者,自动取得续借功能,外文图书暂不提供续借功能。
· 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续借。
· 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起加31天计算。
· 借书当日对所借图书提交续借请求无效。
· 逾期未还的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预约须知
· 取得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中文图书第二外借库及古籍馆中文图书借阅室外借功能者,自动取得预约功能。
· 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图书预约。
· 只有当图书已被借出(包括续借)时,才能预约。
· 如果一册已外借的图书被多人预约,则以预约时间的先后为序。
· 如果所预约图书未能在预约的时间范围内还回,则该预约自动失效。
· 读者须随时查看所预约图书的状态,当状态为“书到待取”时,须在7日之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违规处理办法
· 非外借图书出馆
· 未经允许擅自将基藏书库等限定在馆内阅览、须当日归还的图书携带出馆者,每日每册交纳违约金5元。
· 逾期
·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书刊每册每日0.30元,外文书刊每日每册0.50元。
· 遗失
· 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6元加工费。
· 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
· 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 国内出版的普通文献: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4倍赔偿;1996-200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3倍赔偿;2001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1-2倍赔偿,另加6元加工费。
· 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按实际价值的1-5倍赔偿,另加6元加工费。
· 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相应倍数赔偿。
· 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 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 支付赔偿金后,读者找回原文献,可凭原赔偿金收据索回所赔款额。但须交纳从支付赔偿金日至归还文献日的逾期使用费。
· 污损
·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5-2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 对批划、涂改、污损特藏文献者,按以下标准赔偿:
· 保存本、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珍贵文献按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赔偿标准2倍赔偿。
· 批划、涂改、污损普通古籍、善本文献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 撕割
· 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 偷窃
· 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藏文献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一经发现,按偷窃文献论处。除追回被窃文献外,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原价的2-5倍交纳违约金。
· 其他相关规定
· 对于以上违规行为中,拒不交纳违约金、赔偿金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其读者卡(押金折抵赔偿费用)。
· 对违规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当事人读者卡。通报所在单位,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工作单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21:00 周六至周日 9:00-17:00
法定节假日不闭馆,详见“阅览室简介与导引”及主页公告栏开馆变动通知
中文图书外借库闭室期间归还中文图书地点
周一至周五 17:00 - 21:00,在中文社科图书第一阅览室(南231)还书;
周一至周五 21:00 –次日 9:00,周六至周日 17:00 -次日9:00,每年5月7日、10月7日全天,在夜间还书处(东门北侧)还书。
㈧ 国家图书馆借书免费吗
国家图书馆接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读者(少年儿童图书馆接待六至十五周岁的少年儿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可接待中学生及在家长陪同下的少年儿童参观;全年接待中小学校组织的集体参观。
凭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首次免费办理国家图书馆读者卡,享有读者卡基本功能并在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按手续办理扩展功能;少年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回乡证)、学籍卡、学生证办理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详见办证相关规定)。
进入阅览室、服务点须持国家图书馆读者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凭第二代身份证进入开架阅览室阅览,少年儿童凭国家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进入少年儿童图书馆。
持卡者须遵守国家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其读者卡/第二代身份证借阅功能将被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可优先借阅;持残疾证的残疾人读者免收因特网上机浏览费。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丰富,品类齐全,古今中外,集精结粹。作为国家藏书机构,中国国家图书馆依法接收中国大陆各出版社送缴收藏的出版样书,此外还收藏中国大陆的非正式出版物,例如各高校的博士学位论文均在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收藏之列。是图书馆学专业资料集中收藏地和全国年鉴资料收藏中心。从藏书量和图书馆员的数量看,中国国家图书馆(即原北京图书馆)是亚洲规模最大的图书馆,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图书馆之一,是世界著名的国家图书馆。中国国家图书馆的藏书可上溯到700多年前的南宋皇家缉熙殿藏书,最早的典藏可以远溯到3000多年前的殷墟甲骨。国家图书馆的馆藏文献中珍品特藏包括善本古籍、甲骨金石拓片、中国古旧舆图、敦煌遗书、少数民族图籍、名人手稿、革命历史文献、家谱、地方志和普通古籍等260多万册(件)
㈨ 去国家图书馆怎么借书可以复印吗
国图有两个区域,你阅览,不外借,就要进北区,就是最新的那个大楼。南区是外借和毕业论文查询区域。
首先答你之所问,去国图只是阅览,不外借,打算复印,里面的情况是这样的,每个阅览区里面有自助复印机,如果你不懂,可以找工作人员教你,他们很热情,很简单的操作机器,一页大概三毛,是刷卡的。
本来你去阅览,拿二代身份证就可以进去的,但是由于你要复印,所以,你需要在进馆的时候到这个北区大厅拿你的身份证去办理一张阅览卡,如果添加外借功能,需要交押金100,普通功能,则不用。同时,你告诉工作人员,你需要复印,然后他会给你的卡一起充值,就像公交卡充值一样。
你拿了这张卡,阅览室里复印机上就可以用了。
最后,叮嘱一下,进去之前先存包,水不让带进阅览室,还有,最好不要带太多现金,小偷很多。国图卫生间有厕纸,大厅有免费饮水机,午饭可以在食堂解决。还是比较方便的。
㈩ 国家图书馆怎样借书
国家图书馆的借书制度为以下六条:
1、凭本人读者卡/第二代身份证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在阅览室、借阅区门口的验证处通过读卡机确认证件的功能有效后,即可入内。
2、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3、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四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自行归架。
4、阅览闭架书刊资料,须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5、阅览基藏书刊资料,须在本馆联机公共目录查询系统(OPAC)(或卡片目录)中检索书目并发送请求(或提交索书单),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书到出纳台而当日不取书刊者须交纳违约金0.30元/册。基藏库书刊须当日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违约金5元/册/日。
6、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制手续,复制后请立即归还
7、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10)国家图书馆借书扩展阅读:
中国国家图书馆的历史沿革:
1909年9月9日,清政府批准军机大臣、学部尚书张之洞的奏请,筹建京师图书馆。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同年7月,国立京师图书馆更名为国立北平图书馆,隶属大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9月27日更名为国立北京图书馆,归属文化部领导。
199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图书馆更名为国家图书馆,对外称中国国家图书馆。
2003年10月28日,中国国家图书馆ALEPH500计算机综合管理系统已全面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