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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限购令

发布时间: 2021-07-07 07:35:56

⑴ 在苏州买房限购政策是什么

在苏州购买住宅项目有以下限购,苏州本地户口可以在苏州买3套房,非本地户口需要在两年内缴纳满12个月的社保或者个税才能在苏州买一套房。

⑵ 苏州限购政策

苏州限购政策是关于购房资质和购房套数的:

1、非苏州本地户口的居民目前不能再买第2套房。即使买第1套房,也要满足2年内,在苏州各区市(除张家港、常熟)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通过人才引进政策办理落户。

2、本市居民拥有3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再买房。


苏州限贷政策是关于首付比例和住房商业贷款的。

买第1套房,首付不低于30%;

已有1套房且不用再还贷款的,首付50%;

已有1套房,贷款未还清的,首付80%;已有2套以上的,暂停商业住房贷款,需要全款买房。


⑶ 现在苏州的限购政策是什么

根据10月3日,苏州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总结如下:

一、苏州住房限购范围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二、户籍限购政策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三、首付比例限购政策

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

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

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四、住房公积金政策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五、户籍认证

1、苏州大市都算苏州市户口。

2、苏州集体户口、原苏州户籍的现役军人算苏州市户口。

3、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是苏州户口的就按苏州市户口政策执行。

4、外来人才引进的,由区、市两级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后,等同于苏州户口。

5、外地户口的需提供2年内在苏州(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的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6、 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侨等同于外地户口。

以上!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⑷ 苏州限购政策怎么规定的

苏州自2016年10月4日重新启动限购政策,具体规定如下:苏州户籍可购买3套住宅,非苏州户籍需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累计缴满12个月社保或个人纳税证明可购买1套住宅,相城区除了要满足社保或纳税外,还需满足600积分的要求,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⑸ 苏州目前的限购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目前的限购政策主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是苏州本地户籍,那么可以在苏州购买3套以内的住宅;

第二种:如果是外埠户籍,那么需要自购房之日起的两年内在苏州累计缴纳们12个月的社保或者个税,这样可以在苏州购买一套住宅。

⑹ 请问苏州限购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自2016年10月4日重新启动限购政策,具体规定如下:苏州户籍可购买3套住宅,非苏州户籍需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累计缴满12个月社保或个人纳税证明可购买1套住宅,相城区除了要满足社保或纳税外,还需满足600积分的要求。

另外关于首付比例,首套首贷首付比例为30%,若名下有房贷结清的情况下苏州购房首付比例为50%,若房贷未结清的情况苏州购房首付比例为80%,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⑺ 2020苏州限购政策是怎样的

目前苏州限购政策依然实行2016年10月4日发布的基本规定: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其中第1条规定有关非苏州户籍限购的从2019年7月25日起调整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 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