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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7-08 08:30:48

A. 简要分析我国元首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国家元首制度的沿革:
1、元首制度:是关于国家元首产生、任期、职权,以及国家元首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制度。
2、国家元首制度的沿革
1949-1954: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特征:1、集体元首制;
2、职权广泛,行使了后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主席的职权
1954-1975:国家主席 权力:1、根据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行使职权 2、全国武装力量的统帅权 3、国家最高事务干预权
其中,前十年国家主席制度运转正常,后十年国家主席职位长期空缺。
1975-1982:取消国家主席建制,国家元首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行使 特征:1、权力相当有限 2、国家元首在政府组成过程中的一般作用被取消
1982年-:国家主席

小结:
我国宪法中从未明确规定国家元首这一职位,但是从实践来看,国家元首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
我国国家元首这一职位的演变与我国政治发展的进程是紧密相关的。

第二节 我国国家主席的地位与职权
一、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形式:1、是最高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
2、对外享有国家最高代表权
实质:1、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行使职权,从属于全国人大
2、本身不能独立的决定任何国家事务
二、产生、任期和继位补缺:
产生: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主席。
实践上,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的高级干部。
国家主席的选举一般采用等额选举办法。
任期:五年,不得连任超过两届
继位补缺:
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三、对内职权
公布法律权。
发布命令权。
任免权。
荣典权。
四、对外职权
接受外国使节
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五、国家主席职权变化
取消国防委员会建制,国家主席不再统帅全国武装力量
国家主席不再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并担任最高国务会议主席。
不再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
对外职权,增加了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废除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的职权

五、特征
形式上的虚位元首制:国家主席职位本身并无实权。
来自于其它职务的实质权力:国家主席与党的总书记、军委主席合一,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领导者。

六、关于我国国家元首制度的思考
国家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与其兼任的其它职务有关
国家元首与执政党的领导尤其是党的最高领袖之间的冲突是元首制度演变的根本原因

B. 国家主席是不是公务员

国家主席是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代表,也是国家机构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制度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大以后开始设立;1968年开始悬空;1975年通过的《宪法》删除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条款,取消此一职务;1982年通过的《宪法》恢复了主席和副主席设置。

(2)国家主席制度扩展阅读

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十八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习近平

C. 中国的元首制度

国家元首制度是关于国家元首产生、任期、职权,以及国家元首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国家主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国家主席的任职资格、产生、任期和继位补缺
(一)国家主席的任职资格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二)国家主席的产生和罢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大会选举产生。
国家主席的选举一般采用等额选举办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主席。
(三)国家主席的任期
国家主席每届任期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四)国家主席的继位补缺
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
国家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三、国家主席的基本职权
(一)对内职权
1、公布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法律后,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法律正式生效。
国家主席没有法律否决权。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国家主席必须公布。
法律未经国家主席公布,不能生效。
2、发布命令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二)对外职权
1、接受外国使节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2、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3、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外国缔结的条约或协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作出批准或废除的决定后,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

D. 中国总理的职权是什么

我国的体制如果对应外国来说
国务院相当于外国的政府
那么总理就是政府首脑。
从实际权利以及我国实行的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制度来看。我国的体制还是有些类似代议制度的,因此中国总理本应该是类似于以色列、德国、英国这样的实际的国家首脑。因为在上述国家总统或者女王只是名誉上的。
但我国有自己的特殊性。尽管从宪法规定上看。我国的国家主席作为国家元首一些权利都是荣誉性质的
但我国特殊的党政体制使国家主席实际上成为最高权力的代表。

所以综合来说。中国总理可以说是国家的二号人物

至于在政府中扮演的角色
我国的行政机关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因此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总理具有全权。当然人事任免方面还需要全国人大批准他的提名。他本人则是由国家主席提名的。

E. 国家元首和国家主席的区别

首相不是国家元首,是政府首脑,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不同的,国家元首是总统,主席,国王,女王,天皇等等,首先是国家的代表,履行象征性,代表性,形式性的一些权力,当然,除了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政体外,其他国家元首不限于这些权利。
中国的国家元首是主席,政府首脑是总理,不同的,级别和权利也不同。
一些有首相的国家大多是君主立宪政体:日本首相,英国首相……

还有一些非典型的政体中,元首的权力不如政府首脑的大,比如说德国,德国总理的权力大于总统,大家都知道德国总理莫克尔,但是谁知道德国总统?不知道吧?(告诉你:约翰内斯·劳)德国是联邦制民主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家元首是联邦总统。总统由联邦大会选出,联邦大会是为选举总统成立的专门机构,它由议会议员和相同数量的从州议会中选出的州议员组成。总统任期5年,以联邦大会多数票当选。
总理是大选选出的,所以总理的权力要大很多,总理是政府内阁首脑,有权独立选择部长,而且可以向总统建议任免部长。总理比总统大。
就好像美国,总统是大选选出的,所以权力大,英国议会是大选选出的,所以权力最大……总之对于西方政体,那个职位是大选选出的那个职位权力就大,如果议会和棕头都是大选选出,那就是典型的制约性征体,就是所谓三权分立,总统议会相互制约。

中国比较特别,人大(相当于议会)是普选选出的,而主席(相当于总统)是人大选出的,属于间接普选,与议会制国家的多数席位政党首脑组阁制度有所不同,是新兴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体现,把最高权力集中到人民的手中。比西方式的片面的民主选举来说更有普遍性和真实性,摆脱了金钱选举的枷锁,是政治体制上的重大突破。

总结一下,级别和名义上:主席相当于总统相当于国王(女王,天皇等),首相相当于总理,所以级别和权利都不同,不能片面认为都是国家领导人,因为它们的选举方式不同权限不同,一定要搞清楚!!

F.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简称"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代表,也是国家机构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最多可连续任职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制度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大以后开始设立;1968年开始悬空;1975年通过的《宪法》删除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条款,取消此一职务;1982年通过的《宪法》恢复了主席和副主席设置。

G. 问一下国家政治体制有几种

政治体制一般指一个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域,政治体制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古代社会:奴隶主共和制、君主独裁制、君主分封制

中世纪:君主独裁制、君主分封制

现代:独裁制、君主立宪制、共和制、总统制、总理制、社会主义共和制

政治体制名称

1、共和国:指国家代表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现今世界上有125个共和国,像法兰西共和国等。

2、王国:指以国王为国家元首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如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等,现今全球共有16个王国。

3、公国:是君主立宪制的一种形式。如安道尔公国、列支敦士登公国等。

4、大公国:君主称号为“大公”,由大公掌握国家权力的国家,如卢森堡大公国等。

5、联邦:由若干成员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瑞士联邦等。有的国家称之为“联盟”。

6、合众国:是联邦制的一种形式。像美利坚合众国、墨西哥合众国等。

7、民众国:禁止一切政党活动、没有政党的国家。如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

8、酋长国:以部落酋长为国家元首的国家。像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

9、教皇国:以教皇为国家元首的国家。如梵蒂冈,好像世界上也只有这么一个国家是这样的。

我国是社会主义共和制。

(7)国家主席制度扩展阅读:

社会主义国家标志是共产党(工人党或劳动党)执政,而且往往是采用一党制或一党专政制。由于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一党制或一党专政制,且是共产党(工人党或劳动党)执政,因此在世界上又被称为“共产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大多加入了社会主义阵营。

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

(1)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由人民行使,但不会由全体人民直接行使

(2)在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是间接的,即通过选举人民代表由人民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3)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在于国家是否由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是直接还是间接,并不是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

政治体系构成和发挥作用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政治组织和政治制度是人们有效地聚合政治利益要求,形成和运用政治权力,实现政治权利的重要途径、方式和工具。因此,人们常常按照共同的利益结成政治组织并制定相应的政治制度,以便在政治生活中实现自己的利益要求。

政治体系是在社会成员政治行为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人们在政治斗争中结成政治组织、政治管理和政治参与的关系。而政治斗争、政治统治、政治管理和政治参与等政治行为的发展,又使政治组织和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

在当代政治生活中,国家及其政治制度、政党及政党制度、政治社团及其运行规则是社会政治体系的基本构成部分,其中国家及其政治制度具有中心和首要地位,它是社会公共权力的组织和制度体现,政党及政党制度是夺取或执掌社会公共权力的组织方式;政治社团及其制度规则是表达各方面利益要求,影响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和基本方式。

H. 中国的官衔制度

秦朝后为三公九卿制,西汉时后为九品中正制,隋朝后为三省六部制,明朝后改三司六部制,清朝为八旗制。

I. 我国的元首制度是什么,国家元首和行政机关什么关系

国家元首制度?
1.我国国家主席的地位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主要是礼仪性的机构和职位:国家主席本身不独立决定任何国家事务,而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有关职权;在形式上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作为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行使职权。

2.我国国家主席的任职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任职资格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资格、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年满45周岁。

3.我国国家主席的对内对外职权:国家主席的基本职权是宣布权、执行权,以及礼仪权。

具体说:

对内职权:第一,公布法律;第二,任免权;第三,发布命令;第四,荣典权。

对外职权:第一,接受外国使节;第二,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第三,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国家元首和行政机关什么关系?
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共同构成国家机构

J.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置国家主席的起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置国家主席开始于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1954年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取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国家主席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同时,1954年宪法还对国家主席的产生、任期、地位和职权等一系列问题予以明确的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