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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7-08 23:45:02

❶ 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是啥

各地不同的

广东: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以下8种情况可生二胎。分别是: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计生部门备案。

江西:江西省出台《特殊情况的夫妻申请再生育一胎的审批制度和程序》,根据这一制度,符合4大条件的特殊夫妻,可以申请再生一胎。

陕西:2009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有特殊贡献人员作出照顾性政策:因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劳动力者,烈士的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吉林:根据吉林现行的《计生条例》规定,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第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夫妻双方均为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夫妻一方曾患不孕症,收养子女后又怀孕。夫妻双方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第一个子女是女孩;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夫妻一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均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

此外,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可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一方无子女;夫妻一方为丧偶,另一方无子女;夫妻一方为离异有两个以下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❷ 关于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一胎制计生对汉族打击太大了!而且居然实施了三十年之久!全世界除了汉族有几个民族能撑过30年!也就是汉族底子厚人口基数多,经的起折腾.但再想折腾下去是不可能的,汉族结构老化相当严重了,现在新增人口既然只有一半左右! 想想看,一胎计生对汉人最严格,而且由于政策歧视,汉少通婚子女基本都当少民,强制计生让汉人男女比例失衡,加上大量女子外嫁老外他族,全国几千万光棍了,东部地区很多家庭还是不要孩子得丁克!而那些穆斯林等可几乎都是家家五六个娃啊,那个分裂tou子热BI牙居然生了十二个!我有个舍友是陕西甘肃交界一带得,他说他父亲时代少数民族是很稀罕得,可能一个学校也没多少,等他在十年前上小学每个班就三四个少民,(当然也有篡改民族或者通婚得)可现在小学一个班就有十个左右了,县领导都幻想着改成自治区以索求更多权利!即便在我们这里,情况也很郁闷!比如我们省2010年高考人数比2005年少了四分之一,可是少数民族非但没有减少,还由原来不足两千人猛增到六千多人,达到2%,这样下去没五十年,咱们这也要变成所谓民族自治区了,民族混杂区了!

❸ 国家对计划生育家庭有哪些优惠政策

全国性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应该是两个:一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二是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制度。根据该两个制度,各省市(自治区)结合本省市的情况,相继出台了“实施办法”。
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也均出台了优惠政策,你可在网上查阅你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和保障”部分,那上面的条款就是相关的奖励与优惠政策。
涉及地方政府出台的,应该有“计划生育公益金补助制度”等,一些地市及县以下的政府还出台了一些只是在本辖区实施的优先优惠制度,而这些制度,你可直接向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咨询,他们应该会给你提供相关的信息的。
但无论是什么奖励或优先优惠制度,都是设有一定条件的。也就是说,只有当事人具备制度规定的可享受的条件,才能得到优惠或奖励。比如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两个关键字,“农村”),其享受的基本条件必须同时达到4个:一是本人及配偶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二是1933年1月1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是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是年满60周岁。
在这4个条件中,缺少了哪一个条件,你就无法享受到该政策。
因此,如果你想了解补助制度的对象、条件和补助标准,你可向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❹ 国家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我国最新计划生育政策及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2、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计划生育对人口的出生增长实行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①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安排生育孩子的时间和数目,以适应家庭和社会的需要;②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如国家或地区)有计划地安排人口出生的数量和确定生育对象,即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发展同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实行计划生育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再生产应该相适应的原理,结合当时我国国情而制定的决策。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7年10月28日,修改后的《节能法》将节约资源确定为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不再作为我国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同时《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生育政策:推行一对汉族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❺ 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2014年我国计划生育新政策最大的变化就是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更准确地说是“单独两孩”政策。
“单独两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需要注意: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单独二胎”的新政了。
各省具体实施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最快2014年初各地就陆陆续续将开始实施。
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
单独二胎政策中独生子女的认定标准是怎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独生子女。
本人曾经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未生育子女死亡,其为父母现存唯一子女的
单独二胎政策中独生子女的认定标准是怎样?
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视为独生子女。
1、本人曾经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未生育子女死亡,其为父母现存唯一子女的。
2、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且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独养子女的。
3、双方生育一个子女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名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或者收养一名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又合法生育一个子女的。

❻ 国家颁布的最新计划生育条例

国家颁布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没有什么最新条例。 计划生育的条例,均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 如果有新的政策调整,你们当地就可以知道。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❼ 现在计划生育有什么新政策

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国家对农村符合三个条件的家庭实行奖励:第一,只生一个孩子或者两个女儿的家庭,第二,满60岁;第三是农村户口。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家庭,每个人一年补助600块钱,如果两口子都过了60就补助1200。 去年试点人数30万,今年变成134万,扩大到23个省市自治区和很多的地市,明年全国全面实施。 600块钱等于西部农民纯收入的所有总和还要高。 几十年来,国家抓了两件事情,一件事情是发展经济,一件事是控制人口。 前30年我们少生了3.38亿人口,3.38亿人口节省了多少资源?节省了家庭的抚养费是64100亿,节省了国家的抚养费是一万亿,加起来是节省了国家和家庭的74000亿的社会抚养费。 3.38亿人,相当于一个欧洲,欧洲是3.75亿。如果后30年继续少生3.38亿,30年国家要拿四百多亿,占社会抚养费七万四千亿,1%都不到,0.6%的投入。 发放这笔钱,设立了四权分离制度,资格确认权是四权分离的关键环节。 资格确认权是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完成。 第二块是三证合一才可以发钱,第一个是计划生育号码、身份证号、银行的开通的个人账户。 第三块,资金发放权代理机构:农行、信用社或者邮政。 最后一块是社会监督权,审计监察部门等等。 这四个部门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互相牵制。定政策的,不直接去管,管钱的不自己去发,银行代理发放,最终的监督权由审计和监察部门来做。符合现在的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要求。 计划生育工作发生革命性变化,以前基本上用的是行政管理的方法,主要是以惩罚为主,惩罚多生。现用奖励的方法,奖励少生的老百姓,鼓励大家的积极性,把人性化的方法引入到计划生育,是我们计划生育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的一次革命性变化。想多生男孩子无非是两个目的,一个是养儿防老,一个是传宗接代,而养儿防老又是最主要的,现在解决了农民老年的后顾之忧以后,他的养儿防老的观念就要淡薄很多很多 从理论上来说,所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都应该得到奖励,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也应受到奖励,但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你只够接受荣誉上的奖励,而没有物质上的奖励。国家发展了,也会有这样的考虑。

❽ 2018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2018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1、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知识

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我国的相关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此外,每个省级行政地区还有相应的《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需要全面落实二孩政策,需要将以上的法律修订方可。

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人大将对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对二孩的政策的执行进行细化规定。全面放开二孩后,也要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后出生的“二孩”才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想要二孩,可要算好时间。

2、计划生育知识包括二孩政策不等于二胎政策

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

3、计划生育知识包括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8)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扩展阅读

计划生育知识中的再婚夫妻生育规定: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24日举行,当天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内容如下:

1、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2、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参考资料:中国宜城市政府网-2018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❾ 请问国家对于计划生育方面有那些新政策呢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新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新政策,详细内容请参见政策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