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哲学 怎样理解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要深刻理解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就必须弄清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
1、矛盾的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相互吸引相互转化的性质和趋势。矛盾同一性有如表现:
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方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如果没有对方,它自己也将不会存在。“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比如,一块磁铁总有南北两极,这两极总是不可分割地联系着,即使将它切断、打碎,它仍然是南北两极同时存在,要想得到只有南极而没有北极或者只有北极而没有南极的单磁极是不可能的。如果把它的一极磁性消除了,那么它的另一极磁性也将同时消失。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这说的正是矛盾的统一性问题。正因为是冤家,是对立面,它们才能聚集在一起,共同维持统一整体的存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生物进化中的遗传与变异、认识中的真理与谬误等等,都是这种矛盾双方同一性的表现。我国古代哲学名著《老子》中有这样一段话:“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意思是说: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低,音与声,前与后,所有这些对立的双方,都是相互依存着的,没有甲方就没有乙方,反之亦然。
其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贯通。这是矛盾同一性的更重要的一层含义。矛盾的相互贯通表现为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包含和渗透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此中有彼、彼中有此。例如吸引中有排斥,排斥中有吸引;化合中有分解,分解中有化合;同化中有异化,异化中有同化;遗传中有变异,变异中有遗传;感性认识中有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中有感性认识;绝对真理中有相对真理,相对真理中有绝对真理等等。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的一种表现,是矛盾双方在分子、因素或部分上的相互包含、相互交叉。它是从相互依存形式上的相互联结进到内容上的相互联结,因而它是比相互依存更前进一步的同一性状态和阶段。
第三,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你能变成我,我能变成你。事物的转化总是向着自己的他者、即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这也表明对立面之间有互相贯通的性质,有内在的同一性。比如,鸡蛋转化为小鸡而不能转化为石头;战争转化为和平,和平转化为战争;成功转化为失败,失败转化为成功,如此等等。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是矛盾双方联结达到极端或顶点的状态,是矛盾双方在相互渗透中准备起来的整体性的变化。矛盾双方转化后形成新的统一体,矛盾双方又在新统一体的基础上继续相互依存,因此它又是相互依存的动态形式。
2、矛盾的斗争性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为对立双方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术语来表达,如互相否定、互相反对、互相限制、互相离异、互相分化、互相批评等等,这些都是矛盾斗争性的具体形式,从不同侧面表现着矛盾着的对立面互相排斥的含义。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最广泛的哲学范畴,它表现为:
第一,矛盾双方的相互差异。即相互区别和限制,“你不同于我,我不同于你”。例如上与下、左与右、强与弱、大与小、多与少等等。矛盾双方的对立与斗争正是在它们存在这种本质差异的基础上展开的,矛盾双方的分离首先体现在本质差别之中。(这点特别要注意让学生理解:差异就是对立。)
第二,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即“你离开我,我离开你”。相互排除、相互冲突、相互反对等都是这个意思。存在着本质差异的矛盾双方朝各自相反的方向产生相互作用,形成了进一步相互分离、相互抗争的态势。
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克服,即“你吃掉我,我吃掉你”。矛盾对立面的相互排斥的进一步发展是相互克服,矛盾双方都力图剥夺对方的存在,其结果导致了事物的发展、飞跃。克服是矛盾斗争的最高阶段的表现,是矛盾双方相互分离达到极端、顶点的状态。
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从两者在矛盾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来看,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和事物的稳定性相联系,斗争性同事物的变动性相联系。
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主要是指它的有条件性。因为,任何矛盾的统一体,以及贯穿其中的同一性的存在,受着特定条件的限制,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这种特定条件消失时,矛盾双方就失去同一性,就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所以,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矛盾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的稳定性、常住性,而事物的稳定性、常住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所以,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主要是指它的无条件性。无条件性是指矛盾斗争既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所限制,同时又能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新条件。矛盾的斗争性体现着事物的变动性,而事物的变动性则是无条件的,即在任何条件下都是要贯彻下去的。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中,也存在于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中。所以,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但是,决不能把斗争性的无条件性误认为矛盾的斗争性不与任何条件相联系,而是指事物运动的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都是矛盾斗争引起的,事物运动、发展的绝对性根源于事物内部矛盾斗争的绝对性。
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的。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只有同一性没有斗争性,或者只有斗争性没有同一性的矛盾是没有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联结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同一之中有斗争,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同一是包含着差别的同一,是包含着对立的统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这就是所谓的“相反”才能“相成”。所以,同一性必然离不开斗争性。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差异、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就谈不上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其二,斗争之中有同一,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斗争也不是乱斗的,斗争只有在统一体内部才有斗争,离开统一性就不会有斗争。斗争性的存在要受到同一性的制约,斗争的形式、规模、激烈程度等,都受到同一性制约。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它们联结起来;真理与谬误由人的认识把它们联系起来,并存在于人类认识的始终。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联系之中,反过来说,它们的联结,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分离之中。它们的相互依存,只存在于它们的对立之中。”
Ⅱ 哲学 怎样理解矛盾就是对立统一举例说明
在哲学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思想。在中国古代,《易经》 用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老子》提出“反者道之动”这一命题,概括了矛盾的存在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后世的哲学家常用分合 、两一、参两、相反相成等概念表达事物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的思想。在欧洲,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关于“始基”的思想中已包含有对立统一的思想,赫拉克立特提出“相反者相成:对立的统一”,亚里士多德则讨论了一系列范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近代,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辩证法是解决一切矛盾的方法论。
Ⅲ 为什么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为什么是矛盾的
理解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矛盾
1.
所谓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那么我们要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的分析。既要看到事物的这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面,即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2.
要注意对立统一并不仅仅是积极和消极的对立统一,而是一个事物正反两面的对立,这个过程是不包含任何主观感情色彩的——a是b的对立面,反过来b是a的对立面。我们说矛盾是客观的,是因为辩证矛盾(区别于逻辑矛盾)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
这句话错就错在,以上两个方面:第一,矛盾的对立统一是指正反两方面的对立统一而这个正和反因不同事物而异不能简单理解为就是消极和积极的对立。可以说,这句话在逻辑上是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第二,因为事物的矛盾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矛盾的对立统一只能说是存在正反两个方面而不能说成是积极和消极!(它的存在就是摆在那儿的,没有对和错,因为客观所以不能添加主观色彩)
希望能帮助你理解。
Ⅳ 为什么矛盾是对立统一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相互吸引相互转化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同一性有如下表现:
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方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如果没有对方,它自己也将不会存在。“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比如,一块磁铁总有南北两极,这两极总是不可分割地联系着,即使将它切断、打碎,它仍然是南北两极同时存在,要想得到只有南极而没有北极或者只有北极而没有南极的单磁极是不可能的。如果把它的一极磁性消除了,那么它的另一极磁性也将同时消失。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这说的正是矛盾的同一性问题。正因为是冤家,是对立面,它们才能聚集在一起,共同维持统一整体的存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生物进化中的遗传与变异、认识中的真理与谬误等等,都是这种矛盾双方同一性的表现。我国古代哲学名著《老子》中有这样一段话:“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意思是说: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低,音与声,前与后,所有这些对立的双方,都是相互依存着的,没有甲方就没有乙方,反之亦然。
其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贯通。这是矛盾同一性的更重要的一层含义。矛盾的相互贯通表现为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包含和渗透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此中有彼、彼中有此。例如吸引中有排斥,排斥中有吸引;化合中有分解,分解中有化合;同化中有异化,异化中有同化;遗传中有变异,变异中有遗传;感性认识中有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中有感性认识;绝对真理中有相对真理,相对真理中有绝对真理等等。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的一种表现,是矛盾双方在分子、因素或部分上的相互包含、相互交叉。它是从相互依存形式上的相互联结进到内容上的相互联结,因而它是比相互依存更前进一步的同一性状态和阶段。
第三,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你能变成我,我能变成你。事物的转化总是向着自己的他者、即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这也表明对立面之间有互相贯通的性质,有内在的同一性。比如,鸡蛋转化为小鸡而不能转化为石头;战争转化为和平,和平转化为战争;成功转化为失败,失败转化为成功,如此等等。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是矛盾双方联结达到极端或顶点的状态,是矛盾双方在相互渗透中准备起来的整体性的变化。矛盾双方转化后形成新的统一体,矛盾双方又在新统一体的基础上继续相互依存,因此它又是相互依存的动态形式。
Ⅳ 矛盾的对立统一性的原理是什么
矛盾是对立统一。矛盾的基本属性是对立性和统一性,不是斗争性和同一性。
在马列经典著作中,对立面或对立的一词有下面几种含义:一种是处于统一体中矛盾方面的差异性;另一种是指矛盾发展的一定阶段,对立乃是矛盾发展到高级阶段;还有一种是指矛盾对立是互相排斥的,是相互作用的。有时"对立"也有就是指的矛盾。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时也把"对立"看作是对抗性矛盾的意思。
矛盾的对立除上面讲的相互区别、本质的异这一层意思外,还有相互排斥、互相斗争、互相作用这一层意思。作为矛盾的对立,就是事物在自身内部包含有自己的否定方面。与矛盾的统一性相对应的应该是矛盾的对立性;而不是矛盾的斗争性。斗争性只是矛盾对立的一种属性。"斗争"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作用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能动主体之间的排斥形式。
"斗争"不是普遍的。在无机界,矛盾双方的对立是否用"斗争"范畴,值得考虑。"斗争"也不贯穿矛盾发展的始终。把矛盾斗争绝对化,是"斗争哲学"的核心观点,是"左"的错误思想的哲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矛盾的统一性就是对立面的不可分割联系。列宁认为用"统一"也许更正确性,他倾向于"统一"。"统一"即是对立面的内部联系,"同一"这一词很可能使人理解为与事物本身相等的意思。矛盾的统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为对立面之间相互吸引、相互转化的趋势。
矛盾的对立性就是矛盾双方相互区别、本质各异、相互否定、相互反对。
矛盾的统一性就是矛盾着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靠、相互贯通。
独到之处在于:规定矛盾的基本属性是对立性和统一性,不是斗争性和同一性;把斗争绝对化,是"斗争哲学"的核心观点,是"左"的错误的哲学基础。
Ⅵ 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怎么理解
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按照以下内容理解: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Ⅶ 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及方法论是什么
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及方法论是:
1、矛盾及其普遍性版。方法论:权用全面的、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
2、矛盾具有特珠性。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方法论: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具体、历史的统一。
4、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方法论:要集中主要力量首先解决主要矛盾,统筹兼顾,恰当处理好次要矛盾。
5、矛盾主要方面与矛盾次要方面的关系。方法论:要着重把握事物矛盾的主要方面,着重看本质、主流,但也不能忽视矛盾次要方面存在的问题。
(7)矛盾的对立统一扩展阅读:
1、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无论在什么领域,任何事物以及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而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2、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涵可大致概括为,矛盾的三对特性四大理论:即: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的不平衡性,即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Ⅷ 矛盾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原理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要深刻理解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就必须弄清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
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区别的。从两者在矛盾发展过程中的地位来看,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同一性和事物的稳定性相联系,斗争性同事物的变动性相联系。
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主要是指它的有条件性。任何矛盾的统一体,以及贯穿其中的同一性的存在,受着特定条件的限制,只有当某种特定条件具备时,矛盾双方才具有同一性,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这种特定条件消失时,矛盾双方就失去同一性,即不能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故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矛盾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的稳定性、常住性,而事物的稳定性、常住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可变的,因而是相对的,故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相对的。
矛盾斗争的绝对性,主要是指它的无条件性。无条件性是指矛盾斗争既存在于具体条件之中,受特定条件所限制,同时又能打破这些条件的限制,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新条件。矛盾的斗争性体现着事物的变动性,而事物的变动性则是无条件的,即在任何条件下都是要贯彻下去的。矛盾的斗争性既存在于事物的相对稳定状态中,也存在于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中,故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决不能把斗争性的无条件性误认为矛盾的斗争性不与任何条件相联系,而是指事物运动的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都是矛盾斗争引起的,事物运动、发展的绝对性根源于事物内部矛盾斗争的绝对性。
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的。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只有同一性没有斗争性,或者只有斗争性没有同一性的矛盾是没有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联结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同一之中有斗争,同一性不能离开斗争性而存在。同一是包含着差别的同一,是包含着对立的统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这就是所谓的“相反”才能“相成”。所以,同一性必然离不开斗争性。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差异、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就谈不上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其二,斗争之中有同一,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斗争也不是乱斗的,斗争只有在统一体内部才有斗争,离开统一性就不会有斗争。斗争性的存在要受到同一性的制约,斗争的形式、规模、激烈程度等,都受到同一性制约。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它们联结起来;真理与谬误由人的认识把它们联系起来,并存在于人类认识的始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两极的分离和对立,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依存和联系之中,反过来说,它们的联结,只存在于它们的相互分离之中。它们的相互依存,只存在于它们的对立之中。”
(8)矛盾的对立统一扩展阅读:
矛盾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是辩证矛盾、客观矛盾,它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如一元对多元、两种或多种不同体系的事物等。
矛盾的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①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贯通有多种表现方式,主要的是相互转化(一定条件下)或相互渗透。概而言之,同一性有两个含义: 一是共居,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一个统一体中,失去一方,另一方也不存在;二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②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相互冲突、相互否定、相互离异的趋势。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要深刻理解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就必须弄清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
Ⅸ 矛盾的对立统一原理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相互吸引相互转化的性质和趋势。矛盾同一性有如下表现: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方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如果没有对方,它自己也将不会存在。“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比如,一块磁铁总有南北两极,这两极总是不可分割地联系着,即使将它切断、打碎,它仍然是南北两极同时存在,要想得到只有南极而没有北极或者只有北极而没有南极的单磁极是不可能的。如果把它的一极磁性消除了,那么它的另一极磁性也将同时消失。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这说的正是矛盾的同一性问题。正因为是冤家,是对立面,它们才能聚集在一起,共同维持统一整体的存在。自然界中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生物进化中的遗传与变异、认识中的真理与谬误等等,都是这种矛盾双方同一性的表现。我国古代哲学名著《老子》中有这样一段话:“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意思是说: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低,音与声,前与后,所有这些对立的双方,都是相互依存着的,没有甲方就没有乙方,反之亦然。
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贯通
这是矛盾同一性的更重要的一层含义。矛盾的相互贯通表现为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包含和渗透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此中有彼、彼中有此。例如吸引中有排斥,排斥中有吸引;化合中有分解,分解中有化合;同化中有异化,异化中有同化;遗传中有变异,变异中有遗传;感性认识中有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中有感性认识;绝对真理中有相对真理,相对真理中有绝对真理等等。矛盾双方的相互渗透,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的一种表现,是矛盾双方在分子、因素或部分上的相互包含、相互交叉。它是从相互依存形式上的相互联结进到内容上的相互联结,因而它是比相互依存更前进一步的同一性状态和阶段。
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你能变成我,我能变成你。事物的转化总是向着自己的他者、即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这也表明对立面之间有互相贯通的性质,有内在的同一性。比如,鸡蛋转化为小鸡而不能转化为石头;战争转化为和平,和平转化为战争;成功转化为失败,失败转化为成功,如此等等。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是矛盾双方联结达到极端或顶点的状态,是矛盾双方在相互渗透中准备起来的整体性的变化。矛盾双方转化后形成新的统一体,矛盾双方又在新统一体的基础上继续相互依存,因此它又是相互依存的动态形式。
斗争性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为对立双方互相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术语来表达,如互相否定、互相反对、互相限制、互相离异、互相分化、互相批评等,这些都是矛盾斗争性的具体形式,从不同侧面表现着矛盾着的对立面互相排斥的含义。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最广泛的哲学范畴,它表现为:
矛盾双方的相互差异
即相互区别和限制,“你不同于我,我不同于你”。例如上与下、左与右、强与弱、大与小、多与少等等。矛盾双方的对立与斗争正是在它们存在这种本质差异的基础上展开的,矛盾双方的分离首先体现在本质差别之中。(这点特别要注意让学生理解:差异就是对立。)
矛盾双方的相互排斥
即“你离开我,我离开你”。相互排除、相互冲突、相互反对等都是这个意思。存在着本质差异的矛盾双方朝各自相反的方向产生相互作用,形成了进一步相互分离、相互抗争的态势。
矛盾双方的相互克服
即“你吃掉我,我吃掉你”。矛盾对立面的相互排斥的进一步发展是相互克服,矛盾双方都力图剥夺对方的存在,其结果导致了事物的发展、飞跃。克服是矛盾斗争的最高阶段的表现,是矛盾双方相互分离达到极端、顶点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