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管暴力执法,会不会被免职
城管如何暴力执法,肯定会被免职,如果涉嫌违法犯罪的还会坐牢。
B. 四川阆中城管被曝暴力执法,真相究竟如何
大家都知道,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这是国家对他们职责的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小部分公职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不过那都是曾经出现过的现象,如今的公职人员,在国家的整顿和要求之下,一般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但是在网络上,我们还是能偶尔看到某某地方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就比如四川阆中的城管,就被曝光说出现了暴力执法的行为,因为在城管执法执法过程中,跟商家产生了冲突,而在此期间一位小女孩被伤到了脸部,而且比较严重。所以四川阆中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就成为了网友关注的热门新闻,那四川阆中城管的这次执法,究竟属不属于暴力执法呢?这个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接下来,冷眼就给大家聊一聊这个事情,给大家大致还原下四川阆中城管的整个执法过程,让大家看到这个事情的真相,看看四川阆中的城管们是不是暴力执法。
C. 临武城管事件始末
在与城管发生肢体冲突后,52岁的湖南郴州临武县瓜农邓正加倒地,死亡;其妻黄细细被诊断为头部软组织肿胀,被送到医院治疗。
事发前半小时左右,卖了10年西瓜的邓正加夫妇当天首次遭遇城管,并发生短暂的肢体冲突。
当时,他们在不到3个小时内已经卖掉了约500斤西瓜,这比以往的生意都好。邓正加没有听妻子“别卖了”的劝告。他向妻子许诺,再有差不多两个小时,就能卖完整车西瓜,可以在午饭前赶回17公里外的莲塘村的家里。
邓正加最终只多卖了一个西瓜后,再次遭遇城管。
17日凌晨5时11分
夫妇开车载千斤西瓜进城
邓正加夫妇在17日凌晨四点多起床,开始将16日下午摘好的西瓜搬到三轮车上。从家里出发前,黄细细看了一下手机:5点11分。
对于瓜农来说,要在县城抢到一个好的摊位并不容易,早起显得尤为重要。
当地瓜农介绍,临武当地有规定的果蔬买卖场所。但是一次要收两块钱摊位费,而且,当地人习惯在上下班路上买路边的西瓜,果蔬市场生意并不好。
更多人因为舍不得花摊位费的钱,而是到政府不允许的、人流量大的街道摆摊。
17日,邓正加的摩托三轮车上装了约1000斤西瓜,17公里的进城道路,走了四十多分钟。
清晨六点,他们来到了临武县解放南路,在黄细细看来,这里人流量大,卖得比较快。今年他们曾三次在此处卖瓜,一直没有城管过来处罚,很安全。于是,这一次,他们又把卖瓜的地点定在了解放南路。
当天的生意出奇的好,他们在不到3个小时内就卖了约500斤西瓜。
17日上午10时左右
城管队员“暂扣”四个西瓜
上午10点左右,黄细细看到,有城管从不远处的十字路口走来,并抱走了前面瓜贩的瓜。
和黄细细一起看到这一幕的,还有他们身后化肥经销店里25岁的胡婷。胡婷说,城管抱走了前面一个瓜贩五六个西瓜,眼看城管朝化肥店这边走来,胡婷和店里的其他人还帮门前一个瓜贩,把西瓜搬进了化肥店。
胡婷说,城管来到邓正加的摊前后,抱起了四五个西瓜,放进了执法车里。临武县在昨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的表述是:县城管执法人员对其四个西瓜进行了暂扣。
个头不高的黄细细不服气,她走到城管车前,不让他们走。此后,现场的城管打了电话,又有一辆车开过来,两辆车里的七八个城管抬着黄细细的腿和胳膊,要把她扔进车里。
黄细细说,她大声喊叫,很多路人过来围观,城管才将她放下。
城管走时,把他们的秤也拿走了。
17日上午10时50分
二次相遇 6城管围殴瓜贩
城管走后,黄细细劝邓正加不要再卖了。但邓正加觉得当天生意很好,西瓜剩得不多,换个地方应该很快就卖完了。
邓正加花了22块钱,买了一个称重30斤的秤后,将三轮车开到了约两里外的文昌路与河滨路交叉口。
这是一个允许摆摊设点的地方。这一次,邓正加将摊子摆在了挂着“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临时销售区”的横幅下,横幅落款为:临武县城管局。
同在横幅下卖西瓜的61岁的吴五珍记得,邓正加快11点时来到这里。
将车停下后,黄细细开始跟她及周围开摩的的师傅讲了刚才的遭遇,她说“城管抱了他们的西瓜,还把他们赶走”。黄细细很生气,也很激动,说了“他们就像土匪一样”等脏话。
吴五珍记得邓正加一直在边上摆放西瓜,没有说一句话。
10时50分许,临武县城管局执法三大队大队长廖卫昌等人巡逻至这个岔路口。
吴五珍说,他们将车子停在了邓正加摊子对面的瓜摊。黄细细看到是刚才的城管,情绪很激动,大声向周边的人说“土匪”等话语。
D. 城管暴力执法,应当面临怎样的处罚
按照单位的纪律规定处罚,同时按照治安案件处理,如果触犯刑法,需要负法律责任
E. 城管殴打瓜农致死案最终结果如何政府如何处理
对涉事城管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遭被害人邓正加及其妻子黄细细的阻拦和谩骂,当被害人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时,四上诉人遂夺抢秤杆,并对被害人殴打,四上诉人的伤害行为诱发了被害人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卫昌、袁城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四上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对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可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5)城管暴力执法事件扩展阅读
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临武县瓜农邓正加的意外之死把临武县推进了风暴眼。
邓正加是临武县南强乡莲塘村人,56岁(2013年),卖的瓜也是自己家种的,平时为人很老实,还曾经被临武县农业局评为种植劳模。
有网友称,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发当天下午,临武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稿称,临武发生一起群众意外死亡事件,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突然倒地死亡”。
网上的说法则与官方消息在细节上大相径庭。邓正加侄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县摆摊卖西瓜,期间两次与执法城管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推搡,邓正加当场死亡。其家人正在寻找能证明城管围殴邓正加夫妇,包括用秤砣打邓头部的目击证人。邓的侄女称,已找到5-6名目击者。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
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F. 聚焦城管“暴力执法”。近年来城管暴力执法事件有:2009年2月,无锡北塘城管执法人员“霸王餐”事件;200
(1)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便民利民的服务性政府,而不是包办一切。(1分) (2)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负责的原则。为人民管理城市,而不是为城市管人民。(或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1分) (3)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做到合理行政、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3分,四个要求2分)提高提法行政的水平,加强立法,严格规范城管的执法行为(1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或提供城管人员素质也可以)(1分) (4)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1分,从民主监督角度答也可以得分) G. 城管暴力执法打人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警察没有立案 登上热搜榜,妥妥解决。 H. 沈阳刺死城管案件回顾:只因摆摊争执,两名城管被刺死!结果如何 这件事的结果可想而知,就是犯罪嫌疑人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即便后来上诉但也无济于事,最终犯罪嫌疑人被注射死刑。 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我想通过这件事,很多人也会意识到冲动的代价,认识到触犯法律的后果,所以说千万不要让自己陷入到冲动之中,否则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虽然犯罪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对于其家人来说,家里的顶梁柱垮了,或许生活也没有了希望吧。对于受害人家人来说,同样是痛苦难熬的,但我还是希望他们能够向前看,因为生活还将继续。 说一说,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如何,你觉得遇到不公的事情,如何正确处理? I. 大家怎么看待城管暴力执法城管是迫不得已 关键是城管到底执的是哪门子法?“强制执行”应该由警察执行或由法院判决后交由警察执行。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的执法行为应当慎之又慎,行政行为不应包括此类行为。像西方,就是闯红灯,警察也不会当街罚款,而是给你一张传票,限你某日去简易法庭申诉。这才是法治。现在是所谓“执法者”又管又罚,管不了发不成就动手使用暴力,这不是法治,是黑涩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