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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法

发布时间: 2021-07-17 06:00:38

㈠ 请问三商法是什么

三商法是传销组织为了自圆其说,让人信服而一种商业模式。
一商法:柜台→→→10+10+10+10+10=50
它是以柜台的形式出现,货物死气沉沉地摆放在柜台里等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卖出一份货物产生一份效益,卖出十万份货物产生十万份效益.没有顾客的来临也就没有效益的产生。商业学家给它一组很形象的数字比喻:五个十相加等于50.由于历史的车轮不断不断向前发展,这种守株待兔的卖货方式已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于是就出现了二商法.
二商法:公司雇佣/被雇佣员工5%――――-30%
10*1+10*2+10*3+10*4+10*5=150
二商法与一商法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给它卖货的是一名叫员工的,它们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公司的倒闭直接面临着员工的下岗及待业, 公司会根据这名员工能力的大小给出5%――-30%作为报酬,换句话说,如果这名员工有能力就可以赚取这30%,如果没有能力的话连这最基本的5%都赚取不到.商业学家同样给它一组很形象的数字比喻:10*1+10*2+10*3+10*4+10*5=150.
由于这是典型的背包上门的卖货方式,不被广大消费者所认同,于是很快就出现了三商法.
三商法: 公司 合作 业务员 15%――――60%
三商法与二商法相同之同样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而给它卖货的不是叫员工的而是叫业务员的.它们之间是合作的关系,所为合作就是合得来就做,合不来就不做.公司的倒闭跟这名业务员毫无关系,公司也会根据这名业务员加入公司的晋升级别不同给出15%――――60%的报酬,得到的收入也是相当可观的.商业学家也同样给出一组形象的数字比喻:
1 2 3 4 5
10 + 10 +10 +10 +10 =111110
何为十的一次方呢?就是你一个人没有过能力卖货可以找十个有能力的人帮你卖货,这是典型的蠢材利用人才把自己顶升为天才的卖货方式.
大家不难从这三组数据中看出:这三商法较二商法较一商法不知道要先进多少倍.
这是所谓的三商法的出处。

㈡ 三商法是什么

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即传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

一商法:它是以柜台的形式出现的,货物死气沉沉地摆放在柜台里,等待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是一种守株待兔的形式,卖一份货物,得一份利益。商业学家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字比喻,5个10相加等于50,由于当今商业的发展,一商法很快跟不上当今商业的发展步伐,于是出现了较为先进的二商法。

二商法:它是以公司的名义出现的,在社会上招收大量的员工,他们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时常有矛盾产生,工作效率不高只有5%到30%之间,商业学家同样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字比喻,10乘1加上10乘2一直加到10乘5等于150,由于历史的车轮是不断向前滚进的,二商法很快跟不上时代潮流,于是很快出现了最为先进的三商法。

三商法:三商法与二商法相同之处都是以公司的名义出现的,在社会上招收大量的员工。此时它由二商法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转化为我们今天的合作的关系,合作就我们合作得好就合作,合作不好就改换另外一家公司合作。

由于是合作关系,没有矛盾产生,工作效率非常高,居然达到15%到60%,商业学家也同样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字比喻,10的1次幂加上10的2次幂一直加到10的5次幂等于111110。

(2)三商法扩展阅读:

三商法常见应用领域在(多层次直销)传销行业,原始的三商法是通过以人为本传销商品多被非法传销利用。后来国家出台相关法律,禁止了非法传销以及变相传销,只允许正规合法的企业进行直销(暂时是限定单层次直销,但是更多的企业暗中运行多层次直销)。即有直销店铺加直销人员传播来销售产品

三商法也在一些虚拟经济领域使用,在“五口之家”“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自愿连锁经营”“1040阳光工程”“520阳光工程”等等当中被恶意广泛应用。并且说成是国家暗中支持项目,国家对其“暗箱操作,正面打击,侧面扶持"的宏观调控以欺骗人员。

㈢ 三商法是什么啊

三商法实际上是直销的模式,很多直销企业都以这个三商法为理论依据,即通过经销商直接销售给最终受益者,依靠人际网络这种多层次直销模式进行销售的团队销售模式。”是二十一世纪最先进的销售模式,实现无货品积压,只有一个中间环节(即经销商),譬如安利雅芳天狮完美,中国李时珍等。

三商法的特点
所谓的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根据分析,这是一种低效率的销售方式,尽管它有面对面的个性化销售及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但是,它有一个基本的缺点,就是它的销售主要依靠人员销售,因为人的成本是最高的,没有高利润(或达到一定利润额)的产品及良好的相关支持,人的效率相对就比较低。

所谓的三商法鼓吹的五级三阶制在今天的中国是《禁止传销条例》严禁的。即使在开放直销的国家和地区,它也是异端邪说,无法成为行业的共识。对广大民众来说,最简单的判断可以借用民间的连锁信的路子。

打着三商法旗号的公司绝对不可以做,因为它的奖金制度听上去再合理,加入再自愿,再没有强制性,再所谓可以缓解贫富差距,也是属于扰乱社会,非法的传销行为。是否合法,只取决于国家的法制。

㈣ 什么叫三商法

三商法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概念,很多非法传销者都以这个三商法为理论依据,所谓的三商法毫无新意,只不过换了另外的包装推销金字塔计划。而这个金字塔计划尽管在包装者的精心设计下成为三商法,可看看他们所谓的公式,就知道他们根本不是销售,而是立足于拉人头进行敛财,根据传销的概念:“是指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依靠人际网络这种多层次直销模式进行销售的商业模式。”但是他事实上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所谓模式.1, 一商法[产品] 10+10+10+10+10=50 2. 二商法公司/员工(雇佣) ,已不用

10×1+10×2+10×3+10×4+10×5=150(15%-----30%) 在淘汰

3. 三商法公司/员工(合作)

101+102+103+104+105=111110( 30%--60%) 在骗人

㈤ 三商法到底是什么

三商法是传销组织为了自圆其说,让人信服而一种商业模式。
一商法:柜台→→→10+10+10+10+10=50

它是以柜台的形式出现,货物死气沉沉地摆放在柜台里等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卖出一份货物产生一份效益,卖出十万份货物产生十万份效益.没有顾客的来临也就没有效益的产生。商业学家给它一组很形象的数字比喻:五个十相加等于50.由于历史的车轮不断不断向前发展,这种守株待兔的卖货方式已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于是就出现了二商法.

二商法:公司雇佣/被雇佣员工5%――――-30%

10*1+10*2+10*3+10*4+10*5=150

二商法与一商法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给它卖货的是一名叫员工的,它们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公司的倒闭直接面临着员工的下岗及待业, 公司会根据这名员工能力的大小给出5%――-30%作为报酬,换句话说,如果这名员工有能力就可以赚取这30%,如果没有能力的话连这最基本的5%都赚取不到.商业学家同样给它一组很形象的数字比喻:10*1+10*2+10*3+10*4+10*5=150.

由于这是典型的背包上门的卖货方式,不被广大消费者所认同,于是很快就出现了三商法.

三商法: 公司 合作 业务员 15%――――60%

三商法与二商法相同之同样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而给它卖货的不是叫员工的而是叫业务员的.它们之间是合作的关系,所为合作就是合得来就做,合不来就不做.公司的倒闭跟这名业务员毫无关系,公司也会根据这名业务员加入公司的晋升级别不同给出15%――――60%的报酬,得到的收入也是相当可观的.商业学家也同样给出一组形象的数字比喻:

1 2 3 4 5

10 + 10 +10 +10 +10 =111110

何为十的一次方呢?就是你一个人没有过能力卖货可以找十个有能力的人帮你卖货,这是典型的蠢材利用人才把自己顶升为天才的卖货方式.

大家不难从这三组数据中看出:这三商法较二商法较一商法不知道要先进多少倍.
这是所谓的三商法的出处。
下面分析下:
我们就以所谓的一商来谈。在他们的说法中,说“商品摆在店铺等顾客来选,这是守株待兔的做法”。事实上,店铺销售是目前销售方式的主流,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每年的销售额几千亿美金,已经多年蝉联世界500强的首席,其老板也是世界首富。这种店铺销售方式正是他们所谓的加法,他不仅没有落伍,而且还在发展。在全世界的商业发展中,店铺销售一直都是主流方式,即便是在目前互联网发达的时代,店铺销售依然是主流,在商业流通中占有的份额不低于90%,根本不存在如所谓三商法所说的“跟不上时代的要求”。
所谓的二商法和所谓的一商法根本不是什么发展的关系,而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他讲的是一种雇佣关系,在任何商业运作中雇佣关系都存在。雇佣关系和销售根本没有必然的联系。任何销售形式都有雇佣关系,小到个体户,大到像沃尔玛这样的跨国商业。讲“雇佣关系效率低”,也是胡说八道,全球所有的公司都是雇佣员工发展的。讲雇佣关系会产生阶级则有些危言耸听,是一种蛊惑。而且,说到底,这根本与销售形式无关。
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根据分析,这是一种低效率的销售方式,尽管它有面对面的个性化销售及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但是,它有一个基本的缺点,就是它的销售主要依靠人员销售,因为人的成本是最高的,没有高利润(或达到一定利润额)的产品及良好的相关支持,人的效率相对就比较低

㈥ 三商法是什么

三商法是相对于一商法和二商法而言的。所谓的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即传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

一商法指的是传统的货物销售方法。它以柜台的形式出现,物品摆放在柜台里,等待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

二商法,销售主体以公司的形式出现,从全国各地招来大量的员工为其销售货物,公司与员工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6)三商法扩展阅读:

商法的历史沿革:

商法虽源于古罗马时代的商事规约,但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意义上的近代商法却是始于中世纪欧洲地中海沿岸自治城市的商人法,正式确立于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

中国古代“重农抑商”,商法极不发达,20世纪初以来的百年商事立法,主要是引进借鉴西方商法,主要是大陆法系的商法,但新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商事立法也有不少是借鉴了英美法等的商事立法。

商法的一般原则:

商法的一般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现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则。 一 强化企业组织

1、提高企业素质。主要依靠两套法律机制,一是,企业融资和确保企业财产基础的法律机制, 如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资本三原则。二是,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实现资产优化组合的法律机制,如破产、重整、兼并制度。

2、完善企业结构。包括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主要是合理分配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协调企业内部关系(主要保护职工利益,加强职工民主管理)。

㈦ 什么是三商法

就是传销,离得越远越好,以免后悔都来不及了

㈧ 什么是三商法

三商法 三商法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概念,很多非法传销者都以这个三商法为理论依据,所谓的三商法毫无新意,只不过换了另外的包装推销金字塔计划。而这个金字塔计划尽管在包装者的精心设计下成为三商法,可看看他们所谓的公式,就知道他们根本不是销售,而是立足于拉人头进行敛财,根据传销的概念:“是指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依靠人际网络这种多层次直销模式进行销售的商业模式。”但是他事实上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所谓模式
所谓的三商法鼓吹的五级三阶制在今天的中国是《禁止传销条例》严禁的。即使在开放直销的国家和地区,它也是异端邪说,无法成为行业的共识。对广大民众来说,最简单的判断可以借用民间的连锁信的路子。近来我接到很多的网友信息,在求证所谓的三商法。因为很多非法传销者都以这个三商法为理论依据,而且居然还能欺骗很多人。更有甚者,非法传销组织者把这个所谓的三商法说成是本人的创造。我已经多次声明。鉴于我一直不知道三商法的内容是什么,所以只能发声明。最近有网友把三商法的讲课记录发来给我,我看后真是感到好笑。任何稍微有一些经济常识的人都会看出它的荒唐可笑之处。但是我知道很多被非法传销组织者欺骗的人对经济常识的掌握十分有限,加上某些讲课者的三寸不烂之舌,可能会让人相信这种可笑的理论。所以,我想把这个讲课记录摘录一些出来,驳此所谓的“三商法”。

㈨ 什么叫三商法

一、三商法是相对于一商法和二商法而言的。所谓的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即传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
一商法指的是传统的货物销售方法。它以柜台的形式出现,物品摆放在柜台里,等待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
二商法中,销售主体以公司的形式出现,从全国各地招来大量的员工为其销售货物,公司与员工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三商法中公司与员工是合作关系。是一商法的进步二商法的升华。
三商法常见应用领域在(多层次直销)传销行业,原始的三商法是通过以人为本传销商品多被非法传销利用。后来国家出台相关法律,禁止了非法传销以及变相传销,只允许正规合法的企业进行直销(暂时是限定单层次直销,但是更多的企业暗中运行多层次直销)。即有直销店铺加直销人员传播来销售产品。37家企业在我国取得直销证照,三商法被广泛的应用到金融传销中。(98年4月前直销在我国称传销)
二、依据
1、《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直销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㈩ 三商法怎么样

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即传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

一商法:它是以柜台的形式出现的,货物死气沉沉地摆放在柜台里,等待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是一种守株待兔的形式,卖一份货物,得一份利益。商业学家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字比喻,5个10相加等于50,由于当今商业的发展,一商法很快跟不上当今商业的发展步伐,于是出现了较为先进的二商法。

二商法:它是以公司的名义出现的,在社会上招收大量的员工,他们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时常有矛盾产生,工作效率不高只有5%到30%之间,商业学家同样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字比喻,10乘1加上10乘2一直加到10乘5等于150,由于历史的车轮是不断向前滚进的,二商法很快跟不上时代潮流,于是很快出现了最为先进的三商法。

三商法:三商法与二商法相同之处都是以公司的名义出现的,在社会上招收大量的员工。此时它由二商法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转化为我们今天的合作的关系,合作就我们合作得好就合作,合作不好就改换另外一家公司合作。

由于是合作关系,没有矛盾产生,工作效率非常高,居然达到15%到60%,商业学家也同样给了它一个很形象的数字比喻,10的1次幂加上10的2次幂一直加到10的5次幂等于1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