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9年我国药事管理工作的重大事件有哪些
如下:
2019年,对于药店人来说,显然是不平静的。
2019年初,药品零售行业虽然暗流涌动,但是在表面上还处于风平浪静。而央视3·15晚会,就像一颗火星,引爆了整个行业,也掀起了2019年行业整治大潮。
1、打击执业药师“挂证”
针对央视曝光的执业药师“挂证”以及不规范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国家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引发行业震动。
一方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药监部门纷纷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另一方面,在监管部门的主导下,原本近乎于“冰封”的“远程审方”重新在各地区上马,意图提高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已有湖南、陕西、辽宁、山东、江西、福建、重庆等近20个地区启动了远程审方工作或试点,占比超过“半壁江山”。
2、定点药店“非药”下架
随着国家医保基金强监管的到来,国家医保局对定点药店也提出了更严格要求,最具代表性的便是“非药下架”。
据搜药统计,目前,全国范围内至少有十余个省市定点药店被明令禁止摆放、销售保健食品。执法部门多以文件通知、协议约定、口头通知、会议通知等方式,要求医保定点药店下架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
3、执业药师差异化配置
针对药店执业药师的配置的问题,各地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在促进当地药品零售行业发展的文件中,对药店的执业药师配备均出台相应措施,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为进一步解决乡、村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短缺问题,部分地区明确,县级(不含城区)所属乡镇、村开办的药品零售门店可聘用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代表地区:陕西。
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所属门店药品经营活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不再要求连锁企业门店负责人必须由执业药师担任。代表地区:安徽。
③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统一将执业药师注册在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建立执业药师管理档案,以方便统一调配使用,并加强培训管理。代表地区:安徽。
此外,另据各地发布的文件,一些地区要求医保定点药店至少配备2名义上的执业药师;部分地区通过远程审方,可1名执业药师配备可承担几家至几十家门店的药学服务;在上海等发达地区,药店需根据经营面积配备相应数量的执业药师。
4、网售处方药是否放开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该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而对于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5、药店分类分级管理
自2018年底国家商务部发布推动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文件以来,山东、云南两个省份相继发布文件,决定推动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山东省已在2019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至此,全国明确提出(试点)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省份已有三个,分别是广东、山东和云南。
6、药店纳入集采
自国家推动药品带量采购以来,已有多省市鼓励定点药店参与,但最为典型,已有实际动作的只有山东、浙江、上海以及广东。
5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民营医药机构试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明确提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连锁零售药店,可以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并要求从6月1日起开放开户申请,7月1日起正式启动相关工作。
5月24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下发文件,允许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权限,相关工作5月底前完成,同时规定了采购的药品范围——慢病药品。
9月11日,广东省药品采购中心下发《关于做好我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交易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线上交易。
11月21日,上海推进“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在《关于“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的文件中要求,所有在医保定点药店(医保柜台)销售的药品均需由医保定点药店与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议定零售价。
议价价格仅对该定点药店有效,议定零售价需与医保结算价格保持一致。
7、新《药品管理法》实施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药店来说,本次修订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在新法将“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列入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必备条件中,施行多年的GSP认证正式取消。
二是《药品管理法》加大了对销售假、劣药的处罚力度,即便是情节较轻的,亦处以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三是本次法规修订也对建立专业化、职业化药品检察员队伍进行了规定,监管部门将利用“飞检”,进一步约束药店的不合规行为,起到强化药品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
8、24h售药
今年以来,药店能否24H售药的问题再次受到社会以及行业关注。针对这一社会热点问题,部分地区的监管部门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如在西安市临潼区,该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约谈了辖区17家药品零售企业,要求写下承诺书,保证能24H售药。
唐山市医保部门针对不能提供24H售药的定点药店,拟给以解除医保定点协议的处罚;而在广西、安徽等地的相关文件中,也鼓励药店配置24H自动售药机,为居民提供24H售药服务。
9、承接医疗机构药房功能
零售药店或在未来成为基层医疗机构的药房。
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印发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健康发展具体举措的通知》指出,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在不改变药品经营方式的前提下,承接社区等医疗机构药房药事服务功能。
无独有偶,广东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推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提到了要探索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建立合作关系。
零售药店根据药品的给药途径及需求,可将用药配送至参保患者就诊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或发放给参保患者。
10、慢病患者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慢性病患者购药,多省发文,鼓励药店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管理制度,由执业药师凭患者处方、诊断证明等为慢性病患者建立档案,对建档患者在一段时期内购买治疗慢性病药品的,可不凭处方,根据档案记录直接购买。
『贰』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
http://61.164.87.155/yygz/medicine_student/这个网址
『叁』 浙江省医保药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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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市级地区没有自己的医保目录,杭州市的医保目录应该是执行浙江省的医保目录,药智网医保目录数据库收载了30个省市的医保目录。你网络一下“药智网数据库”就可
『肆』 浙江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组织架构图。(最新详细版)
医疗器械司管理下的事业单位。估计是正处或副局级单位。下设审评一处二处等。
『伍』 浙江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
申请条件:
(一)经批准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用于药品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
(二)使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教育、科研单位;
(三)具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
(四)取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的外贸出口企业;
(五)经农业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兽用盐酸伪麻黄碱注射液生产计划的兽药生产企业。
所需材料:
法定依据
(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陆』 浙江医药的公司产品
新昌制药目前已形成以维生素类、抗生素类、激素类、植物提取类、抗肿瘤类等几大系列药物为主,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以原料为主、制剂为辅的综合性制药企业——是全国最大的维生素E生产基地,产量已位居全球第三,首家实现全部原料国产化;全国最齐全的氟喹酮类产品生产基地,左氧氟沙星国内首家上市;全国最早、也是目前唯一高含量的天然VE生产企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全国最早、也是目前唯一三甲酚生产企业,并列入国家火炬计划;国内唯一生物素生产基地。拥有符合国际制药GMP标准的片剂、胶囊、滴丸、小针剂、粉针剂和大输液车间,拥有一大批名牌产品及高市场占有率产品,主要有:来立信(左氧氟沙星)、来益(天然VE)、来佳(加替沙星)、赛克星(双扑伪麻)等,新近还开发了来可信(万古霉素)、加立信(替考拉宁)。
好心人牌辅酶Q10
随着高科技养生保健需求的扩大,公司率先将战略目光锁定在心血管疾病带来的庞大“心”市场,以“好心人”牌辅酶Q10为先锋,正式进军保健品领域。浙江医药目前是世界三大辅酶Q10生产商之一,市场份额占了全球的20%,在天然原料使用、工艺、品质、含量和安全性等方面均有优势 。
为实现“好心人”成为国内心脏保健品市场领军品牌的目标,浙江医药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维艾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已签约著名影视明星蒋雯丽作为“好心人”品牌代言人,决意三年打造心脏保健强势新品牌。
『柒』 浙江省药品医保支付价
答: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包括急诊,下同)、住院(包括急诊留院观察、家庭病床,下同)和特殊病种治疗医保待遇,并可按规定享受转外地就医、异地定点就医和院外检查、治疗医保待遇。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除门诊以外的各项医保待遇。
1.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使用规定
医疗保险用药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分甲、乙两类药品,部分药品根据疾病种类、疗程限制使用。参保人员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按医保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5%的药费(个别药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再按医保规定支付。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外药品,或使用的目录内药品超出限制使用范围的,其费用全部由个人自费。
门诊配药(包括购药)量: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天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7天量,癌症、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糖尿病、精神分裂症、高血压病、冠心病不超过1个月量。出院时需带治疗药品的,一般不超过15天量。
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执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实行甲、乙两类分类支付,部分服务项目设限定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使用甲类项目发生的费用,按医保规定支付;使用乙类项目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医保规定支付。
2.门诊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分为3段:个人账户段、个人自负段、统筹基金与个人共负段。发生门诊费用时,参保人员先使用当年账户;当年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费用完全由个人自负;年度内自负累计超过规定额度后,进入共负段,费用根据医院类别,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分担。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捌』 急需了解浙江特别是杭州普药做的量大的医药公司名录
浙江省医药总公司!浙江红会医药采购中心,杭州老百姓大药房!我也是做普药的!
『玖』 浙江省医保的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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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带△符号代表什么意思?
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发[2010]215号)
文件规定:
“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建立门诊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统筹地区,参保人员门诊使用时暂按原规定列入门诊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支付范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药不受此限定。
『拾』 浙江医药的经营范围
片剂、胶囊剂、口服液、注射剂、滴服剂、原料药的生产,化学原料药、化学药、抗生素制剂、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批发、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卫生材料、制药机械的销售,技术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