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劳务合同的个人所得税要如何缴纳
<p>劳务报酬所得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80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
「注意」: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具体参照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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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劳务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劳务费,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演讲收入的可以等同于: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㈢ 提供劳务的个税是怎么规定的
答:1、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
扣除800后20%计算
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一速算扣
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
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㈣ 劳务报酬所得税怎么算啊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劳动报酬是3800,则应缴税额为:(3800-800)*20%=600
如果劳动报酬是4200,则应缴税额为:4200*(1-20%)*20%=672
(4)劳务个税扩展阅读: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薪所得的区别:
雇佣与非雇佣。工薪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㈤ 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例如: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0000×(1-20%)×30%-2000=7600(元)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万元,需扣除20%的费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50000×(1-20%)=40000元
=40000×30%(30%的税率为20000对应的20%的税率加征五成为30%)-2000=10000(元)
(5)劳务个税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