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苏州房管局的介绍
苏州房管局,全称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位于苏州市人民路1058号房地产大厦二楼。
B. 苏州房管局的机构一
机构名称:苏州市房管局全称: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
对外办公:
1.地理位置:
位于苏州市人民路1058号房地产大厦二楼
2.负 责 人:李小安
3.部门职能: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与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关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协调管理和发展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实施商品房销售管理,承办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前备案、商品房合同备案和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入网认证等工作,负责商品房合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实施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承办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和年检、房地产经纪人年检和继续教育、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入网认证等工作,负责存量房出售房源市场准入和存量房合同、房地产经纪合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工作,统计分析房地产市场有关数据资料,编报、发布房地产市场有关信息。
5、参与各类房地产集市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房地产集市交易活动。
6)、承办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项目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7)、实施房产行政执法,承办房产行政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和处罚工作。
4.办理业务
房产转让,抵押核准,房屋租赁房产权属登记与发证,产权各类登记,权属证书核(换)发等服务。
C. 苏州市房管局
建议你转户口,虽然现在的入学政策放宽了,但学校选择学生也是有标准的,也就是说顺序,首先考虑户口房子都在学校区域范围内的生源,其次是户口不在学校范围内但房子在学校范围内,再次是房子户口都不在区域内但随爷爷奶奶等近亲属居住的。
你们只要将你们夫妻两个当中的一个转到东港的房子内,就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迁过去了。
你们的户口在园区泾园吗,如果在的话,只要在东港有房子,哪怕面积只有40多平方,也可以转户口的。
所谓75平米以上转户口,主要是限制外地人向苏州转户口的。
D. 苏州房管局
手续费?你房子是100平么?有6块一个平方的手续费。
E. 苏州工业园区房管局地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
地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层
F. 请问苏州园区的房屋交易中心在什么地方办公时间包括周六吗几点到几点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C区3楼。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6)苏州房管局扩展阅读
房屋过户材料:
1、买卖双方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每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点击下载复印范本);
2、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户主页与本人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点击下载复印范本);
3、所卖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卖房人提供);
4、所卖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卖房人提供,点击下载复印范本);
5、所卖房屋的分户平面图2份(卖房人提供,平面图有电子版原图的到相应测绘公司打印原件2份,是手绘图纸的将房产证中的平面图复印2份);
6、购房人承诺书(资格审查时填写);
7、配偶同意转让证明原件1份(卖房人提供)
8、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产局或公司房产科领取);
9、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房产局或公司房产科领取 );
10、询问笔录(房产局或公司房产科出具);
11、独山子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核表(房产局或公司房产科领取 );
12.契税完税证(税务局开具)。
G. 苏州市房管局在哪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苏州市房产管理局)
苏州市建设局
地址:苏州市沧浪区锦帆路239号
电话:0512-65110636网络地图
本数据来源于网络地图,最终结果以网络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H. 苏州市房管局
每个区域都有房管局,你要知道房管局什么信息啊
I. 苏州房管局的机构二
机构名称: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委员会
对内办公:
1.地理位置:
位于锦帆路55号(房管局新大楼后门)
2.负 责 人:富强
3.部门职能
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为行政管理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06年3月由苏州市房地产监理处、苏州市房产交易管理处成建制合并后成立,隶属于苏州市房产管理局,同时挂“苏州市房地产档案馆”牌子。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规科、财务科、登记科、审核科、发证科、租赁管理科、信息科、档案管理科、测绘管理科、估价所共十二个部门。
作为苏州市区房产交易和权属管理的专职管理机构,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对市区各类房产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承办市区各类房产交易、立契、鉴证、过户和房产抵押手续以及相关价格的审核工作;负责市区房屋权属登记管理,依法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和其他权利,受托核发房屋权属证书并做好市区房产普查、房产调查、房屋权属证书的验证和换发工作;承办市区非居住单位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和市区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鉴证工作;负责市区房产权属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开发利用,并对市区房产权属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市区房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工作。
办公面积达7400平方米,其中交易登记办证大厅3165平方米、档案库房面积1700平方米。中心现代化设备齐全、服务环境整齐,拥有一支思想、业务素质较高的职工队伍。中心核定编制为87人,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达90%以上,工程师、经济师等中高级以上职称达37人,国家房地产注册估价师12人。
作为服务窗口单位,从成立伊始,中心就以建设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与考核标准》为依据,努力构建房屋权属管理标准化体系,实行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一体化,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努力推行社会服务承诺时限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从登记-确权-审核-收费-发证一条龙服务,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并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建立了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系统、房产影像档案查询系统和房产测绘管理系统,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科学化,为苏州市经济建设服务。
J. 苏州房产管理局在哪
12个处室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和全市房管系统会议的组织与协调;督促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负责局重要文稿起草、公文处理、文印、通讯、印章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负责机关后勤事务工作。
负责人:丁乔华 王木水 电话:65224906 65242641
(二)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设置调整、人员调配、劳动工资、干部考察、年报统计;负责局系统出国(境)人员的政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人定级和工人技师的申报考核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惩等工作;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并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指导;负责局系统人才开发;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负责人:曾柳龙 电话:65222190 65222227
(三)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全局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负责申报下属各开发单位建设项目的立项及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基层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审计基层单位财务工作;考核县级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的年度业务指标;编制全局当年经济工作责任指标、目标指标,并负责检查考核;负责房产统计,汇总会计报表,分析财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
负责人:谢朝华 谢强 电话:65225220
(四)信息(法制)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市信息办的业务指导下,综合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及其设备的高效、安全、经济地运行;负责本系统网站的建设、日常维护管理以及“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市综合信息网有关栏目的维护和信息采集、提供工作;负责本系统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维护和管理。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配合市信息办做好信息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定、报批和批准实施后的解释、汇编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代理;组织房产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及行政赔偿。
负责人:冯晓东 许和平 电话:65242640
(五)物业管理处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审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确认物业管理项目范围,实施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年报工作;会同物价部门管理物业管理收费;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及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考核评比;负责异产毗连房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业主委员会的登记确认,检查考核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监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基金工作。
负责人:吴宁 王丽君 电话:65245557
(六)公房管理处
负责全市公有房屋的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市区各房管部门对公有房屋实施租赁、修缮、改造、改善、防汛防台等工作;对全市修缮施工企业进行资质管理;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包括直管房产的划转、出售、交换、购置等工作;负责市区廉租房建置、分配、管理工作的实施。对各县级市、区的公房管理进行指导。
负责人:俞国祥 周雪瑾 电话:65224323
(七)住宅产业处
负责制订房产市场建设的规划和设计;负责对房产交易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关系;负责房产转让、抵押、商品房预售、外销、房屋置换、房屋使用权转让以及对全市房屋租赁、中介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对房产交易实施房产行政执法和监察。
负责人:陈登火 严敏 电话:65227224
(八)技术处(总师办)
负责全市的住宅建设科学技术;制订住宅建设标准、规范;负责系统内部的科技项目立项和成果评审;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督促检查系统内的生产安全;负责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科技情报网工作。
负责人:汪建民 电话:65219423
(九)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负责市区房改方案及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审批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货币补贴,核准房改房上市交易等业务,检查指导市区各系统单位和县级市的房改方案实施工作;参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的拟订、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拟订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政策并实施管理;检查指导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计划、相应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
负责人:徐郁文 彭涌湖 电话:65214096 65214452
(十)房政和落实私房政策处
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等房产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房源的资金筹集,做好腾退房住户的安置和搬迁工作。
负责人:吕培础 钱哲 电话:65233295
(十一)纪检组、监察室(由市纪委派驻,合署办公)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开展廉政教育、制定局系统的廉政措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负责检查驻在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局各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负责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和正确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举报;负责对党员干部的申诉、检举、控告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检查工作,对科级干部进行考廉。指导局各直属单位党的纪律工作,对局各直属单位重大建设项目及房地产管理业务活动中的执纪情况进行监察监督。
负责人:杨树德 电话:65222217
(十二)机关党委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负责安排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负责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党员的管理工作,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和直属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负责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负责所属的局系统党支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
负责人:钱毓静 电话:65226124
下设5个直属单位:
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
苏州市白蚁防治管理处
苏州市房产管理局直属房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