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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转非

发布时间: 2021-09-26 12:28:56

㈠ 重庆农转非医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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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办新参保就可以办社保卡,不过你交两份只能报销一次,重复交没意义
医保只能在缴费地报销,你农合应该不是重庆的,异地都需要转诊证明
最好先把农合停掉,如果失业回老家再继续交

㈡ 关于重庆农转非(必须转)

如果可不转,建议不要转了…毕业后又转不回原藉,即使可以转好像也是在农村的集体户口了,现在非转农好难嘛

㈢ 重庆农转非如何转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哪里转

为什么要转呢???很多人都不愿意转的!!!
现在农转非政策还不完善,建议最好以后转!
只要带上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就行啦。
农转非非常简单,但以后要转回来那就非常麻烦了!!!
三思哦.....

㈣ 重庆市农转非政策

是的,可以直接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㈤ 重庆农转非

没什么鄙视你的,我们学校也强迫转,不过好像还没到拿不到毕业证的地步吧,顶多奖学金不要了,还能把你怎么样。至于能不能拿到,我不敢说,但我总觉得要是好事,他们这么强迫干吗,还不是他妈的给自己捞政绩,政策是那样,那到时候变卦了,你谁都找不了了,政府是主谋,就是是买彩票,是国家坐庄一样,你能说人家违法嘛,所以自己看着办,要是没什么希望拿奖学金,就别转了、

㈥ 重庆农转非医保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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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当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规定,城乡居民的缴费标准如下:
(1)城乡居民、大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具体缴费金额按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发布的标准执行;
(2)从2013年起,每年度6月底前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纳入当年财政补助,凡是从7月1日起参保的需全额缴纳参保费(个人缴费+财政补助);
(3)属于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助的居民、大学生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属于全额资助的不需缴纳个人缴费,其他资助对象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扣除资助金额后剩余的部分;
(4)村委会(居委会)、镇(街)社保所、在渝高校在收取参保居民(大学生)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应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并按规定缴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2、以上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

㈦ 重庆农转非政策

农转非政策


记者在派出所现场了解到,要登记为重庆市主城九区的城镇居民,具备3个条件之一即可:购买商品住房;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重庆市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三投靠”人员,自愿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重庆市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重庆市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重庆市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自愿转户的,可登记为城镇居民(优秀农民工证明指的是区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优秀农民工证书或者表彰文件;或者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年度的表彰文件)。

重庆市农村籍“五保”对象自愿转户的,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重庆市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兵退役时自愿转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记者注意到,重庆市主城入户政策这些年来呈现愈发宽松的趋势:以购房入户为例,2003年的政策要求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等;2009年的政策中,凡一次性在主城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购房人及家人迁入购房地入户时,取消了学历限制;而今,已没有学历和面积的要求。

转户农民退地可获补偿

重庆允许“农转城”居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在3年过渡期内,转户居民可错位错时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既可以全部退出,也可以部分退出;既可以保留收益权和经营权,也可以保留收益权、流转经营权;既可以个人转户,也可以整户转户,以避免进入无地、无房、无业的“三无”行列。

对转户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参照同时期区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

转户农民还将获得“三项保留”:一是保留林地使用权,不要求退出,转户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流转或自主经营。二是保留计划生育政策,农转非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后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政策。三是保留农村各项补贴,农民目前享受的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与土地相结合的惠农政策,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继续保留。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二类地区(27个镇辖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3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7000元。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区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区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土地补偿费80%部分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和尚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由征地单位补足,直至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需要。
(二)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村居民依法登记为城镇居民后,按有关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的规定执行。2008年1月1日后征地的,不再实行储蓄式养老保险办法。(三)建立生活困难救助制度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活困难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家庭,由区民政部门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规定办理。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20100901合川区发改委主任熊邦文
就户籍制度改革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我想问一下,我区的户籍制度改革做了哪些工作,有何成效?

熊邦文:自7月29日乔明佳区长组织召开全区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议后,在区委常委叶华的亲自牵头组织下,区发改委会同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委等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筹备、政策制定和启动工作。目前的成效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制定了政策框架。8月16日,合川区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1+3”系列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目前已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即可全面展开实施。二是全面启动了“农转城”办理工作。8月15日,我区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当天全区30个镇街都设置了“农转城”办理窗口。截止8月29日,我区已办理“农转城”45户,330人。

记者:我区的转户农民具体能得到哪些实惠?

熊邦文:主要包括经济补偿、住房、养老、低保、医疗、入学、就业七个方面的好处:

一是转户居民退出承包地、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的,我们根据合川实际情况拟定了补偿标准,7个办事处范围内可获得补偿大约11.5万元/户、23个镇范围内可获得补偿大约10万元/户(按户均3.08人计算,具体补偿金额视农户房屋、土地面积而定)。

㈧ 重庆农转非 值得吗 到底是什么政策

如果你以后能在城市生存就可以吧 基本上就是你放弃你家的土地 政府给你一点补偿
一、农村籍学生转户后,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纳入城镇就业扶持政策范围。提供就业服务,强化职业指导,搭建大中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引导农村籍和农转非的中职毕业生到基层、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等实现稳定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扶持,帮助其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2.毕业时未就业学生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今后子女上学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
4.转户后的毕业生,可参加报销范围和标准都高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5.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6.今后符合条件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入户。
二、农村籍学生转户后,还可保留其以下基本权益:
1.保留其在以后整户转户时获得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的相应补偿或收益的权利。
2.保留其林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林权已经确权到户,转户后不要求退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流转或自主经营。
3.保留享受原有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利。农村户籍学生转户后,5年内继续享受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
4.保留农村各项补贴。目前农民享受的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与土地相结合的惠农政策,在其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继续保留。
5.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仍可继续享受学费、生活费资助。
6.在校期间办理农转城手续,并随家庭一起退地的,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工作后接续参保。
以上政策详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0〕20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0〕202号)等文件,可登陆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gov.cn)查询。
三、农村籍学生转户有利于同学们体面地有尊严地融入城镇学习、工作和生活。
1.作为新生代群体,进入学校学习、生活的农村籍大中专学生,绝大多数将来还要在城镇工作、生活,只有极少数毕业后回乡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和劳动。因此,农村籍学生转户有利于早日实现其与城镇学生享受平等待遇,帮助同学们更好地融入城镇。
2.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政策,农村学生转户并不影响其原有权利和权益,同时保障其进城后的权利权益,能保证同学们实现由农村向城镇的平稳转换。
3.经济增长、城镇发展、社会进步,迫切需要大批的新生力量进入城镇作为新市民和生力军。比如重庆建设的笔记本电脑基地,未来几年就需要40万现代产业工人和科技人才。
因此,我们建议同学们在自愿的基础上积极转户,早转早平等、早转早受益、早转早做城市新主人!

㈨ 重庆农转非政策具体是什么,有什么条件

PS我建议,去您当地的官网查询,或电话咨询。
农转非原则——1、巩固与促进社会稳定、繁荣、发展的原则。 2、重点支持与照顾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岗位的原则。 3、向贡献突出、业绩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 4、指标与政策双重控制原则。 5、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协调的原则。
事系统农转非工作共分为二种类型。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指乡镇公务员、工勤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艰苦岗位人员农转非及按系统开展的各种专项农转非。 (二)党政机关公务员家属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人员条件、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农转非人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本岗位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并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乡镇农机、水利、经营、林果、蔬菜、畜牧、养殖等部门第一线工作的职工。 2、在民政系统殡葬、精神病院、光荣院、福利院、烈士陵园工作的职工。 3、在农田水利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水库河道管理、水文勘测、农林灌溉、防汛抗旱、造林、护林、植保、育种工作的职工。 4、在市政工程建设系统从事公路建设与维护、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与维护工作的职工。 5、在园林、环卫、旅游系统工作的职工。 6、获得市专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委、政府奖励以上的人员。 7、获得国家或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奖励、包含星火奖或与之同等奖励的人员。 8、录用或者过渡为乡镇机关的国家公务员。 9、普通高校农业户口自费生(包括高职毕业学生)。 10、乡镇重点支持发展,并达到年利税40万元以上的企业正副职领导成员。 11、其他专项农转非人员。
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的条件
、获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聘任在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高等院校毕业后在乡镇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3、高等院校毕业后在其他系统连续工作七年以上的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5、国家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含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6、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获得部级、省(市)级以上国家发明奖、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和获得部级、省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以及与之相等同的先进个人光荣称号的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办理其配偶及与配偶在同一居住地的子女农转非。随转子女一般不超过18岁,如果子女超过18周岁,且不属在校中学生,而本人身边又无其他子女的,允许随转一名超龄子女(含配偶)。如果本人系独生子女、其父母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且户口同其配偶在同一居住地的也可办理。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本人及家属不予办理。

㈩ 重庆市农转非户口的政策

一、农转非政策:

1、要登记为重庆市主城九区的城镇居民,具备3个条件之一即可:购买商品住房;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2、重庆市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三投靠”人员,自愿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3、重庆市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4、重庆市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5、重庆市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自愿转户的,可登记为城镇居民(优秀农民工证明指的是区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优秀农民工证书或者表彰文件;或者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年度的表彰文件)。

6、重庆市农村籍“五保”对象自愿转户的,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7、重庆市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兵退役时自愿转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8、重庆市主城入户政策这些年来呈现愈发宽松的趋势:以购房入户为例,2003年的政策要求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等;2009年的政策中。

9、凡一次性在主城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购房人及家人迁入购房地入户时,取消了学历限制;而今,已没有学历和面积的要求。

二、转户农民退地可获补偿:

1、重庆允许“农转城”居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在3年过渡期内,转户居民可错位错时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既可以全部退出,也可以部分退出。

2、既可以保留收益权和经营权,也可以保留收益权、流转经营权;既可以个人转户,也可以整户转户,以避免进入无地、无房、无业的“三无”行列。

3、对转户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参照同时期区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

4、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

5、转户农民还将获得“三项保留”:

(1)、保留林地使用权,不要求退出,转户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流转或自主经营。

(2)、保留计划生育政策,农转非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后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政策。

(3)、保留农村各项补贴,农民目前享受的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与土地相结合的惠农政策,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继续保留。

(10)重庆农转非扩展阅读:

一、重庆转户条件:

1、按照宽严分级的原则,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开区县,全面放开农村居民点条件,积极引导本市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整体转为城镇居民。

2、主城区:

(1)、本市农村居民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多。他们和配偶、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合法、稳定地申请入住。

(2)、本市农村居民购买商品房时,可以与配偶、子女、共同居住的父母一起入住。

(3)、本市农村居民投资兴业,三年内累计缴纳10万元以上税款或者一年内累计缴纳5万元以上税款的,可以与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居住,迁入依法稳定的住所。

3、31个市郊区县:

(1)、本市农村居民在31个市郊区县工作、经商3年多。

(2)、本市农村居民投资兴办产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一年累计纳税2万元以上。

4、其他乡:

(1)、按照自愿原则,本市农村居民可以就近转为城镇居民。

(2)、本市农村未成年子女转为父母、夫妻或者老年父母自愿转为城镇居民子女的,可以入户。

(3)、城镇的老父母身边没有孩子,他们从城市农村来的孩子可以迁到家里。

(4)、本市优秀农民工及其配偶、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居住时间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重庆户籍改革

网络-农转非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