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覃兆明落网记:累累血案演绎黑色人生,奸杀妇女盗窃抢劫终伏法,后来怎样
后来的结果肯定就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有的时候要做的好,三是场面欠债还钱,最后也是逃不过法律的裁判,就是这样的一个结果。
㈡ 38岁的松滋农民覃兆明怎么就从监狱里跑了出来
1996年7月1日,覃兆明因盗窃摩托车被松滋市公安局米积台派出所抓获,后被松滋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1996年11月29日释放。
2001年11月18日,覃兆明又因盗窃摩托车被松滋市公安局沙道观派出所抓获,因在缓刑考验期内不思悔改,又犯盗窃罪,被松滋市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在江北监狱二监区二分监区服刑,2005年6月13日出狱。
2012年2月21日,覃兆明因抢劫被荆州开发区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抓获,后被沙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12年7月31日到沙洋陈家山监狱服刑。
今年9月6日,松滋市公安局将有漏罪、因犯抢劫罪在沙洋陈家山监狱服刑的覃兆明押回松滋重审。
覃兆明涉嫌在2000年、2011年和2012年共12年间,在服刑期满的间隙中强奸7人,致三人死亡。不向你说的是从监狱中跑出来。
㈢ 覃兆明案受害怎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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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覃兆明的介绍
覃兆明生于1974年,小学文化,湖北省松滋市人。他曾因盗窃被判刑4年,出狱后到广东打工。2012年2月21日,因抢劫被荆州开发区联合派出所抓获,后被查明其在荆州开发区和沙市区抢劫作案13起,被判入狱15年,投入沙洋监狱服刑。同年8月29日,警方深挖出覃兆明8起强奸、3起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