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再分配包括哪些方面
1)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首先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起来,形成国家预算收入,然后通过预算支出形式,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
(2)银行信贷。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这就改变了资金使用的主体、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时间,从而对国民收入进行了再分配;同时,通过差别利率,信贷机构获得了利润,可用于充实信贷资金、提留信贷企业基金、支付职工工资。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收入也由于差别利率得到调整,使一部分国民收入在工商企业、职工、居民之间进行了再分配。
(3)劳务费用。在社会主义分工体系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用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金。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一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
(4)价格变动。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之间的分配。价格的调整和市场价格的变化,影响着交换双方的实际收入,引起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例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就会增加农民收入;消费品销售价格提高,就会使居民的实际收入减少;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就会引起国民收入在各工业部门之间的转移等等。由此,国民收入在国家、部门、企业、职工、农民之间实现了再分配。
㈡ 再分配是什么意思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再次调节的过程。
㈢ 分配与再分配
定义:二次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不直接参与物质生产的社会成员或集团,从参与初次分配的社会成员或集团那里获得收入。再分配主要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政府进行必要的宏观管理和收入调节,是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正的基本机制。
促进社会公平,要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其中加强二次分配是促进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当前,促进社会公平,要按照十七大精神,在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更重要的一个途径是,要加强二次分配,以二次分配促进解决社会公平问题。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二次分配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新措施,包括加大社会保障(包括农村医疗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各级预算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比例,通过减持国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比例和扩大彩票发行等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制定和实施鼓励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等等。
当前,在加强二次分配方面,有两个方面的问题特别重要:一是要把抑制通货膨胀置于优先的政策议程。在收入差距拉大的形势下,目前主要由食品价格上升引起的通货膨胀压力,极易影响人心并影响社会稳定,因而迫切地需要解决这个问题。出台这方面的政策,需要与打击垄断、价格欺诈和增加拨款以救助低收入阶层的措施结合起来。从更长远一点来看,我国尤其需要加大力量建立一个有效和可靠的社会安全网。另外一个需要高度警觉的问题是创新政府预算制度。近年来,在财政收入超高速增长的背景下,我国各级政府正忙于花掉这些钱(搞大量的政绩工程、买公车、建办公楼等),而这些钱原本可以用于重建社会安全网和帮助贫困阶层。加强二次分配,急需政府预算制度创新,否则,要实现将宝贵的资源引向国家战略的优先领域,包括促进公平的二次分配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当然,我们还需要其他广泛意义上的政策创新,包括那些旨在将低收入阶层带入发展进程的一系列政策创新。
加强二次分配,促进社会公平,需要走出二次分配认识上的一些误区
我国二次分配的乏力和低效,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在二次分配问题认识上存在的一些误区。误区之一:在政府职责定位上过于片面:几乎把增长(发展)看作是政府职责的代名词,这反映在实践中就是片面的“GDP挂帅”。事实上,任何国家、任何政府的经济政策需要同时、同等重要地关注三个一般性目标:增长、平等和稳定(可持续)。这三个目标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但也可能产生冲突,因而需要一个健全的解决方案,使三者都能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下加以考虑。但是在这个方面,我们的误区太深、太重。
误区之二:把调节二次分配的政策工具简单地理解为“劫富济贫”层面(尤其是累进税和针对穷人的补贴)。让穷人少缴点税多享受些补贴,让富人多缴点税少享受些补贴,这样的政策非常重要,但却远远不够。古人讲得很好:“授人以鱼,度一日;授人以渔,度终生”。为了将经济增长的成果更加平等地分配给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我们需要“授人以鱼”的政策,我们更需要“授人以渔”的政策,后者需要我们大大拓宽二次分配的视野,包括减少对穷人的种种歧视、消除腐败、保护环境(腐败和环境破坏的大部分后果常常由穷人承担)、确保政治程序反映穷人的呼声和愿望。更一般地讲,我们需要强调机会均等的政策,因为只是这样的政策才有利于把穷人带入发展进程,激发他们参与发展进程的愿望。我们的二次分配政策应该少一点“再分配”(劫富济贫)色彩,多一点“激励”成份。
误区之三:把知识和知识鸿沟排除在公平分配的视线之外。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社会日益扩大的“分配差距”不只是“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差距,同样严峻的是“知识”分配的差距。与人数居多的低收入群体(主要在农村)相比,我国的高收入群体在获取知识财富的机会、途径与能力方面要好得大。可是,许多人在讨论“分配问题”时,常常有意无意地把“知识分配”置于视线之外。穷人为何穷?不只是因为缺钱,更重要的是缺乏挣钱的能力;而导致缺乏挣钱能力的关键原因在于他们缺乏知识。这种局面的形成,与政府在针对穷人的知识传播和培训方面作为不足密切相关。对此,我们无论在认知还是在政策层面上,都要加强重视。
误区之四:我们常常把分配差距过大归咎于“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失灵)。这种看法似是而非。市场机制是在竞争、个人能力和机会(运气)的基础上发挥作用的,而这些因素的作用导致的分配结果必定会产生很大的分配差距。这与其是市场的“失灵”,毋宁说这是市场的必然。真正的问题不在于市场“失灵”,而是政府“失灵”——政府在二次分配方面有时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甚至决策失误。今后,我国政府应在建立至关紧要的“社会安全网”(包括救济、低保、医保和养老保障)方面,在建立、改进和强化旨在限制垄断行为、腐败以及根深蒂固的“官本位”的制度安排和实施机制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因为这些方面是导致分配问题严峻的一个重要根源。
总之,加强二次分配,是破解社会公平难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在二次分配方面,我们创新的空间还是非常大的。鉴于我国目前税负和支出利益的宏观分配相对有利于高收入群体和强势群体,我们需要继续推动更能惠及低收入阶层的税制改革,需要调整支出结构以使支出和公共服务的利益更多地惠及弱势群体,这些方面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领域。
㈣ 什么是再分配
打个比方:你们有10个人,按人均100,可以拿到1000元回来,然后,上层再按表现分成A、B、C三等,重新分配,这就算再分配
㈤ 再分配是什么
是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主要包括:收入税,财产税,社会缴款,社会福利,其他转移收支。
㈥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分别指什么
初次分配是指在企业中,以效率为准,分为国家收入,工资和企业自留。
而再分配是国家中,更加公平。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部门的需要。
㈦ 什么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再次调节的过程。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是对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深化,科学地界定了按效率分配与按公平分配的不同领域,避免了适用范围的混淆,同时也合理地界定了企业与政府在分配工作中不同职责。
初次分配特征:
初次分配,即初次收入分配。在社会分配中,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按贡献分配。该贡献包括对创造利润有益的各种因素,如资金、技术、管理、生产资料、劳动力、信息、市场、营销等。谁能利用这些要素作出贡献,就能分到一杯羹。这样群策群力,效率便得以提高。
作用:初次分配是更为基础性的分配关系,它要解决的,主要是货币资本的所有者与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利益分配问题,不仅数额大,而且涉及面广,如果在初次分配中出现重大的社会不公正。
在政府再分配中就很难加以扭转。初次分配市场中调节机制的缺失,会导致分配秩序混乱,从而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现实情况也正是如此。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初次分配
㈧ 什么是再分配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着重解决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问题。例如说我国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到5000元。缴纳社保以后,工资小于或等于5000元将不再需要缴纳个税。本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减少了低收入人群的纳税负担,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纳税的公平性原则。起征点高了,再分配当中高收入者缴纳的多,政府在分配中就能够缩小贫富差距。通俗来说政府问穷人少收或者不收税,问富人多收税,然后汇总在一起把这笔钱给最需要的人。
㈨ 什么是初次分配,怎么又再分配呢,是什么意思呢
1、初次分配,即初次收入分配。
在社会分配中,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是按贡献分配。该贡献包括对创造利润有益的各种因素,如资金、技术、管理、生产资料、劳动力、信息、市场、营销等。谁能利用这些要素作出贡献,就能分到一杯羹。这样群策群力,效率便得以提高。
2、再分配(也称社会转移分配),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
居民和企业等各收入主体当期得到的初次分配收入依法应支付的所得税、利润税、资本收益税和定期支付的其他经常收入税。政府以此对企业和个人的初次分配收入进行调节。
(9)再分配扩展阅读
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五、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六、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七、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㈩ 区别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1、性质不同
初次分配指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再分配(也称社会转移分配),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
2、形成原因不同
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货币,这种货币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收入之所以必须进行再分配,有下列原因:满足非物质生产部门发展的需要。加强重点建设和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的需要。建立社会保证基金的需要。建立社会后备基金的需要。
3、进行途径不同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各企业中分别进行的。
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过下列途径来进行:
国家预算: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
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
劳务费用:在社会主义分工体系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
国民收入再分配: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
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之间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