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美国的选举制度详细介绍.............
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选民资格】凡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有选举权,除北达科他州外,其他州都规定,选民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参加投票。
【候选人资格】宪法规定,凡年满25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7年者,均可竞选国会众议员;凡年满30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9年者,均可竞选国会参议员。但是候选人在参选时必须在选区居住(因此美国第一夫人希拉里为竞选纽约州参议员而临时移居纽约州)。
【候选人产生办法】候选人的产生有许多方式,如党组织推荐、政治权势人物点名、利益集团推举,不过多数情况是毛遂自荐。如属于某一政党的候选人,则必须在某一党内的预选中击败党内其他对手,方赢得该党提名。在某些一党占压倒优势的国会选区内,赢得该党提名差不多就赢得了竞选。
一般候选人通过预选的方式获得党内提名。预选制度的形成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美国在19世纪30年代形成了由政党代表大会提名候选人的制度,从那以后,大多数议员都由党内的秘密会议提名产生,而这种制度使议员人选往往由党魁所控制。1867年,宾夕法尼亚州的克劳福县首先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地方的公职候选人,即由两党的选民直接投票确定该政党提名的候选人。20世纪初,直接预选制度得到推广,到1917年,全国48个州中已有44个实行了某种形式的直接预选制。现在,美国所有50个州都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政党候选人。
【参议员选举办法】国会参议员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每州选举出2名参议员,共100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具体做法是将参议员分为3组,1组两年后改选,1组4年后改选,1组任满6年改选。基本分配原则是保证一个州的2位议员不要在同一年任期届满。如参议员在任期内死亡或辞职,州长应组织补选,除非该州立法机构授权州长指定一位参议员继任者,继任者可一直任职到下次大选,但大选中继任者只竞选其前任余下的任期,如一位参议员任期为6年,在第3年去世,继任者继任一年后参加大选,获选者任期只有2年。现在50个州中有49个州都授权州长指定参议员继任者,只有俄勒冈州是例外,必须经过补选选出参议员继任者。
1866年以前,美国没有统一的联邦参议员选举制度,各州自行其是,大约半数州使用两院表决,即州议会两院以院为单位分别选举,直到两院各以过半数票选出同一人士为联邦参议员,这种制度的弊端是两院常常陷入僵局,以致国会开会后几个月,参议院的有些州议席还空缺。另外半数州使用“联席投票制”,即州议会两院议员一起投票,获多数票者当选。各州自行其是的选举制度给国会选举带来不少混乱。1866年7月,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向全院提交报告,建议国会通过法律,统一参议员选举制度。国会两院迅速通过了有关议案。
新的参议员选举方式为:州议会两院分别投票,采用口头表决方式选举参议员,次日,两院应举行联席会议,清点两院表决结果,如果两院分别以过半数票选举同一人为联邦参议员,应即行宣布该人当选;如没有一个同时获得两院过半数者,该州议会两院应在同一会期每天中午12点,至少每日一次地举行联席投票,直至选出联邦参议员。
这种通过间接选举的办法选举联邦参议员的做法一直沿用到1913年。1913年,三分之二的州批准宪法第17条修正案,规定合众国参议员由每州人民选举,即在州议会选举参议员前先由该州选民预选,州议会的选举实质上只是对预选结果加盖公章。
目前,美国有48个州参议员选举只须一次投票,获得简单多数者就可以当选,只有佐治亚州和路易斯安那州是例外。
参议员选举投票是非强制性的。
【众议员选举办法】美国宪法将众议员的选举原则规定为:国会众议员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众议员与人口的比例不得超过1∶3万(即每位众议员至少须代表3万选民),但每个州至少应有1名众议员。美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依普查结果重新分配众议院议席。如按此比例,美国国会现在议员数将高达7000人。现在的435位议员数是按1910年第13次人口普查结果定下的。在第87届国会时曾又给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各一个名额,使众议院有437名议员,但人们普遍认为像英国平民院那样拥有650个议员的立法机构太庞大、太笨重了,不希望再增加众议员数额,因此1929年国会将众议员总数固定为435名后不再随人口增加名额。
美国宪法规定众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不得少于3万,但实践中发现这个规定范围太宽。与最高法院通过案例确定的“尽量使每一位议员与其他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相当”原则不相符。因此最高法院又通过一个案例裁决划分选区时要使各选区人口比例差额不超过3.1%。
1967年美国又通过法律取消了所有以州为单位选举众议员的办法,即如果给某一州分配了3个名额,该州必须在本州划分3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位议员,而不得全州选民集体投票选出3名议员,当然若该州只有一个名额的除外。现行的众议院议席分配中加利福尼亚州的议席数最多,为52席;纽约州其次,为31席;阿拉斯加等7个州各有1席;仅有14个州的议席数超过10席。
众议院除有各州选出的议员外还有从波多黎各自由邦来的属地代表(Resident Commissioner),哥伦比亚特区、美属萨摩亚、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的列席代表(delegates),这些派驻众议院的代表享有大部分众议员的权力,只是不能投票表决。
【选举的管理】联邦竞选法规定由联邦选举委员会管理有关选举事务。联邦选举委员会由6人组成,他们经总统提名,由参议院认可产生。联邦选举委员会专门执行联邦选举管理法,对违法行为提起公诉。
根据联邦竞选法规定,任何个人在同一年内,对同一竞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对所有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25000美元,对同一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对同一政党的全国委员会捐款不得超过20000美元。任何政治行动委员会在一年内对同一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对同一政党的全国委员会捐款不得超过15000美元,参议院的民主党、共和党两个参议员选举委员会对同一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7500美元。虽然法律对竞选经费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但实际中还是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捐赠者往往通过捐软钱(soft money)的方式回避法律的约束(美国法律对选民将钱捐赠用于支持某一政策的数额没有限制,但实际上一项政策很可能就是某一位候选人倡导的,因此捐钱支持一项政策与支持该候选人并无区别)。
每个候选人必须在选举前10天或选举后30天内向联邦选举委员会报告所收到的捐款和竞选开销,其中包括所有捐款在100美元以上的捐款人的姓名、通讯处和职业。
【选举的种类】选举分大选年选举、中期选举和补选等。大选年选举为4年一度的总统大选年的国会选举,届时,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同期举行;中期选举指两次大选年之间的第二年举行的国会选举。议员任期未满而辞职、死亡或被所属议院驱逐等形成空缺时举行的选举为补缺选举。
【议员构成】在现任参议院100席中,共和党占55席,民主党占45席。众议院435个席位中共和党占223席,民主党211席,独立候选人1席。
参议院中共有9名女议员,众议院有58名女议员。
绝大多数国会议员为男性,白人,受过良好教育,中年,中等或中上等收入家庭出身。按职业划分,出身律师的最多,在众议院占40%以上,在参议院占60%以上;其次是企业家和银行家,真正来自工会的或蓝领的议员很少。
【连选连任】美国对总统的任职规定了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但对议员的任期未作任何限制。事实上,美国议员的连选连任率相当高,众议院有92%再度竞选的议员获得连任,参议院也有75%。在普通的大选中,众议院有50~70个席位的议员几乎不需作任何竞选努力就可当然连任。
在任者能较容易地连任成功的原因主要有:1.可利用的资源较对手多。可以在电视、广播、集会上发表演讲,让选民了解、熟悉(选民在投票时,往往会更倾向于投给自己比较了解的人);也可通过助手向选民发信,加强联系,让选民记住;更可以利用自己的职位为选区谋福利,让选民感激。2.在任者较其对手更容易获得竞选资助。
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
(一)美国的总统选举
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实行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由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大选选出,任期四年,并可连任一次。
美国总统选举的过程漫长而复杂,主要包括预选、总统候选人提名、竞选运动、全国选举、选举团投票表决以及当选总统就职仪式。
预选阶段通常于大选年2月份的第3个星期二在新罕布什尔州拉开帷幕,到6月份结束。此后,美国民主、共和两大政党将分别在全国大多数州选出参加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少数不举行预选的州,则由两党的州委员会或代表大会选拔代表。因新罕布什尔州率先进行预选,其选举结果对其他各州影响很大。
美国两大政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常在7月和8月分别举行。届时,参加代表大会的各州代表将投票选出本党总统后选人,然后通过由总统候选人提名的副总统候选人,并正式选举出竞选纲领。大会往往长达数天,投票上百次。
代表大会结束后,选出的总统候选人即开始在全国展开历时数月的争取选票的竞选运动,其中包括到各州作竞选旅行、广泛会见选民、发表电视演说、进行电视辩论等。总统候选人为竞选而耗费巨资,使尽各种招数。
美国法律规定:在全国选举时,选民要在大选年的11月第二个星期二到指定地点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全国选举还要通过选举团的投票表决。由于在一个州中获得选票最多的总统候选人便赢得该州全部选举人票,因此一般情况下选举只是例行公事。
(二)美国副总统是如何产生的
在美国政治中,副总统不担任实际工作。他的公务是担任国会参议院主席,但这主要是礼仪性的,因为他只有在参议院表决时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情况下才投票。副总统的日常工作通常根据总统的要求而定,一般无足轻重,如代表总统参加外国领导人的葬礼活动等。
根据美国宪法,如果总统去世或失去工作能力,副总统接任总统职位。先当副总统是登上美国总统宝座的途径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有三位副总统在总统任期内接任总统职务。杜鲁门因罗斯福去世,约翰逊因肯尼迪遇剌,福特因尼克松下台而分别继任总统。此外,有几位副总统还当过总统候选人,其中包括尼克松、汉弗莱、蒙代尔和布什。
美国副总统不是由美国公众直接选出的,而是由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挑选并经两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统候选人在选择副总统候选人时首先要考虑此人的政治资历和条件,但主要看他在党内代表哪部分势力以便取得平衡,尽可能争取最大多数选民的支持。
但大选结果不取决于总统候选人对副总统的选择,而是取决于总统候选人。1988年美国大选期间,许多美国人认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布什的竞选伙伴奎尔太年轻、不老练、不值得考虑,而认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杜卡基斯的竞选伙伴本特森经验丰富、深孚众望。但大选结果,布什获胜当上了总统,奎尔自然也成为副总统。
副总统候选人通常是国会议员,但参议员被挑选为副总统候选人的机会较大。原因是参议员一旦当选副总统,就担任参议院主席,这可加强总统与参议院的联系。
(三)美国总统选举的预选阶段
预选即初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2月到6月为预选阶段。在这一阶段里主要是选举出参加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各党的总统候选人最后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产生。
目前,美国大多数州实行直接预选的方式,通过选民投票的方式直接选出参加该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选民也可以直接对总统竞选人表态。由于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明确表示支持哪位总统竞选人,所以投票结果就能清楚地知道各位总统竞选人的支持率。今年2月1日在新罕布什尔州举行的就是这种预选。
另一种预选形式叫“干部会议”(或称“基层会议”),由两党在一个州的各个选举点分别举行党的基层会议,由支持本党的选民当场表态支持谁当本党总统候选人,并选出出席县一级代表会议的代表。然后,县代表会议选出州代表会议的代表,州代表会议选出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最终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本党的总统候选人。1月24日在艾奥瓦州举行的就是这种预选。
艾奥瓦是全国第一个召开党的代表会议的州,新罕布什尔是第一个举行直接预选的州。两州的预选起着“风向标”和“晴雨表”的作用,选举结果将影响以后其他各州的预选,因此,对候选人的成败至关重要。
每个州的预选活动,不管是采取预选还是预选会议的形式,一般都只允许明确表示自己是民主党人或共和党人的选民参加,不明确自己党派立场的选民不能参加。即使是前一部分选民,实际上也只有一小部分参加。
(四)美国总统届、任、位的区分
美国大选常常涉及到美国总统的“届”、“任”和“位”这三个含义不同的概念。
关于“届”,美国宪法规定,总统选举4年一次,总统任满4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因故未能满任,另由他人接任,这两位总统为同一届总统。
关于“任”,是指担任总统职位的次数。一人担任几届总统职务,仍为一任。但一人在不连续的几届总统选举中先后几次当选,当选几次就算几任。
关于“位”,指担任过总统的实际人数。美国从开始选举总统至今,不论是连选连任,还是先后几次当选,不重复计算,有几位算几位。
如此计算下来,比尔·克林顿为第52届、第42任和第41位美国总统。
②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 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 每四年举行一次。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大选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
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七、八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这一过程一般要持续8至9周。在此期间,两党总统候选人将耗费巨资,穿梭于全国各地,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2008年是11月4日),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所有美国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的投票结果,产生的实际上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位“选举人”。另外,在总统大选日,选民还要在联邦范围内进行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由各州按照人口比例选出,任期两年,期满后全部改选。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参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期满后全部改选),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为538票。一位候选人赢得的选举人票超过总数的一半(270张),即当选总统。
真正的总统选举是在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2008年是12月15日)。届时,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被推选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获270张选票以上的候选人将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职。
就职典礼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后一道程序,只有到当选总统于次年1月20日手抚《圣经》(历史上除西奥多·罗斯福)宣誓就职时,美国的总统选举才告结束。
在美国政治中,副总统不担任实际工作。他的公务是担任国会参议院主席,但这主要是礼仪性的,因为他只有在参议院表决时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情况下才投票。副总统的日常工作通常根据总统的要求而定,一般无足轻重,如代表总统参加外国领导人的葬礼活动等。
根据美国宪法,如果总统去世或失去工作能力,副总统接任总统职位。先当副总统是登上美国总统宝座的途径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有三位副总统在总统任期内接任总统职务。杜鲁门因罗斯福去世,约翰逊因肯尼迪遇剌,福特因尼克松下台而分别继任总统。此外,有几位副总统还当过总统候选人,其中包括尼克松、汉弗莱、蒙代尔和布什。
美国副总统不是由美国公众直接选出的,而是由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挑选并经两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统候选人在选择副总统候选人时首先要考虑此人的政治资历和条件,但主要看他在党内代表哪部分势力以便取得平衡,尽可能争取最大多数选民的支持。
但大选结果不取决于总统候选人对副总统的选择,而是取决于总统候选人。1988年美国大选期间,许多美国人认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布什的竞选伙伴奎尔太年轻、不老练、不值得考虑,而认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杜卡基斯的竞选伙伴本特森经验丰富、深孚众望。但大选结果,布什获胜当上了总统,奎尔自然也成为副总统。
副总统候选人通常是国会议员,但参议员被挑选为副总统候选人的机会较大。原因是参议员一旦当选副总统,就担任参议院主席,这可加强总统与参议院的联系。
美国总统选举第一阶段——预选
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选举过程漫长而复杂,主要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举、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和当选总统就职。 选民在投票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被视为美国大选的前奏。该阶段通常于大选年2月开始,至6月结束。党内预选绝大多数是在星期二举行。在预选阶段,美国民主、共和两大政党将分别在全国大多数州选出参加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少数不举行预选的州,则由两党的州委员会或州代表大会选拔参加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些代表将在党代会上提出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因此,预选实际上是对总统候选人资格的争夺。
各州的预选制度是1902年以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或译为“党团会议”)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
“初选”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在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各自出席本党全国代表大会(提名大会)的“承诺代表”(或译为“宣誓代表”,须在全国党代表大会即提名大会前宣誓,以地方意愿作为投票依归),并表示支持本党的某一竞选人。“初选”这种形式比较正规。目前,美国大多数州都采用这种形式的预选。
各州总统预选将产生本州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承诺代表”,他们以预选结果为依据,承诺支持本党的某一竞选人。两党“承诺代表”的名额和分配机制有所不同。民主党一般根据预选中各竞选人的支持率来分配代表数额。共和党在一部分州按竞选人支持率来分配代表数额,在其他州则执行“胜者全得”的规定。除“承诺代表”外,参加党代会的还包括少数“未承诺代表”(民主党称“超级代表”)。他们主要是党内知名人士,如党的全国委员会成员、参议员或州长以及党派领导人等;他们并非经由初选表决推举,可以在党代会前不承诺支持某位候选人。
衡量竞选人在预选中的表现,主要是看竞选人获得的本党“承诺代表”支持的比例,而不取决于其获得支持率的高低。两党竞选人如要确保赢得总统候选人提名,至少需要获得全国党代会半数以上代表的支持。
在民主党方面,各州都有一定的代表名额,参选者可根据在预选中的选民支持率分得相应代表数额。在2008年4049个代表名额中,3253个产生于州预选,其余796个“超级代表”则由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成员、民主党参议员或州长以及党派领导人自动获得。在8月底于丹佛举行的提名大会上,获得2025名以上代表支持的竞选人将代表民主党竞选总统。
在共和党方面,有的州像民主党一样按参选者的支持率来分配代表数额,有的则是执行“胜者全得”的规定(如新泽西、纽约、弗吉尼亚等15个州)。在共和党于2008年9月初在明尼阿波利斯举行的提名大会上,共有2380名代表投票选举总统候选人,其中包括1917名“承诺代表”,即在会前就表明他们支持哪位参选者的代表。还有463名“未承诺代表”,其中123人属于共和党全国委员会成员,最终获得1191名以上代表支持的参选者将获胜。
数十年来,艾奥瓦州和新罕布什尔州一直分别是美国大选年举行首个政党基层会议和首次初选的州。在预选阶段,一个州的面积大小和人口多寡与该州对整个选情的影响力并不成正比,而最重要的是预选日期——往往日期越早,影响越大。因此,尽管艾奥瓦和新罕布什尔是小州,但对整个预选阶段具有“风向标”和“晴雨表”的作用,受到两党竞选人和各路媒体的高度关注。
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7、8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本党总统候选人。在两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哪位竞选人得到最多出席者支持,就能被推举为该党总统候选人。
美国总统选举——选举人团制度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选举人团制度自1788年第一次实行以来,已经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
选举人团制度规定,美国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候选人获得全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总共538张选举人票的一半以上(270张以上)即可当选。
根据法律规定,全国选民投票是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所有美国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全国选民投票日也叫总统大选日。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 ,因此总统大选日实际上是选举代表选民的“选举人”。>>
美国各个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目同该州在国会拥有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根据规定,美国国会参议院由每个州选举出的2名议员组成,而众议院议员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因此,人口多的州产生的众议院议员人数就多,同时在总统选举时拥有的选举人票也多。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鉴于这种情况,在历届总统竞选中,人口众多的州都成为总统候选人争夺的重要目标。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参议员、435名众议员,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就是538票。
选举人团制度还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由于各州选举人票的数量相差较多,这样就可能出现在全国普选中累计得票多的总统候选人不能赢得总统选举的情况。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发生上述情况,一些总统候选人虽然在大选中获得的普选票少于竞争对手,但却因得到的选举人票多而当选。
美国宪法还规定,如果所有候选人都未能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则由国会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1824年,约翰·昆西·亚当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最后由众议院投票表决后被指定为总统的。
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共和制、联邦制和分权与制衡原则结合的产物,同时也是多种利益间妥协与协调的结果,因此必然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与弊端。近年来,美国要求改革选举人团制度的呼声不断,但由于多种因素阻碍,改革始终无法进行。
选举人票
美国总统由全国选民投票选举,但并非选民直选产生,而是实行选举人团制。选民投票产生的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名选举人。总统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选举人票(至少270张)即可获胜。
美国各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量同该州在国会参、众议员人数相等。参议院由每个州选举出的2名议员组成,而众议院议员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人口多的州产生的众议院议员人数就多,同时在总统选举时拥有的选举人票也多。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等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哥伦比亚特区虽没有参、众议员,但仍拥有3张选举人票。
除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按得票率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选民票最多的总统候选人。
投票时间
今年美国大选投票日是11月4日。由于美国横跨6个时区,且有些州跨时区,因此,各州、甚至同一州的东西部投票开始和结束时间都有所差别。
位于美国东北部的新罕布什尔州两个小镇美国东部时间4日零时(北京时间4日13时)开始投票。最晚投票的是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预计北京时间5日凌晨开始投票。
各地投票站一般开放12个小时。美东部时间4日18时(北京时间5日7时),印第安纳州大部分地区和肯塔基州东半部最早结束投票。美东部时间5日零时(北京时间5日13时),阿拉斯加州最晚结束投票。
各地计票结果可在投票站关闭后开始宣布。全国性初步投票结果预计将在北京时间5日11时后产生。
战场州
每次美国总统选举,“战场州”的选情都尤其令人关注,今年也不例外。
“战场州”,也称“摇摆州”,是指两党候选人支持率差距不大的州。今年的战场州包括印第安纳、弗吉尼亚、俄亥俄和佛罗里达等。相对于“战场州”,如果候选人在某州优势明显,则该州被称为“安全州”。在竞选期间,候选人通常会把重点放在“战场州”上,以尽力扩大优势。
投票方式
据美国媒体报道,三分之二选民将手工填写纸质选票,然后由机器扫描统计,其余三分之一选民将通过机器投票。
两种投票方式各有利弊。纸质选票被认为更为可靠,但扫描器有时会出问题,导致投票进程缓慢、因涂选不当造成废票等问题。
机器投票分电子投票和触摸式屏幕投票两种。大约四分之一选民采用电子投票,由于没有书面纪录,选民无从得知他们的投票是否得到记录,印第安纳、肯塔基、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得克萨斯、田纳西这些州采用电子投票。佐治亚、新泽西等8个州采用触摸式屏幕投票。这种投票方式存有书面记录,但有时机器会出问题,导致记录出错。
投票率
据美利坚大学美国选民研究中心2日预测,今年美国大选投票人数有望达到1.35亿,选民投票率可能接近65%,从而达到1960年以来的最高水平。2004年美国选举投票人数为1.22亿,投票率为55%。
出口民调
总统选举投票结束不久,通常就有民调机构或媒体在投票站出口对投票者进行调查,大多数民调与最终选举结果吻合。出口民调以其时效和准确度获得各大媒体青睐。
民调机构派出的访问员将出现在全美1300多个投票站前,调查取样选民将超过10万人。为避免偏见,访问员根据投票站人数多少,选择从每5个选民或每10个选民中挑选一人询问。访问员将纪录下他们的年龄、种族、性别和其他特征,以供专家分析他们的投票意向。
③ 英国首相选举制度和美国总统选举有什么不同
英国首相选举:首相议会制下,首相被迫结束任期的主要原因就是失去议会的执政党,甚至失去多数派的局面。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下,首相的正常执政会受到议会反对派的联合牵制,甚至反对派可以联合起来直接启动弹劾程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首相一般都会理智地选择辞职。
美国总统选举方式
美国总统非直接民选,而是由各州依人口比例委任选举人团代表选出。获得一州相对多数选票候选人,其所属政党可推选该州所有的选举人团代表。此系统的创建是因为美国制宪时,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无意决定总统选举方式,故他们提供各州若干选举人团代表名额,而由各州自行决定其产生方式。现今各州选举人团代表皆为民选。
这种选法有些特殊之处。例如说,获得全国最多普选票的候选人可能未获最多的选举人票。这在美国历史上曾于1826年、1888年、和2000年发生过三次。反对这种选举法者认为此系统并不民主,因为获最高民意支持者也许无法成为总统。支持此系统者则认为这种总统选举法可预防地域主义。因为在多州获得些微多数普选票的候选人,可以胜过只在一州获得压倒性多数普选票者。所以为了获得选举人票,候选人必须普遍考虑美国各地区的要求,不能只在乎其中一部分。
④ 美国总统选举流程
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 每四年举行一次。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
美国总统非直接民选,而是由各州依人口比例委任选举人团代表选出。获得一州相对多数选票候选人,其所属政党可推选该州所有的选举人团代表。此系统的创建是因为美国制宪时,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无意决定总统选举方式,故他们提供各州若干选举人团代表名额,而由各州自行决定其产生方式。现今各州选举人团代表皆为民选。
这种选法有些特殊之处。例如说,获得全国最多普选票的候选人可能未获最多的选举人票。这在美国历史上曾於1826年、1888年、和2000年发生过三次。反对这种选举法者认为此系统并不民主,因为获最高民意支持者也许无法成为总统。支持此系统者则认为这种总统选举法可预防地域主义。因为在多州获得些微多数普选票的候选人,可以胜过只在一州获得压倒性多数普选票者。所以为了获得选举人票,候选人必须普遍考虑美国各地区的要求,不能只在乎其中一部分。
⑤ 美国总统具体如何选举产生
美国总统选举方式
美国总统非直接民选,而是由各州依人口比例委任选举人团代表选出。获得一州相对多数选票候选人,其所属政党可推选该州所有的选举人团代表。此系统的创建是因为美国制宪时,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无意决定总统选举方式,故他们提供各州若干选举人团代表名额,而由各州自行决定其产生方式。现今各州选举人团代表皆为民选。
这种选法有些特殊之处。例如说,获得全国最多普选票的候选人可能未获最多的选举人票。这在美国历史上曾於1826年、1888年、和2000年发生过三次。反对这种选举法者认为此系统并不民主,因为获最高民意支持者也许无法成为总统。支持此系统者则认为这种总统选举法可预防地域主义。因为在多州获得些微多数普选票的候选人,可以胜过只在一州获得压倒性多数普选票者。所以为了获得选举人票,候选人必须普遍考虑美国各地区的要求,不能只在乎其中一部分。
⑥ 美国总统选举的具体流程(简单列出个结构体系即可,谢谢)
选举过程中,分为三个大阶段。
第一阶段,总统候选人的提名阶段。美国是一个两党制国家,但这不等于说美国只有两个党,而是说只有两个党才能执政的可能。一般先由共和、民主两党提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交由选举人选举。最早的时候,总统候选人是由两院联席会议来提名,但是,一来这样有违三权分立原则,二来不够民主,1831年之后,改为由各党提名的政治惯例。现在主要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名本党候选人。那么,党代会怎么召开呢?党的代表又怎么产生呢?按现在通行的做法,就是由各州党代表大会选举全国党代表大会。但也有些州由党员直接选举。在党代表大会产生的同时,美国选举有很独特的一点:总统预选。美国总统预选,就是由各州的党员投票选举本党的候选人,这起源于1910年的俄勒冈州。预选在各州的方式也不一样,有一些州直接选举党代表,同时选举本党总统候选人,而有些州则分别选举,还有的州实行有约束力的预选,即规定党代表一定要忠于本州党员的意愿投票。预选一般都首先在新罕会布尔州举行,这实际上是一个很小的州。美国政党制度是世界上最不严谨的,因此,四年一度的代表大会就非常重要。代表大会有三个任务:一通过党纲;二、决定党的总统候选人。一般在野党在七月召开党代表大会,而执政党则在八月召开。三、设立代表资格委员会,审查代表资格。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是二三千人。52年之年,代表大会盛行幕后交易,52年之后,渐渐民主化,由党的代表大会直接选举本党总统候选人。代表大会选举总统候选人,按惯例,代表们会一致通过副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要能平衡党内各派势力,要有丰富的政治经验,很多总统都是州长、议员出身。总统候选人还要有声望,如肯尼迪,出身豪门,风度翩翩,就很容易得到女选民的喜爱。
第二个阶段,竞选。每个党都提出自己的总统候选人之后,总统选举就进入竞选阶段,竞选的手段有几种:一、宣传,到处散发宣传品,二、集会,包括募集竞选经费的集会。三、巡回讲演。然后接着往下一站走。现在是电视演讲,这是花钱很多的。竞选经费,以前是靠企业老板捐助,当选后又给企业以好处。为了防止这样的权钱交易,现在逐渐建立起政府竞选基金。经费的使用也有严格规定,收支情况要定期公布。美国法律不允许大宗捐助,捐款必须真名实姓,这都是为了消除金钱的影响。1974年成立了总统总称基金,但使用不能超过0.2美元乘以当年选民数。现在小布什和戈尔已经结束竞选阶段了。
第三阶段,选举。选举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选举总统选举人,第二阶段选举人选举总统。大选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大选,选民对选择哪个候选人表态。美国实行胜者全得制,哪一个候选人在一州中获胜,该州全部选票就归其所有。选举人必须按照选民的意志投票,因此,法律上是间接选举,但实际上是直选。各州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在12月份第二个星期三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在各州投票,票箱送到参议院计票,由众议院宣布结果。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有的总统是多数总统有的总统是少数总统,这是胜者全得制产生的问题。法律规定如果没有一个总统候选人得到半数票,则由众议院在前三位中选举一人,历史上只有1800年出现这种情况。
新总统在第二年4月20日中午12点宣誓就职,由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这段时间内,新总统要组阁,并向国会发表国情咨文,这段时间是很繁忙的。
⑦ 美国的竞选总统制度是怎样的啊
美国 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 每四年举行一次。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大选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
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七、八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这一过程一般要持续8至9周。在此期间,两党总统候选人将耗费巨资,穿梭于全国各地,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2008年是11月4日),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所有美国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全国选民投票日也叫总统大选日。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的投票结果,产生的实际上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位“选举人”。另外,在总统大选日,选民还要在联邦范围内进行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参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期满后全部改选),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为538票。一位候选人赢得的选举人票超过总数的一半(270张),即当选总统。
真正的总统选举是在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2008年是12月15日)。届时,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被推选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获270张选票以上的候选人将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职。
就职典礼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后一道程序,只有到当选总统于次年1月20日手抚《圣经》,宣誓就职时,美国的总统选举才告结束
⑧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美国现行总统选举制度于1788年第一次实行,大体沿用至今,其间曾有几次变化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州为一个选举人团单位。每个州的选举人人数同该州在国会的参众议员总人数相等,全国共535人。1961年批准的第二十三条宪法修正案给华盛顿特区3名选举人。总统选举人至此增到538人。选举人票为538张,得票过270张者胜。目前,加利福尼亚州选举人票最多,达54张,纽约州33张,而阿拉斯加、特拉华和怀俄明等每州只有3张.
另外,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是按所获普选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之外,其余48州均实行“胜者全得”,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选举人团制可能导致的后果是,获普选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反而不一定能当总统.
1776年7月4日,美第二届大陆会议在费城通过《独立宣言》,该宣言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的出生证。但受长达8年的独立战争(1775-1784)等影响,直到1788年美国才首次举行总统选举。当时无党派之争,选票也少,交通、通讯等手段落后,获选票最多者当选总统,获选票第二多的为副总统。乔治·华盛顿以全票当选第一任美国总统,也成为美国史上迄今惟一以全票当选的总统,副总统是约翰·亚当斯.
美国曾有两次大选没能选出总统,而不得不由众议院选出。
1800年,托马斯·杰斐逊和艾伦·伯尔(同属“民主-共和党”)各获得73张选举人票。后众院经36轮投票才决出胜负,杰斐逊当选总统,伯尔为副总统。美宪法据此于1804年7月27日通过第十二条修正案,规定每个选民须投两张票,一票选总统,另一票选副总统。
1824年选举又出现新问题,4位总统候选人,无一人获得过半数选举人团票,只得交由众院投票表决。约翰·昆西·亚当斯在众院表决中得票比对手安德鲁·杰克逊少15张。但后来杰克逊被控腐败,亚当斯当选总统。
除亚当斯外,美还有两位总统普选票少于对手而入主白宫。
1876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拉瑟福德·海斯的普选票少于对手近25万张,但因选举人团票领先而当选。1888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本杰明·哈里森比对手少近9万张普选票但仍然获胜。如果此次小布什胜出,他将成为第四位“少数票总统”。这是选举人团和胜者全得制度的结果。
美国历史上迄今共有17位总统候选人未赢得超过半数的普选票而当选。1992年总统选举中克林顿普选票未过50%,而第三党总统候选人罗斯·佩罗获得19%的普选票,却未得到一张选举人团票。1996年克林顿连任时普选票也低于50%。
另外,在1960年大选争夺战中,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肯尼迪获得的选举人团票虽超过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尼克松56%,但两人的普选票差距仅为0.16%。
金钱在选举中的作用日益突出。1980年总统竞选开支为2.5亿美元,1984年花费接近10亿美元。据媒体报道,今年总统竞选费可能突破30亿美元。美一位政治家就曾说过:“金钱是政治的母乳。”
⑨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历程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简介
美国总统大选是一段漫长的历程,必须历经政党初选、提名、竞选活动、全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等阶段,才能顺利入主白宫。
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美国采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大选每四年进行一次,并可连任一次。总统兼任三军统帅,同时不需向国会负责。
●总统候选人资格
依据美国宪法,竞选总统的候选人必须符合:在美国本土出生、至少年满三十五岁、在美国至少已居住十四年以上的条件。
●选举制度
一、政党初选
大选年的二月至六月间,各政党在各州进行政党初选,产生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政党代表。
选举方式有二,一为「直接初选」,透过选民投票方式直接产生党代表。第二种为「党团会议」,由基层(如郡)而上的各级会议推选各级代表,最后在州代表会议中推选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政党代表。
目前多数州采取直接初选方式,其中新罕布夏州为最早进行直接初选的一州。爱阿华州则是全美第一个进行党团会议的州。此两州的初选结果,将会影响其后各州的选举结果,被视为大选风向球。
二、政党全国代表大会/政党提名
两党通常在七、八月份各自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由各州选出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党代表,将在此推选本党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听取各委员会报告,同时制定党纲。
在五、六月间,全国代表大会的大部份成员已经产生,各总统候选人拥有多少代表支持也已明朗化,谁将赢得政党最后提名大致上已经底定。因此,全国代表大会实际上只是认可总统、副总统候选人提名的最后一道程序而已。
总统候选人的提名,通常在大会的第三天或第四天进行。
三、竞选造势
九月至十一月间,各政党推出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随即展开全美的竞选造势活动,上山下海和选民会面,同时也有在电视上发表演说,进行电视辩论等等,竞选造势期间长达八至九周,耗费相当可观。
四、投票
总统大选的投票分为两个进程,一为全民投票,二为选举人团投票。
全民投票:大选年十一月份第一周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二,明定为投票日。这一天的全民投票,实际上并非选举总统,而是选举出代表选民的「选举人团」。选举人团将在稍后的投票中选出总统,因此可以说,美国总统选举并非直接选举,而是间接选举。
选举人团投票:大选年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选举人团成员将在各州首府分别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正式的选举结果,其实在全民投票当天即已确定,因此选举人团的投票只是一种形式,并不具实质意义。
五、当选/宣誓就职
各州总统选举的投票结果,将在选举后隔年的一月六日美东时间下午一时,由参议院主席在参众两院联席会议上公布。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将于同年一月二十日中午宣誓就职。
●选举人团制度
全美各州选举人(Electors)的组合,被称为「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依据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并非由国会或选民选举,而是由选民推派的选举人选举。
各州的选举人名额,和该州在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总数相同。联邦政府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没有国会代表,一九六一年的宪法修正案中给予该区三个选举人名额。所以,相当于一百名参议员(每州两名)的选举人,加上等同四百三十五名众议员的人数,连同三名哥伦比亚特区选举人,就可得出五百三十八张的选举人票总数。
总统候选人获得的选举人票数如达到两百七十票,即超过全国选举人的一半,即可宣布当选。
●选举人计票制度
目前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其余四十八州均采取「胜者全拿」(winner-take-all)的选举制度。如果某一政党候选人在该州获得的票数高于对手,即可获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此制度的正式名称为「General ticket system」。
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采取「区域计票制」(District system),在各选区获得单纯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即获得该选区的一张选举人票,在全州获得多数选票者,可再拿下两张(代表两名参议员)的选举人票。
胜者全拿制度,通常在大州投票结果公布之后,将扩大领先者差距或急速缩小落后差距。区域计票制为十九世纪多数州采取的计票制,强调兼具「地域」与「全州」的公平性。
附:美国总统选举方式
美国总统非直接民选,而是由各州依人口比例委任选举人团代表选出。获得一州相对多数选票候选人,其所属政党可推选该州所有的选举人团代表。此系统的创建是因为美国制宪时,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无意决定总统选举方式,故他们提供各州若干选举人团代表名额,而由各州自行决定其产生方式。现今各州选举人团代表皆为民选。
这种选法有些特殊之处。例如说,获得全国最多普选票的候选人可能未获最多的选举人票。这在美国历史上曾于1826年、1888年、和2000年发生过三次。反对这种选举法者认为此系统并不民主,因为获最高民意支持者也许无法成为总统。支持此系统者则认为这种总统选举法可预防地域主义。因为在多州获得些微多数普选票的候选人,可以胜过只在一州获得压倒性多数普选票者。所以为了获得选举人票,候选人必须普遍考虑美国各地区的要求,不能只在乎其中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