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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案再审

发布时间: 2021-10-10 21:28:33

㈠ 顾雏军案再审将半年内审结吗

五年前曾头戴“草民完全无罪”高帽的顾雏军,这次真的等到了好消息。

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依法再审前科龙董事长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一案,并由最高院直接提审。此时,距顾获刑入狱已过去了十个年头。

“正义终于还是来了”,顾雏军说。数日之前,他告赢了中国证监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证监会向其公开科龙案立案文件。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刑诉法规定,最长在六个月内,顾刑案再审将会审结。顾雏军刑案代理人陈有西律师对【法问】表示,“相信一定会有一个公正得当的判决结果”。

顾雏军刑案代理人谈再审:一定会有公正结果

对于最高院的直接提审,顾雏军刑案的代理人、陈有西律师对【法问】表示,“顾案2012年由最高法院申诉审查立案,交广东高院再审。广东经过两次开庭听证,听取了实体方面的辩护意见,我们提交了15份新证据。但广东高院延长审限十多次,一直没有作出裁定或者判决。

法律界人士:顾案将在半年内审结

根据最高院的公告,顾雏军案的再审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提审根据是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

对此,广强律师事务所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曾杰对【法问】指出,“最高院决定再审此案的理由是,认定本案定罪量刑的证据和适用的法律存在错误。”

“再审的启动非常之难,特别是对于此类重大刑事案件。此类案件一般经过一审、二审的审判和裁定,相关证据和事实经过了司法机关反复确定和核实,如何没有新的或有说服力的证据、事实提出,当事人通过自己申诉启动再审可谓登天之难。”他表示。

这是否意味着再审一定会改判?

曾杰指出,答案并不绝对。决定启动再审的理由虽然是因为原审判决事实、证据、量刑等有可能有错误,但也有可能最高院通过再审审理此案后,发现本案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从而维持原判。

“我国刑诉法又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提审顾雏军案的时间是在2017年12月28日,也就是说,最长在六个月内,本案再审将会审结,我们拭目以待。”曾杰表示。

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

当事人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项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㈡ 德勤科龙案

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之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或中小流通股股东:

从2004年8月10日,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质疑并揭露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董事长顾雏军相关财务造假问题以来,科龙电器虚假陈述案一直成为广大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和中小流通股股东及证券监管机关、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其间,科龙电器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也被揭露出造假行为,顾雏军等人被逮捕并可能被提起刑事诉讼,中国证监会则调查了科龙电器、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涉嫌违规的行为。

由此,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广大权益受损的科龙电器投资者即将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追回相关的损失,目前需要等待的是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或有关法院作出的认定顾雏军等人有罪的刑事判决书(以先产生者为准)。科龙电器民事赔偿诉讼可以起诉的对象可以包括(不限于此):科龙电器;顾雏军等原董事、高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存在失职的原监事会成员和独立董事;进行审计的审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等。可以起诉科龙电器等的投资者是有限定的,其应具备如下条件:科龙电器2002年年报公布后买入该公司股票、在2004年8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经计算受到损失的投资者。

同时,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中小流通股股东可以依法要求科龙电器现董事会尽快追回损失,否则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或者通过征集投票权和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形成有利的股东大会决议。

自2001年以来的5年多时间里,约有20家上市公司成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被告,约有近万名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担任了原告,所有案件的总起诉标的达8-9亿元人民币,涉及到约16-17家中级人民法院和3-4家高级人民法院,目前约涉及10家上市公司以上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已经结案,投资者也获得了相应的赔偿。我们认为,根据受害者的人数、被侵权的总金额和巨大的社会影响,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有可能同已经发生的银广夏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东方电子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并列相当,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造假史和维权史上的三大案。目前,银广夏案赔偿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银广夏公司通过股改有可能与诉讼标的过半的原告投资者达成和解;东方电子案的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在法院主持下的谈判交流不断,该案通过和股改联动达到和解、赔偿的结局将有望出线;随着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的出台,科龙、德勤案的证券民事赔偿也将浮出水面。

由此,鉴于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受害者人数与分布地域的广泛性、被侵权金额与社会影响的巨大性、该案法律关系与诉讼要求的复杂性,因此,我们这些分布于全国12个省市的22个律师事务所及其30名律师,共同组成“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并通过《上海证券报》和新浪财经等财经媒体发表本《行动宣言》。维权团的大部分律师都参与过中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相当的理论素养,参与过的民事赔偿案件包括:银广夏案、东方电子案、嘉宝实业案、圣方科技案、三九医药案、锦州港案、郑百文案、ST渤海案、生态农业案、济南轻骑案、沈阳新开案等,并在锦州港案中因审计责任起诉过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本维权团呈开放式特征,竭诚欢迎已经或者有志于为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之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或中小流通股股东提供维权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参加,进行相互切磋、交流和协商、协作。本维权团暂安排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为临时召集人,负责本维权团的联络事宜。

本维权团的主要工作如下:(1)为科龙、德勤案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和中小流通股股东提供的相关法律咨询与非诉讼法律服务;(2)为科龙、德勤案权益受损的投资者提供从诉讼到执行的各类诉讼代理服务;(3)为科龙、德勤案的中小流通股股东维权共同征集投票权或提起股东代表诉讼;(4)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出台后,举行专题研讨会,讨论科龙、德勤案律师代理服务的相关事宜;(5)加强本维权团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之间的相互切磋、交流、协商、协同;(6)其他事宜。

㈢ 蒙冤企业家获无罪赔偿多少

甘肃农民企业家赵守帅被判合同诈骗罪申诉案有了最新进展。2018年7月24日,河南省新乡中院经重审后下达判决——赵守帅及甘肃省永昌县农牧机械总公司(以下简称“农牧公司”)无罪。

新乡中院重审判决显示,法院认定,新证据能够证明案发时赵守帅及以其为法人的农牧公司资产可以保证履约,故不能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赵守帅表示,他将申请国家赔偿,除人身自由赔偿金3586015.5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万元外,其已经初步核算了农牧公司的损失,“还准备申请赔偿单位停产、停业损失21.6亿”。

11年入狱,20年官司,20多亿损失,任何一个数字,拿出来都格外沉重,可见权利在面对权力时的孱弱。从媒体的梳理中,不难想象这其间遭遇的是何等压力。此案被最高检公布为涉产权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赔偿监督的典型案例,正体现了该案的代表性意义:在公权力的不当介入下,个体命运与个人财产遭受的无情摆弄。

该案受到司法领域内的高规格对待,也是近些年产权保护不断发力的自然呈现。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依法再审“顾雏军案”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同月,最高法、最高检分别发布涉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再次强调完善产权保护法治体系……可以说,加强产权保护,已是毫无疑义、顺应历史潮流的趋势。

从当前经济环境看,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达六成,创造了80%左右的社会就业。加强产权保护,事实上是保证中国得以正常发展、国民生活水平维系不坠的必须之举。尤其是在近些年民间投资增速下滑的大背景下,产权保护能否以更具象、更有力的方式在司法层面明确下来,成为被寄予了重建民间投资人信心、重塑经济发展动力的严肃命题。

同时,产权保护也超越了实用主义的范畴,它事关国家正义的根基,是“权力属于人民”在财产层面的直观展现。今年是改革开放40年,回首40年历程,物质面貌大为充裕的起点与成型逻辑,就在于产权明确。小岗村“分田到户”的生死契约,已朦胧触及产权概念;之后民法通则、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等等,为个体赋权,重新厘定个人财产边界。从历史的经验看,产权保护,是改革开放的精神遗泽,是人类发展潮流的重大启示,也是中国迈向现代化历程中始终高悬的价值标杆。

回到新闻源,长达数十年的申诉与最终平反,实在令观者感喟。所谓“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这种大历史视角的叙述,在个人叙事上却饱含无奈。人生长度不过几十年,数十年的“迟到”与“缺席”,其间差距几何,当事人甘苦自知。无论从个案意义、亦或是国家正义的层面看,产权保护必须加速发力。

来源:光明日报

㈣ 顾雏军的结果---什么是永久性市场禁入

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上市公司、投资机构等单位的高级职务,包括正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以及其他必须经证监会批准的职务。
并非禁止进入证券、期货市场交易,他照样可以担任非由证监会批准的职务,也可以买卖股票或期货。

㈤ 巡回法庭为何纠正32年前的“橘子小案”

近日,一起32年前,量刑只有5年的“橘子小案”,经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再审改判无罪了。据报道,耿案是第三巡回法庭自2016年12月正式挂牌以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第一起刑事再审案件。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司法机关在妥善处理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的同时,也应该将足够的注意力集中在像耿案这样的“小案”上。

全国范围内像耿案这样的小案可能还不在少数,像耿万喜居住的小镇这样的基层单位也何止成千上万,通过对“小案”的纠正,能够由点及面,督促司法机关办理小案也马虎不得。

社会公众对法律认同,对法治的信仰,需要司法机关既要有勇气处理呼格吉勒图案那样的“大案”,也要敢于直面耿案这样的“小案”。“小案”的正确处理,由于涉及的是发生在民众自己身边的事,更容易引起共鸣。

来源:澎湃新闻网

㈥ 顾雏军犯了那些罪

4项罪名:虚假出资、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职务侵占以及伪造公章。

新闻链接:

顾雏军四宗罪名等候开堂过审

2006年3月1日业界传出消息称,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公诉科已经完成对科龙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前董事长顾雏军涉嫌经济犯罪案的取证调查,即将以虚假出资、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职务侵占以及伪造公章4项罪名对顾雏军提起刑事起诉。

与此同时,科龙电器对顾雏军及其掌控的格林柯尔(8056.HK )系的讨债索赔行动也全面展开,追讨被占用的资金总计3.28亿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四项罪名中,虚假出资额为10多亿元,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为50多亿元,职务侵占部分为7000多万元。上述指控涉及原格林柯尔系的多家上市公司。该人士同时表示,由于目前对顾雏军的刑事诉讼尚未进入起诉阶段,因此最终开庭审理时的金额部分可能有所改变。

去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调查报告暗示,已查出顾雏军涉嫌通过伪造身份、虚假注资、造假账、诈骗国家土地等八项犯罪手段,侵占、诈骗、挪用科龙资金总额高达34.85亿元。而今年1月科龙聘请毕马威的调查结果显示,科龙与格林柯尔之间非正常的现金流达到75亿元,至少给科龙电器造成5.92亿元的损失,这些都为顾的定罪提供了详实的证据。

自去年7月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拘捕后,顾雏军一直被拘禁在佛山顺德看守所。据曾接近过顾雏军的人士称,顾雏军起先对自己“拿钱消灾”相当乐观,但在今年春节后,顾氏心态已是相当消沉。

由于无法预计能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多少金额,科龙表示暂时还无法确定这些诉讼对今后公司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但根据公告,科龙电器去年已对这些诉讼所涉及的款项计提了约15437万元的坏账准备,而这只是诉讼金额的一半,预计将令公司2005年业绩水平受到很大影响。科龙电器在2005年10月31日公布的公司年度业绩预测为,2005年度继续亏损。

已经全面入主科龙电器但尚未完成股权过户手续的海信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人士否认将利用财务手段,以远远低于最初拟议的9亿元的价格收购顾雏军手中的科龙法人股,但表示“一切等候双方最终审计结果”。

㈦ 格林科尔、科龙造假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顾雏军从注册成立顺德格林柯尔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瞄准了科龙。他先是利用从科龙电器划拨的1.87亿元资金,采取反复对倒、反复划账的方式注册顺德格林柯尔,并使其从表面上符合《公司法》的相关出资规定。打造好了顺德格林科尔这一购并平台后,科龙电器的梦魇也开始了。

2002年在江西南昌,没有任何实力进行投产的格林柯尔通过信口开河的承诺诈骗国有土地,并骗取了本应由科龙电器全资子公司江西科龙获取的优惠土地使用权相关利益。

2003年开始,顾雏军私自以广东科龙电器名义在广发银行开设秘密账户,并先后违法划转资金高达3.55亿元。

2005年没有实际履约能力的深圳格林柯尔通过关联交易从科龙电器中吸取17560.912万元的销售款,同时强买强卖,以其他公司的名义强行出售制冷剂给科龙电器,诈骗货款4080万元。

为了掩盖罪行,防止东窗事发,顾雏军开始利用编制虚假银行收付款凭证、银行存款账簿记录、银行对账单等低劣的手段,隐瞒每笔资金的转入转出,同时伪造公司印章,虚构科龙的销售收入,并且通过少提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编制虚假报表。

这些行为使得近几年科龙电器的财务报告严重失实:2002、 2003、2004 年分别虚增利润1.2亿、1.14亿、1.49亿元;2003年的现金流量表少计“借款收到现金”30.255亿元,少计“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1.36亿元,多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8.897亿元。点评:科龙电器有太多的故事,情节中交织着“郎顾之争”、国有资产流失、民营企业家崛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值得信赖等诸多话题,故事的背景是经济转轨时期的中国企业发展。从顾雏军当初颇具些技术含量的财务运作,到最终赤裸裸的数字造假,以及其自己的身陷囹圄,这条不归路看似偶然,却也有必然的成分。应该说,科龙电器事件背后企业家的理性与欲望,经济环境的开合,学者、媒体、监管者、民众在其中的角色等,都值得人们去探究、去深思。从这种角度上看,科龙故事不仅属于典型中的非典型,也属于非典型中的典型。

今年八月份,格林科尔集团老总顾雏军被拘。证监会公布的顾雏军几宗罪是,“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通过关联交易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专业人士指出,财务造假和虚假信息披露是手段,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因此,顾雏军的问题集中起来,就是“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顾雏军挪用资金给作为上市公司的科龙打击太大了,以至于造成科龙因资金链紧张而一度停产。

科龙涉嫌财务造假案引发的冲击波,正在持续扩大。耐人寻味的是,当前各方关注的重点,仍然不是直接责任者科龙电器,而是可能负有审计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特别是证监会4月7日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后,处罚结果尚未公布,部分科龙股东和律师联合维权再度热闹登场,有媒体对此发出不同声音,却被斥为 “不合时宜”。

这显然不是客观公正的心态。对于正积极进行诉讼准备的律师团,此时尤需摆正自己的位置,本着对股东、也对公众负责的恰当立场,依法诉讼,依法维权。媒体对这一诉讼行为的不同评价,律师也应多听听,多想想,吸取其中的建设性批评或建议,大可不必一言不合就站出来反驳,似乎非如此不足以表达律师团为民请命的公正形象和重大使命。

中国资本市场历经风雨,上市公司造假至今层出不穷,会计师事务所操守全失屡屡发生。这害苦了投资者,更毒害了市场环境,各方面都因此付出了惨重代价。今天我们修订了证券法》,提高了监管水平,强化了维权意识,对德勤这样的国际顶级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依法追诉其涉嫌违法行为。这充分表明,我们这个市场在趋于成熟和规范,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不断提升,对此我们必须充分肯定,全力支持。科龙事件已成为新时期的一个典型,就务必要查个水落石出,给市场各方面以明确交待。

然而,依法维权的前提始终是客观公正,而非偏执极端。这既适用于处理科龙事件和德勤问责,更是普遍适用的法治精神和原则底线。但令人遗憾的是,纵观科龙事件曝光以来,公众看到、听到的,更多是一边倒的喊打之声,是要求从重从快处罚德勤的强大压力,迄今极少有人愿意站出来,从另一角度分析整个事件的是非曲直,梳理相关者的恰当责任。

这种倾向不太正常。究其实质,不是律师们不懂法,而是他们太懂得如何利用公众不明就里的情绪,向管理层和执法者施压。这就不能不让人有所担心,情绪性偏执是否会使执法出现偏差?让我们看看中国证监会的做法,在相关调查的基础上,证监会依法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给处于审计丑闻旋涡中的德勤一个陈述、辩解的机会。这是负责任的举措,严格依法行使监管权,充分听取各方陈述,有利于确保最终处罚的公平和公正。

再看看有关律师的行动。上海市黄浦区法院4月5日决定,对科龙股东起诉德勤“不予受理”,其理由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未出台,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月9日出台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前置条件。财务造假的第一责任者是科龙电器,股东们不起诉直接造假者,却只起诉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显然是避重就轻。退一步说,科龙股东真要找审计师麻烦,也应在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之后,而该起诉递交法院时,证监会尚未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

律师们不知道法律诉讼必须在行政处罚之后吗?这样的常识他们当然知道,相关律师甚至亲口承认:我们明知法院不会受理。这就表明,当初早早诉讼德勤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引起更高的关注度,争取更多公众支持,打的是敢于为民请命的道义牌,说白了就是虚晃一枪,以便征集更多授权,聚集公众诉讼压力。

至此不难看到,口口声声“依法维权”的诉讼律师团,是不是在有意挑动公众情绪,其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究竟是否有利于公正评价市场成败或准确判定各方责任,是否有“可能使有益的维权行动停止于运动式的煽情”?

㈧ 2017十大影响性诉讼案有哪一些

3月26日,由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联合主办的2017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结果在京揭晓。其中,“于欢故意伤人案”位列榜单首位,“杭州保姆纵火案”、“吸烟被劝猝死案”等社会热点案件也一并入选。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梁欣点评指出,于欢案二审判决刷新了刑事法官对于正当防卫制度的实践认知,法院还运用网络直播等形式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开展了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

今年2月,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中,该案也位列其中。

除于欢故意伤人案之外,其他九件入选的案例包括: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缪新华杀人案、“e租宝”非法集资案、杭州保姆纵火案、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陕北千亿矿权纠纷案、吸烟被劝猝死案、王宝强离婚案、顾雏军案。

值得一提的是,相较于其他案件来说,顾雏军案还处于再审期间,尚未有公开结果。“虽然该案尚未有裁判结果,但是从程序上,最高法院启动再审之难是有目共睹的,它释放了一个信号:要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坚持有错必纠。”梁欣表示,期待顾雏军案理顺政商关系、能够给企业家以司法支持、给市场经济明确走向,释放有力的司法态度。

㈨ 10年坚持终迎旧案重审了吗

《刑事诉讼法》第243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这将是顾雏军一生难忘的法律规定——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正是根据上述规定,决定提审顾雏军一案。昨日(12月29日),顾雏军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意味深长地说道:“前几年我努力还更大一点,现在都已经疲了,在我快绝望的时候这个下来了,要感谢这个形势。”

年申诉路 绝处逢生

月29日14时,顾雏军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位于海淀区的嘉实大厦如约见面。这位年近花甲的前“资本大鳄”已头发花白,步伐略显蹒跚,但在接受了3家媒体专访后仍然不显疲惫。

“10年了,终于盼到了。我从二审就一直在申诉,到现在10年,从2012年出狱也5年了。”顾雏军说道。

他翘首以盼的是最高法的“再审决定书”。“大概(28日上午)9点多钟有朋友给我打电话,说‘你的案子重审了?’我就很吃惊,说‘我都不知道,你怎么发现的?’他说新闻都出来了,然后我说‘你赶紧把新闻发过来。’我在看新闻的时候,最高院的人给我打了电话,说让我下午三点钟去拿再审决定书。”一天过去了,他回想起听到再审消息时仍藏不住笑意。

顾雏军也表示,赔偿在当下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案件的水落石出。而卷土重来,顾雏军已不再年富力强,家电行业也已格局大变。如今,他一面等待着最后的结论,一面筹划着一切尘埃落定后的棋局。“未必会再进家电领域,但一定还会在制造业发展。”顾雏军表示。

㈩ 顾雏军如何盗取国有资产

《投资者报》记者 温洁 吴建华

七年时间,从人生巅峰跌落谷底,从五家上市公司董事长沦为监狱囚徒,格林柯尔创始人、原科龙电器董事长顾雏军的命运让人唏嘘感慨。

不过,细心的人也会发现,从“我唯一不缺的就是钱”到“饭钱都没有”,从囚徒到宣称“草民无罪”,顾雏军唯一不变的就是高调。

9月14日,顾雏军以举报和喊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面对上百家媒体,他头戴纸糊的“草民完全无罪”的高帽,愤怒地否认了让他获刑的所有罪名,并实名举报四名政府官员恶意陷害。这位昔日的风云人物依然熟谙“眼球”之道,而且也预示着他将要进行鱼死网破式的抗争。

随后的日子里,在北京北四环安徽大厦的复式套房里,顾雏军为了平反,接受一拨又一拨的媒体采访。9月24日下午一点半,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独家专访前,顾雏军和他弟弟顾绍军刚刚结束午饭,这是一次非常普通的午餐,一锅饭和一盘菜,两人分食,此外别无他物。套房素雅干净,配置办公桌。

顾雏军从楼上下来,坚持要穿上套装才能接受采访,七年之后,他没有忘记要维持仅存的体面。不过,显然套装大了很多,出狱之后,他称自己瘦了30斤。坐定之后,他说,“想问什么我都可以回答。”

当记者问到庞大的格林柯尔系资产目前流向哪里?顾雏军说,“资产没有完全去向不明,我都知道哪些资产在谁的手上,在大的资产特别是不动产这块都是有名有姓的。”他甚至说,“这个案子让人看到很多触目惊心的事情,就是公然抢别人的钱。”

卖掉科龙遭海信(微博)追债

七年的牢狱中,顾雏军日夜挂在嘴边的就是“平反”这两个字。能平反意味着,他声名可以改善,意味着他觉得属于自己的资产能重新回来,或许还意味着,他能东山再起。

对于格林柯尔系的辉煌他至今还念念不忘:2001年收购冰箱巨头科龙;2003年收购美菱电器(6.19,0.20,3.34%)20.03%的股份,同年7月科龙收购西冷集团,12月,顾雏军4亿拿下60.67%的亚星客车(6.80,0.29,4.45%)的股权;2004年再入主襄阳轴承(4.11,0.02,0.49%)。股权只是显而易见的财富,而为人所鲜知的是他遍布在天津、扬州、珠海等地的厂房、办公楼、设备,这些隐形的固定资产,加上股权,顾雏军曾经拥有的财富帝国仍不失壮观。

改变在2005年,顾雏军入狱,格林柯尔系坍塌。如今陪伴在顾雏军身边的只有他弟弟顾绍军和原格林柯尔董事会副主席、CEO胡晓辉。

谈到资产被拍卖,最终沦落至身无分文,顾雏军忍不住又一次愤怒。顾雏军说:“我的资产主要包括四家上市公司,比如亚星和美菱等,这个都是我的资产,需要我签字转让的,擅自拍卖是违法的。”

顾雏军透露,其名下资产除了科龙的资产是全国工商联和广东市联合处置以外,别的资产都是由全国工商联一家处置,这些单位不跟工商联商量就把我的资产都拿走了。

公开资料显示,自科龙案爆发后,包括海信科龙、建设银行(3.86,-0.01,-0.26%)在内的30多名债权人在北京、深圳、河南、佛山等地纷纷对顾及其控制的格林柯尔系发起民事诉讼,仅目前在佛山法院申请执行的债权总额就达20亿元。

事实上,早于2005年,在被立案调查后,顾雏军及其控制的格林柯尔系企业就开始了漫漫被追债之旅。当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3.77,-0.01,-0.26%)向法院申请冻结了扬州格林柯尔资产。

随后,中国农业银行(2.34,0.00,0.00%)北京昌平区支行迅速向北京市一中院发起对4家格林柯尔企业的民事诉讼,涉案标的1.56亿元。更大的诉讼来自于重组后的海信科龙。根据海信科龙发布的公告,截至2009年年初,海信共提起20起诉讼,要求顾及其控制的格林科尔系公司偿还7.91亿元。在这期间,海信取得胜诉生效民事判决16件,胜诉标的额7.15亿元。

不过,对于海信科龙的追债,顾雏军方面颇多质疑。

据记者了解,2001年科龙巨亏15亿元濒临退市。同年10月,顾雏军5.6亿收购科龙电器。随着顾雏军的入狱和格林柯尔系的垮台,2005年9月,格林柯尔将其持有的科龙电器26.43%的股份以9亿元的代价转让给海信空调。随后,收购价款由原来拟定的9亿元,商定为6.8亿元,海信首付5亿元。

对此,顾雏军告诉《投资者报》记者,“法院判定自己的所有债务为8.5亿元,科龙电器26.43%股转让给海信空调的协议价格是9亿元,其中海信出资6.8亿,此前科龙欠格林柯尔2.2亿,这笔钱暂由顺德政府先垫付,加起来能还清债务。”

不过,随后,海信科龙对顾雏军方面提起一系列诉讼。据当时代理顾雏军案的一位律师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本来顾雏军的案子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海信在重组科龙以后又重新对顾雏军和格林柯尔发起民事诉讼,十几个案子一起要求赔偿6亿~7亿。”他强调,“等于说海信不用掏一分钱就拿走了科龙的股权,非常不合理。这6亿~7亿的债务导致顾雏军一无所有了。”

对于顾雏军方面的上述言论,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得到海信方面的证实。

而全国工商联的态度则更证实了此事的扑朔迷离。《投资者报》10月11日致电曾经受顾雏军委托处置资产的全国工商联法律部,该部白莲湘部长在听完记者询问后没做任何回复即挂断电话,之后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而当时代表工商联与顾接触过的谢伯阳副主席则表示,目前已不负责相关工作,不便回复。

美菱股份被政府处置?

顾雏军当时拥有五家上市公司,除了自己的格林柯尔和后来收购的科龙公司外,2001年以后,通过资本并购,他迅速吞下了三家上市公司,“资本狂人”的称号也是由此而来。

2003年5月,顾雏军拥有全资股份的顺德格林柯尔,在合肥和美菱电器达成合作协议,顺德格林柯尔以2.07亿元的价格,收购了美菱电器20.03%的股份,成为美菱电器最大的股东。当年12月,顾雏军以4.178亿元,通过扬州格林柯尔协议收购了亚星客车11527.3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60.67%),并因此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次年4月,襄阳轴承第一大股东襄轴集团将其持有的4191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格林柯尔,转让总价为1.01亿元。转让后,格林柯尔将持有公司29.84%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

顾雏军入狱之后,这些股权或被拍卖或被地方政府回购,因年代久远,股权具体下落仍然不明确。顾雏军对这三家上市公司股权悉数表示,应该是在地方政府手里,但到底是地方政府是用资金回购呢,还是直接归入名下,仍然无法定性。

科龙股权拍卖加之顺德政府的钱共9亿元,在顾雏军看来足以还清所有债务,他说,“美菱电器的股份还在政府的手中,我感觉政府还没有卖,因为长虹2010、2011年才有9%的股权,政府手里原来就有9%的股权,应该是政府把自己的股权卖给了它,后来长虹公告说要增持到15%,应该是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而不是我的20%的股权,所以这部分股权应该还在政府手中。”

对于美菱股权怎么就到了政府手里,顾雏军也有自己的疑问:“当时政府都没有找法院判决,找了个仲裁行,仲裁一下就回去了,我不明白的是,美菱的股权是我的,怎么仲裁一下就仲裁给政府了,他们把仲裁书送到看守所,我都不收,从来没签过字,他们来看守所来找了我很多次签字,我说,我不会签字的,你们有本事直接抢好了。”

《投资者报》记者多次向美菱电器求证,工作人员表示,让记者查询当时的年报或者公告。美菱电器2006年中期报告显示,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交通银行佛山顺德支行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顾雏军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由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提供担保。

此后佛山法院裁定:依法冻结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顾雏军的银行存款75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同时依据上述裁定书佛山法院于2005年7月15日依法冻结了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美菱电器”的发起人国家股共计82852683股。冻结期限从2005年7月15日至2007年1月13日。

此后这8285万股票又有波折。2006年3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要求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收回原已转让过户给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美菱电器82852683股股份,并退还转让价款。2006年5月18日美菱集团、四川长虹(3.63,-0.08,-2.16%)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美菱电器股份转让协议书》。

而对于老家扬州的亚星客车的60%的股权,顾雏军深感愤慨:“扬州政府当时想趁火打劫,想拿些东西,我当时买的地肯定在政府手里了,还有就是亚星的股权。当时科龙出事了以后,我们提出来想向扬州市政府借一笔钱,后来国有公司给我借了6300万,这后来就成了挪用资金,还伪造了一个付款指示书,后来出现的两份付款指示书,一份是没有工商的公章,一个是什么公章都没有,但却有扬州政府的签字,扬州在不适当的时候卷入了事件,我觉得他们会很麻烦。”

10月11日,《投资者报》记者致电扬州市政府经信委,电话无人接听。此后多次联系扬州等地求证资产处置问题,并未得到相关答复。查阅亚星客车公告,得知,2006年12月8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3日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占本公司总股本60.67%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后,于2006年12月7日已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自2006年12月7日起,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合计共持有本公司67.67%的股份。对于转让价格和转让程序等,无从得知。

厂房土地被“抢走”

除了显而易见的股权,顾雏军还有遍布各地的厂房、土地和设备等等。这些厂房,土地到底价值多少,现今已无从判断,而因为是相对曝光度不高的资产,这部分资产的去向从官方也无从求证。

本报记者多次联系天津、扬州等地的相关部门,希望能从中求证某些固定资产的去向,但迄今为止仍未有答复。

据经济学家郎咸平(微博)在《国进民退中狂欢的格林柯尔》一文中提到,2003年5月,江西格林柯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西科龙公司共同创立了格林柯尔——科龙南昌工业园,工业园占地2500亩,总投资3.6亿美元。

顾雏军回忆说,“我有2400亩地和44万平方米的厂房在江西南昌,我欠南昌2.2亿的债务是算在8.5亿之中的,国务院已经决定了拿9亿还8.5亿的债务,那南昌政府凭什么把我的资产全部拿走了?”

对此他愤慨道:“南昌我欠了2.2亿,南昌的44万平方米的厂房里面,我把钢架里的钢拔出来卖了都能卖6个亿,还不说我有2400亩的地。”

在扬州,顾雏军同样有资产。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6月,在扬州组建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动工建设年产超过300万台的以出口为主的大型冰箱、冷柜生产基地,总投资预计达1.5亿美元。

对扬州资产,顾雏军说:“我在扬州也有1000亩地,也同样被政府拿走了。在珠海,有十万平方米的厂房两栋,这个也是被政府拿走了。”

此外,顾雏军曾在商丘建过工厂,他说:“还有我在商丘的资产,商丘冷藏车,我在商丘是一个亿的贷款,我在商丘有1000亩地,有五万平方米的厂房,还有我开出银行信用证进口的一台设备,这个设备当时就两千多,还有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所有这些东西都被政府拿走了。”他补充说,“那现在我去要,也没什么好要的,现在的状况是,谈什么别人都可以不理你,所以谈什么都没有用。”

不仅仅是被拿走,资产被“贱卖”也是他所气愤的。天津格林柯尔工厂,注册是5000万美金的资金,他称固定资产也在2个亿以上。顾雏军说:“而拍卖中连房子带设备才卖6000多万,这我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我欠你的钱都冻结在最高法院,你不能再拍卖我的东西。这本来就是违法的,先质押了,再拍卖了,还是低价拍卖。我就说,你们低价拍卖我的厂房,我不会签字的。”

在深圳的房子同样遭到了“贱卖”。顾说:“像浦发行,冻结了我科龙的股票,也冻结了我深圳的两层楼房,浦发行拍卖我的房子,只拍卖了4000多万,我的房子一层1000多万的房子,3300多平方米的房子,值一个亿都不止。”他继续解释,因为科龙股票远远值9000万,当时贷款就9000万。我现在出来要跟深圳浦发行谈的就是请浦发行把深圳的两层楼的房子还给我。”

对于银行等变卖自己名下的资产,顾雏军说,“佛山法院押的9个亿,2006年押在那的,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分。佛山法院就是不想分,要分的话早就可以分给银行,所以那些人就去卖我的房子。”他说,“我的债务已经在8.5个亿里面,佛山法院不分给你,是它的事,不是我的事,他们在重复变卖我的资产。”

寄托于平反,顾雏军仍然希望能“讨到说法”。他最后说:“这些肯定都会有说法的,抢我的东西肯定是不行的。现在法律也是有法可依的,有物权法,不是说拍卖一下,评估了,我就认了,我肯定不认的,这些都是没有道理的。”

顾雏军案仍在继续,他表示目前还没有提起上诉。而由他出狱的高调求平反,又再一次让人回想起他以及他的格林柯尔系和科龙等企业的恩怨纠纷。这其中谁是谁非已很难论断。在记者对多方人士的询问中,普遍不看好顾的平反,很多人甚至担心这样剑指高官的高调会招来更大的灾祸。

顾案本身就富有争议性。记者征询几位专门研究民营企业的专家,其均表示现在不方便谈论此事。顾雏军的罪与罚,他是受害者还是骗子,看来短期内难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