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看待安元鼎事件
这种事情就该马上严惩,就地法办
② 安元鼎事件再次发生
据了解,这些受害的群众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解决。被打伤的群众至今还在住院治疗,他们的家庭非常困难,没人接济。嗨!辽阳实在太黑了!
唐志国你是市委书记,你对此不能装聋、装哑、装瞎啊!
你当书记,应该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你当书记,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
③ 什么是互害型社会
总有一天我们会发现,“互害”这两个字不算过份地描述出了我们的现状。发生在食品安全领域种种无底线的溃败,已经为我们提供了鲜活的例证。比如最近短短几天里,“病死猪”、“老鼠肉”、“‘毒药姜”等问题农副产品接连被曝光。而以“毒药姜”为例,山东潍坊有些姜农使用“神农丹”种姜,神农丹主要成分是一种叫涕灭威的剧毒农药,50毫克就可致一个50公斤重的人死亡。
不出所料的是,“毒药姜”的种植者表示,“我们自己吃的姜不使这种药,另外再种一沟”。许多食品生产者不肯食用自己的产品,大抵已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当河南新乡一家造纸厂附近的农民说,“地里产的粮食都卖了,我们自己都不敢吃。”福建福鼎市某村的农民也表示“我们都不敢吃自己种出来的大米了。”而当某致癌金针菇生产企业坦言“自己生产的,自己一般不吃”之时,某知名饮料厂也被曝员工从不喝自己生产的饮料。但是,为何当许多人都努力使自己免于被伤害时,却又总是一再地成为那个害人者?
在这种情形下,那个自称为“无良农民”的徐清元的出现,是有意义的。这个据说曾经生产毒产品而后改邪归正的农民表示,“卖假奶粉的绝不会给儿女吃假奶粉,但他能保证不吃我的毒白菜吗?卖假酒的能保证不吃毒肉吗?养鸡卖饲料的能保证不喝假酒吗?你觉得你占了便宜,我觉得我占了便宜,最后大家同归于尽。”事隔多年,我已经没办法找到关于徐清元说法的出处,以至于怀疑他是不是一种杜撰,但这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一句流传甚广的话的确指出了一个互害型社会的实质:当我们本身作为施害者而存在,最终没有谁能免于被伤害。
我注意到,一些公共事件发生后,我们总是很容易地找到政府部门以及体制性原因。这固然没错,但谁能说,在政府及公权力之外,同样处于社会架构重要一端的民间社会及公民个人,没有一些更值得关注的问题?但是一直以来,我们常常会主动避免将过错指向芸芸众生。正像一说到中国人,就难免定性为勤劳、勇敢、善良一样。但不论是回避,还是空洞定性,其实都包含了许多让人不以为然的自欺欺人。社会学家孙立平在观察黑砖窑事件时发现,弱者对弱者的残害,可能会达到一种更残忍的地步。他由此得出的“穷人祸害穷人”结论,亦正是一种“互害”。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在一个“互害”社会里,同样没有人能置身事外。不论是食品安全,还是建筑质量,不论是山西的黑砖窑,还是佛山的小悦悦,不论是安元鼎事件,还是各种环境事件,互害型社会所展示的尊严感以及安全感缺失,无疑是整个社会道德沦丧的一种反映。于是,我们就这样生活在一个多么奇特的时代场景之中: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害者时,每一个人也不由自主地在成为那个作恶者。我们一边对于道德沦丧的状况感同身受并深恶痛绝,一边却又常常变成自己所痛恨的那种人。这到底是国民劣根性所在,还是一种酱缸文化的继续?
一个社会的道德现状,绝不是一件与我们大多数人无关的事情。如果说社会道德沦丧,那么又是谁构成了这个社会?而当我们每一个人都开始抱怨社会道德已经严重沦丧之时,我们每一个人本身,难道不同样是它的参与或推动者吗?这不是可以埋住鸵鸟头的沙子。不论是向更弱者抽刀,向更强者献媚;不论是更多地孰视无睹或同流合污,还是种种向不确定的社会公众输出一些不以为意的恶;不论是欣欣然拥抱社会道德的状况如鱼得水,还是在假装落寞之余以道德的现状作为自甘堕落的理由,其实最终在加剧社会“互害”的程度,也在进一步恶化我们的道德生存环境。
我们最终需要有徐清元式的觉醒与悔悟,最终需要从“互害”式社会中走出来。在这之中,不仅需要少一些受害者心理,更应少一些报复社会的心理。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与此同时,勿以社会道德沦丧来作为个人缺德的理由,勿以体制问题作为我们逃避公民责任的借口。人人守底线,社会才会有底线。除此之外,任何对于道德现状的顺从,对于公民责任的规避,都不可能使社会实现有建设性的道德重建。良好的社会道德,亦即公民社会目标之所在。而所谓公民社会的培养与发育,不就是一个政府组织与民间社会共同成长的过程吗?
④ 曾经盛世王朝的大清王朝为什么会走向失败
大清从兴旺走近终点
1644年的一天,李自成攻下北京城。那个下令将守边功臣袁崇焕处以剐刑的崇祯皇帝,这一天再也没有当年下诏杀袁崇焕的那种气势了,皇帝老儿独自一人,(后面跟了个王姓太监)“亲自”爬到煤山上,“亲自”在一棵树上投环自尽。大明王朝就这样结束了。他的宫廷的库房里,还留下3500万两白花花的银子,皇帝舍不得给天下的灾民用,舍不得给他的士兵用,也舍不得人自己用,留给李自成用了。
李自城攻下了北京,这个土包子天下不想要,只想要银子。他用各种办法掠夺银子。虽然他建立了大顺王朝。可惜这个王朝十分短命。大明的边关重臣吴三桂为红颜一怒,引清兵入关。清兵和吴三桂的明军合攻打败了李自成。李自成手下的士兵将士,裤带子上一个个缚了许多金子银子,打仗时惦念着腰里的银子,结果仗打败了。李自成匆匆退出北京,一路上带了几百辆装载了金银财宝的车子,匆匆地南逃。最后如鸟兽散,李自成在九宫山被杀。一忽儿功夫,大顺王朝也匆匆地完了。银子害了大顺。
明王朝的腐败、内乱、大顺政权的腐败和内斗,被多尔衮拣了个大便宜,他名正言顺、兵不血刃占领了北京,清兵又南下扑灭了各路反清部队,开始了大清朝对中国的统治。
经过鸦片战争、太平天国战乱后,大清渐渐败落。到了1911年,当年无比强大的大清王朝终于走到了历史的终点。这个被今天的历史学家推崇建立了康乾盛世的王朝,在十九世纪底到二十世纪初,已经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了。
满清铁骑曾屠杀了数千万中国民众。它血洗江南、血洗岭南。屠江阴,屠昆山,屠常熟,屠海宁,屠广州,屠赣州。转战烧杀三十七载,使中国人口从明天启三年(1623年)的5165万锐减至顺治十七年(1660年)的1908万,杀死汉人3200万,中国人口减少近三分之二!清朝入关是中国历次改朝换代中杀人相当多的一次。不是第
一,也算第二。即使后有来者,也是前无古人了。这么残暴的政权不得人心。它的灭亡,顺天理,快人心,时势然也。
1911年,武昌清朝新军中的反清人士在试验炸弹时不幸爆炸,时态紧急,临时决定提前起义。这就是武昌起义。武昌起义,既不是孙中山亲自发动的,也不是他亲自指挥的。它带有某种自发性,偶然性。随后,黄兴赶来指挥,袁世凯的北洋军的冯玉章部被派去镇压。武昌起义引起了全国性的震动,各省纷纷宣布独立。袁世凯利用手下的军队向起义部队施压,又拿起义部队向清廷施压。在武昌起义的新军和各地独立浪潮的压力下,再加上袁世凯的软硬兼施,清朝皇室不得不宣布退位,从此,只能在紫金城里做皇帝。虽然依然可以像玩过家家似地上朝退朝,但显赫一时的大清王朝毕竟走到了终点。
大清帝国在灭亡之日,它的国民经济总产值在世界上还处于领先地位。它还有强大的军队。他的军队,除了八旗铁骑之外,还有拥有先进武器的北洋6镇。可惜,强大的国力没有帮上它的忙,强大的军力也没有帮上它的忙。它还是亡了。
更奇怪的是,大清帝国灭亡之日,也正是“改革开放”取得辉煌成绩之时。慈禧太后和袁世凯倡导开放,一度还真有点中兴的气象,西方的宪法、警察制度、技术、学校,也被大清学了过来。然而,这种中兴只是一种回光返照,不久,它还是寿终正寝了。
大清究竟为什么而亡?这真是奇怪。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大清之亡,亡于腐败
苏洵在论述秦朝和六国之亡时,认为六国之亡,非亡于秦,亡于六国也,秦朝之亡,非亡于六国,亡于自身。一个王朝的兴衰,主要是自己对自己负责。秦和六国是这样,清朝之亡,也同样是这样。
辛亥革命与其说是被革命派推翻的,不如说是因为清朝的腐败而被自己推翻的。革命派只是轻轻地推了一下,它就轰然而倒。论实力,革命派与清朝的力量相比,还弱小得很。孙中山的惠州起义,黄花岗起义,镇南关起义,无一不以失败告终,清朝轻而易举地将它们镇压了下去。武昌起义后,清朝的新军也能轻而易举地夺回武昌,镇压起义。大清之亡,首先是亡于自己的腐败。
大清王朝,名曰大清,其实早已是清者不清了。各级官员买官卖官,挥霍浪费,中饱私囊,大大小小的蛀虫,一个劲地啃蚀着国家,大清终于被蛀空了。在大清末年,腐败已经成为常态,大清只是一块蛀空了的巨木,一个被无数蚁穴扒松的江堤。一旦风吹浪打,它们就轰然倒下。
大清的腐败之状,让我们来看看历史的真相。
宣统三年(1911年),作为中央机关事务局的内务府(大约相当于中央办公厅),其一年支银预算高达1024万两,而在咸丰年间,仅为40万两,两相比较,足足增加了24倍。至于冒领公款、挥霍浪费、侵吞赈灾款粮等事项,更是层出不穷。
清朝上层官吏的腐败触目惊心。和绅,是皇帝手下的一个掌有实权的大官。他的地位,相当于一个政治局委员,至少在部长之上。他当政二十多年,贪污受贿的数额价值连城。和绅一生贪污的金银财宝抵得上朝廷10年的收入,除了金银玉器等珍宝以外,还有金银元宝各1000个,沙金200余万两,赤金480万两,白银940万两。再加上种种银号、当铺、古玩店、田地等折合成银钱,总计约有8亿到10亿两,就连其仆人被抄没的财产也达700多万两。因此,当时有一句民谚:“和绅跌倒,嘉庆吃饱”。
当年腐败成风,送礼成风。大官们是这样,一般的官吏同样是这样。《官场现形记》是晚清揭露官场丑态的小说,书中借一个官员的话说:“千里做官只为财”,表明敛财是清朝官场第一定律。书中借唐二乱的嘴说:“我想这趟进京,齐巧赶上万寿,是得进几样贡礼的。你替我想想,这趟进贡要预备多少银子?”何孝先说,“少了拿不出手,我想总得二三万两银子,你看够不够?”唐二乱又嘿嘿嘿地笑,“二三万两银子够什么,至少得十万两。”你看,地方官为了讨好朝廷,送礼是多么慷慨、多么阔绰啊。他们的钱,当然不是自家的,而是盘剥来的。
清朝买官卖官的市场十分兴旺发达,可谓购销两旺。商人、读书人捐官成风,有关官员则得到了好处,取得了双赢的大好局面。朝廷得到了钱,买官人得到了官。国家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是靠卖官得来的。红楼梦中贾蓉的妻子可卿死了,公公贾珍为了丧事办得体面,也花了几千两银子,给儿子捐了一个官。可见,当时买官很普遍,人们不以为怪,更不以为耻。《官场现形记》一书中,也记载了买官的普遍。书中借一个人物的口说道:“玉山的王梦标,是一万三,萍乡的同小辫子八千,新昌胡子根六千,上饶莫桂英,五千五,吉水陆子龄五千,庐陵黄沾甫六千。。。。一时也记不清,至少也有二三十注,我笔笔都有帐的。”一个地方官僚,卖了二三十个官,价格从数千到上万不等,总数起码在一二十万两银子。而且,似乎也并不避着手下人。这样的情况,今天我们只有东北某市的一个组织部长才能与他相比拟。
大清官场里的腐败,水平也很高,行贿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送钱,有的送古董,有的送女人。要看各人爱好,总之是投其所好。例如,《官场现形记》中就写到给一个高级官员送礼,“这位老中堂,他的脾气,我是知道的,最恨人家孝敬他钱。你若是拿钱送他,一定要生气,说,“我又不是钻钱眼的人,你们太瞧不起我了。"你们送钱怎么能够不碰钉子呢?所以,他爱古董,你们要送古董。”这条经验,被后人学会了,重庆的一位官也受贿,收受的礼品中有张大千的画。这一套办法似乎是向那个老中堂学来的。
大清官场腐败,军队也腐败。军队大量地参与走私贩私。军队中的一些官员,有了钱就抽鸦片,军队抽鸦片成风。甲午海战时,有些官兵得先抽了大烟过足了烟瘾之后再打仗。号称世界八强的北洋海军,虽然船坚炮利,却在日本的海军面前不堪一击。骨子里的腐败是造成甲午一战全军覆没的主要原因。
大清的国营企业也十分腐败。大清搞过一阵子“改革开放”,也搞过一阵子技术引进。在洋务运动中,权力是最核心的生产力,也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一代又一代的大清企业家,成功的多是官员企业家。或者是与官员相勾结的企业家。有学者做过统计,在1885-1894年间创办民营企业的55人中,有布政使衔的2人,候补道、候选道5人,候补知府、候补知县6人,其他佐贰杂职7人。大清企业家的“从政热”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而不断升温。甲午战争后,1895~1900年新办的64家民营企业,其创办人中具卿、寺、布政使衔的有5人,候补道9人,候补、候选知府、知州、知县17人,其他佐贰杂职28人。对1878-1907年的10家民营毛纺厂统计,创始人中的半数都有捐官的身份。稍有点经济能力,就要买个机关干部的身份,写在名片上,挂在房梁上,刻在墓碑上。当时,老佛爷就注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也注意让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捐个官,成为体制内的人了。洋务运动中先富起来的人群,都是与官场有关系的人,或者就是官员本身。
历史上,任何一个政权,如果腐败不加约束,最后到了腐败的官员比不腐败的官员多,到了腐败者比不腐败者神气,如果到了这一步,无论朝廷外表做得怎样光鲜,国家的肌体一定会变得千创百孔。即使你维稳的钱花得再多,也难以长久地维持下去。清朝末年,不说百分之百,70-80%以上的各级领导都已经腐败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了。大清朝灭亡是顺乎天理的,如果它不亡,就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了。
大清皇朝是不是不知道自己腐败的严重呢?不是的。它也一次次下过诏书,也一声声地反对过腐败。慈禧太后也认识到腐败是会葬送大清江山的。她老人家也曾经亲自发动过反腐败运动。但是,大清的腐败仍然不断地发展,由局部发展成为整体,由小腐败发展成大腐败,最后不可收拾。
为什么慈禧的反腐败不见成效呢?举例来说,浙江杨乃武一案,是由贪官腐败发展到刑讯逼供、官官相护、层层相掩,酿成了一起大冤案,制造了一起大冤狱。慈禧太后当时是允许老百姓上京告状的,老百姓上告上访,没有安元鼎那样的民办黑警察来毒打你。她老人家获悉杨乃武之姐上访告状的信息后,派员调查重审杨案。当时的报纸也揭露了这起案件的腐败,太后还严肃处理了一大批在此案上受贿枉法的官员,流放的流放,坐牢的坐牢,体现了反腐败的气势。当瞿鸿铭揭露袁世凯向军机处领导的贝勒爷行贿以收买东三省的行政权力时,她老人家也雷厉风行地派员调查取证,她反腐败的决心不可谓不大。但是,大清的腐败有增无已。这是什么原因呢?
第一,官僚体制使腐败者互相勾结,上下左右,抱成一团。腐败者上头还有腐败者,左邻右舍也有腐败者,腐败的利益上下左右都得到好处,腐败有了强有力的保护伞。此时反腐败,震动太大,成本太高,于是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就是想要反腐败的人,也担心反腐不成后自己的危险处境,退避三舍了。
第二,腐败日积月累,腐败者在官场盘根错节,已经由少数转变成了多数,整个官场成了腐败者的天堂。此时如果有少数官员希望反腐败,已经是少数对多数,势单力薄,很可能被驱赶出局。甚至可能被加上一个罪名成为腐败者,而真正的腐败者只要所谓政治上正确,就能以反腐败之名镇压不同的派别。当反腐败已经成为政治斗争的一根筹码、一种工具的时候,由于当时大多数人已经成为腐败者,腐败者已经习以为常,不腐败者反而会担惊受怕。此时要真反腐败,其阻力之大、风险之大,已是为政者不得不考虑的因素了。
第三,腐败一旦严重到一定程度,全面彻底地揭露腐败,会严重损害大清王朝形象,动摇大清的根本。因此,大清的反腐败,只是在揭示一些小腐败,揭露一些散兵游勇式的个体户式的腐败。例如,某个腐败分子如果与知县有关,又与知府有关,又与户部或礼部的大官有关,大清就不愿意深入细查。因为查出什么,大清的脸面何在?慈禧的脸面何在?国家的形象何在?还不如掩盖的好。大清还是大清,表面上还是光鲜得很。
就这样,大清的腐败在发展着,终于使大清动摇了国本。它终于病入膏肓,支持不下了。
内斗加速了大清之亡
专制政权不能处理不同政治势力、不同力量之间的平衡。争权夺利是专制政权的常态。到了大树将倒,大厦将倾的时候,内斗必然加强。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加剧,从而大大削弱统治的力量。大清的晚年,情况就是这样的。
清朝末年的内斗,表现于多个方面。
第一是后党与帝党之间的斗争。
老佛爷与干儿子光绪皇帝之间,本来虽然有矛盾,但是,尚未表面化,还维持在共撑危局的范围内。维新变法后,后党与帝党的矛盾加剧。表面上,后党取得了伟大胜利,慈禧太后直接出面掌握了政权,光绪被软禁于瀛台。慈禧太后有可能是软禁国家领导人的创始人之一。直到大半个世纪后,慈禧的办法才再次得到重视。慈禧将光绪软禁后,虽然表面上风光得很,但是,她统治的合法性不足,外国使节心中不承认,全国人民也并不买账。这对大清的统治的稳定是很不利的。
慈禧与干儿子光绪有矛盾,与自己的亲生儿子同治皇帝也有很深的矛盾。这个矛盾使同治青年夭亡。老佛爷还与当军机大臣的小叔(丈夫的弟弟)也有矛盾。一度关系很紧张。这种无止无休的内斗,使统治力量大大削弱。
第二,权臣之间的激烈斗争。
晚清的两个重臣之间,爆发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一方是军机大臣袁世凯为代表,另一方是清流派的瞿鸿机为代表。两派之间开始了你死我活的内斗,从而加速了大清的灭亡。
历史是错综复杂的,交叉重叠的。当年反对、镇压维新派的力量,后来一部分人变成了改革派,例如,袁世凯。反对改革的人中,不仅有害怕自己失权的高官,也有世代享受特权的满清贵族,他们的反对可以理解。但反对的人中间,还有清正廉洁的大臣瞿鸿机。他的反对是出于对袁世凯野心的担忧。他反对的办法是利用老佛爷的惜权恋权心态。他深知老佛爷的心理,那就是无论怎样改革,决不能动她的奶烙。当慈禧向他咨询的时候,他就向太后提出,有了总理衙门,一切用人的大权,处理政务的大权,全在总理,“太后您能放心吗?”聪明的太后心里立刻明白了,原来袁世凯的改革,是要分她的权。这还了得?
1905年11月2日的御前会议上,讨论改革方案时,西太后就将那份袁世凯编制的政治体制改革之一的新官制草案,交给瞿鸿机办理。4天后,经过长久的酝酿、经过大喊大叫了无数遍后的立宪改革方案终于隆重推出了,这是一个伟大的政治改革方案的第一期方案。这个方案中,朝廷的权力依旧,慈禧太后的伟大权力一切依旧;旧的军机处的权力,一切如旧。它的伟大的变革只在于,有几个旧衙门的机构改变了名称,其他一切如旧。就是说,瓶子换了,酒是老的;汤换了,药还是那个药。这次改革当然也有其伟大之处,它终于改革出了一个新的部,那就是邮传部,它负责邮政,电报等项工作。
主持改革方案的伟大的“改革家”袁世凯大人看到情况有变,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明白老佛爷才是中国最有权力的人,明白自己失了宠,被怀疑了,这可是件危险的事情,改革成败与否,总没有身家性命要紧。现在,他也不想当伟大的改革家了,他也不要甚么权啊,势啊。他奏请朝廷免除他的铁路、电报、轮船等十二个官职。交了权,让慈禧放心。这次改革斗争的结果,是最积极倡导改革的改革家被改革了。
这还不算。这位大改革家命悬一线。袁大人想让自己的亲信获得东三省的领导权。他听说了庆王爷的公子载振看上了天津一个美丽的名妓翠喜,于是以一万两银子将这她赎了出来,送给了这个贝勒爷,又送了十万两银子为庆王爷祝寿。这件事不知怎的被泄露了,反对派上奏老太后,高举起反腐败的大旗,老佛爷大怒,下令必须坚决反对腐败,火速派人调查。如果查实,一定从严处理。这样,袁世凯的政治生命危在旦夕。
清流派眼见得胜利在望。但是,袁世凯绝处逢生,居然转危为安。袁世凯端的了得。他在危急之中,镇静如山,急忙在调查人员取证之前将翠喜送回原地。调查的官员无法查到翠喜姑娘,此事就查无实据,只得否定对袁世凯送美行贿以图谋东三省权力的指控。袁世凯行贿买官,扩张势力,虽然是事实,却躲过了一劫。他喘了口气,定一会神,开始疯狂反扑。
袁世凯不仅是一个能干的“改革家”,也是一个出色的阴谋家。他开始了反击行动。他知道太后最恨的人是康有为。她老人家认为康有为教唆光绪皇帝,制造了她母子的不和,也害得她名声受损。她老人家在菜市口杀了六君子,她也知道,这毕竟不是她的光荣史。她认为,这一切都是康有为害的。当后来康有为写信要求回国时,他说什么人都可以赦免,只有康有为除外,她将康有为的信撕得粉碎,以表明她与康有为不共戴天。袁大人了解一个女人的这种心结。他制造了瞿鸿机勾结康梁的罪证,并收买了(只要用钱)太后心腹李莲英,让他有意无意地将这些罪证让太后知道,此招果然激怒了慈禧。她不辨真伪,信以为真,她不能原谅自己信任的大臣与她的死对头康有为有什么瓜葛。于是盛怒之下,她罢免了瞿鸿机。太后要处理属下,是从来不会听臣下申辩的。
袁世凯打倒了瞿鸿机,又用阴谋打倒了另一个强有力的对手岑春煊。此人是慈禧逃难时的勤王者,太后那时正比一个农村老妪还狼狈。岑保护了太后,并安排太后吃好住好,让她恢复了皇家尊严,太后对他十分感激。他后来当了邮电部长。袁世凯制造了一张假照片,照片上岑与康梁在一起,慈禧看了照片一眼,马上决定罢免这个当年的宠臣。她认为铁证如山。虽然慈禧被说成是十分圣明的太后,她万万没有想到,照片也是可以伪造的。她罢免了岑宣煊。就这样,袁世凯的政敌们一个个被打倒了。朝中无人可用,也无人敢于为敌,于是,袁世凯又一次被提升为军机大臣,操持国家大事。
一场改革,就这样乱烘烘地结束了。改革中朝廷权臣之间的争斗,大大削弱了清廷的力量,也影响了它的威信。它的败亡之象,越来越显露了。
大清之亡亡于拒绝改革
鸦片战争后,大清病情日沉,国力日弱,危象日露。长毛之乱,江南破坏极大,国家如大病一场;甲午一战,北洋水师被小小日本打得全军覆没,不得不割地赔款;义和团之乱,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慈禧不得不走上逃亡之路。国家的情况一日不如一日,病势一日重于一日。如此下去,败亡似不可避免,只在时间短长。
清朝虽然有病,是不是患了绝症呢?历史是否给了大清以机会呢?清朝有没有可能挽救危局、避免覆灭的命运呢?
机会是有的。办法也是有的。办法就是顺应历史潮流,革除弊政,变法维新,特别是改革清朝的封建专制的政治制度,走上民主立宪或者共和的道路。甲午战争惨败之后,中外人士分析,中华泱泱大国败于日本弹丸小国,不是别的原因,是败于政治制度。后来,日俄交战,日本领土、人口、兵力等远不及俄国,却打败了俄国,舆论也都认为是先进的政治体制打败了落后的政治体制。这两场战争,给了中国人以深刻的启发,只有维新变法,实行立宪,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大清才有可能避免覆巢之祸。
清朝是有可能实现转型的,历史是给过他机会的。并且给过不止一次。但是它都放弃了。
第一次是光绪皇帝领导下的康梁变法。如果这次变法成功,大清皇朝可以以较小的代价实现历史的转型,一个封建的王朝可以通过改良而走上近代化的道路。中国的国力有可能增加,中国的政治有可能进步,中国的法制有可能建立。日本明治维新、俄国彼得大帝的改革都表明,改革也是一种可以尝试的办法。这种办法破坏较小,对国家的震动较小,也能实现社会转型,走上兴旺强盛之路。
但是,维新运动中,改革派和反改革派双方都犯了严重错误。改革一方,光绪皇帝年少轻率,急于求成,幅度太大,损害了太多的权势者的利益。康有为是个不成熟的政治家。他的改革多局限于依靠皇帝的诏书,缺乏合理的改革策略,未取得有效的改革实效。改革派也没有努力地去团结和分化反对派中的成员。慈禧大后其实是可以利用的力量,但改革派不去利用。却希望通过暴力行动消除改革阻力。其实,即使袁世凯真的逮捕荣禄,拘禁慈禧,也不能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而反对改革的一方,腐败昏庸,目光短浅,不了解世界大势,只看到一己私利。那些保守的满族老朽,更是缺乏世界眼光和历史眼光。只知为保护自身已经获得的利益而反对改革,不知道他们对改革派的镇压正是酝酿革命的催化剂。最后,保守派镇压了维新派,六君子喋血菜市口。虽然谭嗣同死得慷慨激昂,维新运动毕竟是失败了。清朝政府失去了一次维新图强的机会。
第二次机会是立宪派的改革。立宪派要求订立宪法,成立国会,中国是可以通过这一条西方走过的道路实现近代化的。慈禧太后也部分地认识到了世界的趋势,认识到大清的腐朽和危险,甚至也认识到了革命派崛起的危险。她部分地同意立宪,她派出五大臣出国考察,并且开始酝酿宪法。如果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中国有可能实现民主改型,通过渐进的方式走进世界先进行列。但是,保守势力是过于强大,过于看重自己的权益了。他们看到的是小利,看不到国家的大利,只看到自己近利,看不到未来中国的远利。他们努力将宪法做成皇权的翻版。结果,立宪只是换汤不换药,满族皇室成员占了国会成员的绝大多数,皇权仍然凌驾一切。这样,立宪失败了,人民失望了,立宪的失败再一次为革命派作了大动员。中国社会终于不得不走上一条充满血与火的道路,中华民族不得不忍受更大的牺牲,走上另一条代价更大些、也更彻底的近代化的道路。日本成功地走上了立宪之路,而中
国终于突不破封建的梓梏。
康梁谭等人维新变法时,改革是有杀头风险的勾当。十年之后,改革则成了时髦的套装,连袁世凯和慈禧太后也成了改革家了,也积极地呼吁改革。月换星移,改革、立宪成了时代思潮,他们两位现在也成了改革派,立宪派了。1905年,袁世凯从天津乘火车到北京,第二天一早,在早朝时向朝廷呈上了一份奏请大清国实行立宪的奏章。他的主题是,救亡非立宪不可,立宪非取法邻邦不可。就这样,一个是当年的告密者,一个是当年的屠杀者,成了中国新一轮的改革派。这两位大清帝国最有实权的一男一女,一个成了大清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一个成了改革开放的最时髦的改革。
⑤ 写一篇《为权力而斗争》的读后感,自己的观点多一些
我没有睡,读“高老头”,应阅读理解的故事,许多当代法国巴黎 - 背后隐藏着社会的蓬勃发展。这是波旁王朝的缩影,是资本家阶级的真实写照,写在书中的父亲 - (老头)里约倒入他们的生活工作中的两个女儿,但最终死在医院的黑暗的病房。 ,直到垂死的,谁也不想看到自己的两个女儿的父亲。父亲下葬的日子,连块Pi是两个大学生当手表资助。他曾经是如此丰富,是如此悲惨的结局。
老头是个面粉供应商,出售的面粉做了很多钱,在革命期间。他的女儿嫁给了一个人的六个或70万的财产,而只有五六万元的养老金。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厌恶他的父亲把他自己的圈子。他们的父亲感到羞耻预期的父亲死得早一点,但谈论的东西表面上的各种借口,假装安慰他。 ,他们吮吸汁就像一台机器,吸吮他的父亲,急于扔掉,其余的缺陷。孩子是父母养女儿,高老头看在眼里。这个可怜的老头正太失望了,孤独的,他能做到这一点有肝肠寸断。但无论女儿做,如何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他慈父般的爱,他是永恒的。当他听说他的女儿欠了一大笔债务,他更愿意出售他们的最珍贵的银器,她的女儿来还清债务,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做这种伤丝毫的大脑。银,但他最宝贵的东西!出售后,他也哭了,但他这样做不来换取女儿的心。
在此期间写了一本书,它的每一个字我还记得,因为我太震惊了:拉斯蒂涅克称为兄弟姐妹关系与宝Saiang的夫人,有幸被邀请参加一个舞蹈公爵夫人。他会见了在的球看起来优雅,美丽的Niuqin将军夫人,是老人的女儿 - 苔尔菲娜。,拉斯蒂涅克只有真正看到的球是什么显赫的??门,什么华丽,丰富的...他和他的妻子Niuqin根讲了两个多小时似乎感觉已经爬上上流社会的阶梯,他踌躇满志。只是自豪时,他撞倒,老人的荒凉景色门上看到的房间,冷静让他清醒:房间破旧的无法忍受的:没有窗帘的窗户上,在床上是唯一一个薄的棉毛毯或伏包括他的妻子的旧礼服做改变,橱柜掉漆,没有门,趴在课桌上,是不是一种旧草帽。这个寒冷的房间里看的人担心,完全像一个可怜的牢房。你无法想象,这个“家”是居住的父亲,两位高贵的女士,豪华的国王和贵族,华丽的,有尊严的生活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高老拉斯蒂涅克,急忙问他的两个女儿,问什么你觉得自己的两个女儿。拉斯蒂涅克看着那??个善良的老人,我真的觉得他是可笑,可悲!他的女儿体面的,奢侈的生活习惯,早已被人遗忘,整天想念自己的老父亲。在这个时候,他可以说实话吗?让这个可怜的老头再次心碎?他的鼻子一酸,编造一些安慰他的话,强忍着泪水。他的语气是非常低的,当他抬起头,看高老头发现他容光焕发,非常兴奋。他能说什么?这个善良的老人平时玩别人,嘲笑,不要让他知道,他的女儿的眼睛是那么渺小,没有价值,成为他们的一个眼中钉,所以他唯一的希望,但也随之缓解?在前面的她一点点的尊严感应该让他蒙羞?这是一个铁石心肠的父亲,看到他的伟大的父亲哭了呀!他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但是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这是一个大学生对老人的无限尊重和理解。
最后,的高老头疾病。差,他发出的最后的呻吟竟是“我求求你,让我看到我的女儿,只要看到他们,我的病会好,我求求你了......”这是一个几句话从心,肺腹的话虽然是如此简单,但充满了爱,并期待着她的女儿。疼痛和痛苦,颤抖,昏迷。但也昏迷深情地说:“阿纳斯塔西,苔尔菲娜(两个女儿的名字)!”他的爱,她的女儿已经感染了周围的人,两个女儿不能融化冰冷的心。直到他去世后,和两个女儿来到他的父亲在一旁,与他的“告别”。但他父亲的葬礼,但视而不见,扬长而去。高老头模具的仪式是最简单,最贫穷,最单调的,只有最贫穷的仪式上表示:穷的只剩下哀乐环号。他是父亲的两个贵族家庭。做这颗死者的灵魂升天后这不能休息吗? (他)是上帝赐给它!高老头走了人类的痛苦,孤独希望能留下来,所以他可以在天堂了几天的好日子!
这是女儿的老人说,太可恶了。但我觉得岁的女儿爱的教育,而不是一个宠物,然后女儿现在应该知道如何去珍惜父爱,你应该知道怎么样,说实话。然而,许多人忽略,这是一个脾气好,心无城府在上流社会中不变的脚吗?在那个时代,特别是在巴黎 - 这似乎大浪淘沙,充满杀气的社会,一名年轻女子中的文字 - “好,纯上流社会的致命杀手”。如果你想在上流社会稳定脚根,你必须学会??察言观色,任何事情的发生不能写在脸上。你必须去夺取政权,争夺的钱,让其他人可以投靠你。阅读这段文字后,你可能会认为年轻女人的话太当回事,但后来它。一个成功的男人本质上是一个双赢的决战权力和金钱。这当然是一个无情的人。我不禁想:好多少人是贵族使用,践踏,他学会了不露声色,将在那个时代拍摄。其基本的善良将被安葬在灵魂深处的,不能挥发出来的。最终,巴黎的时候,应被摧毁了这个社会,这个社会的趋势。
高老头发生在社会上的许多人当时最真实的缩影之一。他的结局是法国贵族社会的非人性化的杀戮。他辉煌的痛苦和回忆永远隐藏在这孤独的坟墓...
⑥ 《为权利而斗争》读后感
上大学后一直想读一本关于法律的文章,可是又不知道到底哪一篇比较好。后来询问学法律的朋友,其中一写为我推荐了《为权利而斗争》这篇文章。于是就读了一番,读后感慨颇多而且有了新的体会。
“有奇书读胜观花”,信然。这篇文章不仅思想的形式优美,而且收录了《为权利而斗争》、《契约的死亡》、《契约的再生》、《私法中的人》、《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合同损害赔偿中的信赖利益》六篇名著。经典的力量是历久弥新的,而融众多经典于一炉,其浓墨重彩、酣畅淋漓便真的是“浓得化不开”了。不由的赞叹我那个朋友的水平。因为这篇文章没有像我想象中的法律书籍那样枯燥无味,相反的大师的字字珠玑、精深论理、澎湃激情和严密逻辑让我折服。总而言之这篇文章潜词造句的精美,使人心旷神怡,未有研读之苦;其严密的逻辑和精深的法理分析,又使人如醒醐灌顶,有豁然开朗之感。
老实说在刚开始读这篇文章时我本觉得“为权利而斗争”更象是一个空洞的发概念或口号,虽令人振奋,但终究是理想主义的,象是缺乏血肉的骨架。而诚如耶林所言,在经理了一件事后,我真正体会到了“为权利而斗争”是怎样令人激动而又沉甸甸的六个字。
举个简单的例子,记得以前看过新闻说是一个人为了2元钱的地铁车票纠纷,历时两年花费2万余元最终赢得了4院钱的双倍罚款。当时只是觉得这人就是有病。但是在看完了《为权利而斗争》一书后,我则明白了他的举动的意义:他的行动,不只是停留在一个纠纷好事者(诉讼癖)即使实际上要支付高额代价还要向对方倾斜愤懑的冲动的层面上,而是源于一中受伤的法感情。诉讼和奋争在这里已不是纯粹的利益计算问题,而是为蒙受不法侵害而产生的伦理痛苦。“原告为保卫其权利免遭卑劣的蔑视而进行诉讼的目的,并不在于微不足道的标的物,而是为了主张人格本身及其法感情这一理想目的,与这一目的相比,诉讼带来的一切牺牲和劳神对权利人而言,通通无足挂齿——目的补偿了手段。”我真正体会了耶林要将“不得姑息不法”放在“不得为不法”之前的原因,对比他们,联系人们普遍对恶势力的妥协、对腐败的“情有可原”、无法愤怒,我不能不感叹我国国民性软弱、息事宁人的一面,也希望能出现更多的像他那样倔强地坚持原则、要讨个说法的人。只是,有时棉队那固执得不可理喻的当事人,我又要怀疑是否要给“为权利而斗争”划一个界限,起码符合现行的合理的法的规定,适可为止,以免徒劳无功。因为有时,对权利的适当放弃,或许能带来更好的后果。
人们对《为权利而斗争》的赞赏似乎只停留在“为权利而斗争”这一命题的提出,对于法感情和执法者的论述上,而未涉及耶林对德国当时法律缺陷的批评。而在我看来,这恰是让我受益最大的部分。如果说前面耶林是在替权利人在较低层次上向权利侵害人开火,那在本书第六章《现代罗马法与为权利而斗争》中,耶林则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现行法,对其存在的两个根本性的错误进行了强烈的抨击。这种批判无疑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因为立法的失误和缺陷无疑会给权利带来更普遍、致命的伤害,对恶法的斗争是“为权利而斗争”的高级形态,是更根本的。“国家权利乃所以保护人民的权利,而今人民的权利感情反为国家权力所侵害,则人民将放弃法律途径,这是事所必然!”
比如说,在证据上将非法等同于未经同意。证据的要求之一是合法性。我国司法解释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非法录制录音录像所取得的证据不能用。这里就将“非法”与“未经同意”划了等号,认为只要未经同意就是非法的。但问题是,未经同意为什么是非法的?除去少数侵害隐私权的情况,债权人为证实债权的存在而未经同意录音录像,既不会违法,又能证明案件事实,为何不能作为证据采用?如果在过去,法律出于对债务人这一弱者保护的考虑,将法律的天平想其倾斜,那么,让我们反思一下,在信用危机的现代中国社会里,究竟是债权人处于优势,还是债务人处于优势?从“借钱的是大爷,要债的是孙子”的俗语中看得一清二楚:如今的杨白劳已翻身做了主人,黄世仁则在借出钱后成了仰人鼻息的可怜虫。所以,在债权处于优越地位的今天,如何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就成为立法的重点,合同法对债权人代位权、撤消权的规定即是明证。而诉讼法却坚持“非法=未经同意”的立法,这无意是不利于对债权人的保护的。如果严格债权人借出钱时未打借条,又不能在事后以电话录音等方式来证明,得不到法院的保护,那确实是债权人的灾难,债务人的幸运了。这样的规定,是对债务人的滥施宽容,是对债权人利益的公然漠视,会使债务人丧失对法律的信心,转而自力救济,由此导致犯罪。笔者就曾听说过有个债权人因私自的录音不被法院采信,追债不成,遂怒而雇佣黑社会的人绑架债务人,逼其写下欠条,因此锒铛入狱的案例。这里就不能只怪债务人法律意识淡薄了吧,法律本身似也应检讨一下是否对债务人过于偏袒,而对债权人过分苛刻了?另外,有学者指出,该等式也是违背国际惯例的,是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误解。该规则通常只适用于刑事审判,并不适用于民事诉讼中私人保全证据的行为。在西方,只要私人保全证据的行为未构成犯罪,取来的证据哪怕是具有非法因素也可以用。民诉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不承认公民私自的录音录像是证据,就直接限制了当事人的举证资源,当事人保全证据的权利缩小了,很多事实就无法证明,债权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
又如,我国民诉法对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较少研究,而实践中这是经常要运用的,民诉中的见解证据运用规则的要求应该不象刑诉中要求的那样严格,不需要形成一个不间断的证据链,但要证明到何种程度?优势证据规则到底应如何运用?不无疑问。这恰恰证明了民诉法研究中理论对司法实践指导作用的缺失,是不应有的现象。另外,为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民诉对间接反证的运用、举证责任的合理分担以及财产保全、债权人代位权、撤消权的行使程序等,都还有进一步研究和改进的必要。
所以正因为如此这般我们才应当学会运用法律,敢于“为权利而斗争”。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种信念我们的法律就会更加完善,我们的国家也将更加强盛!
1872年3月11日耶林教授在维也纳法律协会上发表了“为权利而斗争”的演讲,后来写成了一本小书。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作者号召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为权利而斗争,他主张斗争是法权的事业。这本书不仅对于法律人和非法律人来说,都意义深刻,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仔细阅读。
斗争不是法权的陌生人,斗争是法权的手段。一切法权的获得都必须通过斗争,从对抗它的人手中夺取。通过人们坚持不懈的斗争,人类历史上的法已经历了从奴隶制法到封建制法再到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的过程。作者认为“法是吞噬他自己孩子的撒旦,法只有通过与自己的过去决裂才能使自己变得年轻”。确实如此,人类历史上法的发展和演变过程都离不开斗争、角逐,甚至伴随着更为暴力和血腥的场景。作者将法的诞生比喻成了人的诞生那样,通常是伴随着剧烈的分娩阵痛。有的人认为,为了自己的权利而斗争,那应该考虑值不值得的问题纯粹就是利益的问题。而在作者看来,利益并不是唯一应该考虑的因素。如果把利益看成了唯一的因素的话,那么无利可图或者进行斗争所要花费的费用比斗争得来的费用要高的话,那人们是不会去做的。可事实上我们知道,这是非常狭隘的说法。网络上出现过这么一则新闻:一张价值2.5元的火车票,在使用日期前一天到火车站退票时,火车站竟收取了2元的退票费。因认为火车站收取退票费额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西北政法学院大三学生喇成霖将陕西西安铁路分局客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多收的1.5元退票费。也许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但我并不是要一一列举,只是希望通过例子表明利益并不是为了自己的权利而进行斗争所应当考虑的唯一因素。在作者看来,为权利而斗争已经上升为了人格问题,即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并且作者还主张权利是道德的自我维护的义务——彻头彻尾的放弃此义务是道德的自杀。在我看来,为自己的权利进行斗争确确实实是我们对自己的一种义务,如果我们都不愿意为自己的权利进行斗争的话,特别是在受到国家机关侵犯的时候,如果不反抗的话,那么后果更有可能是我们无人权可言。现实中,我们看到,我们的权利人对自己的权利的保护意识不够,对于在受到国家机关侵犯的时候,我们的权利人也不会去反抗,在他们的思维中蕴含了跟官斗永远斗不赢的错误思想。试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为权利而斗争,只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去处事,那么我敢肯定终有一天,我们的统治者会变的更加的专制。到时候我们想去主张权利那也成了一件天荒夜谈的事情。作者把放弃个人权利比喻成某个人在战场上逃逸,在多数人迎战时,某个人的逃逸也许不会对战局产生影响,但是当出现越来越多的人无心迎战时,形势就会变的越来越糟糕,抵抗的重担落在了剩下的人头上。这样的战争最终一定会输。同样,为权利而斗争也是一场共同的斗争,我们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助长敌人的胆量和气焰,增强他们的力量,因为那样会使得我们的担子变的越来越重。和这个道理一样,作者认为权利人主张权利同时还是一种对集体的义务。权利人行使和实现自己的权利是对自己的义务和使命,但如果他不实现的话,放弃的就不仅仅是他自身的利益,而是整个共同体的利益了。
国家可以为了一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开战,如果单纯就从利益的角度来权衡的话,那是不足够的,战争所带来的生灵涂炭以及给百姓带来的种种破坏绝不是一平方公里的土地可以抵价的,但是,我们仍然会为了我们自身的主权和尊严去抵抗。这个道理放在人们为了自身权利而奋争是一样的。但是事实上在实现我们为了自己的权利而进行奋争的道路上,那是坎坷崎岖的。比如说上访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知情权等公民权利上。安元鼎事件彻底地说明了我们的访民连权力申诉的机会也被剥夺了,虽然安元鼎最后也被扳倒了,但是我不认为一家安元鼎的倒下对于我们的访民申诉自己的权利上有什么意义,因为在其背后,还存在着无数的像安元鼎一样的捕捉访民的黑机构。说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许这跟我们广大人民群众是最为密切相关的政治权利了吧,但是在落实上,这又无异于一纸空文。前不久看到一则新闻,说的是江西省一上访女工刘萍参选人大代表被拒绝事情,最初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参选资格的,可是后来呢,那些支持她参选的人以及刘萍自己被约谈了,之后又说刘萍不符合参选资格因为没有足够的人数支持她了。最后,甚至被有关部门认为此次事件更是被外国反华势力控制。不禁感叹,我们的民主在哪里,宪法和选举法上的选举权到底在哪里?这也正正说明了我们的底层职工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上得不到真正的保障,而只是把权利停留在纸上。再说说言论自由权,曾经看到一幅图,画的是一双无形的双手一手捂住了记者,一手捂住了律师。我们知道,这两个职业在一个法治国家里是非常的重要的。但是事实上呢,我们的记者被捂住了嘴巴说不出话,我们的律师更被冠以更种罪名。最后说说知情权吧,无庸置疑,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应该做到政府信息公开,让我们的公众有知情的权利。可不堪忍睹的是,中海油隐瞒多起漏油事故,更荒唐的辩称其主观上从未想隐瞒,最近的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在没有给出事故原因的情况下辩称为了更好的救人把车体掩埋。不仅如此,还把事故原因归咎于雷公。在一味追求高发展,不顾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把生命看的如此之廉价的背后,却连我们公众的知情权也给剥夺了。这些具体权利都是与我们的公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密切相关,为什么我们的国家能够一平方公里的土地与外国进行斗争,而剥夺我们去为了我们自己自身的权利奋争的可能性。在官官相卫,官僚主义色彩浓厚的国家里,“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可谓是做的淋漓尽致。但是我们深知,我们不能够纵容我们自己放弃我们的权利,因为那同时也是我们的一份义务,虽然小小的力量或许不足以改变整个结局,但是在一件件奋争的过程中,必定能够感染更多的公众提高自我权利的保护意识,积沙成塔,集腋成裘,每一创造性的一小步的跨出都有深刻的意义。不难想象,当我们的公众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落实的那一天,我们的国家能变的更加的有魄力,而这正体现在我们的公众相信我们的国家这一前提上。
⑦ 安元鼎事件说明我国
安元鼎被扳倒了,但是一家安元鼎的倒下又有什么意义呢?只要政府“捕捉访
民”的刚性需求依然强烈,只要所有的法律保障和救济依然是一纸空文,只要
曾经庇护过安元鼎的那顶保护伞依然享有无法无天的特权,千千万万个无法无
天的安元鼎就会前仆后继茁壮成长。对于那些至今还抱有幻想的访民来说,也
许最好的劝慰就是:洗洗睡吧,在这个国家,你讨不到一个公道。
⑧ 德国的审判,简单叙述,要有自己的观点
学院一直想读的一篇文章有??关的法律,但不知道究竟哪一个是更好的。后来,问了一个法律学校的朋友,写了“为权利而斗争”,我推荐这篇文章。因此,研究了很多,读了很多的情感和经验。 “奇书读胜看花,信然。这篇文章不仅是美的形式的想法,并收录了”权利之争“,死亡的”合同“,”合同可再生能源,“私法”,“私人法律实施中的作用,”重合同,的信任损害利益的“六经。经典的力量是永恒的,而金融丰盛的众多经典于一炉,精心编写的,它真的是厚“。我的朋友忍不住赞叹。本文不喜欢的法律书籍,在我的想象中沉闷,相反主字字珠玑,深推理,神话般的,严密的逻辑,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所有的一切文章潜词的句子漂亮的令人振奋的研究疼痛;严格的逻辑和深刻的法理,如唤醒胡灌顶,突然感。 老实说,刚开始读这篇文章,我觉得这种“斗争的权利”更像是一个空头发的概念或口号,虽然令人兴奋,但毕竟是理想主义的,是缺乏骨架的血肉。正如耶林所说,一个职位的经理,我真的很感激“为权利而斗争”的六个字多么激动,多么沉重。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记得双fine've看到新闻,一个人以2元的地铁票纠纷,花了两年时间,花费超过2万元,最终赢得了4个医院的钱。然后,只是觉得这个人是有病。但在读的书“为权利而斗争”,我理解他的举动的意义:他的行动,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争议好事者(诉讼瘾)实际上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也想的水平其他倾斜愤怒的冲动,但是从一个受伤的法感情。诉讼的斗争在这里是不是单纯的利益计算问题,但道德的痛苦遭遇不法侵害。 “对卑劣的蔑视程序,原告捍卫自己的权利,是不是标的物微不足道这个目的,但是,以倡导个性的理想目标和方法的感情诉讼不被容忍非法的”,“所有的费用和打扰足挂齿的人的权利,所有的 - 目的补偿的手段。“我真的很感激耶林不违法”的原因比较之前,他们接触的人一般邪恶势力妥协,腐败“情有可原”不能生气,我可以不帮助,但感叹的弱点,中国的国家性格,和解,希望到出现更多因为他没有固执地坚持原则的人想讨个说法。但是,有时固执难以理解的各方棉队,我有到怀疑是否以放弃权利斗争“划清界限,至少在当前合理的法律适用到目前为止,为了避免徒劳的。因为有时适当的放弃权利,或许能带来更好的后果。 欣赏的人“为权利而斗争”,似乎只是提出的“为权利而斗争”的命题,阐述了法律的感情和执法,但不参与耶林德国是合法的缺陷的批评。在我看来,这只是让我受益最大的部分。如果前耶林的权利,防止火灾,在第六章的书“现代罗马法权利斗争的”耶林把批评的矛头对现行法律的强烈批评它的两个上下级的人的权利的代表,根本性的错误。这种批评无疑是最实际的意义,因为立法的失败和缺点,无疑将带来更普遍的,致命的伤害,斗争是为了争取自己的权利,“恶法的一种高级形式,更根本的。”民族权利,是保护人的权利,和现在的感情受到侵犯人民的权利和反国家权力的人会放弃法律途径,这是必然的!“ </例如,在证据相当于违法不同意。的证据的要求之一是合法性。司法解释的规定,未经同意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使用对方的录音和录像记录。在这里,这将是“非法的”,“不同意”划上等号,未经同意是非法的,但问题是,未经同意,为什么它是违法的吗?消除少数人对隐私的情况下,债权人为确认存在的债务和不同意的音频和视频录制,既不违法,也证明事实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被接纳为证据?如果在过去,这种弱保护的法律为代价的债务人,其倾斜的平衡之法,那么,在现代社会的信用危机中的主导地位,让我们反思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是否在主导?清楚地看到从“借钱是大爷,债务的孙子说:“今天,杨白劳站了起来,并成为高手,和妈妈,然后把钱借给成为仰人鼻息的可怜虫,所以,今天处于有利位置的债务,如何加强保护债权人代位权的立法合同法“,有权撤回的规定,就是明证成为关注的焦点。诉讼法坚持”非法=不同意立法,目的是不利于对债权人的保护。严格的债权人把钱借给不经打的欠条,而不是在电话录音的事实证明,法院的保护,这的确是一个灾难的债权人,债务人的幸运。这样的规定,涉嫌过度宽容是一种公然无视债务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并导致债务人丧失对法律的信心,自救,从而导致犯罪。有一次,我听到的债权人,因为偷偷记录是法庭容许,讨债失败,那么愤怒和就业黑社会绑架债务人,逼其写下欠条,因此,本案在监狱里。在这里不能只归咎于债务人的法律意识淡化,法律本身似乎也应检讨是否太偏,债权人对债务人过于苛刻呢?此外,一些学者所指出的,也违背了国际惯例的公式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误解。规则通常只适用于刑事审判,并不适用于私人保全的证据在民事法律程序中的行为。在西方,只要保全证据的私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采取的证据,即使它是非法的因素也可以使用。起诉“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如不承认公民偷偷录制的视频证据,直接限制了资源的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缩小各方的权利,以保留证据,大量的事实上,你不能证明,在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保护的。 另外一个例子,我们的间接证据规则“民事诉讼法”的要求,不应该是这样的刑事诉讼法研究的见解,在实践中,这是经常使用的,人民诉证据规则的使用要求不严格,需要形成一个不间断的证据链,而是要证明到什么程度呢?优势的证据规则到底如何呢?不无疑问。这仅仅是证明缺乏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中,不良现象的指导作用的理论研究。此外,为了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的人诉??间接证据与此相反的,负担的证据和合理的分享和保存的财产,代位权,权利的行使程序,有进一步研究和必要改进。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应该学会如何用法律,勇于争取自己的权利。“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信念,我们的法律会更加完美,我们的国家也将更加强大! 1872年耶林在维也纳法学教授协会出版的“权利斗争”的讲话,并后来写了一本小书。作为这本书的主题,作者还呼吁每一个和我们每个人都必须争取自己的权利,他主张的合法权利的斗争事业。这本书不仅为法律和非法律的人有深远的意义,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都仔细阅读。 斗争是没有陌生人的合法权益的,斗争是法律权利的一种手段。访问所有法律权利的斗争,夺取从手中反对。人民不懈奋斗,该方法已经在人类历史上经历了从奴隶制向封建制法的法律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作者认为,“法律的法律,只有自??己的突破,从过去以使自己年轻的撒旦,吞噬了他自己的孩子。事实上,在人类历史的发展和演变的规律,从竞争的斗争是分不开的,随着更多的暴力和血腥的场面。的诞生比作诞生的法律,通常伴有严重的阵痛。有些人认为,他们的权利的斗争,它应该被认为是值得的根本利益问题。在笔者的看法,利益是没有的唯一的因素要考虑。如果你到的好处只有因子无利可图或成本高于成本的斗争,以斗争要花费,和人们将没有做它。事实上,我们知道,这是一个非常狭隘的观点。在网络上出现这样一则新闻:一个价值2.5元的门票,退还使用日期的前一天,到火车站,火车站实际上是收取2元手续费退款。认为火车站收取退票手续费金额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章程和初中布拉格林西安铁路局客运公司报告告上法庭,要求返回的1.5美元费退还多收的。也许这个例子也有很多,但我是不是要列举,只是希望,通过这些实例表明,利益是没有的唯一因素,应该被认为是他们的权利的斗争。笔者的观点,争取权利的斗争已经上升为了个人的问题,是正确的争取自己的义务人的权利,而作者还主张权利自我维护的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 - 彻底放弃这方面的义务是道德的自杀。在我看来,以争取他们的权利确实是一个义务,如果大家都不愿意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国家机关,如果你不还手,那么,那后果更可能的是,我们没有人话语权。在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权利人的权利保护意识是不够的,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国家机关,人民是不会反抗的,他们的思维意味着桶的官方从来没有斗不赢错误的想法。试想,如果大家都不愿意的权利斗争,只是抱着冷漠的地方的东西,那么我敢肯定,有一天,我们将变得更加独裁的统治者,当我们想要去主张权利已成为短缺沉睡的东西。要放弃个人的权利比喻为一个人在战场上逃跑,而绝大多数是防止逃跑的人可能不是战争影响的情况,但似乎越来越多的人无心的对阵情况将改变越来越糟糕,在该阻力负担落在其他人的头部,这场战争将最终失去。同样,是又一个共同的斗争,争取自己的权利,我们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有助于到了敌人的勇气和傲慢,以加强他们的实力,因为那将让我们的负担变得越来越沉重。而且,索赔权或集体义务的真相。的运动的权利和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的权利,但如果他不实现,不仅放弃了自己的利益,而是整个社会的利益。 国家去打仗,如果单纯从点鉴于利益的权衡,如果是不足够的,但一平方公里的土地,造成的生命损失的战争,以及所有的人的破坏,一平方公里的土地,以抵消价格,我们仍然会,抵御为了我们自己的主权和尊严。这个道理的人争取他们的权利是一样的,但在我们的道路上为自己的权利,并努力实现的事实,是崎岖坎坷。例如,在请愿权利的公民权利,投票权和代表选举,言论自由,知情权的权利,。元鼎事件,彻底的机会,我们对中国的访问权力的投诉也得到了剥夺,元鼎最后被推翻了,但我不认为安元鼎下跌请愿投诉他们的权利,因为身后还有无数像一个的元鼎捕捉上访黑机构,它涉及到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广大我们的人,也许这是最密切相关的政治权利,但在实施这也从一纸空文不同。查看新闻不久前,江西省,请愿的妇女说:然而,雇用刘平候选人全国人大代表拒绝的事情,她最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之后,那些支持她参选,和刘霹嗯自己的了记者的采访后,也说,柳萍是没有资格获得提名,因为不足够多的人支持她。最后,由有关部门,这起事件是由国外反中国势力控制。无法不禁叹了口气,我们的民主投票权的宪法和选举在哪里?这也表明正是底层的工人没有真正保护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只有留在纸张的权利。说,言论自由的权利,看到了一个图,画一条无形的手对记者手中在他的手在他的律师,我们知道,这两个职业在一个法治国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事实上,我们的记者捂住他的嘴,说不出话来,我们的律师已成为众所周知的多种收费。最后,说说有关的权利的,知道的话,毫无疑问,以服务为导向的政府应该做的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有知情权。是从时间Kanren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隐瞒漏油事件多,更荒谬的争论主观上从来没有试图隐瞒,最近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争论的情况下并没有放弃,在意外发生的原因,为了更好地抢救埋身。此外,事故的原因是由于对雷霆神。的盲目追求高发展,不管的生命和安全的生命背后的人看这么便宜,不,即使我们公众的知情权,以知道,但也到了被剥夺。这些具体的权利是密切相关的经济,我们的公共政治和文化生活,为什么我们的国家可以打一平方公里的土地,并与国外被剥夺的可能性,我们去为自己的权利斗争。强大的国家政府官员卫报“,”官僚颜色,只许做什么“,可以说是做的最。但我们知道,我们不能放纵自己,放弃我们的权利,因为这是我们的义务,可能不小的力量不足以改变??整体的结果,但在这块斗争的过程中,必须能够感染公众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的权利和沙成塔,集中资源,每一个创意的一小步具有深远的意义。是不是很难想象一个更好的执行我们的公共权利的那一天,我们的国家可以变得更加大胆,这也体现在我们的公众相信的前提下,我们的国家。
⑨ 中国古代有南代表尊贵北代表低微的这个说法吗
有这个说法,古代,南面是帝王的朝向,坐北朝南.北,有低微的意味在里面,这个可以从一些词引申出来,如我们常听到的败北,就表示失败了,可以引申为这个意思吧,呵呵.不知道说的对不对啊,欢迎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