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自由迁徙的历史资料
1954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迁徙自由。然而,1955年政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从操作上否定了迁徙自由,当然,这一制度是违宪的。为了解决法律上的问题,1975年宪法,将迁徙自由取消。
『贰』 为什么战国时期百姓可以自由迁徙
首先是楼上所说的难民逃亡,这个是普通百姓迁徙的主要原因。
如果问的是为什么国家难以阻止流民,主要是因为战国时期战争很多,边界经常变动,而且在封建社会初期,国家的户籍管理办法和土地管理政策尚未完善,也没有足够的军队和人口来管理边境,自然不会出现现代社会的海关,边防,口岸,出入境管理局等机构,可以说战国时期的边境是半开放的,不会像现在一样设置围墙铁丝网什么的。
如果问的是为什么人才可以自由流动,这也是和当时诸国在军事,政治,经济上的竞争有关,各国争相网罗这些人才,以达到“战胜于朝廷”的目的。
『叁』 自由迁徙的介绍
自由迁徙已经是中国大规模城镇化进程中的现实,农民工虽然实现了自由迁徙,但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背后是制度问题。全国农民工超过2.6亿人,其中到本乡镇以外地方打工的农民工超过1.6亿人。前年全国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13.9%、16.7%。自由迁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而目前农民工不能公平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是一种社会不公。
『肆』 自由迁徙的制度环境
公平制度环境也需要相当的成本。据有关研究部门测算,一个农民工市民化仅公共服务就要花费10万元。迟福林委员建议,尽快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包括中央与地方、流入地和流出地、企业与农民工个人的分担机制。
放宽视野,为自由迁徙创造公平制度环境,离不开城乡一体化发展。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
只有部分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稳定生活,农业才能实现土地集中,才能发展现代农业;而城镇化的发展,不仅可以帮助农业现代化发展,而且可以向农村辐射更好的公共服务。
当城市和农村实现一体化发展,自由迁徙的公平制度环境就真正建立起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
『伍』 54年的宪法有规定“公民的自由迁徙权”吗
有,我国唯一一部规定“公民的自由迁徙权”的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4年)
颁布日期:1954-09-20
执行日期:1954-09-20
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
『陆』 现行的户籍制度具不具备自由迁徙的条件
不具备自由迁徙的条件,因为现在各省各市对本地居民政策不一,比如社会保障、上学等方面,政府补助力度因地不一,除符合户口迁移条件外,其他是不能随便迁进迁出的。如果随便迁进迁出,那福利好的地方,会人满为患,如北京、上海。为什么北京、上海户口那么受人追捧,就是当地政策比其他地方好啊。
『柒』 人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能自由迁徙的
不会是当国家产生时吧,你该去历史板块问~~~!!!
『捌』 为什么自由迁徙权不应该入宪
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但是个人仍然认为这个事情应该谨慎对待。
首先,中国现在至少还有60%的农村人口。
并且,这些人口中又有很大部分的比重是家里有人外出打工。
如果给予自由迁徙权,那么首先上海,广州,深圳这些大城市会挤满蜂拥而至的人口,我们先不扯什么治安问题,就说一个已经糟糕的一塌糊涂的城市交通问题会变得更加混乱。其次小城市的人口容量也会出现危机,然后农村里会出现一段时间土地荒芜的现象,加重国家对于进口粮食的需求。
再说治安问题。不是不相信农村人口素质,而是农村人口盲目的涌入城市必然会造成一个很严重的后果就是很多人没有饭吃,这个时候谁都无法保证犯罪率不会激增。
最后,个人表态:个人非常反对用农和非农来界定人的层次,但是我觉得现在应该解决的是农村与非农村的待遇差别问题,而不是所谓的居住地迁徙问题。居住地迁徙问题的解决尚需等待一个长时间,等到中国城市继续发展,农村的小片小农耕作土地的方式变成大土地承包制以后,才有可能放宽,放宽一阵子以后才有可能解决。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能要花几十甚至上百年的时间。
『玖』 迁徙自由权
迁徙自由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变更居住地的一种权利.它是带有平等权性质的人身自由权.
『拾』 迁徙自由是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吗
不是。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享有如下基本权利和自由: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③宗教信仰自由;
④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⑤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⑥住宅不受侵犯;
⑦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⑧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⑨劳动的权利;
⑩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