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旅和国旅有什么区别
中旅和国旅有以下区别:
1、成立时间不同
中旅:
中国旅行社始于1949年11月建立的厦门华侨服务社(即后来厦门中国旅行社),是新中国的第一家旅行社。
国旅: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成立于1954年,于2008年3月更名为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2、品牌荣誉不同
中旅:
“CTS中旅”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2002年度荣获中国十大公众认知商标,《中国旅游报》中国旅游知名品牌等殊荣。中国旅行社总社还曾于2002年、2004年荣获Travel Weekly旅讯“中国最佳出境游旅行社”称号。2005年被“世界品牌实验室”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深得消费者的信赖。
国旅:
1994年,国旅总社被国务院列为“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1998年,国旅总社被列入520家国家重点企业。2001年,国旅总社被国家统计局列入“中国企业500强”第219名,旅游业第1名,并分别进入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人均营收、人均利润前100名。
2002年,国旅总社被国家统计局列入“中国企业500强”第243名,旅游业第1名。2006年,在美国纽约举行的由美国《蒙代尔》杂志社举办的“全球企业领袖年会”和“蒙代尔全球旅游业500强颁奖典礼”活动评选中,国旅总社进入“2006年蒙代尔全球旅游业500强”入选企业之列。
2007年,国旅总社荣获北京市首批5A级国际旅行社。2010年,全国百强旅行社排名第二。
(1)中国旅游报扩展阅读
国旅发展历程
1954年4月15日,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在北京正式成立。同年,在上海、天津、广州等12个城市成立了分支社。成立之初,国旅总社是隶属国务院的外事接待单位。当时,全国还没有专门管理旅游业的行政机构,国旅总社实际上代行了政府管理职能。
1957年底,国旅在全国各主要大中城市设立19个分支社,国旅的接待业务网络初步形成。在这一时期主要以政治接待为主。
国旅系统在对外宾开放城市增设了分支机构,增加了旅游线路,扩大旅游者的游览、参观范围,到1958年底发展到35个分支社。
1958年6月,国务院下发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关于筹设国际旅行社分、支社机构的报告的批示。
1964年7月,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国家旅游局的前身)成立,中国旅游业的管理体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个时期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体制,国家旅游局和国旅总社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对外招徕用国旅总社的牌子,对内行业管理行使国家旅游局的职能。至1966年,国旅系统发展到46个分支社。
1982年,国旅总社与国家旅游局开始按“政企分开”的原则,分署办公和经营。
1984年,国家旅游局批准国旅总社为企业单位。从此,国旅总社从原来归口外事工作转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大型旅游企业。
1989年,国家旅游局批准中国国际旅行社集团成立。1992年,国家经贸委批复同意成立中国国旅集团,国旅总社为集团核心企业。
1994年,国旅总社被国务院列为“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
1998年,国旅总社被列入520家国家重点企业。
1998年底,国旅总社与国家旅游局脱钩,进入中央直接管理的企业。
2. 你好 我正面临毕业 想去中国旅游报工作 不知道那怎么招聘的
去官网查一下,一般招聘的话,官网会有通告,但也有可能内部招聘
3. 中国旅游报多久一版
每周一、三、五出版,前几版为新闻,此外,周一重点为景区、文化等,周三为旅行社、酒店,周五为旅游商品、目的地规划、城镇旅游等。
4. 中国旅游报 的刊物等级是
普遍都视为旅游学的A类刊物.
5. 1985年中国旅游报评出的十大名胜评选方案属于什么评价方法
这个方案应该在网络上应该有的,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帮你查查,查到了告诉你。
6. 订阅《中国旅游报》一年的费用是多少
《中国旅游报》全国统一刊号: CN11-0013 报刊种类: 报纸 刊期: 周五报 单价: 1.29 邮发代号: 1-40 出版日期: 1,2,3,4,5 出版社名称: 中国旅游报社 收订种类: 整月 2021年年价: 336.0
《中国旅游报》宣传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传播旅游信息,介绍旅游知识,指导旅游企业经营和消费的权威媒体。
让每一份报纸都发挥他的最大价值———报童旧报纸网(有2019年之后的中国旅游报旧报纸出售)
报童网有2019-2021年中国旅游报的旧报纸出售。
7. 中国旅游报 待遇 落户 岗位:编辑 发展前景如何
你问的是北京总部吧? 我是中国旅游报编辑,不能解决北京户口,待遇中等,不过可以去全国旅游,有时候有出国的机会。发展前景一般中等。
8. 中国旅游报发布中国游客文明调查结果:近半数人感到素质提升!是真的吗
11月28日,中国旅游报社发布了2016年开展的“展示天下奇观·感受美丽中国”国内大型文明旅游活动成果。其中一项有20多万人参加的调查活动数据显示:游客素质有了进一步提升;不文明行为主要体现在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和文物保护等方面;游客文明旅游认知强于行为,律己行为强于律他行为;游客主要从景区、官方、电商、媒体获得文明旅游信息;习俗宣传是文明旅游建设的重点。
调查报告对下一步文明旅游建设提出了针对性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实现文明旅游教育全民化。二是提升社会监督水平,努力实现文明旅游制度规范化。三是提高景区从业人员素质,努力实现文明旅游管理精准化。
本次宣传活动从3月开始,由有奖问卷、签名、数据分析等活动组成。中国旅游报社联合全国26省(区市)旅游局(委)、上海威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天下奇观平台)、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共同举办。共有225292人次通过天下奇观平台参加文明旅游有奖问卷活动,零点公司采集数据2136条。通过问卷活动,有力宣传了文明旅游公约及其他文明旅游的注意事项。活动面向国内展示各省(区、市)景区奇观,宣传祖国美丽河山,引导广大游客从热爱祖国出发,增强文明旅游意识,规范文明旅游行为,养成文明旅游习惯,进而净化旅游环境,提高旅游质量,推动旅游事业发展。
600多家景区积极参与
活动期间,报社联合天下奇观网站作为本次文明旅游专题宣传平台。天下奇观网站免费为全国各地报名景区搭建平台,展播景区视频,发布景区信息,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帮助景区在平台上自主推广,让各个景区利用平台的特殊功能向游客开展文明警示温馨提醒活动。漠河北极村景区、台儿庄古城景区
、上海野生动物园、宜昌三峡人家风景区等76家景区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了本次活动。如:印发“特别提醒”通过活动宣传单页在景区派发、在景区大门、路口、要道设置“特别提醒”易拉宝展架、景区电子显示屏、景区官网、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宣传。向游客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对在景区内控制不文明行为方面发挥了作用。
附:调查报告
被访者男女比例、各年龄段数量均衡,涵盖各类学历水平,基于此,本报告将从文明现状,主要问题、原因责任、宣传渠道、国民意识和对策反馈6个方面进行阐释。
1. 文明现状:在旅游业蓬勃发展形势下,游客素质有进一步提升
47.8%的受访者认为两年来中国游客整体素质略有提升,有12.9%的受访者认为中国游客素质提升明显, 31.4%的受访者则认为其基本无变化。这组数据表明,在旅游业蓬勃发展形势下,游客素质得到一定程度提升。
2. 主要问题:环境卫生类、公共秩序类和文物保护类问题多
旅游不文明现象阻碍文明旅游建设,可分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文物保护和习俗尊重4大类。考察各类不文明旅游现象频次,可利于厘清旅游不文明现象的重灾区。环境卫生类包括随地吐痰、扔垃圾、大小便、禁烟区吸烟、践踏草坪等。30%以上受访者认为随地扔垃圾、随地吐痰和禁烟区吸烟现象较为常见,其中,随地扔垃圾尤为严重,一度高达66.2%。公共秩序类包括公共场所喧哗、插队、长期占用公共设施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和不守秩序胡乱插队问题较为严重,受访者选择比例分别为49%和42.4%。此外,文物保护方面,17.9%的受访者见过最多不文明行为是文物乱写乱画。习俗遵从方面,4%的受访者见过最多不文明行为是对当地风俗的不尊重。
3. 原因归责:改变旅游不文明现象须首要提升社会文明风气
42.8%的受访者将旅游不文明现象归咎于社会文明风气不佳,国民文明意识不强,需要政府、媒体加强宣传予以加强巩固。26.8%的受访者呼吁政府从制度、立法上对其予以监督和治理,最大程度杜绝不文明现象。25.2%的受访者认为个人素质低下导致不文明旅游发生,理应通过教育逐步提升国民综合素质。这组数据表明,尽管旅游不文明现象原因涵盖社会、政府和个人,但其关键在于社会文明风气的整饬。
4. 宣传渠道:景区、官方、电商、媒体为游客文明旅游信息主要接收处
32.6%受访者表示经常从景区内接收文明宣传信息。在景区内,游客身处旅游情境,对旅游文明宣传信息更敏感,因此,景区成为文明旅游的主要宣传接收点。此外,旅游局、旅游电商平台、相关媒体和旅行社也是游客接收文明旅游信息的重要渠道,分别占全部受访者的19.2%、17.6%、15.3%和11.5%。
5.国民意识:游客文明旅游认知强于行为,律己行为强于律他行为
对于认知,46.4%受访者知道《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22.7%受访者知道《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12.9%受访者表示两者都知道, 18%的受访者表示两个都不知道。这组数据表明国民文明旅游认知程度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
针对律己文明行为,4.3%和43.8%的受访者认为文明旅游对旅游体验影响非常大和较大,表示会约束自身行为。此外,32.6%的受访者认为文明旅游对旅游体验影响一般,其基本不会对自身旅游中行为进行约束。
针对律他文明行为,52.5%的受访者表示针对不文明旅游行为,偶尔会制止,但28.6%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不会制止。因此,目前游客“律己”意识较好,但更高层次的律他意识还远远不够。
6. 对策反馈:习俗宣传是文明旅游建设的首要着手点
从社会层面看,46.7%受访者认为旅游不文明现象治理需从旅游地习俗的宣传入手,34.6%的受访者认为旅游不文明现象治理需重视个人文明意识培养,而14%的受访者认为旅游不文明现象治理应立法先行,监宣并举。
从游客层面看,47.5%受访者表示文明游客首先是“遵守秩序”的,31.8%受访者表示文明游客首先是“习俗遵从”的,13.2%受访者表示文明游客首先是“爱护环境”的。这组数据表明,游客心中秩序是文明旅游的首要因素,入乡随俗为第二因素,爱护环境为第三因素。
无论是宏观社会层面,还是微观个人层面,帮助游客“入乡随俗”,尽快融入当地生活风土,激发游客的“归属感”,对旅游不文明现象治理意义重大。
根据调查情况,活动举办方提出如下文明旅游建议:
1.加大宣传学习力度,努力实现文明旅游教育全民化
首先,加大旅游相关机构内宣传,实现“有的放矢”,精准宣传到位。通过与旅游相关各级政府部门、旅游集散中心、旅行社以及旅游相关电商的合作,涉及游客旅游范围线路,涵盖游客旅游衣食住行,将文明旅游宣传渗透到各类场景。
其次,加大学校内宣传,坚持“全面出击”,扩张宣传范围。在社区、学校进行刑事多样的文明旅游宣传,对全国统一年龄阶段的学生所进行的旅游文明教育。让学生去学习,然后管理自己、管理家人、朋友、同学、同事等。
2.提升社会监督水平,努力实现文明旅游制度规范化
首先,健全投诉机制。旅游者素质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其与制度、环境息息相关,因此,应在出境游、交通、住宿、就餐、景区服务等常见投诉地点,针对常见投诉问题进行管理,切实做到投诉方便,事前有人受理,事中及时处理,事后有人管理,促进文明旅游发展。
其次,健全法律监督机制。首先,应加强旅游政策、法规的立法与监督工作,要力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法律、法规上控制人们的旅游行为。其次,应加大对旅游不文明行为的经济惩处力度,从经济上约束人们的旅游行为。
最后,鼓励文明旅游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利用自媒体,创造良好舆论监督氛围,从道德约束国民旅游行为。
3.提高景区从业人员素质,努力实现文明旅游管理精准化。
旅游景区,是为旅游者服务的接受地,也是为游客进行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的重要机遇,因此,应当着实从不文明行为警觉意识、文明旅游服务理念、文明旅游服务内容、文明旅游服务行为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旅游景区从业人员相关素质,以增强其示范作用,提升其带动水平,实现精准监督管理,将其打造成为移动的文明旅游提醒牌和警示岗,基于此,这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9. 中国旅游报 推进旅游法贯彻落实难在哪
推进旅游法贯彻落实难在哪
●旅游法对现行的旅游消费结构、市场结构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并逐步推动中国旅游业开始由“非常态”向“健康状态”转变
●贯彻旅游法不仅仅是旅游部门的事,希望政府加大旅游法的宣贯力度,依法推动各个部门共同履行职责
●旅游企业只有用好旅游法,实现自身的转型,才能有更加光明的未来
●如何让整个社会普遍了解认识旅游法,是旅游行业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旅游法界定了旅游企业与旅游者责、权、利的基本关系,但是在具体条文的认识上仍然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这让我们旅游企业很为难
●各级旅游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不攀不比、不等不靠,遇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尽全力推动旅游法的贯彻落实
□本报记者徐万佳
旅游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国旅游行业迅速掀起宣传、贯彻旅游法的热潮,但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也让旅游从业人员感到困惑。对此,在今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与会代表进行了探讨。
影响深远
“2013年旅游行业最大的工作成绩就是推动了旅游法的出台和实施。”海南省省长助理、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陆志远说,如果一个行业没有一部上位法,就绝不可能做大做强,更不可能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对于旅游法的出台实施,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旅游法是中国旅游法制化建设的里程碑,是凝结几代旅游和法律工作者辛劳、广受全国数千万旅游从业者和数十亿人次的旅游者瞩目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旅游行业乃至国计民生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广东省旅游局局长杨荣森说,旅游法的出台,从法律层面保障了旅游业依法治旅、依法兴旅,让旅游业有法可依,这是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突破,也将推动旅游强国建设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甘肃省旅游局局长何伟说,“30年磨一剑,旅游法在全国旅游人的共同努力和期待中横空出世,影响重大、意义深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贵州省旅游局局长傅迎春说,旅游法是行业促进法,更是旅游规范法。2014年全国旅游行业应该把贯彻落实旅游法的工作重点放在正面引导上,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带来更多的价值认同。
“有法可依之后,便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了。”浙江省舟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徐爱华表示,旅游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旅游产业发展进入了法制化阶段,为推动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改变发展走向
“2013年有3件大事可能直接影响旅游行业的发展走向。一是旅游法的正式实施,二是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三是“双11”反映的公众消费习惯转变。”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张立军说,旅游法是法律,八项规定是政策,而公众消费则是市场。法律、政策、市场的改变必然会对旅游产业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
吉林省旅游局局长赵晓君说,旅游法对行业的影响在十一黄金周期间表现得最为充分。旅游法对现行的旅游消费结构、市场结构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并逐步推动中国旅游业开始由“非常态”向“健康状态”转变。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也对旅游法的影响感受至深。不少与会代表表示,旅游法的实施对旅游行业产生了较大影响,团队游客下降、出团量减少,甚至出现了一些旅行社停业注销、导游辞职转行等现象。对此,张立军说,旅游法带来的变化就像一列火车突然换轨一样,如果不能找到自己的方向和位置,必然会翻车。
“虽然短期内旅游行业会出现一些震荡,但是从长远来看,旅游行业将走上一条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广东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总裁陈白羽说,旅游商业生态环境已经发生了非常深刻和巨大的变化,旅游行业的变革和旅游企业经营模式转变是迟早的事情。旅游法可以说是一个催化剂,加快了行业变革的速度。旅游法的出台让我们开始反思现行的发展模式,并将促使行业服务价值的回归。
对于已经实施的旅游法,张立军说,“法律是用来遵守的,而不是拿来抱怨的。守法是公民和企业的义务。旅游企业只有用好旅游法,实现自身的转型,才能有更加光明的未来。”
执法面临困惑
旅游法的实施对于旅游行业来说是件大事、好事,但对于执法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各地旅游从业人员却面临不少困惑。
首先是宣贯问题。旅游法不仅涉及旅游行业,更关乎多个部门、行业,甚至是千千万万个普通旅游者。如何让整个社会普遍了解认识旅游法,是旅游行业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河北省旅游局局长栗进路说,旅游系统内对旅游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很大,但贯彻旅游法不仅仅是旅游部门的事,还是整个社会的事情,希望政府加大旅游法的宣贯力度,依法推动各个部门共同履行职责。
让旅游部门有些力不从心的还有执法问题。相关代表表示,现在旅游法中强调的综合执法,但是在现实运作中没有一个明确执法主体,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明确国家旅游局及地方旅游局的执法责任、地位和权力。
执法力量不足也是旅游部门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浙江省旅游局局长赵金勇说,旅游法的宣贯工作旅游部门已经做了很多,但在执法过程中,单靠旅游部门可能还比较难。拿浙江省来说,全省旅游质监队伍只有300多人,省局只有12个人,一些地市甚至只有两三个人,执法力量远远不够。
武汉市旅游局局长张侠也表示,旅游法对市场监管要求高,但基层旅游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武汉旅游质检所只有10个人,这么大的市场管起来确实不容易。
旅游企业界代表则对部分具体的条文仍存在一些困惑。张立军说,旅游法界定了旅游企业与旅游者责、权、利的基本关系,但是在一些具体条文的认识上仍然存在不明确的地方,这让我们旅游企业很为难。
对于旅游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的这些困惑,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说,旅游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是贯彻落实旅游法、实施行业监管的第一部门。各级旅游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不攀不比、不等不靠,遇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该向相关部门反映的要向相关部门反映,该政府出面解决的就向政府提出,尽全力推动旅游法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