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美国参议员详细选举过程,
【美国参议员选举办法】国会参议员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每州选举出2名参议员,共100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具体做法是将参议员分为3组,1组两年后改选,1组4年后改选,1组任满6年改选。基本分配原则是保证一个州的2位议员不要在同一年任期届满。如参议员在任期内死亡或辞职,州长应组织补选,除非该州立法机构授权州长指定一位参议员继任者,继任者可一直任职到下次大选,但大选中继任者只竞选其前任余下的任期,如一位参议员任期为6年,在第3年去世,继任者继任一年后参加大选,获选者任期只有2年。现在50个州中有49个州都授权州长指定参议员继任者,只有俄勒冈州是例外,必须经过补选选出参议员继任者。
1866年以前,美国没有统一的联邦参议员选举制度,各州自行其是,大约半数州使用两院表决,即州议会两院以院为单位分别选举,直到两院各以过半数票选出同一人士为联邦参议员,这种制度的弊端是两院常常陷入僵局,以致国会开会后几个月,参议院的有些州议席还空缺。另外半数州使用“联席投票制”,即州议会两院议员一起投票,获多数票者当选。各州自行其是的选举制度给国会选举带来不少混乱。1866年7月,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向全院提交报告,建议国会通过法律,统一参议员选举制度。国会两院迅速通过了有关议案。
新的参议员选举方式为:州议会两院分别投票,采用口头表决方式选举参议员,次日,两院应举行联席会议,清点两院表决结果,如果两院分别以过半数票选举同一人为联邦参议员,应即行宣布该人当选;如没有一个同时获得两院过半数者,该州议会两院应在同一会期每天中午12点,至少每日一次地举行联席投票,直至选出联邦参议员。
这种通过间接选举的办法选举联邦参议员的做法一直沿用到1913年。1913年,三分之二的州批准宪法第17条修正案,规定合众国参议员由每州人民选举,即在州议会选举参议员前先由该州选民预选,州议会的选举实质上只是对预选结果加盖公章。
目前,美国有48个州参议员选举只须一次投票,获得简单多数者就可以当选,只有佐治亚州和路易斯安那州是例外。
参议员选举投票是非强制性的。
根据美国宪法,参议院名义上由美国副总统主持,但是副总统甚少引用此权利,而且他只是主持会议,没有投票权,只有当投票结果为双方相等时,他才有权将自己的一票投到自己认为合适的一方。在副总统缺席时,参议院会选举一个临时议长来主持会议。在实践中,这个礼仪性职位由参议院的多数派的资深议员轮流担任。
参议院的实际权力掌握在两大党派的核心会议选出的领导人和党督手中。领导人具有首先发言、设立辩论日程、指定委员会任务和成员等权利,而党督负责辅助领导人以及党员交流。多数派领导人是参议院的发言人。
众议院的结构基本和参议院类似,但是在会议开始时选出的众议院议长具有和参议院多数派领导人类似的权利,而众议院多数派领导人是议长的助手以及党派的发言人。
㈡ 美国的参众议院的议员是怎么选举的
美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 ,每州 2 名 ,实行各州代表权平等原则。现有议员100名。当选参议员必须年满 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 ,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6年,每 2年改选1/3 ,连选得连任 。众议员数按各州人口比例分配 ,由直接选举产生,每州至少1名 ,人数固定为435名 ,必须年满25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 。任期 2年,连选得连任。两院议员长期连任现象极为普遍。议员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
美国国会行使立法权。议案一般经过提出、委员会审议、全院大会审议等程序。一院通过后,送交另一院,依次经过同样的程序。法案经两院通过后交总统签署;若总统不否决,或虽否决但经两院2/3议员重新通过,即正式成为法律。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参众两院各自还拥有特殊权力。如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咨询和同意”;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国会立法活动常受院外活动集团的影响。
国会两院在各自议长主持下工作。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两院均设有许多委员会,还设有由两院议员共同组成的联席委员会,国会工作大多在各委员会中进行。
㈢ 美国议员选举制度
美国国会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众议院有众议员435名,参议院有参议员100名。众议员任期为2年,到期全部改选;参议员任期为6年,每两年改选1/3。国会的选举每2年(偶数年)举行一次,每隔一次便与每4年一次的总统选举一同举行,而在两届总统选举之间进行的国会选举,通常称“中期选举”。由于国会议员没有任届限制,议员连选连任的现象非常普遍。据统计,国会议员连续当选5—9次的人数占总数的 30%以上;连续当选10次以上的人数,也占15%左右。
㈣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议员是如何选出来的
在宪法第一条的第二款和第三款中,他们指定众议院的众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但是参议院的参议员由各州立法机构选举(后一条款在1913年通过了宪法第十七条修正案之后改为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
宪法还规定众议员的任期为两年,每两年全部改选一次,而参议员任期是六年(比美国总统的任期还长两年)[1],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的议员。在总统选举年的两年之后进行的国会选举称为期中选举。
㈤ 美国总统选举人就是各州的参议员和众议员吗
不是,选举人就是选举人,比如华盛顿特区,没有参议员和众议员名额,但是有3张选举人票。
再比如希拉里和特朗普选时,最后选举人投票,希拉里的丈夫克林顿就是纽约州的一位选举人。
㈥ 美国参议员和众议员有什么区别都是怎么选出来的,哪个的权力大一些
美国参议员和众议员区别如下:
产生方式的不同,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无论州内人口多寡,均为两名;众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每州众议员人数与该州人口成正比。众议院议员人数及直接税税额应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自由人,包括在服役期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在外。
任期和改选方式不同,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席。众议员一任两年。众议员可续任至任满、身故、或辞职为止。
议员人数不同,参议员全院员额为103名议员。众议院席次定额为435席。其数量曾在1959年短暂增为437席,以反应新增的阿拉斯加与夏威夷两州,但于四年后恢复为435席。
职责的不同,参议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复选副总统。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最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阻挡人事提名。参议院无权提案徵税、无权首议拨款法案或授权开支联邦资金。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但弹劾案须经参议院审判。
议长不同,参议院主席为美国副总统,但不担任参议员。众议院议长全院大会选举产生。
就权力而言,众议院更大。
㈦ 美国众议院议员是怎样选举的
美国众议院议员依美国宪法第一条,众议院席位之分配以各州人口数作基础,以每十年举行一次的人口普查为依据。但各州至少要有一名代表。宪法中唯一规定众议院席次数的条款是,选民比例不可多于每三万人一名议员代表。依在1911年通过的法案,众议院席次定额为435席。其数量曾在1959年短暂增为437席,以反应新增的阿拉斯加与夏威夷两州,但于四年后恢复为435席。有权选出多于一名众议员的州须分割选区,各区选出一名议员。选区重划于每次人口普查之后进行,而在两次普查之间允许各州修订选区界线,每州都可自订其选区。
另外,宪法规定众议院可在三分之二多数同意下驱逐个别议员。在美国历史上,唯有五名议员曾遭驱逐,其中三名于1861年因支持导致内战的美利坚联盟国脱离联邦而遭解职。1980年,麦可·麦尔斯因受贿而遭驱逐。较现代的例子则是2002年中詹姆斯·塔福肯因贪污定罪而遭驱逐。众议院也有权谴责其议员。讉责案仅须半数通过即可,但不能强迫议员离职。众议员于姓名前加“阁下”以示尊崇。只有众议员们可通称为“国会议员先生”或“国会议员女士”,参议院虽然也属国会,但参议员则不适用此称呼。众议员平均薪资在2005年为美金162,100。众议院议长与院内两党领袖薪资更高。相较之下,参议员所得同于众议员,内阁首长为美金180,100,而美国总统为美金四十万元。
㈧ 美国参议员是怎么选出来的
这整个美国的选举分为国家和地方(州)等的选举和三级选举模式,即国家的选举和地方选举互相的不干涉的方式,如美国的参议员和众议员的选举与州的选举相对,而这美国的国家参议员是从众议员中再选举一部分进入这参议院的,而余下的员额,则再由各个州递选一名相应的名额为众议员,或者独立选出其参议员,这就是为神马美国的参众两院,可能会由民主党和共和党这两个党派的人,分别占有大量的名额的原因了。而美国的全国的三级选举是指,众议院选举、参议院选举、总统与副总统的选举。(州)的选举与美国的全国选举有些类似,但是,每个州他的党派范围是不同的,如有些则是民主党占多数,有些是共和党占多数,这也就意味着这美国总统与美国的各个州的州长的地位是相同的,只是他们代表的范畴不一样,一个是代表美国整个国家,一个是代表他所领导的那个州。而他们美国的副总统还兼任参议院的议长。不像我们中国,国家主席和省委书记、省长的地位不一,而美国总统他的武装力量是整个美国的军队,而州长则是在美国各个州的国民自卫队,市的市长则是各个城市的警察了,他们比如一个州的州长像当选美国的总统,就得重新进行选举了,而不是我们的那样了。
㈨ 美国国会议员的选举方式
参议员是6年,众议员是2年。
每2年一次的中期选举中,参议员改选1/3,众议员435个席位全部改选。
参议员是每周2名,众议员根据各州比例选举。
㈩ 美国参议员是如何选举的
参议员,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三项 合众国参议院议员由各州州议会选举,每州选举参议员二人,任期六年,参议员各有一票表决权。 参议员于第一次选举揭晓集合后应即尽量平均分为三组,第一组参议员任期应于第二年年末终了,第二组参议员任期于第四年年末终了,第三组参议员任期于第六年年末终了,俾参议员总数三分之一得于每二年改选一次;在任何一州议会休会期间,如因参议员辞职或其他缘由致产生缺额时,该州行政长官得于州议会召开下次会议补选前,任命临时参议员。
根据以上的说法,众议院才是选举的,参议员是各州议会选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