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近日,山东聊城一起,刺死辱母者材料作文
山东聊城刺死辱母者案事件材料一
山东冠县人苏银霞于2009年创办了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因为经营困难,就向房地产商吴学占于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两次分别向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共借了135万,月息10%的高利贷。截止到2016年4月,她共还款184万元,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抵债,也就是254万,还剩最后17万欠款。2016年4月13日,苏银霞到已抵押的房子里拿东西。在房间里,吴学占让手下人当着苏的面拉屎,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四次,要求还钱。当时苏银霞曾四次偷偷打110和市长热线,但都没任何人理睬。
第二天下午(4月14日,也就是本案案发日),这些人分别开三辆车把苏银霞、于欢(21岁)母子强制押解到公司,限制在公司财务室。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职工刘晓兰等人看到三辆没有车牌的轿车进厂,他们一行约十一人,拉来了烧烤架、木炭、肉串、零食和啤酒,将烧烤架支在公司办公楼门口,若无其事地烤串饮酒。堵门,是这伙人催债的方式之一。此前,他们曾拉来砖头、木柴和大锅,在公司内垒砌炉灶烧水喝。“在当地只有出殡才这样烧水。”刘晓兰说。当时预感不妙,他们就打了电话报警,可警察一直不到。这些人对苏银霞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长达一个多小时,并且当着母子的面,用手机播放黄色录像,把声音开到最大。更过分的是,其中一个叫杜志浩的脱下裤子,把阴茎掏出来,在苏银霞脸上蹭来蹭去,最后竟然放在苏银霞的嘴里。
由于财务室一面墙是玻璃的,外面的员工看的一清二楚,他们担心母子两个出事儿,再次报警。令人想不到的是,警察来了,却不管,只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这伙人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竟然明目张胆的搜这些员工的手机,并且恐吓他们,几个员工的手机被他们当场摔碎。其中一个员工看到警察要离开,随拦住警车和一名警察说道“他们被弄死了咋办?你们要走就把我轧死”。看到警察要走,绝望的苏银霞、于欢母子要跟随警察一起出去,但被杜忠浩等人拦下。在警察面前限制他们母子自由,警察却不管。于欢感到绝望,他不顾一切冲了出去,因为他知道,这是他求生的最后一个机会。结果被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郭彦刚等人暴力拦住。情急之下,于欢顺手摸起旁边一把水果刀乱捅。四个人都被捅伤,其中杜志浩肚子被刺伤。杜忠浩自己开车去医院就诊,在医院门口不知道什么原因与人又争吵半天,后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❷ 杀死辱母者,古人怎么判
古代以孝为大以人为法,如果这件事放在古代杀人者不但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而会被县太爷褒奖甚至还会赏个十几两银子以彰其孝节,而这么判案的县太爷不仅不会受到舆论的压力反而会受到四民和同僚的赞誉,甚至被百姓送上一块‘再世青天’的匾额都是常事,就算是其离任了这件事也会被记载到当地县志中。
❸ 刺死辱母者事情的始末是怎样的
案情大概是这样的,杀人者于欢,22岁,他母亲苏银霞因经营工厂资金周转困难而向某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前后累计借款135万元,约定月息10%。此后陆续归还现金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屋抵债,还剩大约17万余款实在没有资金归还。因此,苏银霞遭受到暴力催债。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对此人民群众不淡定了,都表示了愤愤不平。
设想一下,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男人,在被催债人员非法拘禁控制的情境下,目睹母亲被以极端的方式当众强制猥亵、侮辱,而警方又没有干预、制止,也没有询问、了解就离开,当他试图冲破控制唤回警察的过程中被催债人员继续非法控制和拦截,如果你处于这样的混乱的情境下,手里碰巧有一把水果刀,你会怎么做?
我想过,如果我是于欢,当法律不能保护我和家人,使我和家人又遭遇到极端的羞辱或侵害的情况下,我会如同他一样,甚至会更坚决,捅死那些狗日的,绝不宽宥。
也就是说,辱母杀人案的判决显然与人们所秉持的基本基本伦常相违背,尽管从法律技术角度,法官的判决或许是“依法”而没有枉法,但罔顾犯罪行为是在绝望情况下的人性自然反应,冷血生硬地予以判决,显然不是一个正当的判决。
❹ “刺死辱母者”当事人于欢父亲出狱,他们一家人为何备受社会关注
山东刺死辱母案的当事人于欢父亲出狱,于欢一家之所以受到社会的关注,我觉得是他一家的经历比较坎坷,首先是于欢,于欢看到高利贷的人侮辱自己的母亲,于是就用水果刀刺向了讨债人,造成了一死三伤,一审被判了无期,二审以于欢防卫过当的原因判了5年,后来一年后他父亲于西明因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判了4年,他的母亲也被判了三年,估计是因为这一家的经历才被大家关注。
希望于欢一家经历这次牢狱之灾可以想清楚,以后踏踏实实做人,于欢也表示以后会努力挣钱,争取早日把钱还上,不会说因为坐牢了就不还钱,希望于欢的父母以后可以正经的挣钱。
❺ 于欢刺杀辱母者时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案发前一天,吴学占在苏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
催债的手段升级,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连同一名职工,被带到公司接待室限制人身自由,11名催债人员围堵并控制了他们三人。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
催债人员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露出下体,侮辱苏银霞,令于欢濒临崩溃。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让于欢的姑妈于秀荣报警。
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看到警察要离开,报警的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于秀荣在后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情绪崩溃,站起来试图冲到屋外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5)刺死辱母者扩展阅读
从理性的观点看,于欢刺杀催债人的确触犯了法律。毕竟在现代社会,用暴力剥夺他人生命属于政治不正确的行为。然而,于欢这种“政治不正确”,却被社会大众高度认同。因为在大众潜意识里,除了“政治正确”,还有一种“自然正确”。
从本质上而言,于欢的行为属于血亲复仇。自原始社会以来,人类以血缘为纽带形成一个又一个的氏族。对于所有氏族成员来说,他们彼此之间不仅是共同生活、战斗的伙伴,同时也是血脉相连的亲人。
所以某一氏族成员受外敌侵害时,其他氏族成员都有义务为他复仇。所以从原始时期起,为血亲复仇便成了一种天然的“正确”,并且这种“正确”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进入文明社会后,虽然国家机器初具雏形,法律刚刚被建立,然而血亲复仇在某种程度上仍被国家和社会所默许。在极为重视家庭伦理的中国,血亲复仇更是被高度认同。
子夏曾问孔子:“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简单翻译过来就是,父母之仇,不同戴天,必须要和仇人干到底。
在这种复仇精神的感召下,使得中国血亲复仇的案例数不胜数。对于这些复仇者的行为,中国人大多持赞赏的态度。
西方法律体系逐渐取代中华传统法律。失去了宗法体制、儒家思想保护的血亲复仇,从此时起才真正变得“政治上不正确”。但即便如此,作为“自然正确”的血亲复仇却仍然保持有强大的惯性,并且一直持续到了今天。
❻ 刺死辱母者于欢减刑出狱,母亲为何不愿他继承家产呢
2020年11月19日,刺死辱母者的于欢公开表示,经过长久的分离,自己终于能够触摸到亲人,让他倍感激动,以后会更加珍惜现与亲人的重逢,好好生活。于欢称自己这次能提前出狱,要感谢那些一直关心和支持他的人。最重要的是,要感谢公检法机关给了他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据上观新闻报道,于欢一家经过此事,生活上起了很多变化。家里的车差不多都拿去抵债了,只剩一辆开了十几年的老车,挂挡都不利索。苏银霞还将家里的水果刀都收了起来,案件发生的那个房间也被她租了出去。
苏银霞对于未来的打算,也与之前截然不同。家里的厂子本来想交给于欢打理,但现在,她打算让儿子自己出去闯闯。才二十几岁的于欢哪都没去过,现在是时候让他见见世面了。
❼ 新闻上的“刺死辱母案”是什么意思
您好!“辱母杀人案”中“母”指的是苏银霞,“杀人的人”苏银霞的儿子于欢。
事件的详细情况如下:
在经历6小时的煎熬后,23岁的于欢拿起水果刀,刺向纠缠许久的催债者。这些“不速之客”最终1死3伤,而于欢本人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聊城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血案之由是母亲苏银霞的债务纠纷:苏银霞此前曾为维持公司生产,借了100万元高利贷,月利息10%,但无力偿还。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通过梳理判决、采访有关法律人士发现,在这6小时里,这对母子先被催债者监视——母子走到哪儿,催债者跟到哪儿,连去吃饭也被跟随、看守;后来,母亲被催债者用下体侮辱、脱鞋捂嘴,而在警察介入4分钟即离开他们所在的办公楼之后,纠纷再一次延续。面对无法摆脱催债者的困局,于欢选择了持刀反抗。
儿子保护受辱的母亲却获无期徒刑,如此结果引起舆论极大关注。日前,于欢已提起上诉。二审代理律师殷清利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他们计划3月27日与法院沟通阅卷事宜。案发前:母子被催债者“走哪儿跟哪儿”。
血案是2016年4月14日晚上10点多发生的。不过,案发前大约6小时,苏银霞所任法定代表人的山东源大工贸公司大院已不平静。据判决认定的公司多名员工证言显示,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大约10名催债人员来到公司办公楼前,“现场乱哄哄的”,有一名年轻女子在大喊大叫,“苏总和对方互骂”。
这些上门者并非全是债权人。按判决书的说法,他们当中仅有一名1987年出生的女子称借给了苏银霞100万元,这是判决认定苏银霞此次借款的全部数额。据媒体报道,此前一天,母子已把唯一的房子抵押给放贷者,于欢的东西也被拖了出来。
此次“对阵”没有结果。苏银霞与于欢最终回到一层办公室,催债人员则坐在外边的台阶上。晚上7点左右,催债者在楼前摆起了烧烤炉,一边吃烧烤一边喝酒。
苏银霞母子去伙房吃饭已是晚上8点多的事情了。当他们走出办公室,两名催债者随后跟上,轮流看着他们。“他们往哪里去,我们就安排人跟着。”喊来多名催债者的男子李忠在证言中称,他们讨账时没有打苏银霞母子,但是“骂了他们两句”。
监控显示,晚上10点13分,一辆警车到达,民警下车后进入办公楼。苏银霞描述当日母子两人受辱的情况。目击者称于欢被椅子“杵”后反击。民警进了一层办公室。苏银霞、于欢急忙反映被催债者揍了,催债者则否认。
于欢试图跟民警一同出去,催债者拦住了他,让其坐回屋里。没有民警的办公室再度混乱。
接触过一审案卷卷宗的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任何一方都证实了,此时催款者确实有动手的行为,“这一点,当事双方都有一致的描述”。于欢供称,有个人扣住他的脖子,将他往办公室方向带,“我不愿意动,他们就开始打我了”。
事后的司法鉴定显示,于欢未构成轻微伤,造成的伤势是:在其左项部可见一横行表皮剥落1.1cm,结痂;右肩部可见多处皮下出血。按照催债者么传行的说法,他们当时把于欢“摁在了一个长沙发上”。一名公司员工家属则看到,有催债者拿椅子朝于欢杵着,于欢一直后退,退到一桌子跟前。他发现,此时,于的手里多了一把水果刀。
“我就从桌子上拿刀子朝着他们指了指,说别过来。结果他们过来还是继续打我。”于欢供称,他开始拿刀向围着他的人的肚子上捅。于欢当时说“别过来,都别过来,过来攮死你”,杜志浩往前凑了过去,于欢便朝其正面捅了一下;另有3人也被捅伤。
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成最大争议。经过司法鉴定,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造成死亡,另两名被刺者被鉴定为重伤二级,一名系轻伤二级。2016年11月21日,于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这已是从轻处罚之后的结果。该院给的理由是,被害人一方纠集多人,采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谩骂他人的不当方式讨债引发,具有过错。并且,于欢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于欢的二审律师表示,他们准备先起诉派出所不作为的行为。判决书写明,两名民警、两名协勤人员分别出具了处警经过和有关情况的说明,民警也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案发当晚的处警情况。目前,警方尚未公布有关视频。
据媒体报道,苏银霞因涉嫌另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正在接受调查。接近苏银霞的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苏银霞目前尚未被起诉。记者注意到,山东源大工贸公司及苏银霞的负债情况同样严峻。
在血案发生之后,2016年10月,山东源大工贸及苏银霞等被申请人,被法院裁定冻结570万元存款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2016年11月,山东源大工贸公司被判决偿还808万元,苏银霞承担连带责任;2016年12月,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苏银霞等人亦被判决偿还他人100万元。
如何熬过经济困境,与于欢的自由问题一样,摆在了苏银霞一家面前。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此案。于欢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全国人民都在密切关注。
❽ 山东刺死辱母者:正义不能屈服于黑暗的高利贷之下! 原创 2017-03-25 陈宗鹤先生 先生手账
典型的警察不作为.车撞死人查不出凶手.作为出警人员而不把放高利贷的众多黑社会人员带回公安局查明身份.是否有前科.是否吸毒.是否是在逃人员等等等等.母子二人受辱如此之久.受辱方式之国人所不齿.失去人生自由如此之久.而警察之淡漠.一切源自出警者之不作为.或是同流合污之嫌.视作靠山与救星的警察都走了.造成于欢之亮剑...应查不作为之警察是不是与放高利贷的黑社会人员有无瓜葛.利益关系
❾ 儿子刺死侮辱母亲者被判无期,合理吗
法在理之前。理是提出目标,法是底线控制。根据刑法规定故意剥夺他人生命,从高到低依次刑罚为:死、缓、无期、有期最低10年以上。被杀者侵害犯罪者母亲在前,却无危及生命安全,无法用正当防卫作为抗辩减刑理由。匹夫一怒、血溅五步。辱我母者死有余辜,这都没错。可,国之法度重在制止私斗。杀人理由中合理者诸多,如此风一开,法有何用?要知道,道德审判更恐怖!
❿ “刺死辱母者”当事人于欢母亲姐姐相继出狱后做了什么
“刺死辱母者”当事人于欢母亲姐姐相继出狱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理发,第二就是着手准备将工厂恢复,等待于欢的出狱,一家人在一起。
苏银霞一直觉得后悔,并对儿子有深深的愧疚感,如果当年自己没有去借高利贷,就不会发生于欢的事情,一切都不一样。但是世上没有如果,只要脚踏实地向前走,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