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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官网

发布时间: 2022-01-17 23:06:23

⑴ 北京市公租房条件是什么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收入要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2、申请人有北京的户口或外来人员有北京的居住证;
3、申请人需要在北京有稳定的工作并工作满一定年限和有收入来源;
4、申请人需要在北京依法缴纳社保等。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⑵ 北京如何办理公租房申请

准备好以下材料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办理。

1、按要求填写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5、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6、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及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凭证;

7、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

(2)北京公租房官网扩展阅读:

人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无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单位超过一定距离;

2、本市、本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

3、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确定。

符合条件的人才应以单位名义在单位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集中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在编在职等情况进行初审。

各区结合实际确定相关主管部门对人才标准、就业情况、住房情况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才家庭可申请登记配租,配租工作采取登记制的方式组织实施。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人才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2、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确定。

符合条件的人才应以单位名义在单位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集中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在编在职等情况进行初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将初审通过家庭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进行审核。

各区结合实际确定相关主管部门对人才标准、就业情况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才家庭可申请登记配售。

⑶ 北京公租房可以网上申请吗

不可以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旨在通过梯度消费逐渐改善住房条件,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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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供给人群: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⑷ 北京公租房具体怎么申请

北京公租房具体这样申请:申请人要满十八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支付租金的能力。并且需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低于十三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进城务工和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是不能有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的能力。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⑸ 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1、符合北京市公租房申请主体的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
3、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4、终审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安排在轮候区。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⑹ 北京公租房申请之后到哪里查询呀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为“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分别需要街道、区和市审核,分别在街道、区政府网站公示申请情况,流程全部结束后,方可到市住建委网站查询市级备案结果。此过程一般需3-4个月。

⑺ 北京市市建委网站公租房怎么查

您好!
5万套只是最低目标

在“十二五”时期,本市通过各种方式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00.9万套(户)。其中新建筹集90万套,货币补贴1.4万户,房屋修缮9.5万户,这也使“十二五”期间保障房100万套建设筹集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保障房轮候家庭的住房需求实现了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本市确定今年的计划是筹集保障房5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4.4万套、其他类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0.6万套。

“5万套只是最低目标。”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解释,这5万套只是目前已经落实供地的房源,随着今年土地供应增加,房源筹集量也会增加。

此外,筹建的数量并不等于分配的数量。也就是说,筹集只是针对于今年供地方面,而实际分配还会更多考虑过去已经开工建设的保障房。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北京市公租房、自住房还有部分在建项目,今年也会陆续达到竣工交用条件,形成有效供应,所以申请家庭尽可放心。

公租房租金跟着成本走

根据目前的筹集计划,此前常常被市民提及的经适房和限价房已经消失。不久前,市住建委曾表示,截至去年底,北京已经实现保障房备案家庭房源对接需求的全覆盖。在满足已有轮候家庭后,原则上将不再建设经适房和限价房。今年还会有少量去年已经供地的经适房或限价房开工建设,但不会有新的经适房或限价房的土地供应,建设计划中也不会安排新的项目。

这也就意味着,将来北京主要建设筹集三类保障房源,即棚改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

供应越来越多保障房的同时,本市的保障房政策也在逐步优化。“十三五”期间,住房保障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工作重心从抓建设为主向建设与管理并重转变,保障方式从实物保障为主向实物与货币补贴并举转变,建设运营主体从多元化向专业化转变。

“在公租房方面,本市将逐步放宽公租房的准入条件。”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将设计、建设单身宿舍、青年公寓、人才公寓和老年公寓等多样化公共租赁住房。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市场租赁补贴力度。“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 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他说。

自住房优先辖区内购买

“职住平衡也是本市保障房政策优化的方向。”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本市今年在公租房、自住房政策方面都将推进职住平衡。

目前,本市的自住房购买政策是全市通盘考虑,对无房者和轮候家庭优先。而这一政策将有所变化,更加侧重考虑区域内部解决。

自住房方面,今年北京自住房将推“所在辖区优先购买”政策,也就是说户籍和工作在本区内的老百姓将优先购买本区的自住型商品房。例如,户口在顺义区或工作在顺义区的家庭则会优先购买顺义区内的自住房。“这主要是考虑到推进‘职住平衡’。”这位负责人说。

像东西城这样区内没有自住房项目的地方,自住房该如何解决?会不会像限价房一样从其它区专门调配房源?记者了解到,辖区内优先购买并不意味着无法异地购买自住房,东西城符合条件的家庭依然可以到其它区摇号购买。不过,未来政策也会对调配房源的情况予以统筹考虑。
望采纳,谢谢

⑻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8)北京公租房官网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

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十七条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

(一)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二)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

(四)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的;

(五)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六)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等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并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补交租金;骗租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政策性住房。

第十九条 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退回、补差租金或收回住房。

第二十条 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它好处的,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