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说清楚到底谁是“驴”
连日来,“刺死辱母者”的案件以这样一种骇人听闻的遭遇和极端的矛盾冲突,引爆了整个舆论场。
而就在此时,济南公安官方微博竟然发布两则暗讽民意的微博,成功地“引火烧身”,敢问济南公安微博的主管领导,你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哪里?敢问分管济南公安微博的领导,你们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在哪里?
3月25日晚21时21分,济南公安官微发微博称:“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这是正道!”
虽然微博中并未提及内容是对这一事件的回应,但依旧引起了微博网友的巨大争议,不少网友在该微博后留言指责警方在“辱骂杀人案中”不作为,该微博评论一度超过8万。
3月26日上午,济南公安官方微博删除这条有争议的微博。
上午9时20分,济南公安官微又发了一张毛驴撞大巴的图片,并附上文字:“世事多奇葩,毛驴怼大巴。毛驴:不服来战!大巴:容你战我千百回,受伤的驴总是你啊!”
该微博迅速引起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这是济南公安官微维护人员对网友讨论于欢“杀死辱母者案”一事的回应,并暗讽网友是驴。
网友“端端溜溜的我”发微博评论说:“这个官微真是直肠子,公开说我们是驴了。”
虽然事后该官微及时删除,随后澄清“发布者非民警,是个人行为”,但这种“甩锅”的老套路并不能说服群众,目前@济南公安的微博评论区仍旧“一片火海”,该官微势必将对此次言论出格付出相应的代价。网友不仅翻出“济南公安局下属企业参与放贷”的旧闻,自媒体也一片恭贺“济南公安提前完成KPI”的讽刺之声。
2. 周杰伦骂警察上了央视,但他两次诚恳道歉了,是不是可以放过了
当然了!其实这个事情周杰伦本身就没有错误,中国的公安也好保安也好,什么货色大家都清楚,吃里扒外欺软怕硬就是本性,你看雷洋案,你看“毛驴怼大巴”,哪个不是?这次也是,明明是所谓的公安无视周杰伦的合理要求,粗暴对待歌迷!最可怕的是,他们作为公权力的代表,掌握了话语权,他们说是什么就是什么,他们说粉丝是不理智就是不理智,其实呢?周杰伦的公关很不行,因为他的公司是自己的,面对大陆的鸭霸,他有什么办法!其实我挺悲哀的,周杰伦一直是坚定反台独拥护中华文化的,然后就被大陆这么对待,真的,多让人寒心……这就不是大家原不原谅周杰伦的问题,就是周杰伦大度,仅此而已!
3. 泸县学生死亡案为何传言乱飞
人民日报评论称,近几天来,四川泸县太伏中学一名学生突然死亡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据泸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泸县”通报:“现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具体死亡原因需依法按程序待家属同意后尸检检验确认”。但这一结论,没有终结人们对于学生死亡原因的探究。
这几年,地方政府回应公共事件的能力大有提升,无论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还是搭建“两微一端”,信息公开的力度日益增大,贴近群众的努力显而易见。但在一些地方的实践中,新平台背后的旧思维恐怕并未完全转变。面对突发问题,管制大于引导、被动多于主动、对立多于对话、回避多于回应的情况还所在多有。一封堵,将良性沟通的渠道先堵上了,再张口,信的人就少了,以致最终出现四个盖子盖五个水壶的手忙脚乱,演变成“千斤撬四两”的大动干戈。
从舆情纾解看,针对各种谣言,自然需要加强内容管理。从过往的案例看,确实存在不少因造谣传谣、最终导致舆论反转的情况。作为“吃瓜群众”,一定要冷静客观,越是对那些匪夷所思、令人激愤的传闻,越要多长几个心眼,不要轻易着了谣言的道。而从管理部门来说,及时满足公众正常的信息需求,有说服力、有针对性地开展舆情引导至为关键。
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曾有“黄金4小时”法则。随着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的普及,4小时的时间窗口可能还在进一步缩小。如果不能及时而有步骤地发布权威信息,有效管理社会心理预期,情绪就可能海量堆积,真相就可能无路可走。因为管理能力不足、错过发声最佳机会,政府部门在舆论风潮面前百口莫辩的教训已经不少。
进一步说,如何与公众互动,事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前些天,某官微因发布一张“毛驴怼大巴”的图片,不仅没为事态减震,反而刺激公众视点脱离问题本身朝负面发酵。这样的反例,需要反思的怕不止是新媒体运营的方式方法。
泸县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旁观者做出任何具体的结论都为时尚早。透过一系列类似的事件我们当前可以得出的认识是:在化解舆情危机中,管理部门既不能陷入清者自清式的沉默是金,更不能滑向先消极怠惰、后大动干戈的被动境地。掌握好时、度、效的统一,公断才能服众,权威声音才能掷地有声。
4. 为什么外国人开车普遍喜欢急加速和急刹车
路权意识比较高,通行规则遵守的比较好,所以可以开快一些提高通行效率。
5. 求毛驴怼大巴的原图,不要微博截图,是原图哦
原图就是这样的。。
请采纳~~~~~~~~~~~~~~~~
6. 什么样的真相才能平复于欢案的群体愤怒
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发生了一起“刺死辱母者案”。因不堪忍受母亲被多名催债人欺辱,22岁男子于欢用水果刀刺伤4人,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时隔一个多月后,在2017年3月23、25日,南方周末先后通过其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刺死辱母者》一文。由于报道中人身控制、殴打、辱骂、把头摁进马桶,甚至脱下裤子用不可描述的方式侮辱当事人等情节触目惊心,在众多媒体的转载和互动平台的跟进讨论中,25日起,该新闻迅速成为舆论热点,并在26日达到峰值。而且其庞大的关注数量级,让其成为2017年第一件现象级的司法舆情事件。
在舆情来源方面,虽然微博依然是舆情事件最主要的意见交锋平台,截至目前,由中国青年报官微主持的话题#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的阅读量已经达到8.3亿人次,讨论量40.9万条。但是也应该看到,传统主流媒体在话题推动和议题设置方面的能力再一次得到了充分的展现。据统计,部分网站转载的新闻跟评超过三百万以上,超过300家新闻网站共有一千余篇报道。
其中,《中国青年报》:《刺死辱母者被判无期:请给公民战胜邪恶的法律正义》
“法律是灰色的,而司法之树常青”。同样,法律也是冰冷的,但法律精神是有温度的。任何执法不当与裁判不公,都是对法律精神的背叛与戕害。目前,被告人已经上诉,期待在即将到来的二审中,司法机关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秉持法律精神公正裁判,实现排除社会危害性与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彰显法律之正义。
《人民日报》:《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
换句话说,在很多人看来,于欢的行为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上的行为,更是一个伦理行为。而对于判决是否合理的检视,也正显示出在法律调节之下的行为和在伦理要求之下行为或许会存在的冲突,显示出法的道理与人心常情之间可能会出现的罅隙。也正是在这个角度上看,回应好人心的诉求,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正视法治中的伦理命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侠客岛:《对司法失去信任才是最可怕的》
我们不赞同舆论干预司法。但是当刑事个案生成为社会公共事件时,它所带来的讨论,无疑具有启发民智的意义,甚至关乎我们对法治未来走向的信心。在被刷屏的一天里,有关于欢刺杀辱母者的上亿条评论,是国人对法治高度关切的一个生动注脚。面对22岁的于欢,以及本案中自然正义与法律正义可能存在的落差,我们只想说,司法,不仅关乎纸面规则的落地,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更关乎人心所向,伦理人情。
这些重量级媒体的集体发声,将司法公正、法律温度、人伦道德等方面的认知在众声喧哗中形成了共识。
在涉事单位部门方面。最高检态度:3月26日(周日)权威发布:“近日,媒体报道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长安剑态度:3月25日(周六)发表评论《“辱母杀人” 案,司法如何面对汹涌的舆论?》,其中三句话引发不少网友共鸣:第一句是虽然风声四起,政法人应当感谢舆论监督,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第二句是在鼎沸舆论面前,事实和法律仍是司法工作者的“定海神针”;第三句是愿关切最终形成力量,让那位儿子有一个兼具“法理情”的结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态度:3月26日(周日)发布《关于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的情况通报》,称接受原告和被告人的上诉,已受理此案,依法成立合议庭,将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审理。
济南公安态度:3月26日(周日)在官方微博发布两条怼网友的微博,内容分别是“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这是正道”和“世事多奇葩,毛驴怼大巴。毛驴:不服来战!大巴:容你战我千百回,受伤的驴总是你啊!”,第二条微博配图是一头驴撞大巴。
山东省公安厅态度:3月26日(周日)中午12:50约,在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对媒体报道的聊城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山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26上午已经派出工作组,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聊城政府态度:3月26日,聊城发布官微称:“于欢故意伤害案经媒体报道后,聊城市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工作小组,针对案件涉及的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犯罪等问题,已经全面开展调查。下一步,聊城市将全力配合上级司法机关的工作,并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
围绕着此事件,在各种信息源、自媒体以及意见领袖的频番争论中,几点争论是意见争锋的焦点。
1、不可描述的凌辱情节是否真的存在?
曾有媒体采访目击者时提及,催债人员对于欢的母亲苏银霞的侮辱行为,不仅仅包括脱裤子,脱于欢的鞋来堵嘴等,还有如放黄色录像,以及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等行为。但是在判决书中,这些情节并未体现。
HK_CC_BEST :南方系只是做了两手准备。如果该案一审于欢无罪释放,南方系就必然为死者叫冤了。不再以「辱母杀人被判无期」为主题,而是用「露个生殖器罪不至死」、「他只是因为裤子掉了却被残忍杀害」为吸睛点了。这不是他们在关心案件本身,而是有其目的。
有过路过别错过:坐等于欢案最终结果!有人说用生殖器侮辱其母的事是没有的!那么我在想于欢杀人的勇气哪里来的!而且一个人面对十一个人胜算多少!有些人在为警察和逼债人辩护!说媒体是不良媒体制造假舆论!我只想知道你们说得没有辱母的事你们去调查了吗!媒体最起码访问过!怎么不见有一家媒体为逼债人说话呢?高院已经介入!真相就要出来了!社会底层每天发生的欺凌事件太多了!我希望能够看到我期待的结果!
辟谣与真相:连澎湃新闻挖地三尺,都只找到死者曾“露阴”的证据,热心传播于欢母亲被“生殖器蹭脸、抽脸、塞入口中”的网民们失望了吧?对于这些网民,你告诉他们于欢母亲“没有被生殖器抽脸,没有塞入口腔。”——他们就会智障一般脑补出一大堆问题反问:难道“露下体”不算侮辱吗?你妈这样你会怎么办?判决书就一定是正确的吗?官匪一家懂不懂?你这个人就是在洗地! ——他们只愿意接受于欢的母亲被“生殖器蹭脸、抽脸、塞入口中”。
2、媒体是否在选择性报道,目的何在?
奶爸高律师:这个新闻出来目的就是改判,用舆论干预司法,现在成热点新闻了,记者名利双收,法院成热锅蚂蚁,警察中枪。嫌疑人轻判大众欢呼,法院宣判成笑话。二审维持宣判大众愤怒开始说法院的种种不是。最终损害的还是法院宣判的权威性。如果每起宣判案件有人不满就去找媒体,让舆论去影响审判结果,那干嘛还要调查干嘛还要审判,以后出了事你找南方某报,我找北方某报,让两大媒体去鼓动不清楚案件所有情况的网民互撕呗,撕完了你不还的走审判的路子?
微信公众号“CU检说法”:《南方周末》的那篇报道中所记述的事实,与一审判决书中的事实在一些关键的部分,依然有不小的出入。当然,我并不是在质疑南周的记者故意歪曲事实,或者说有煽动的成分。只是,法官在判决书中经审理认定的事实,是依据所有的证据所归纳出来的法律事实,记者所写的,是在诚实记录被采访者所说的话之后归纳出来的事实。只是,在舆论场,是没有人会去关注判决书中所认定的事实的,公众显然更愿意相信记者所写出来的新闻报道。作为一名调查记者,在报道这样一起案件时,是不是也应该去采访一下办案的检察官、法官、警察,给他们一个平等发声,阐述观点,描述事实的机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记录一边的声音,让公检法陷入被全网骂娘的境地。
3、警方的现场处置是否不作为?
韩东言:
宛如阁 :黑社会的过激和警察的不管不顾造就了于欢的冲动杀人,我想说,警察是干什么吃的,为什么不把双方调解好了在离开!于欢是杀人了,可他妈也是被逼的,他不示威,他人就向他示威,在一个人被凌辱的时候,特别是母亲被凌辱的时候,难道你们会放任不管!如果我是于欢,我也会这么做!
4、是否正当防卫?
专业戳轮胎熊律师:
《新京报》:《“辱母杀人案”:没亲历过被追债,不知道追债江湖有多可怕》
当然,自卫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不一定要持刀捅人。那么再具体分析一下,于欢为了制止人格和人身上的伤害,除了捅人以外,是否还有其他选择?他的第一个行为是拿刀自卫,要求追债人员走开。但是当一群追债人员围上来,绝望、愤怒的于欢还有其他选择吗?或者,任何一个正常人还能有其他选择吗?假如你说放下刀任由十二个壮汉侵害也算一个选择的话,那么我算你赢。法律实际上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在睿智正义的法官手里,即使是冷冰冰的法律,也能容纳理性的温情;但在轻率麻木的法官手里,法律只不过是一系列机械的规则,可以糊弄将就。
5、苏银霞的身份背景
6、判决是否公正?
综上种种,纵观整个舆情走势和舆情内容,这是一次全民声讨也是一次全民普法。但是首先,从事件的起源来看,这个案件已经超脱了司法体系能够承载的内容边界,其根本的社会内源在于当前背景条件下,民间借贷生态的混乱和肆意生长,以及中小企业的生存之殇。《人民日报》26日晚间评论道:无数中小民营企业,正在用最草根的力量,拼命支撑起中国的实体经济。很难获得信贷支持的他们,不得不承担高昂的融资成本,却成为解决中国就业的最大功臣。如此功劳,值得被全社会尊重,更应得到金融业千方百计的支持而不是歧视。但愿,于欢一案,能提醒中国金融界正视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不要在已经脱实向虚的中国经济伤口上再撒盐,更不能在高利贷者身后助纣为虐……
所以,在面对一个典型案件的同时要想到如何避免类似的困局再次发生,那么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去除这个滋生犯罪和罪恶的土壤和环境。
另外,催生舆情事件民情高涨的原因来源于民众因不安全感而产生的共情心理。人们不仅关心法律能够惩罚什么罪恶,更在意法律能够保护多少利益。在此案件中,对于警方的质疑是刺激舆论情绪高涨的重要原因。作为执法机构,这样的行为究竟是真有暗中勾结,还是法无授权的无可奈何?难道面对利益被侵害时,只能拿起刀一种选择?在社会的暗流中,究竟有多少游离在法律之外的灰色地带?
最后,关于判决,应该有一点共识,专业的事情还需要专业的人去解决。在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都希望冰冷的条文中能够有足够的弹性空间让温情在其中留存。但是,法律不是画本演义,不需要也不允许被某些有目的的导向舆论去任意修改。法律也不是江湖义气,既然强调公平,就应该不仅对生者公平,也应该对死者公平。所以,作为受众,不能被情绪和暂时的认知误导,最好的真相有时候并不是所谓自己愿意相信的真相。
7. 于欢案发布新的审判结果。如果你是于欢,案件发生时你会怎么做呢
3月25日,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刺死辱母者》,刷爆了整个舆论场。
截至目前,微博话题#刺死辱母者#阅读量已超过6亿。
除了官方的及时回应之外,两天之内,各大媒体也表现出了应有的风范。以澎湃新闻、人民日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华西都市报为首的媒体,反应迅速、追踪及时,短时间内拿出角度各异的采访、报道、评论,集体发声。
南方周末《刺死辱母者》事实信息较为模糊,各家新闻媒体纷纷展开实地采访,补充了最初报道中未呈现的大量信息。
与自媒体的评论文章相比,各大媒体的评论更显理性,无论是对“于欢是否无罪”的探讨,还是“情理与法律孰轻孰重”的深思,都带着这个时代坚韧的印记。
一桩旧事,一篇长文,轰动了整个中国。
辱母,杀人,正义……这些标签成为了社会化情绪的聚焦点,放大了舆论的影响烈度。究其根源,还是在于公众对潜在风险的恐慌担忧,对公权力和程序正义现状的极度失望。
在“刺死辱母者”这起案件中,我们既要看到一些记者深刻的调查能力,也要看到社会化情绪在舆论的裹挟之下如何变异。
在我们把“舆论”当做一种伸张正义的力量时,也要保证其理性和规范,别让你的发声裹挟着过多的社会化情绪。一件议程的处理,还是需要社会理性共识的凝聚。
8. 朝鲜再次试射导弹,真的不打算好好过日子了美韩究竟能否容忍
再射,谁也受不了,中国,俄罗斯也意见不合,难以忍受,难以琢磨,所谓的大国牵制,吃老本。小流氓鑫月半如此肆无忌惮,目中无人。上帝让其亡,使其先疯狂。东北亚和平变成一厢情愿,核武器可以有,需要掌握在正义和平者的手中,三月半不配,人民大众受苦受累,民不聊生,非要和美国比。简直一个惯性思维的愣头青,拖累中国陪他玩。陪着玩也就算了,和不商量,不顾及,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把谁都想给玩死了,他才开心。
朝鲜恶性循环,狗改不了吃屎,他就是不射,朝鲜人民,中国人也没有好日子,大家都怨声载道互相埋怨,抓住对方弱点狂怼。真是毛驴怼大巴可笑不自量,旁观者都看不下去了。既然大家都没有好日子过,那就穷则思变,变则通。
美国人不是容忍,是在聚集能量,需要一个理由,不然属于侵略,属于干涉内政,罪名太多,扰乱国际秩序,留下把柄也难圆其说。
打炮简单,一堆穷鬼怎么办,三月半喜欢挟持人质,暗杀手无寸铁的。大家都在找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最优方案。还有一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等着坐收渔利的。联合国也变成瞎聊会,扯皮局,围坐一起聊热点,发见解,造新闻。
打也好,试探虚实,不打也行,背后有大国支撑,慢慢磨,总有一个靠不住,急死了或饿死了。
撩个蛋,演演习,个唱各的,累死瞎操心的。
9. 于欢案发布新的审判结果。如果你是于欢,案件发生时你会怎么做呢
于欢这个案件距离发生也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了,说实话我没想到会闹得那么大,首先说一下,我们这里距离于欢那里还是挺近的,但是知道这件事,却是从微博上知道的,问遍周围的人,他们也不知道这件事情,基本上可以确定是被人捅出来的,买点水军,再加上网民们的热情,事情闹大一点,或许会对案情有帮助,毕竟法理不外乎人情呢。
因为距离我们那里比较近,所以对这件事情关注的也比较多,这件事情完全是从网上知道的,也知道了那群要钱的,为了要钱,做出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讲,虽然手段很暴力,可是人家是被欠钱的一方啊,人家有欠条啊!但是如果要是我是于欢,可能我做的比他还要残忍,大不了同归于尽啊,又能怎样,反正我是看不了别人这么侮辱我的母亲。也许你会说为什么不报警呢?有些事情大家也知道,这个东西吧,都是相互勾结的,而且即使他们来,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可以到,谁知道那个时候母亲会被别人折磨成什么样子,所以我也会跟他一样,用我自己的手段来保护我自己的家人!
其实要是这件事情没被捅出来,说不定现在的于欢早就没命了,舆论,或许是唯一能救他的方式了,我们看到的,永远都只是冰山一角的真相,不知道于欢最后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子,我只是知道,要是于欢再经历一次这个事情,他应该还是会义无反顾的这么做,我也知道要是我,也一定会这么做,没有为什么就是遵从自己的内心,我看不了我妈被那样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