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工资个人所得税这样计算:工资个人所得税等于,需要交税所得额乘上,适用的税率。需要纳税所得额等于,月度收入减去,起征点五千元,再减去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包含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❷ 个人工资所得税怎么计算
个人工资所得税一般可以这样计算:工资个人所得税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上适用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月度收入减去起征点5000元,再减去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❸ 工资的税怎么计算
个税按照个税计征税率计算工资,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按照3%计算应纳税额,然后用工资总数额减去应纳税额后得出税后工资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❹ 工资税怎么算的
工资税的计算方法:用其其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六万元—各项法定的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❺ 工资个税怎么计算
计算公式是工资薪金所得减去五险一金和相应的扣除数的金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后的金额。个人的起征点是5000元,每月的计算方式是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后的金额。所谓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用应发工资减去三险一金,再减去5000元的起征点之后的金额从2021年开始,个人所得税采取全新的计算方式。首先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缴义务人代扣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每年不得超过6万元。累计扣除额从每年的6万元中按照相应的比例直接扣除的。第二是劳务报酬所得,纳税人要按照相关的比例直接计算税率的。第三就是要注意下每月的扣除额已经提高到5000元,也就是每年不超过6万元的是可以不纳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❻ 工资税怎么扣的怎么计算
工资税的扣除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❼ 工资个税是怎么算的
个税的计算方式:应缴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❽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应纳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一、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二、适用税率:
三、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8)工资税怎么算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❾ 工资税率怎么计算
工资交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税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❿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2017-08-29来源:个税专家
阅读数: 84954
摘要: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实施后,每月发放工资时,单位扣缴税款将由现行代扣代缴改变为预扣预缴。
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实施后,每月发放工资时,单位扣缴税款将由现行代扣代缴改变为预扣预缴。预扣预缴方法是一种预先计算扣缴税款的方法,具体是根据个人全年取得的总综合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其应纳税款。对日常多预缴的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将及时、足额退还。
一、累计预扣法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累计收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
(2)累计免税收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中依法可以免税的累计收入额
(3)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前月份
(4)累计专项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扣除额
(5)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
(6)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
三、案例说明
1、李先生在甲企业任职,2019年1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8000元,无免税收入,缴纳三险一金等共计20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
1月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8000-5000-2000-3000=8000元,对应税率为3%
应纳税额=8000×3%=240元
2019年1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按照上述规则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240元。
2019年2月,甲企业在申报期内按照新税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以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出的240元为李先生进行预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2、2019年2月,李先生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缴纳三险一金等共计20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
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
(1)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计算
①累计收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18000+16000=34000
②累计免税收入=0
③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前月份=5000×2=10000元
④累计专项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扣除=2000+2000=4000元
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附加扣除=3000+3000=6000元
⑥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0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4000-10000-4000-6000=14000
对应税率为3%
(2)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14000×3%-240=420-240=180元
2019年2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按照上述规则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180元。
2019年3月,甲企业在申报期内按照新税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以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出的180元为李先生进行预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三)2019年3月,李先生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发放季度奖金30000元,缴纳三险一金等共计2000元,可以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
1.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
(1)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计算
①累计收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18000+16000+16000+30000=80000
②累计免税收入=0
③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前月份=5000×3=15000元
④累计专项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扣除=2000+2000+2000=6000元
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截至当前月份累计专项附加扣除=3000+3000+3000=9000元
⑥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0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80000-15000-6000-9000=50000
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
(2)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50000×10%-2520-420=2060元
2019年3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按照上述规则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2060元。
2019年4月,甲企业在申报期内按照新税法申报个人所得税,以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出的2060元为李先生进行预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以后月份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