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低保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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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营政办发【2013】56号)规定,城市低保标准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370元,农村低保标准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600元的视为低保对象。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营政办发【2010】16号)规定,申办城乡低保的居民首先要在所在村或社区申请,由(社区)村入户核实,再由村(居)居民代表会议评定,确认后张榜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或办事处民政办,乡镇办事处民政办再入户核查,确定确实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接到申请后,入户核查,无异议后方可审批,从批准之日起下个月开始享受,城市每月审批一次,农村每季度审批一次。
根据《营口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营政办发【2005】14号)的通知和《营口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政发【2007】10号)的通知规定,主要是指丧失劳动能力的无正常经济收入的,法定扶(抚)养人、赡养人无能力扶(抚)养的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政府对其保障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Ⅱ 2019年低保标准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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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低保标准-家庭总收入/家庭总人口数)*家庭总人口数
今年的天津市最低工资为1310元每月每人,城市低保标准金额为520元每月每人,农村的为320元每月每人
Ⅲ 2019全国低保标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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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陈日发8月23日表示,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833.9万人,平均城市低保标准达到563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583元/人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7.5%、13.3%。
Ⅳ 2019年低保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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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将提高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其中,低保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二级以上,视力、听力和言语残疾一级以上)且无收入的,每人每月(季)增发低保标准10%的低保金;独生子女致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的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季)增发低保标准10%的低保金;低保重度残疾人每月增加50元生活补助。鼓励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保给予补贴。(喵喵保)
Ⅳ 重庆2019年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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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一
主城9区及北部新区360增至385
其中,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主城9个区及北部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
月360元,提升至38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5元,提升至225元;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
445元,提升至480元;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5元,提升至350元。
区域二
涪陵区等12个区县350增至375
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县、荣昌县等12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50元,提升至37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升至220元;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由原来
的每人每月430元,提升至465元;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升至345元。
340增至365万州区、黔江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
县等17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40元,提升至36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95元,
提升至215元;城市“三无”人员最低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15元,提升至450元;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95元,提升至
340元。
与此同时,在救助管理机构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标准比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重庆市政府要求,以上保障标准中,城乡低保标准、城市流
浪乞讨人员生活供养标准为执行标准,各区县(自治县)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全市最低标准,各区县(自治县)可根
据当地财力适当提高。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Ⅵ 新低保标准2019年
还将提高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其中,低保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二级以上,视力、听力和言语残疾一级以上)且无收入的,每人每月(季)增发低保标准10%的低保金;独生子女致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的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季)增发低保标准10%的低保金;低保重度残疾人每月增加50元生活补助。鼓励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对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保给予补贴。(喵喵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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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低保认定标准2019
近日,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18年,实现全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2019年现行扶贫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分类施保重点保障极困家庭
按照《意见》,我省将精准识别农村贫困人口,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脱贫增收;同时,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加强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其基本生活。
我省将实施分类施保,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困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A类);将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保障户(B类);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列为一般保障户(C类)。
以上三类农村低保户均须精确识别到户,做到县级和乡镇(街道)有档案、村村有表册、户户有卡片。“十三五”期间,农村低保重点向A类和B类对象倾斜,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C类对象,应以扶贫帮扶和就业扶持为主,鼓励其通过发展产业、自主就业和扶持就业,逐步退出或缩小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应主要采取临时救助和“救急难”等措施进行救助。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将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退尽退。按照农村低保制度分类施保及动态管理要求,重点保障户(A类)、基本保障户(B类)、一般保障户(C类)分别按照年度、半年或季度进行复核复审,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水平或按照程序予以退出。
要持续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十三五”期间,省级将加大统筹力度,综合确定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统一推进提标工作。《意见》要求各地要持续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到2018年实现全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已达到国家扶贫标准的县、市、区,应按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调整;低于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的县、市、区,应提高到全省平均水平。其中,率先实现脱贫摘帽的县、市、区,应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当年的国家扶贫标准。2019—2020年,继续巩固“两线合一”工作,合理提高保障标准;同时,根据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逐年提高低保补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影响基本生活。各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
在医疗救助方面,《意见》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州市统筹和政府主导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建立完善基金管理和运作机制,实行城乡统筹、州市统一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封顶线提高到合理水平。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此外,我省要求,对返贫家庭,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相应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覆盖范围;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应统筹使用有关扶贫开发政策;对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按照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应采取合理分类、上浮补助标准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
逐步实现低保和扶贫信息共享
为精准识别保障对象,《意见》要求,加强信息比对,民政、扶贫部门要加快健全完善低保信息系统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全面、准确、详实,逐步实现低保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今年12月20日前,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难残疾人台账比对,结合系统信息逐户核对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困难残疾人,掌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数据,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情况。
我省还将依托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尽快实现民政与扶贫、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保险等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互联共享,提高核查效率和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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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低保认定标准2019年
城市一般按月发放,农村按半年或年发放。
城市低保金和农村低保金的发放标准不同:
农村低保每个月多少钱?
1、黑龙江省:
农村低保标准由2181元/年人提高到2700元/年人,财政补助水平由1483元/年人提高到1627元/年人。
2、江苏省:
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465元/人/月以上,比上年同期增长53元,增幅13%。
3、广东省: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3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1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230元。
农村低保标准各个地方的标准有很大差异,应以所在县公布的为准(可上县政府网站查看)。
城市居民低保每个月多少钱?
黑龙江省:
城市低保标准由376元/月人提高到440元/月人,财政补助水平由282元/月人提高到297元/月人。
江苏省:
全省城市平均低保标准达536元/人/月,比上年同期提高49元,增幅10%。
广东省: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60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40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370元。
多地统一城乡低保标准:
2015年7月1日,北京、南京等地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其中,北京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至每人每月710元,南京城乡低保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
此前,上海城乡低保标准从4月1日实现一体化,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90元,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提高11.27%(之前为每人每月71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7.42%(之前为每人每月620元)。
同时,一些地区正在酝酿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其中,长沙市7月1日开始试行《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试行办法》,试点区的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450元/月;广州市民政局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全市城乡低保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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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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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往年一样没有什么变化,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生活困难的老小病残,低收入,家庭突发变故和其它符合低保条件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程序
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5、学生证、入学通知及学生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Ⅹ 2019年大原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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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一般按月发放,农村按半年或年发放。
城市低保金和农村低保金的发放标准不同:
农村低保每个月多少钱?
1、黑龙江省:
农村低保标准由2181元/年人提高到2700元/年人,财政补助水平由1483元/年人提高到1627元/年人。
2、江苏省:
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465元/人/月以上,比上年同期增长53元,增幅13%。
3、广东省: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53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31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230元。
农村低保标准各个地方的标准有很大差异,应以所在县公布的为准(可上县政府网站查看)。
城市居民低保每个月多少钱?
黑龙江省:
城市低保标准由376元/月人提高到440元/月人,财政补助水平由282元/月人提高到297元/月人。
江苏省:
全省城市平均低保标准达536元/人/月,比上年同期提高49元,增幅10%。
广东省:
第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为600元,第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500元,第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400元,第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城镇低保最低标准为370元。
多地统一城乡低保标准:
2015年7月1日,北京、南京等地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其中,北京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至每人每月710元,南京城乡低保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
此前,上海城乡低保标准从4月1日实现一体化,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90元,其中城镇低保标准提高11.27%(之前为每人每月71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7.42%(之前为每人每月620元)。
同时,一些地区正在酝酿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其中,长沙市7月1日开始试行《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试行办法》,试点区的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450元/月;广州市民政局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全市城乡低保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