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佛山地铁坍塌致11死事故处理多少名责任人
7月30日消息,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通过,省政府近日批复了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省政府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2018年2月7日20时40分许,由中交二航局组织施工的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以下简称“TJ1标段”)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23.8万元。
调查认定,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失察;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安全监管不力,未严格按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事故隐患治理督促不力、执法不严;佛山市国土和规划局(轨道办)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不严、综合协调督促不力;佛山市禅城区轨道办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属地安全监管不严;佛山市公安消防局未严格履行有关法定职责;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日常巡视检查不力;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职不到位、工作存在不足。
调查组对3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免予追究责任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公安机关已对2名企业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对16名央企相关人员、2名地方企业相关人员以及11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公职人员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另案处理1人。调查组还建议责成中国交建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佛山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由佛山市政府责令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国土和规划局(市轨道办)对未严格按法定条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改正;由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中交二航局装备分公司、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由佛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华禹劳务公司、广州轨道监理公司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事故暴露出6个方面的教训:一是参建各方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把安全放在首位;二是参建各方对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地铁盾构施工安全风险意识淡薄、措施不力;三是风险处置不科学,现场指挥不当;四是项目部对盾构分部安全管理体制不顺,统一管理流于形式;五是城市轨道交通盾构施工技术标准、规程和管理规定滞后;六是职能部门安全监管缺乏行业针对性。针对上述问题,调查组提出了5个方面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盾构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加强盾构施工过程中关键指标的监测监控,有效提高重大险情的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四是全面落实中央驻粤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五是切实履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职责,严查严处工程建设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Ⅱ 地铁特别重大事故每天续报几次
这种地铁特别重大的事故,一年到头也不会有几次吧,为什么要每天续报几次特别重大的事故?是因为有不少人员伤亡才叫特别重大事故?
Ⅲ 地铁遇到突发事故怎么办
一、运行中遇水灾时,司机如何运行?
1、列车在运行中发现积水漫过道床排水沟时,如接触轨能正常供电,司机以能随时停车的速度运行,并及时将情况报告行调或车站值班员。
2、因水灾造成路基塌陷、滑坡等危机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将情况如实报告行调,按其指示行车。
二、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报告包括哪些事项?
1、报告人姓名、单位;
2、事件发生时间(时、分)、地点(区间、百公尺标、公里标或股道)及事件概括;
3、突发事件概况、设备损坏情况及对运营影响程度;
4、人员伤亡情况;
5、请求救援的内容;
6、其他必须说明的内容。
三、列车进入区间发现火灾时,乘务员如何处置。
1、列车进入区间发现火灾情况时,司机应立即停车向行调报告,并视火势情况立即穿戴好防护用品(呼吸器),进行初期扑救。
2、当确认使用车上灭火器扑救不能抑制火灾时,立即向行调请求列车远离火灾现场。
四、区间发生伤亡事故时,乘务员应如何做。
区间发生伤亡事故,司机、车长应立即停车,向行调或邻近车站值班员报告;根据情况要求接触轨停电,在事发地点做好标记,并将伤者送到最近前方车站交车站妥善处置。对死者要移至不妨碍行车的地点。地面线对死者尸体应进行遮盖,处理完毕后,请求送电,恢复行车。
五、列车在区间发生火灾时,乘务员应该如何处置?
1.对于在地上线路运行的列车应尽可能运行到前方站,实施抢险救援,对无法运行到车站的列车,应立即要求停电,紧急情况可采取强行停电措施,确认接触轨已经停电,打好止轮器,做好防溜措施,根据行车调度命令,与抢险救援人员按区间疏导乘客办法共同对乘客进行疏导抢救。
2.对于在地上线路运行的列车,应立即停车想行车调度报告,并运行初期抢救,同时将起火车厢乘客疏散到其他车厢。
3.当确认使用车上灭火器扑救不能抑制火灾时,应向行车调度要求接触轨停电,进行就地疏散工作。
Ⅳ 佛山地铁工地塌陷事故遇难者增至多少人了
据广东省佛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8日晚最新通报,截至2月8日晚7时05分,救援人员先后从佛山地铁2号线工地塌陷处再救出两名被困人员,但经现场诊断均已无生命体征。至此,事故中死亡人数增至10人,另有一人失联。
目前,结合上级安全生产督导要求,佛山市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救援善后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Ⅳ 佛山地铁事故报告结果真相是什么
佛山地铁事故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是什么 广东安监局网站7月30日消息,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通过,省政府近日批复了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省政府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2018年2月7日20时40分许,由中交二航局组织施工的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以下简称“TJ1标段”)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
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23.8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和省领导等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受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委托,
林少春常务副省长带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督导事故救援、善后、抢险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派出工作组及时赶到现场指导。
2月8日,省政府批准成立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爱军任组长,省纪委和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
省总工会以及佛山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2·7”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聘请了国内岩土、结构、水文地质、机电、安全工程等方面的9名专家组协助调查。
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
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的措施建议。
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事故发生段存在深厚富水粉砂层且临近强透水的中粗砂层,地下水具有承压性,盾构机穿越该地段时发生透水涌砂涌泥坍塌的风险高;
二是盾尾密封装置在使用过程密封性能下降,盾尾密封被外部水土压力击穿,产生透水涌砂通道;三是涌泥涌砂严重情况下在隧道内继续进行抢险作业,
撤离不及时;四是隧道结构破坏后,大量泥砂迅猛涌入隧道,在狭窄空间范围内形成强烈泥砂流和气浪向洞口方向冲击,导致部分人员逃生失败,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建设单位中交佛投公司将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按照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委托中国交建组织实施,其中TJ1标段由中交二航局组织施工。
Ⅵ 佛山地铁事故报告结果是什么
2018年2月8日,广东佛山轨道交通2号线工地坍塌现场。视觉中国 资料图广东安监局网站7月30日消息,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通过,省政府近日批复了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省政府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2018年2月7日20时40分许,由中交二航局组织施工的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以下简称“TJ1标段”)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23.8万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和省领导等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受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委托,林少春常务副省长带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督导事故救援、善后、抢险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派出工作组及时赶到现场指导。2月8日,省政府批准成立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爱军任组长,省纪委和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以及佛山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2·7”重大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聘请了国内岩土、结构、水文地质、机电、安全工程等方面的9名专家组协助调查。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的措施建议。
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事故发生段存在深厚富水粉砂层且临近强透水的中粗砂层,地下水具有承压性,盾构机穿越该地段时发生透水涌砂涌泥坍塌的风险高;二是盾尾密封装置在使用过程密封性能下降,盾尾密封被外部水土压力击穿,产生透水涌砂通道;三是涌泥涌砂严重情况下在隧道内继续进行抢险作业,撤离不及时;四是隧道结构破坏后,大量泥砂迅猛涌入隧道,在狭窄空间范围内形成强烈泥砂流和气浪向洞口方向冲击,导致部分人员逃生失败,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建设单位中交佛投公司将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按照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委托中国交建组织实施,其中TJ1标段由中交二航局组织施工。中交二航局成立项目部全面履行TJ1标段建设任务,下设一分部、二分部和盾构分部,分别由中交二航局三公司、中交二航局南方公司、中交二航局装备分公司组建。事故区间承建单位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将事故区间在内的4站3区间盾构施工工程发包给中交二航局装备分公司实施,项目部和中交二航局装备分公司共同实施对盾构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调查认定,中交二航局装备分公司、中交二航局三公司盾构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不足,应急处置不当,未及时撤出作业人员,未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消除盾尾密封性能下降等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中交二航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对中交二航局装备分公司和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失察。中交佛投公司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不力,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广州轨道监理公司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跟进重大风险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佛山铁投公司未按要求向佛山市政府报告监督情况。郑州华禹劳务公司未对派遣到事故区间的劳务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调查认定,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失察;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安全监管不力,未严格按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事故隐患治理督促不力、执法不严;佛山市国土和规划局(轨道办)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不严、综合协调督促不力;佛山市禅城区轨道办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属地安全监管不严;佛山市公安消防局未严格履行有关法定职责;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日常巡视检查不力;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职不到位、工作存在不足。
调查组对3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免予追究责任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公安机关已对2名企业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对16名央企相关人员、2名地方企业相关人员以及11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公职人员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另案处理1人。
调查组还建议责成中国交建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佛山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由佛山市政府责令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国土和规划局(市轨道办)对未严格按法定条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改正;由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中交二航局装备分公司、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由佛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华禹劳务公司、广州轨道监理公司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事故暴露出6个方面的教训:一是参建各方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真正把安全放在首位;二是参建各方对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地铁盾构施工安全风险意识淡薄、措施不力;三是风险处置不科学,现场指挥不当;四是项目部对盾构分部安全管理体制不顺,统一管理流于形式;五是城市轨道交通盾构施工技术标准、规程和管理规定滞后;六是职能部门安全监管缺乏行业针对性。
针对上述问题,调查组提出了5个方面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盾构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加强盾构施工过程中关键指标的监测监控,有效提高重大险情的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四是全面落实中央驻粤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五是切实履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职责,严查严处工程建设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原题为《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Ⅶ 佛山路面塌陷是什么原因
2月7日晚8时40分,佛山市季华西路一环桥底西侧300米处出现路陷。截至2月8日上午10时许,该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失联。据佛山市新闻办官方通告,该事故原因系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中交二航局标段绿岛湖至湖涌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最终引发地面季华西路三十多米路段坍塌。据现场市民目测,地陷面积约有2个篮球场大,深度起码6到7米,沥青路段大块脱落,地下管道和路灯全部掉入坑中。
透水引发路面坍塌
2月8日上午9时45分,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出的通报称,该事故发生在2月7日晚8时40分左右,“位于禅城南庄的佛山地铁2号线绿岛湖至湖涌盾构区间工地地面出现坍塌。”截至通告发出,8人死亡,3人失联,9人获救。
随后,佛山市新闻办在2月8日上午11时许,再次发出通告称,事故的发生与突发透水有关,“2月7日晚上7时,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中交二航局标段绿岛湖至湖涌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作业工人尝试堵漏未果,至晚上8时40分左右,现场透水面积扩大,导致隧道管片变形及破损,引发地面季华西路三十多米路段坍塌。”
Ⅷ 佛山地铁事故损失多少
2月7日晚上7时,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中交二航局标段绿岛湖至湖涌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导致隧道管片变形及破损,引发地面季华西路三十多米路段坍塌。(新华网)
记者昨天从省安监局获悉,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通过,省政府近日批复了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省政府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一共33名责任人员被处理,其中2名企业人员被立案侦查。
责任:施工方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调查认定,施工方中交二航局装备分公司、中交二航局三公司盾构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不足,应急处置不当,未及时撤出作业人员,未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消除盾尾密封性能下降等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中交二航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对中交二航局装备分公司和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失察。
同时,中交佛投公司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不力,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广州轨道监理公司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跟进重大风险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佛山铁投公司未按要求向佛山市政府报告监督情况。郑州华禹劳务公司未对派遣到事故区间的劳务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调查认定,佛山市、禅城区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失察;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安全监管不力,未严格按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事故隐患治理督促不力、执法不严;佛山市国土和规划局(轨道办)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不严、综合协调督促不力;佛山市禅城区轨道办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属地安全监管不严;佛山市公安消防局未严格履行有关法定职责;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日常巡视检查不力;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职不到位、工作存在不足。
处理:2名企业人员被立案侦查
调查组对3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免予追究责任1人(已在事故中死亡);公安机关已对2名企业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对16名央企相关人员、2名地方企业相关人员以及11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公职人员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另案处理1人。
调查组还建议责成中国交建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佛山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由佛山市政府责令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国土和规划局(市轨道办)对未严格按法定条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改正;由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中交二航局装备分公司、中交二航局三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由佛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华禹劳务公司、广州轨道监理公司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来源广州日报
Ⅸ 佛山地铁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被处理了吗
30日从广东省安监局了解到,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通过,广东省政府近日批复了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2月7日20时40分许,由中交二航局组织施工的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8人受伤。
Ⅹ 佛山地铁工地又因何再次塌陷
佛山地铁施工漏水致城区路面塌陷300平, 无人员伤亡。
佛山市、区有关领导及相关单位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目前已实行交通管制,燃气、水电已安全切断,处置工作有序进行中。
来源: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