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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与盾第二集

发布时间: 2022-06-27 11:10:56

❶ 矛和盾的故事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矛与盾》说的是一个人同时夸耀自己所卖的矛与盾,因为互相抵触而不能自圆其说,告诫人们说话、办事要实事求是,不要言过其实,自相矛盾。

矛盾:指的是为了保护某方面的利益而失去了其他的利益,造成的嫌隙、隔阂。《矛与盾》的寓意是说话办事要说实话,办实事,不要违背了事物的客观规律,自己先说服不了自己;也比喻自己说话做事前后矛盾或抵触。

(1)矛与盾第二集扩展阅读

矛与盾原文: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 吾盾之坚 , 物莫能陷也 。”又誉其矛曰:“ 吾矛之利 , 于物无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 其人弗能应也 。

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白话释义:

有一个楚国人,既卖盾又卖矛。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任何坚固的东西都穿得透。”有人问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张口结舌,一句话也回答不上来。

什么都不能刺穿的盾与什么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作者简介: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汉族,战国末期韩国人。师从荀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❷ <矛与盾>译文

《矛与盾》的译文: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牌非常坚固,什么东西都刺不进去。”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什么东西都能刺穿。”有人说:“用您的矛刺您的盾怎么样?”这个人被问得没话可说了。
这个寓言说的是一个人同时夸耀自己所卖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触而不能自圆其说,告诫人们说话、办事要实事求是,不要言过其实,自相矛盾。

作者介绍
韩非子(约公元前280—前233)即韩非。我国战国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当时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学生。韩非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学说,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谗害,被杀于秦。他的著作后人称作《韩非子》,现存55篇。他反对以血统为中心的等级制度,提倡“贵族”“民萌”(氓)平等;反对“用人唯亲”,提倡“用人唯贤”;反对儒家的“礼治”,提倡“法治”;同时还提出“术”(君主驾驭臣民的手段)和“势”(君主的权力)来和“法”相辅相成。

❸ 矛与盾第二集,请问哪位亲有

我也不知道呢,呵呵,你查下吧

❹ 25.矛与盾

【发音】
zhèng rén mǎi lǚ

【释义】
用来讽刺只信教条,不顾实际的人。

【出处】
战国·韩·韩非《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韩非子(约公元前280—前233)即韩非。我国战国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当时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学生。韩非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学说,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谗害,被杀于秦。他的著作后人称作《韩非子》,现存55篇。他反对以血统为中心的等级制度,提倡“贵族”“民萌”(氓)平等;反对“用人唯亲”,提倡“用人唯贤”;反对儒家的“礼治”,提倡“法治”;同时还提出“术”(君主驾驭臣民的手段)和“势”(君主的权力)来和“法”相辅相成。

【示例】
你可千万不要学~。 否则会闹笑话的!

【用 法】
主谓式;作定语、状语;含贬义

【近义词】
生搬硬套、死搬教条 。

【反义词】
见机行事、随机应变

【灯 谜】
河南人买鞋

【典故】

【原文】

郑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人曰:「何不试之以足?」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课文版】

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 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试之以足?”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译文】

郑国有个想买鞋子的人,他先在家里拿根绳子量好自己的脚,然后把量好的尺码放在座位上。他匆忙去到集市上,忘了带那尺码。他已经拿到鞋子,却说:「我忘记带尺码来了。」又转回家去取。等到他赶回来,集市已散,他终究没有买到鞋。

有人问他说:「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试一试鞋子的大小呢?」他回答说:「我宁可相信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

【注释】

郑——春秋时代一个小国的名称,在现今河南省的新郑县。

履——音吕,革履,就是鞋子。

度——音夺(ó),忖度,这里作动词用,即计算、测量的意思。后面的度字,音杜(dù),作名词用,就是尺子。

之——文言代名词,这里指量好的尺码。

坐——同座,就是座位,这里指椅子、凳子一类的家具。

操——操持,带上、拿着的意思。

罢——罢了,完结的意思,这里指集市已经解散。

无——虚无,没有,这里是不能、不可的意思。

【评点】

这个郑国人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他只相信量脚得到的尺码,而不相信自己的脚,不仅闹出了大笑话,连鞋子也买不到。而现实生活中,买鞋子只相信脚码而不相信脚的事,也许是不会有的吧?但类似这样的人,倒确是有的。有的人,说话、办事、想问题,只从本本出发,不从实际出发;本本上写得有的,他就相信,本本上没有写但实际上存在着的,他就不相信。在这种人看来,只有本本上写的才是真理,没写上的就不是真理。这样,思想当然就要僵化,行动就要碰壁。

【白话文典故】

古时郑国有一个人想买一双鞋,就在家里把自己脚的大小量好了尺寸。他来到了集市上卖鞋的店铺里,看好了一双鞋,正准备买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量好的尺寸放在家里忘了带来了,就说忘了带尺寸,回家拿来尺寸再买,所以就往回走。旁边的人问他,你给自己买鞋,为啥不直接试试大小,非按原本的尺寸干啥?郑国的那人就说,我宁可相信我量的尺寸合适,脚却不一定准确。后来人们就用“郑人买履”来形容和讥笑那些不顾客观实际,搞教条主义的人。

【中心思想】

《郑人买履》讲了郑国有个打算买鞋的人,先在家里量好了脚的尺码,到了集市上却忘记拿尺码,等他跑回家拿了尺码再返回时,集市已经散了。有人问他为什么不用脚去试试,他却回答,宁可相信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这个故事讽刺了那些只相信教条,而不注重客观现实的人。

郑人买履,郑人是谁呢?

■郑人买履,嘲笑郑人的经典

郑人买履的故事出自《韩非子》,讲郑人买鞋,到了集市忘了带事先量好的尺寸,回家去拿,返回时集市已散,结果鞋没买成。别人问他为什么不拿脚试穿,他说:“宁信度,无自信也。”
这个故事纯属虚构,韩非子是拿寓言来讲道理,但为什么偏偏与郑人(今属河南)过不去?他完全可以说“从前有个人想买鞋”,不需要点明这个笨蛋的里籍。韩非子绝非等闲之辈,他在这里眼睁睁地说“郑人”一定有他的道理。我想如果韩非子在这里明确使用“郑人”是出于故意,那要么“郑人”在当时就是被人们嘲讽的最佳对象,郑人就是笨蛋的代名词,要么就是他个人与郑人有什么过节儿。

■郑人逃暑,为什么笨必称郑

这个故事出自《苻子》,也上过中学课本。随手从网上找一段白话文:
郑国有个人(文言文就是郑人)躺在一棵大树底下乘凉。太阳在运行,树影在移动,他也在不断地挪动凉席,免得被太阳晒着。到了晚上,月亮从东边升起来,慢慢地向西边运行,树影也随着缓缓移动。这个郑国人还像白天一样,不断地挪动凉席,躺到树影下面。结果,他的衣服全被露水打湿了。
《苻子》的作者苻朗是前秦人,但他的书中大多是先秦故事。本则故事中,又一个不幸的郑人成为被嘲讽的对象,看来不像是韩非子与郑人有什么过节儿,更像是郑人天生就有点问题。

■郑人爱鱼,郑人成了符号

郑人爱鱼出自明初学者宋濂的一则寓言,用白话文表述大意是这样:郑国有个爱惜鱼的人,放了三只盆子在厅堂之中,装上水,弄到鱼就养着它们。鱼刚脱离网的困苦,很疲惫,浮到水面上喘息。过了一天,鳍尾开始摇摆。郑人捧出来看着说:“鳞没有伤吧?”没多久,喂食谷末和麦麸,又捧出来看着说:“鳞没有伤吧?”有人说:“鱼以江为活命之所,像这样呆在一勺水中,遇上一个每天玩弄它,还说‘我爱鱼我爱鱼’的人,鱼不腐烂的少啊!”郑人不听。没过三天,鱼全都鳞片脱落而死,郑人者才感到后悔。
这则寓言出于明代,从宋濂的生平为人来看,他对河南人绝无偏见,而寓言中之所以使用郑人完全是一种文学创作上的需要,也就是说,在他的心目中,郑人就是一个寓言角色,就好像狐狸代表狡猾,狮子代表凶残,郑人嘛,当然就是代表笨。

■为什么要跟郑人过不去

为什么很多古代笑话中郑人都成为被嘲讽的对象?抛开时代较晚的郑人爱鱼来看,前两个故事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在批评拘泥不化的人,郑人买履是郑人拘泥于鞋的尺码,郑人逃暑是郑人在晚上拘泥于白天的经验。再看看韩非子中关于“郑人”的其他笑话:
买椟还珠: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批评的是郑人拘泥于形式而忽视实际。
矛与盾
原文: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译文:
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牌非常坚固,什么东西都刺不进去。”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什么东西都能刺穿。”有人说:“用您的矛刺您的盾怎么样?”这个人被问得没话可说了。

中心思想
《矛与盾》说的是一个人同时夸耀自己所卖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触而不能自圆其说,告诫人们说话、办事要实事求是,不要言过其实,自相矛盾。

作者介绍
韩非子(约公元前280—前233)即韩非。我国战国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当时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学生。韩非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学说,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谗害,被杀于秦。他的著作后人称作《韩非子》,现存55篇。他反对以血统为中心的等级制度,提倡“贵族”“民萌”(氓)平等;反对“用人唯亲”,提倡“用人唯贤”;反对儒家的“礼治”,提倡“法治”;同时还提出“术”(君主驾驭臣民的手段)和“势”(君主的权力)来和“法”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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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矛
矛为兵刃中最长之物,故有丈八蛇矛之称;惟所谓丈八者,以周尺计之,合今之通用尺一丈四尺有奇;以此推之,则矛之由来,实在周代,或周代以前,来历亦甚悠久,惟当时战术未精,各种兵刃使用之法,亦极简单,非若后之武术,以繁取胜,以多矜奇也。车战时代,两阵相对极远,非长兵不能及;故利用枪矛以为进攻之具,而佐之箭弩,矛之所以长丈八者,亦由于是。至马战时代,矛已觉其太长,不免有周转不灵之病,故用矛者已不若用枪者之多矣。以迄近代,火器盛行,古兵刃淘汰殆尽,即习武者亦类多不知矛之使法,不若刀枪等法,尚未绝传也。兹在旧书摊上得抄本,题曰「长矛八法,」想系古之有心人,图绘以示后人者;考其使用之法,与长枪略同,枪中有八母枪,盖即脱胎于此,枪出于矛,其信然也。
矛属于刺兵,是枪的前身。原始社会,人类就用兽角、竹片、尖形石块刺杀动物,后来加上柄,就成了矛。周代五兵,矛占其二,可知为主要兵器。
马衡《凡将斋金石丛稿》:「矛,宜刺之兵也,三分其长,二为刃、一为。刃之脊隆起,脊之两旁微陷,以通空气,取其刃而易拔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寻。凡兵无过三其身。过三其身,弗能用也。而无已,又以害人。故攻国之兵欲短,守国之兵欲长。攻国之人众,行地远,食饮饥,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短。守国之人寡,食饮饱,行地不远,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长。」
《周礼•考工记•庐人》:「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郑玄注:「八尺曰寻,倍寻曰常。酋、夷,长短名;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长矣。」
《周礼•考工记•庐人》:「凡为酋矛,参分其长,二在前,一在后,而围之;五分其围,去一以为晋围,参分其晋围,去一以为刺围。」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代,矛的形制甚多,汉刘熙《释名•释兵》:「矛,冒也,刃下冒矜也。下头曰:入地也,松椟长三尺,其矜宜轻,以松作之也。椟,速椟也,前刺之言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矛长丈八尺曰俏,马上所持,言其俏俏便杀也;又曰激矛,激截也,可以激截敌阵之矛也。仇矛,头有三叉,言可以讨仇敌之矛也;夷矛,夷,常也,其矜长丈六尺,不言常而曰夷者,言其可夷灭敌,亦车上所持也;矛,长九尺者也,霍也,所中霍然即破裂也。殳矛,殳,殊也,长丈二尺而无刃,有所撞 于车上,使殊离也。」俏 犬+肖
汉刘熙《释名•释用器》:「仇矛,仇,雠也,所伐则平,如讨仇雠也。」
汉刘熙《释名•释兵》:「 (小矛),延也,达也,去此至彼之言也。」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蛇 矛 通体铁制,由矛头、矛柄、矛鐏三部分组成。矛头长二尺余,扁平,弯曲如蛇形,两面有刃,故称蛇矛。
长 矛 矛头长七八寸,形如枪头,呈棱形。其下与柄相接,矛柄也可硬木制,粗如盈把,长一丈六余有余。矛鐏是柄的饰物,也有铜制者,呈锥尖形,可使矛插地而不倒。
丈八蛇矛 矛曲如蛇,长一丈八尺,故名。
十八般兵器——盾

盾,亦为古兵器,其发明也,较弓箭为后,且竟谓为因有弓箭之后,始有盾牌,亦无不可。弓箭之用,既能杀人于百步或数步之外,其利用较之长矛大戟,止能于对面取人者,固不可以同日语,而战争之时,利用之者,日多一日,惟双方如用弓箭以为战,实不啻以命相搏,有智者出,知人之皮朋尤非战争之道,必也得一物以抵抗之,克制之,使箭失其效用,然后可以自护而取人;甲胄之坚,不足以御箭也,兵刃之利,不足以档箭也;于是乎盾牌之法尚矣。盾之制,不知始终于何时,但以其功效言之,一定有弓箭以后,始有之也。按时代推之,当在春秋之世;当时之有盾,不过专为抵御敌人之弓箭者,后世称之曰挡箭牌,其取义至为明显,护身御敌,诚足以傲诸兵刃而有余矣;盖非特不能伤盾之毫厘,即其它一切兵刃,亦不难为于盾;自盾之出,而各武器,咸敛其锋芒,而争相习尚矣;惟当时止用以挡御,极为呆滞,此非盾之不良,实因无灵妙敏捷之法以运用耳;其后逐渐演进,施用亦渐得法,至汉而盾法昌明,习者亦多,非但足以自卫,抑亦可以攻人,其成效乃大着于世,光武部将马武,有弁目数十人。皆擅盾牌。每战辄先躯,冲锋陷阵。所向无敌。矢石如雨。不能伤其毫发,大小数十战,累建奇功,此可见盾之为功,非但自卫已也。当前之坚甲利兵,破之如催枯拉朽耳。其后人知此物实为战争利器,为将者且于一军中挑选精锐,专练盾牌,另行编为一队,以为战争时之用,亦有全军习此者,盾之见重于世也如此,累世相传,以至于清中叶。尚有冯子才刘永福所部之盾牌军。数与外人战。皆赖此以取胜。虽外人火之猛,枪械之精,无所惧也。后竟为列强所忌,由海牙和平会禁止编号练,盾牌君队从此绝灭,殊堪痛惜,今兹已无复擅萴哦詟者矣。
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御武器。早在商代已有盾,周盾更为完善。《周礼•司兵》明周时已有五种盾。士卒用手执盾,可以遮挡敌人兵器,尤其弓箭的进攻。如《韩非子》上说:「赵简围街,犀盾迟橹,立于矢石之所及。」说明盾之坚固,不畏弓矢弩石,及近距离无伤。
《周礼•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郑玄注:「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林尹按:古有大盾、步盾、子盾等。
《周礼•夏官•司戈盾》:「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颁之。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在科学不发达的古代,盾牌是重要的防御武器,所以类繁杂。如下:
汉刘熙《释名•释兵》:「盾,也,跪其后,避刃以隐遁也。大而平者曰吴魁,本出于吴,为魁帅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出于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盾,言出于羌也。约胁而邹者曰陷虏,言可以陷破虏敌也,今谓之露见是也。狭而长者曰步盾,步兵所持,与刀相配者也。狭而短者曰孑盾,车上所持者也。孑,小称也。以缝编版谓之木络,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为名也。」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 为蔽木户。」(《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唐代时有一种盾牌叫彭排(或旁排),指皮木漆质的盾,其名有膝排、团牌、漆排、木排、联木排、皮排六种。
宋代盾牌形制不同,小盾为马战和步战用,大盾攻城时可用,且有木盾、铁盾之分。大盾:《宋史•赵赞传》:「世宗移兵趋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木盾:《宋史•曹利用传》:「利用至岭外,遇贼武仙县,贼持健标,蒙采盾,衣甲坚利,锋镝不能入,利用使士持巨斧长刀破盾。」盾之威力:《宋史•宗越传》:「家贫无以马,常刀盾步出,单身挺战,众莫能当。
明代枪、炮已有相当威力,但用有限,盾牌仍然发挥其作用。尤其在抗倭战场上,戚继光采用轻捷的藤牌兵屡胜倭寇。戚继光《纪效新书》:盾牌「其来尚矣,主卫而不主刺,国初本加以革,重而不利步」,故改「以藤为牌,铳子虽不御,而矢石枪刀皆可蔽」。至于演练藤牌的方法,何良臣《阵纪》说道:「赖礼衣势、斜行势、仙人指路势、滚进势、跃起势、低平势、金鸡闯步势、埋伏势」八种,至于姿势,则要求「盾牌如壁,闪牌如电,遮蔽活泼,起伏得宜」。都是灵活的上步、退步、小跳步等。

清军入关时已有藤牌军,牌用坚藤制,呈反荷叶形,因其坚又有伸缩性,所以抵御刀剑枪斧及矢镞弹丸,颇有效,多为冲锋陷阵之步兵用。今天这古老的防御武器,却成了我们武术锻链中的器具,用盾牌进行的对练项目,如盾牌刀对单刀、盾牌刀进棍、盾牌刀对朴刀等,不仅在国内表演时受到大众的欢迎,而且在国外表演也到好评。

❻ 火影忍者剧情分集介绍

1-5 :下忍前的考验。

6-19 :与白和再不斩相遇。了解,战斗,相惜。

20-25 :中忍考试开始。

26-52 死亡森林的战斗。

53-59 :讲述了鸣人修行与风之国阴谋。

60-67 :中忍考试大战。

69-80 :大蛇丸、风之国忍者联手破坏木叶村,三代火影战死。

81-85:佐助与宇智波鼬相遇。

86-100:鸣人继续随着自来也修行,练成螺旋丸,找回了纲手出任火影。

107-135:佐助出走,鸣人、鹿丸、牙、丁次、宁次、李前去追赶。

136-146 :鸣人小樱自来也想找回佐助,失败。

221-252: 我爱罗成为风影,被晓盯上,被迪达拉俘虏。小樱与千代婆婆联手打败赤砂之蝎,最后千代婆婆以牺牲自己救回我爱罗。

253-275:佐井、大和加入鸣人的小队。一行人潜入大蛇丸巢穴,见到了佐助,佐助与大蛇丸离开。

276-310:阿斯玛被飞段杀死,另一方面鸣人也在加紧研习风遁·螺旋手里剑。

311-332:晓的迪达拉与新成员 阿飞收集了三尾

333-346:佐助杀死大蛇丸,自称为蛇小组,目的为杀死宇智波鼬。

347-353:自来也找到晓的首领的巢穴,身死。

354-357:佐助与鼬对战,鼬死。

358-361:宇智波斑告诉佐助真相。

362-363:佐助佐助有了万花筒写轮眼,受晓的委托,捕获八尾人柱力奇拉比。

364-371:鸣人新任务突入,保护土蜘蛛一族禁术。

372-389:鸣人修习仙术,雏田表白,却见到了自己的父亲!在父亲帮助下,鸣人克服九尾,击败了最后的天道。

392-395:长门用自己的生命复活了来木叶村杀死的所有人。团藏暂时接任火影。

416-437:铁之国召开五影会议,佐助大闹大会,不敌五影,被阿飞所救,后佐助又与团藏交手,杀死了。

438-442:讲述了五大国备战与鸣人前往避难所修行故事

463-471:鸣人遇到了他的妈妈——漩涡玖辛奈!

472-473:阿飞为了轮回眼,找到小南,小南不敌,被阿飞杀害并取走轮回眼。

474-476:兜与秽土转生出的迪达拉前往鸣人藏身处,与前来保护的土影大战,但让他们抓去了大和队长。

476-700:大战正式开始,大战带土,大战班,大战辉夜。

700-710:战后故事,佐助之书,鹿丸之书。

(6)矛与盾第二集扩展阅读:



人物介绍:

漩涡鸣人,日本漫画《火影忍者》及其衍生作品中的主角。火之国木叶隐村的忍者,四代目火影波风水门和漩涡玖辛奈之子,六道仙人次子阿修罗转世。刚出生时父母为保护村子而牺牲,并将强大的尾兽“九尾”封印于鸣人体内。

成为孤儿的鸣人从小被村民歧视,但在唯一认同他的老师海野伊鲁卡以及三代目火影鼓励下有了要成为火影的梦想,让所有人都认同他的存在。成为忍者后,和旗木卡卡西、宇智波佐助和春野樱组成第七班进行各种任务。

为实现梦想,和守护伙伴们的羁绊,鸣人不断修炼变强,作为木叶“三忍”之一自来也的弟子,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不断突破自我,贯彻了自身的忍道,获得人们的认可。最后与包括九尾在内的伙伴们一同终结了战争,为纷争不断的忍者世界带来和平,并实现自己成为火影和忍界英雄的梦想。

宇智波佐助,日本漫画《火影忍者》及其衍生作品中的男二号。火之国木叶隐村宇智波一族的天才忍者,六道仙人长子因陀罗的转世者。年幼时目睹宇智波一族被哥哥宇智波鼬全灭,从而走上复仇之路。在终末之谷与漩涡鸣人展开激战,将鸣人打败后叛离木叶并追随大蛇丸。

三年后,佐助将大蛇丸吸收到异空间,并成功向鼬复仇,但在此之后却得知了宇智波鼬的灭族真相,于是决定摧毁木叶。后来,佐助与秽土转生的鼬相遇,想法再次发生了变化,为了进一步了解忍者、家族、哥哥的过去。

佐助与秽土转生的历代火影进行交谈,在听完他们的回答后决定继承鼬的意志守护木叶,并希望成为火影改变木叶的政治体制。第四次忍界大战结束后,佐助因对于维护世界和平的道路选择和鸣人不同,而在终结之谷与鸣人进行了最后一战,结果两人各断一条手臂。

最终佐助被鸣人感化,认同了鸣人的道路,终于回归木叶,并重新成为木叶的一员。此后佐助独自一人游历世界,暗中默默守护着木叶。


❼ 《矛与盾》讲了什么说明什么

《矛与盾》说的是一个人同时夸耀自己所卖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触而不能自圆其说,告诫人们说话、办事要实事求是,不要言过其实,自相矛盾。《郑人买履》则借一个宁可相信自己脚的尺码而信自己的脚的人,讥讽墨守成规、迷信教条而不尊重客观事实的人。两则寓言故事生动有趣,言简意赅,都是用“蠢人蠢事”——可笑的事,从反面给人启迪,耐人寻味。
矛与盾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

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其中,前面部分,那人吹嘘自己的盾和矛的两句话,要适当突出对应的部分,语气语调比较张扬;后面部分“其人弗能应也”则语气改缓变沉,与之形成对照。“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应读出问句的语气(尾音稍上扬)。还可以设想是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人的不同语气、节奏:年轻气盛者问得俏皮一些,稍快些;年老或斯文些的人问得舒缓些……都可表现一定的幽默感
郑人买履

郑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人曰:“何不试之以足?”

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4.“思考·练习”第二题“读一读,说说句子的意思。”此题目的在于将文中较难的句子列出来重点理解。引导关注文言文的词句运用特点,领悟用现代汉语表达文言句子意思的方法。做这一练习,可以引导学生联系注释理解句意并结合指导朗读进行,也可以安排在读好课文、理解寓意之后进行。但无论在什么时候进行这项练习,都宜采用整体感悟、通句揣摩的方法。千万不要讲文言虚词、实词及句式的知识。以下是列出的五个句子的大意,供参考。

(1)“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意思是:我的盾(非常,很,特别)坚固(结实),没有什么东西能穿透(它)。或:我的盾坚固得很,什么东西都穿不透。

(2)“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意思是:我的矛(特别,非常,很)锋利,对于物体(东西)没有不能穿透的。或:我的矛锋利得很,什么东西都穿得透。

(3)“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意思是:用您的矛戳您的盾,怎么样?或:用您自己的矛戳您自己的盾,会怎么样呢?

(4)“至之市而忘操之。”意思是:等到到集市上去的时候,却忘了拿尺码。

(5)“何不试之以足?”意思是: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试鞋呢?

韩非子(约公元前280—前233)即韩非。我国战国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当时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学生。韩非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学说,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谗害,被杀于秦。他的著作后人称作《韩非子》,现存55篇。他反对以血统为中心的等级制度,提倡“贵族”“民萌”(氓)平等;反对“用人唯亲”,提倡“用人唯贤”;反对儒家的“礼治”,提倡“法治”;同时还提出“术”(君主驾驭臣民的手段)和“势”(君主的权力)来和“法”相辅相成。

❽ 日本综艺节目,“矛与盾”里绝对不会被打破头是哪一集最好有地址,不是陶老师跟黄老师那个

第107集啊

❾ 矛和盾的故事…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莫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众皆笑之。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译文:

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人,他先夸耀自己的盾很坚硬,说:“无论用什么东西都无法破坏它”然后,他又夸耀自己的矛很锐利,说:“无论什么东西都能被其破坏”。

市场上的人质问他:“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它们将怎么样”,那个人无法回答。众人嘲笑他。无法被刺穿的盾牌和没有刺不破盾的长矛,是不可能共同存在的。

相关介绍:

《矛与盾》出自韩非子著作,说的是一个人同时夸耀自己所卖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触而不能自圆其说,告诫人们说话、办事要实事求是。

(9)矛与盾第二集扩展阅读

相关背景:

矛是古代用来刺杀敌人的长柄兵器,矛的基本形制有狭叶、阔叶、长叶、叶刃带系和凹口骹式等,盾是盾牌,古代作战时遮挡刀剑用。《矛与盾》的寓意是说话办事要一致,不能违背了事物的客观规律,自己也说服不了自己;也比喻自己说话做事前后矛盾或抵触。

一个人在同一判断中,对同一问题,是不能做出截然相反的判断来的。若是这样做了,那就是犯了逻辑上的错误。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普遍形式,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不管是物质的客观世界,或是思维的主观世界,都有矛盾问题。

示例:

现代毛泽东《论持久战》:“英勇战斗于前,又放弃土地在后,不是自相矛盾吗”。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矛与盾



❿ 《矛与盾》全文

原文: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译文:
楚国有着一个卖盾和卖矛的人。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任何锋利的东西都刺不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非常锋利,什么坚固的东西都能刺穿。”有人说:“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张口结舌,一句话也答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