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资讯 » 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扩展阅读
当天交易的股票能卖嘛 2024-04-20 17:12:07

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8-20 02:23:51

1. 佛山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申请。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单位查询与申报”进入单位明细,在单位申报栏目进行申请

2.受理。部门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4.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单位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 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想必大家都了解公积金,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些积金是如何运作和管理的吗?这些积金是通过它自身自带的金融管理中心所管理和运作,每个地区的公积金都有一个管理中心,接下来小兔为大家介绍一个公积金管理中心—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会计科。派出办事机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负责核算;建立和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个人明细账;依法依规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贷款),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对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四)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络的日常维护、升级和电子政务的开展管理工作,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网络的协调工作等,保证整个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业务科

负责办理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和变更、转移、封存、贷款,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等。负责政策解释和业务咨询;受理群众的来访、投诉等。指导各管理部开展各项业务。

(三)会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工作。建立市住房公积金专户帐和职工个人明细账,并依时记账、造册;负责与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对帐,对个人贷款进行核算、催收等;对各管理部的二级分帐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等。


(一)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四)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为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在本市范围的业务经办点,其事权按《关于住房公积金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内部授权。


大家在心里有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概念了吗?中国许多的金融管理中它可能不是最棒的,但它是最努力的,它对佛山本地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对当地的金融起到了促进的作用,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小兔了解到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人员工作十分勤恳。他们指出:由于“生活困难”的认定有一定的难度,是否能提取也要根据申请人具体的情况而定。“特殊的申请都要调查、核实,符合规定都是可以提取的。”他们工作精神值得小兔以及网民们学习。

3. 佛山如何办理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法律分析:一,网上办理:

1.申请。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通过“单位查询与申报”进入单位明细,在单位申报栏目进行申请

2.受理。部门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4.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单位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二,现场办理: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 佛山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__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支付房租(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支付房租(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无房提取
退休提取
出境定居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缴存职工死亡提取
提示: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0月23日发布相关文件告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新要求:若缴存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非户口所在地、非公积金缴存地购建住房,将不再允许提取佛山公积金。
提取材料
最新政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自2019年10月23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基本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根据不同情形,选择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房屋类:
佛山公积金房屋类提取材料
②非房屋类:
佛山公积金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2018年8月13日起,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实施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网上申报无房提取时,无须提交无房证明,也无须上传其他申报资料。
提取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其中无房提取为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点击查看》》无房提取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一)购、建、大修住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
(二)租房提取: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按租金全额提取;
2.租赁普通住宅,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份,由个人承担。
3.在我市无房产申报提取的,2018年7月1日起: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全额提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在职期间死亡。
划账时间
职工以同一房产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资金的划拔在有效期内采用银行自动划账形式,划账时间间隔为:
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少于半年提取划账一次;
其他均为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

5. 佛山公积金何时恢复5%

目前还不太能确定。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会计科。
派出办事机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6.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多少

直接打12329,默认会拨打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以前面要加拨佛山区号:075712329

7. 佛山公积金单位开户流程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佛山公积金开户所需资料:

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
2.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未办理过的,可携带一寸照片一张,到“中心”办理)
4.《公积金会员公积金关系转出园区申请表》(表I1)一份
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表I2)或《园区企业职工异地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表I3)一式三份
6.转入地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转入帐号(根据转移情况相应提供)
7.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证明(转到城区范围的提供《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社会保险转移联系函》)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8. 佛山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怎么办

法律分析: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携带单位书面申请、注销证明文件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当场领取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