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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

发布时间: 2022-12-27 14:54:51

⑴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

1、定义不同
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所以,我们只介绍针对支票不同于汇票的特殊规定。
2、性质不同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支票的特征表现在:
其一,支票是委付证券,但支票的付款人比较特殊,必须是有支票存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二,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
3、分类不同
支票记载事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出票人以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注意未补记前不得使用。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是签发人为银行,付款人为其他银行的汇票。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是签发人为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其它商号、个人或银行的汇票。
4、付款人不同
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企业。
5、使用范围不同
支票只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6、当事人不同
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支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7、追索权不同
支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1)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扩展阅读:
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据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
功能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指一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外国货币的能力。
3.信用功能。即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
4.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功能。
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
特征
票据具有其独特的法律属性:
(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权利因作成证券而创设。
(2)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3)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
(4)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5)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权利的成立,不必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原因关系的成立为前提。
(6)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所创设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票据上记载的文字内容来确定。
(7)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必须依法定形式制作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8)票据是占有证券。任何人欲主张票据权利,就必须实际占有票据。
(9)票据是提示证券。票据权利人请求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必须向义务人提示票据。
(10)票据是返还证券。票据权利人在实现票据权利后,必须将票据返还给义务人。
记载事项
票据记载相关事项是票据行为的一项重要内容。票据记载事项一般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非法定记载事项等。
1.绝对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无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
各类票据共通的绝对记载内容有:
(1)票据种类的记载,即汇票,本票,支票的记载。
(2).票据金额的记载。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票据收款人的记载。收款人是票据到期收取票款的人,并且是票据的债权人,因此票据必须记载这一内容,否则票据即为无效。
(4).年月日的记载。这一般是指发票年月日的记载。年月日是判定票据权利义务的发生,变更和终止的重要标准,因此,票据必须将此作为必须记载的事项,否则票据即为无效。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2.相对记载事项
相对记载事项是指某些应该记载而未记载,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使失效的事项。如付款地,出票地等。
3.非法定记载事项
非法定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由当事人任意记载的事项。如签发票据的原因或用途,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等等。

⑵ 汇票、本票和支票三者的区别介绍

汇票、本票和支票都是可以用于国际货款结算,但是它们三者之间不一样,有很多我们所不知道的区别。下面,我带你去了解一下汇票、本票和支票三者的区别,一起看看。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区别

汇票(bill of exchange,简称 draft 或 bill ) 是最重要的一种票据,由于其最能反映票据的性质、特征和规律,最集中地体现票据所具有的信用、支付和融资等各种经济功能,从而成为票据的典型代表。汇票是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支票(cheque;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本票和支票当事人的区别

。汇票和支票均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本票的付款人即出票人自己。

汇票、本票和支票证券的性质的区别

汇票与支票均是委托他人付款的的证券,故属委托支付证券。

而本票是由出票人自己付款的票据,故属自付证券或承诺证券。

汇票、本票和支票到期日的区别

支票和本票均为见票即付;而汇票除见票即付外,还可做出不同到期日的记载。

如: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

在国际货款结算中使用的跟单汇票,还有做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定期付款记载。

汇票、本票和支票承兑区别

远期汇票需要付款人履行承兑手续。本票由于出票时出票人就负有担保付款的责任,因此无须提示承兑,但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必须经出票人见票才能确定到期日,因此又有提示见票即“签见”的必要。支票均为即期,故也无需承兑。

汇票、本票和支票出票人与付款人的关系

汇票的出票人对付款人没有法律上的约束,付款人是否愿意承兑或付款,是付款人自己的独立行为,但一经承兑,承兑人就应承担到期付 款的绝对责任。

本票的付款人即出票人自己,一经出票,出票人即应承担付款责任;支票的付款人只有在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存款的条件下才付有付款义务。

我推荐:汇票分类

汇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按出票人的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的汇票。

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是出票人为企业法人、公司、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 其它 商号、个人或者银行的汇票。

2、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汇票、跟单汇票

光票(clean bill)汇票本身不附带货运单据,银行汇票多为光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又称信用汇票、押汇汇票,是需要附带提单、仓单、 保险 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单据,才能进行付款的汇票,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

3、按付款时间──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sight bill,demand bill, sight draft )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usance 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在远期汇票中,记载一定的日期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为定期汇票,记载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计期汇票;记载于见票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注期汇票;将票面金额划为几份,并分别指定到期日的,为分期付款汇票。

4、按承兑人──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兑人是银行的远期汇票。

⑶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

1、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汇票由借据签发人A签发,乙方委托借据签发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借据领用人C支付固定金额。对于借据付款人,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公司汇票。

2、本票是由借据出票人发行的票据,承诺无条件地向债权人或持有借据的人支付一定金额。本法所称本票,是指本票。
因此,《票据法》中的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一看到票据就无条件地向债权人或借据持有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

3、支票是由借据发行人签发的,受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即期汇票。开白条的人,无条件付款时委托银行查看票据。


拓展资料:
汇票(Money Order)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正式实施,汇票的标准英文为Money Order。
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受票人、收款人。
1、出票人(Drawer):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持票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一般是出口方,因为出口方在输出商品或劳务的同时或稍后,向进口商付出此付款命令责令后者付款。
2、受票人(Drawee/Payer):又叫“付款人",是指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接受支付命令的人。进出口业务中,通常为进口人或银行。在托收支付方式下,一般为买方或债务人;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为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
3、收款人(Payee):是凭汇票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人。是汇票的债权人,一般是卖方,是收钱的人。
国际贸易结算,基本上是非现金结算,汇票是国际商务中一种常用的支付工具。在国内贸易中,卖方通常在没有结清帐户的情况下先发货,标明货款金额和支付方式的商业发票随后跟到,买方通常可以在不签署任何承认自己义务的正式文件之前先获得货物。
相反,在国际贸易中,由于缺乏信任,买方在获得货物之前必须支付货款或者做出支付的承诺。使用以支付金钱为目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债权凭证——票据为主要的结算工具。依照国际惯例,人们使用汇票来对交易进行结算,它是由出口商开出的、要求进口商或者它的代理在特定时间支付特定金额的命令。

⑷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有哪些

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经济市场中自由流通,属于一种传统的经济证券。票据主要分为三种: 汇票 、 本票 、 支票 ,虽然它们的名称只有一字之差,但他们之间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归纳出它们之间的区别,将更好地了解票据的使用规则。 那么汇票本票支票之间主要存在什么区别? 它们主要存在三点不同,第一付款人不同,第二付款期限不同,第三票据当事人不同。 一、付款人不同 本票最终由出票人担任付款责任,即本人付款。汇票是委托他人付款,即本人的受托人付款。支票也是委托的他人付款,但只能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承担付款责任。 二、付款期限不同 在一般情况下,汇票的付款期限是从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支票的付款期限是10天,本票的付款期限是2个月。 三、当事人不同 汇票和支票都有三个基本的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汇票付款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工商企业,支票的付款人只能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本票只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因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

⑸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我国的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有: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而本票当事人只有二个;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于是银行。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免票即付,而汇票可以定期付款。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收付款的人。我国的支票同汇票的不同,其区别主要有:
(1)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汇票的付款人不限于金融机构;
(2)支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见票即付,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拓展资料】
一、汇票收藏[huìpiào]?基础释义.背书人。背书人是指收款人不拟凭票取款,而以背书交付的方法,转让汇票,卖给他人。收款人背书后成为第一背书人,以后汇票继续转让,
二、背书人。背书人是汇票的债务人,对于汇票,担保承兑及付款,万一汇票遭拒付,他就保证偿还票款。出票人。出票人是开立汇票、签字和交付汇票的人。在承兑前是主债务人,承兑后是从债务人。他对收款人或持票人应照汇票文义担保汇票承兑和付款,并保证如果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他将偿付票款给持票人或被迫付款的任何背书人。承兑人。当票据提示遭到拒绝承兑或无法获得承兑时,由一个第三者参加承兑汇票,签名于上,他就成为参加承兑人,也是汇票的债务人。保证人。保证人是由一个第三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或参加承兑人作成保证行为的人,经过保证签字的人就是保证人,他与被保证人同责,负与被保证人相同的出票人或背书人或承兑人的责任。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分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三、详细释义,银行或邮电局承办汇兑业务时发给的支取汇款的票据。清薛福成《通筹南洋各岛添设领事官保护华民疏》:“又考数年前美国旧金山银行汇票总数,每岁华民汇入中国之银,约合八百万两内外。”《官场现形记》第二九回:“下馀五万,黄胖姑给他一张汇票,叫他到南京去取。”夏衍《法西斯细菌》第一幕:“前天家里来了汇票。”

⑹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本票是约定(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本票,是指发票人自己于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这种票据只涉及出票人和收款人两方。出票人签发本票并自负付款义务。本票一般应载明:“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无收款人名字则以持票人为收款人),支付金额,签发日期和地点,付款日期和地点,发票人签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