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英语: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在香港设立的,负责处理香港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外交事务的外交机构。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成立于1997年7月2日,位于香港中环坚尼地道42号,临近香港公园,现任特派员是宋哲,2012年4月被任命为驻港特派员。副特派员:佟晓玲,胡建中和宋如安。
② 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是谁
赵立坚:外交部驻港公署、中国驻欧盟使团发言人已经就此作出回应。5月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顺利举行,李家超先生高票当选。选举过程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有序。这一结果充分彰显了香港特区新选举制度的民主性、先进性,说明新选举制度是一套符合“一国两制”原则、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好制度,体现了香港社会各界团结奋进的主流民意和强烈共识。相信新任行政长官必将带领新一届特区政府和各界人士,共同开创香港良政善治的新局面。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的基本职能
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负责处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的机构。
根据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驻港公署的职责是:处理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的与香港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协助香港特区政府依照基本法或经授权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办理中央人民政府和外交部交办的其它事务。具体包括: 协调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事宜 ;协调处理国际组织和机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办事机构问题;协调处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举办政府间国际会议事宜。 处理有关国际公约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适用问题;协助办理须由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外国谈判缔结的双边协定的有关事宜。 协调处理外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领事机构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的有关事宜。(四) 承办外国国家航空器和外国军舰访问香港特别行政区等有关事宜。
④ 香港的“中联办”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香港的「中联办」是「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职能如网址所示:
http://www.locpg.gov.cn/jgjj/zyzn/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或「特派员公署」)是另一机构。
职能如网址所示:
http://www.fmcoprc.gov.hk/chn/gsjj/gszn/default.htm
最大分别是「中联办」主管在港内政方面事务(包括涉台事务),「特派员公署」主管香港外交方面事务。
新华社现在是新闻机构,回归前新华社有分「大新华」和「小新华」,详见以下「大新华和小新华」部分:
http://www.zaobao.com/special/hk97/pages/hkzz0707.html
⑤ 中央驻香港三大机构
1、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2、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3、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
中联办大楼正式名称为西港中心,位于西营盘干诺道西160号,中联办还分别在上环信德中心、九龙塘约道6号及沙田小沥源都会广场分别设有香港岛、九龙和新界工作部。中联办在内地设有三个办事处,分别是广东联络部(地点位于广州)、深圳办事处及北京办事处。
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负责处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的机构。
驻港部队从1993年初开始组建,1996年1月28日组建完毕,1997年7月1日0时进驻香港,取代驻港英军接管香港防务,驻港军费均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规定了驻港部队的职责为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以及在特别时期(战争状态、香港进入紧急状态时)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5)香港特派员公署扩展阅读: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的职能:
1、联系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
2、联系并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香港的中资机构。
3、促进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对内地的意见。
4、处理有关涉台事务。
5、承办中央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⑥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副特派员是什么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英语: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称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在香港设立的,负责处理香港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外交事务的外交机构。
该公署成立于1997年7月2日,位于香港金钟坚尼地道42号,临近香港公园,现任特派员是吕新华(夫人:张静娅女士),2006年2月被任命为驻港特派员,原是外交部副部长,主管行政、财会、机关服务中心。副特派员:杨子刚和詹永新。
特派员公署是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的三个正式单位之一,另外两个分别是中联办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中国内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领导人访问香港时,通常都会到访特派员公署和中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