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圆通法师的监管
事实上,圆通犯下今日的罪行和相关制度的缺失不无关系。来自相关部门的通报就曾提及.
“加强包括天籁寺在内的全市所有寺庙堂点的监管力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娄底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如今已作出反思。
新的继任者达源法师已经接掌天籁寺。天籁寺一系列规章制度亦得以完善,包括该寺史上最严格的财务制度:300元以上开支需3个人共同签字,5000元以上开支需开会研讨。
按照佛祖释迦牟尼对弟子的教导,群魔乱舞的时代,要辨别邪正以“破魔”,标准有“四依”,其中第一条是“依法不依人”——依照的是佛法的原意,而非讲法人的名声与地位。
Ⅱ 圆通法师的四宗罪
圆通大张旗鼓地与“小三”举行婚礼,广邀宾朋,当地村支书做证婚人,直到妻子报案……
僧人圆通被娄底市娄星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报案人竟是圆通的妻子杨某,案由更是令人匪夷所思——重婚罪。
根据司法材料,圆通以天籁寺住持、娄底佛教协会会长身份示人的同时,2007年10月,悄然与杨某在长沙市岳麓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二人育有一女;不久,他又与另一娄底女子陈某同居,也育有一女。
2009年8月,圆通竟然大张旗鼓地与陈某举行婚礼,摆设酒宴、广邀宾朋,甚至还请了当地村支书作为证婚人。如果不是因为妻子杨某报案,这场惊世骇俗的僧俗之恋,极可能还将继续下去。
“新婚”之后不到一个月,2009年9月4日,圆通被警方以涉嫌重婚罪刑拘,随后被检方批捕。案件的查办很快转向了圆通的经济问题。 司法材料显示:2007年初,在执掌了娄底市佛教协会并兼任天籁寺和古天王寺住持之后,圆通引入了一家名为“娄底市开元贸易有限公司”的企业,与天籁寺达成“联营协议”,之后又与娄底市佛教协会和古天王寺达成了“借款协议”。
此后,开元公司陆续向天籁寺、古天王寺注资468万余元,圆通从中截留了94万余元,将这笔钱以个人名义,投资开发了位于湖南湘乡的另一座寺庙——“地母庵”,圆通在其中占股70%。公诉机关还一度指控圆通挪用78万余元用于投资娄底涟源的“水晶阁”,但因证据不足以证明此款为圆通以个人名义投资,未被法院认定。
对于上述投资,天籁寺的僧人们表示一无所知。他们至今仍然住在一栋年久失修的宿舍楼内。圆通的投资行为,也根本未与寺院其他人士商量,大量以天籁寺名义的欠款和借款,全凭其个人的一张字条,寺院财务制度形同虚设。 侦查机关发现,圆通曾挪用天籁寺的大批资金,用以个人名义投资另外的寺庙,并曾使用虚假发票侵吞寺院资产。此外,天籁寺的账目也非常不规范,为了侦查圆通的经济问题,办案机关不得不请了专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天籁寺进行财务审计。
相比之下,司法机关对于“圆通的身份到底是什么”以及“寺庙到底算什么性质的机构”的认定更考验智慧。
最终,法院将圆通认定为“非国有单位工作人员”,因刑法关于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犯罪中的表述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寺庙由此被归为“其他单位”。 不过,圆通声称自己是有信仰的。他在法庭上为自己的经济犯罪辩解说:“天下佛门是一家。”其投资其他寺庙的行为,是佛门的“内部调节”。
但法院认为,其挪用资金,目的是为了搞旅游开发,牟取经济利益,所占股份也是归其个人所有,显然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起初圆通的信徒们却不这么看。据知情人透露,2010年7月第一次开庭,庭内来了上百名圆通的信徒。当法警将圆通押入法庭时,旁听席上的信徒全体起立,并齐呼:“阿弥陀佛,冤枉啊!”
Ⅲ 圆通法师的作为
日后,娄底市统战部门的一份官方通报提及:圆通任职天籁寺住持时,大搞建设,却没遇到阻挠,部分原因是因其“处事圆通、以钱铺路,从而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圆通任上,天籁寺香火旺盛、善款丰厚,寺庙建设却进展缓慢。他任内建设的一些建筑,直到其被捕入狱,仍是裸露着水泥的烂尾楼,天王殿内的天王塑像,连油漆也未喷上。
天籁寺存留着圆通时代的习惯:寺内僧众不上早晚课,财务住持一个人说了算。僧人基本上是几位本地老者,均是上了年纪才出家,家中还有子女,“僧尼一人有一个功德箱,收了钱拿到房间去”。
圆通被捕之前,天籁寺即因债务问题,被告上法庭,官司缠身。其被捕之后,一夜之间,天籁寺冒出了近千万元的债务:小到5位做泥瓦工的农民的2万元工钱,大到数百万元的“万佛雕塑”的工程欠款。
Ⅳ 圆通法师的介绍
圆通法师,男,天籁寺前任住持、娄底市佛教协会原会长。俗家姓名为张凯,吉林四平市人,1967年出生,2004年出任娄底市佛教协会首任会长。2010年9月底,圆通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抽逃出资罪、重婚罪,被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成为娄底历史上第一位被判刑的寺院住持。此后,圆通上诉,娄底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