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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1-05 11:53:17

1. 2020年天津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

>>>: 2020年天津市审计师考试报名入口

关于天津市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0]1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0月11日考试 。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 2020年5月26日9:00至6月4日16:00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审计署门户网站(网址为)导航栏“公共服务”栏目下“审计考试”项目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审计局关于转发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津人专[2003]7号)文件精神,报考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为: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报考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审计局关于转发原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津人专[2002]41号)文件精神,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其破格报名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审计署、人事部备案。

(三)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2020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方可报名。审核初级资格报考条件时,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技工学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的学历,视同于中专以上学历。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老考生”不需要上传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核;2020年首次在津报名或变更了报考级别的考生视为“新考生”,需要在报名阶段上传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核。全部报考人员须在 2020年6月15日9:00至18日16:00 登录审计署门户网站(网址为)导航栏“公共服务”栏目下“审计考试”项目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二)“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在审计署门户网站(网址为)导航栏“公共服务”栏目下“审计考试”项目进行报名时,需将学历(学位)证书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电子文件上传,报考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还需上传已取得的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文件,点击“报名信息图片附件”中的“增加图片”按钮进行上传等待审核,审核由天津市审计局负责。上传图片单张大小不超过1M,无张数限制。审核通过的考生在 2020年6月11日后 登录审计署门户网站(网址为)导航栏“公共服务”栏目下“审计考试”项目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20年6月15日9:00至18日16:00登录审计署门户网站(网址为)导航栏“公共服务”栏目下“审计考试”项目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请于2020年6月11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三) 考后现场资格复审 的办理: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需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查询资格复审通知,并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报考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还需携带已取得的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审核由天津市审计局负责。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单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费用

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津发改价费[2017]402号文件精神, 初级和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42元(两科共84元);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两科共140元)。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 2020年10月7日9:00至10日24:00 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0]1号),考生可在考试后,登录审计署门户网站(网址为)导航栏“公共服务”栏目下“审计考试”项目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级别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二)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本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我市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按照报名网站相关提示,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五)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次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六)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财政票据,请于2020年6月22日至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二号楼208室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七)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发送本人签名的修改申请(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修改手机号等信息)的电子图片、本人身份证正面电子图片、本人手持身份证电子图片上传至邮箱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八)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录审计署门户网站(网址为)导航栏“公共服务”栏目下“审计考试”项目,对相关内容进行查询,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转8703(天津市审计局人事教育处,开通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6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2. 天津 个人缴纳 社保 明细 如何打印

可以直接网上免费打印,步骤如下:

参保缴费证明和缴费明细打印只需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个人网厅申报”注册登陆后,即可实现在线打印。

一、登录系统。

1、打开电脑网页,搜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直接点击天津人社局,打开官方网站:

3.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为什么登录不上去

换个浏览器试试
或者是有可能登陆的人比较多也会这样的
还有就是服务器自己的问题,比如更新啊什么的
耐心点,必须要上的话还是要多多尝试哎

4. 天津社保卡余额怎么查询

欲查询个人社保信息的市民拨打12333选择人工服务后,须向咨询员提供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核准信息后,再进行密码验证,通过上述两个程序的咨询者方可进行查询。所以,在查询社保信息之前,提醒市民一定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否则12333就无法为您提供查询。
天津市医保卡网站查询
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微信查询
1、在“我”的选项,点击钱包。
2、点击微信钱包里的城市服务。
3、点击社保查询。
4、里面有一个 “参保明细信息”还有个“缴费信息查询”。
5、点击缴费信息查询,我们可以看到最后交社保的月份,和未缴费的月份,可以知道公司有没有帮缴纳社保。
6、点击参保明细信息,我们可以查询到账户的参保总汇信息。(比如账户金额,缴了多少个月的费用)
支付宝查询
1、找到“更多”
2、在便民生活栏目找到“城市服务”,点击。
3、在相关栏目下找到“社保服务”选项,点击进入下一页。
4、社保卡服务页面,可以找到“社保卡余额”选项,点击进入。
5、在余额查询页面就可以看到账户余额了。
其他查询
1、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
2、可在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网站查询
1、登陆本市社保卡信息网。
2、用户登录页面,在输入框中输入个人社保卡保险号和密码,初始密码:123456。
3、在左侧列表找到“账户余额”选项,点击就可以在右边看到你的医疗保险账户余额了。
劳动保障个人查询系统使用须知:
一、参保个人使用劳动保障个人信息查询系统须注册登录信息,包括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卡卡号或医保卡号,注册信息同时设定登录密码。如有忘记密码,可重新进行注册。无社会保障卡亦无医保卡的参保人员暂不能提供查询。
二、如对所查询信息存有异议,请联系所在单位负责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进行数据信息核实,属于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员,请到所属区县社保分中心进行数据信息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 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可以打印离职证明吗

可以打印。
1.打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点击“个人服务”
2.进入个人服务页面后,点击“社保电子证明查询打印”
3.打开后填写本人社保编码、查询密码及验证码自助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4.也可进入“个人网上经办”系统,凭本人社保编码和登录密码自助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6.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

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编制本市技工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留学人员来津(回国)工作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市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组织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科学技术局(市外国专家局)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方面的职责分工。来华人员A类人员来津工作政策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和C类人员来津工作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外国人来津工作许可。

7. 如何在网上查询天津社保缴费记录

1、打开电脑网页,搜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直接输入http:/hrss.tj.gov.cn/,打开官方网站:

8. 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怎么实名认证

1、打开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APP,进入到APP界面以后可以看到未实名认证。

9. 天津人事招人公告在哪个网站

天津公共招聘网。
天津公共招聘网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发布天津市各地区人事招聘考试及机关、事业、知名企业等招聘信息资讯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前身是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970年10月,市劳动局并入天津市综合计划局;1972年12月,重新成立天津市劳动局;1998年5月,组建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10. 天津社保怎么查询

查询方法如下:

一、打开网络搜索,在搜索栏输入”天津社保“,搜索后找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并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