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湖北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员员成绩查询时间
按照去年的时间,大概一个半月左右,今年应该在7月底8月初,员级的各省不同,多关注省质监网站,师级的到交通部质监总站查。
Ⅱ 湖北高速桥梁侧翻,追踪专家称独柱墩设计有安全隐患,该事故有办法避免吗
湖北高速桥梁侧翻该事故是有办法避免的,我个人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避免该类事故的发生。这两个方面分别为:一是尽量减少独墩柱桥应用在高速公路桥梁中,尤其是避免在载重量大的车辆来往较多的路段应用;二是加强高速桥梁各个站口的审核,杜绝载重量大的车辆驶入独墩柱桥路段造成桥梁侧翻的可能性。
三、结论
我个人认为不管是预防还是严抓,对于独墩柱桥这样特殊构造的桥梁来说的确是不适合作为高速公路桥梁使用的,毕竟我们无法保证其稳定性以及安全性,所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针对该问题早日想到解决办法。
Ⅲ 湖北交通违章查询网站入口
湖北交通违法查询是指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查询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湖北交通违法行为查询方式有交通分局大队终端查询、服务网站查询、电话查询、手机查询、工具查询等七种。
1.手机应用软件查询。
2.打语音电话询问。
3.通过手机写短信查询违规情况。
4.湖北非法查询工具,进入车牌信息查询。
5.我去了湖北各区县交通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进行查询。
6.登录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后4位或 车架 号后6位,即可查询。
7.湖北省公安厅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外服务网站:查找湖北交通违法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
湖北交通违法查询入口
//www./weizhang/hub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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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交通规则
1.所谓右侧通行,是指根据行驶方向在右侧道路上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靠右侧通行,如图3-1所示。这是我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如果道路上有中心线,则以中心线为界。如果未指定中心线,则以几何中心为界,面向方向为右侧,即左侧道路为左侧道路,右侧道路为右侧道路。除有特殊规定的车辆外,所有车辆将在右侧道路行驶。
2.一个国家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首先要解决的最基本的交通技术问题就是规定车辆应该右行还是左转。除了这个国家的习俗之外,向左或向右行驶的主要原因取决于汽车的 方向盘 和驾驶座在哪里。方向盘装置一般在右侧车的左侧;对于在左侧行驶的车辆,方向盘装置在右侧。目前所有国产汽车,无论是大的还是小的,方向盘都在左侧。这是根据我国的行走习惯——右侧通过而设计制造的。这样既方便驾驶,又有利于驾驶员的视线,从而准确掌握路口车辆的横向间距。
3.世界上有些国家靠右行驶,有些国家靠左行驶。在人口最多的五个国家中,中国、美国和俄罗斯靠右行驶,印度和印度尼西亚靠左行驶。其他国家也不一样。比如加拿大、古巴、巴西、德国、希腊、墨西哥、摩洛哥等国家靠右行驶,南非、巴基斯坦、斯里兰卡、澳大利亚、泰国、日本等国家靠左行驶。北美所有国家都靠右行驶,只有邻近的岛国靠左行驶。除了圭亚那和马尔维纳斯群岛,所有南美国家都靠右行驶。欧洲也靠右行驶,除了英国、爱尔兰和马耳他。
Ⅳ 2019年湖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全文
湖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促进公路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交质监发〔2008〕52号)、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质监公字〔2007〕5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特大桥梁(隧道)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其它公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监督检查的目的:
掌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情况,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评价建设工程质量状况。
第五条监督检查的依据:
(一)公路建设的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
(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三)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期是指自申请办理监督手续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为止,为工程质量监督期。
第七条监督检查实行项目检查人负责制。项目检查人须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保证监督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客观。
第八条检查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测、检查、拍照、录像;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缺陷,可以责令其改正;
(四)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有关情况,并取得证明材料。
第二章监督检查程序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三十日,向质监机构提交如下材料(格式见附件1)办理公路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一)《湖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二)公路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三)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副本;
(四)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主要人员的资质、执业证明材料;
(五)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公路工程项目,成立项目监督工程师办公室,下达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格式见附件2),明确监督检查负责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对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并告知原因,同时向本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公路工程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后,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质监机构应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补办,并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施工、监理单位建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向质监机构提出能力核验申请。施工、监理单位通过建设单位向质监机构提出能力核验申请,建设单位在受理申请材料后组织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后汇总申请材料上报质监机构。质监机构在申报材料通过审查后组织核验,只有通过核验的工地试验室才能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具体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第12号令)、《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鄂交质监〔2009〕23号)及《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鄂交质监〔2008〕19号)执行。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鉴定并出具质量鉴定报告,具体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工作规定(试行)》(部办公厅质监字〔2008〕16号)和我省有关实施细则、办法及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执行。
第三章监督检查方式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方式,可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综合检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检查。综合检查时,对质量管理行为的全部内容进行检查,对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时,应结合工程进度确定检查内容。综合检查宜提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六条专项检查是为深入掌握建设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检查。
第十七条巡视检查是为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动态,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外观质量等进行的随机检查。
第十八条质监机构应针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每个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综合性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巡视检查视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安排。
第四章监督检查内容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三个方面,具体检查内容分别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指标以及防治质量通病的情况,隐蔽工程或在竣(交)工验收时难以检测的项目。
第五章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第二十一条检查人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质量性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质量问题,向有关单位下达《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抽查意见通知书》(格式见附件7),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限期反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时,下达《停工通知书》(格式见附件8)。检查完成后质监机构应向有关单位发送书面检查通报。
第二十二条质监机构应对检查问题和检查通报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核查。对于下达了《停工通知书》的,经复查合格,应填发《复工通知书》(格式见附件9)。
第二十三条工程实体质量抽查项目按单点合格率计算,每次抽查完成后按照建设项目分别填写《项目检查数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
第二十四条对检查过程中的抽查数据应汇总、分析和归档,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质量管理的措施和指导意见。对质量管理行为存在违规、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或重大隐患的责任单位,质监机构应全省通报,并上报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质监机构应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所有监督检查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以便有关单位查阅。
监督检查资料包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检查记录、检查通报、抽查检测报告、监督检查报告、检查数据汇总表及必要的声像资料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由湖北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北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06年3月7日发布的《湖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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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湖北省监理协会怎么查监理工程师证书s090199
你这个是培训证吗,培训证查不了。
建设部的证书,在建设部网站。
交通部的证书,在本省交通厅或者交通部质监站或者交通职业资格工作网。
Ⅵ 湖北省2009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 成绩怎么查
检测工程师的考试成绩可以直接在质监总站里面查询,20号就出成绩了,试验员成绩根据各省份不同出榜时间不同,具体可以看你所在的省份质监站成绩查询通知。
Ⅶ 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级别
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级别: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
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交通运输局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是指导、监督本地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局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的交通执法工作。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目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7)湖北省交通质监网扩展阅读:
交通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措施。
2.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军事运输。
3.培育、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划市场体系布局,制定市场规则,规范和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4.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的投标、招标等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工程定额管理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
5.负责全市公路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
6.负责全市道路营业性运输站、点、场建设的规划;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出租、旅游客运、汽车租赁、联运、集装箱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7.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市交通行业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
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交通运输局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是指导、监督本地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局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的交通执法工作。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目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7)湖北省交通质监网扩展阅读:
交通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措施。
2.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军事运输。
3.培育、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划市场体系布局,制定市场规则,规范和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4.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的投标、招标等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工程定额管理和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
5.负责全市公路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
6.负责全市道路营业性运输站、点、场建设的规划;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出租、旅游客运、汽车租赁、联运、集装箱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7.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市交通行业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Ⅷ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运输管理局机关内设12个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计划处、综合运输处、客货管理处、物流产业处、公共客运处、安全监督处、财务审计处、科技信息处、人事劳动处、党委办公室。
第二部分 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及说明
一、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二、情况说明
(一)本年收入情况
2013年,我厅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收到部门预算收入253,31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6,523.7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7.32%;上级补助收入4999.5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97%,经营收入31.9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01%;其他收入1757.6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70%。
(二)本年支出情况
2013年,我厅及下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支出249,01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25.6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6.88%;项目支出182,062.1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3.11%,经营支出31.9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0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交通运输: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我厅交通运输主要为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等。
教育: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我厅教育支出主要为所属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我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等支出。
医疗卫生: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我厅医疗卫生支出主要为医疗保障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订地方性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法规、省政府规章,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民用航空、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省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三)拟订全省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制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省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全省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负责全省高速公路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全省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
2014年纳入省交通运输厅部门预算的单位有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个、全额事业单位7个、差额事业单位8个、高职院校1个。
2014年纳入省交通运输部门预算的在编人数954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7人、全额事业编制人数687人、差额事业编制人数8771人、工勤编制人数2人。
2014年纳入省交通运输部门预算的高速公路委管人员2138人。
2014年纳入省交通运输部门预算的离退休人员852人,其中:离休58人、退休794人。
2014年纳入省交通运输部门预算的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12613人。
具体情况见下表: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 2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3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4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物流发展局 5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港航(海事)管理局 6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 7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8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后勤服务中心 9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 10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室 11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造价站 12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记者站 13 湖北省交通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4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15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16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 17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 18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随岳高速公路管理处 19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武黄高速公路管理处 20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黄黄高速公路管理处 21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2 湖北省汉江崔家营航电枢纽管理处 23 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 三、本部门预算含2014年度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还贷支出预算407,963.71万元。
第二部分 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部门预算报表 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 670,905.48 教育 12,679.32 事业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 542.78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医疗卫生 434.94 其他收入 820.47 交通运输 659,879.65 本年收入合计 671,725.95 本年支出合计 673,536.69 上年结转 1,810.74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673,536.69 支出总计 673,536.69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其中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00,710.72 19,287.94 81,422.78 2140101 行政运行(公路水路运输) 4,147.48 4,147.48 214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路水路运输) 9,787.57 9,787.57 2140103 机关服务(公路水路运输) 1,899.42 187.44 1,711.98 2140108 公路路政管理 8,000.00 8,000.00 2140109 公路和运输信息化建设 5,965.64 5,965.64 2140112 公路运输管理 3,091.00 3,091.00 2140123 航道维护 150.00 150.00 2140124 安全通信 700.00 700.00 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53,902.13 6,098.6 47,803.53 2050305 高等职业教育 12,089.76 7,876.70 4,213.06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84.28 484.28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58.50 58.5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434.94 434.94 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5,774.65 1.因公出国(境)费 39.70 2.公务接待费 773.38 3.公务用车费 4,961.5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943.59 公务用车购置费 17.98 第三部分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情况
部门预算收入673,53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0,905.48万元,占预算收入的99.61%;其他收入820.47万元,占总收入的0.12%;上年结余(转)1,810.74万元,占总收入的0.27%。
部门预算支出673,53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53.72万元,占总支出的11.63%;项目支出595,182.97万元,占总支出的88.37%。
按支出功能分类:交通运输659,879.65万元,占总支出的97.97%;教育12,679.32万元,占总支出的1.88%;社会保障和就业542.78万元,占总支出的0.08%;医疗卫生434.94万元,占总支出的0.07%。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厅“三公”经费预算5,774.65万元,剔除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还贷支出后,占预算支出的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9.7万元、公务接待费773.38万元、公务用车费4,961.57万元。公务用车费中,高速公路及高等级航道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4,074.39万元,占公务用车费的82%,主要原因为:
截止2013年底,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333公里,已形成以武汉为中心,辐射各市县的高速公路路网;随着江汉运河主体工程建成,我省已形成810公里高等级航道网。收费站点、航道维护管理网点大多远离城区,高速公路路政、养护、收费、安全及高等级航道运行维护等工作,因点多、线长、面广,需必要的公务用车(含执法、特种技术车辆)经费保障,以保证路政巡查、收费稽查、日常养护、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