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分析我國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異同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數股東組成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必須具備法定人數、發起人、資本、章程等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董事會是公司業務執行機構、經營決策機構;董事會聘任經理, 經理在董事會領導下, 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另外還有監事會負責監督公司的經營活動。
一、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義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含義:所謂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在英美稱為封閉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由兩個以上股東共同出資,並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經營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義:股份有限公司又稱股份公司。在英美稱為公開公司或公眾公司,是指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股東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兩者之間的異同
(一)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於它們都是以許多股東共同投資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為基本特徵的。由於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資公司,重在資本的穩定,以維持對外信用,實現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表現在:
1.實行了資本三原則。一是「資本確定原則」。在公司設立時,必須在公司章程中確定公司固定的資本總額,並全部認足,即使增加資本額,也必須全部加以認購。二是「資本維持原則」。公司在其存續期間,必須維持與其資本額相當的財產,以防止資本的實質性減少,確保債權人的利益,同時,也防止股東對盈利分配的過高要求,使公司確保正常的業務運行。三是「資本不變原則」。公司的資本一經確定,非按嚴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隨意改變,否則,就會使股東和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作為股東擁有轉讓股權的權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實行增資或減資,必須嚴格按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
2.實行了「兩個所有權分離」原則。公司的法人財產權和股東投資的財產權的分離,第一,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登記注冊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第二,「兩權分離」不是兩者的互相否定。因為股東的財產一旦投入公司,即構成公司的法人財產,並且股東該財產的所有權即轉化成為公司中的股權。但是,股東不會因此喪失自己投資的財產權,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權、收益權、分權和重大事項決策表決權以及管理者的選擇權,同時可以依法自由轉讓股權,在公司終止時,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餘財產的終極所有權。
3.實行了「有限責任」原則。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份有限公司則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業章程的規定,代表企業法人行使職權稱之為法定代表。企業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資格,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和主體的社會組織。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差異
股份公司作為法人和市場的主體,對其生產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股份公司的產權關系決定了股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公司盈虧自負的經營機制。因此,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較,其主要差異是:
1.股東的數量不同。世界多數國家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規定3O人的)。因為股東人數少,不一定非設立股東會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則沒有數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達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必須設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注冊的資本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資本額較少,公司依據生產經營性質與范圍不同,其注冊資本數額標准也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注冊資金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2)以商業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
(4)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最低額高於上述規定者,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額,我國《公司法》規定為1000萬元,對允許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限額可以高於1000萬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股本的劃分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劃為等額股份,其資本按股東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劃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須是等額的,其股本的劃分,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
4.發起人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其股票不可以公開發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發起或募集設立向社會籌集資金,其股票可以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
5.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東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員轉讓股本時,必須有過半數股東同意方可實行;在轉讓股本的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所擁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組織機構的許可權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少,組織機構比較簡單,可只設立董事會而不設股東會或不設監事會,因此,董事會往往由股東個人兼任,機動性許可權較大。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程序和組織復雜,股東人數較多而相對分散,因此,股東會使用的許可權受到一定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集中。
7.股權的證明形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股票。
8.財務狀況公開程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交各股東即可,無須公告和備查,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於其設立程度復雜,並且要定期公布財務狀況,相比較難於操作和難於保密。
㈡ 【求解】關於理解「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答案是錯的,盡信書不如無書
㈢ 如果公司持續用股票給員工當工資,那豈不是節約了很多工資
二級市場上的股票是轉讓,從一個人手上轉到另一個人手上.
公司不能夠因此增加新的股份.
看看給員工的股票原本屬於誰的,誰就會形成一筆支出.
補充:
1.增加股份是需要補充資本公積金的
2.一般公司是把這當作期權在處理,員工繳納認購費用來獲得股份.但是歸屬於老股東的收益比例會下降,相當於新股東出一筆錢來補充凈資產,老股東付出的是收益比例的下降.
3.除非公司利潤增長高過老股東收益的下降,否則,會有老股東出來反對的.看起來是沒有付出工資,但是老股東卻付出了分紅權.
㈣ 「有限公司」的「單位性質」是什麼
「有限公司」的單位性質是C.企業 。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性質,有私營企業,也有國有企業,具體性質要看出資人情況確定。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承擔的責任不超過注冊資金。
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性質是,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有限責任與全部責任相結合,權責分明。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但不能公開發行股票,所以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所以有限責任公司一般適於中小型的非股份制公司,比較適合創業的企業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由股東會,董事會,經理,法定代表人,監事會組成。
其中,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經營和投資,選舉更換董事和監事,決定有關報酬,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項作出決議。
企業一般是指以盈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企業家才能等),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企業本質上是「一種資源配置的機制」,其能夠實現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的優化配置,降低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
(4)員工是以擁有股票數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答案分析擴展閱讀: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我國法定公司有兩種形式:有限責任公司(co.,ltd或ltd.)和股份有限公司(co.,ltd.)和股份有限公司(co.,ltd.)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
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於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對於創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比較適合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於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
公司辦理了工商注冊後,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且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不能改變、增減其中的任何一個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公司的登記事項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第十一條:「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公司只能使用一個名稱。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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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A營運能力分析
一、萬科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能力分析
營運能力體現了企業運用資產的能力, 資產運用效率高, 則可以用較少的投入獲取較高的收益。下面以具體指標來分析萬科的營運能力:
1、萬科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能力指標分析
(1)存貨周轉率
存貨成本 25005300000
2008年存貨周轉率= = =0.3280
存貨平均余額 76235670732
存貨成本 34514700000
2009年存貨周轉率= = =0.3922
存貨平均余額 88002804691
存貨成本 301073500000
2010年存貨周轉率= = =0.2692
存貨平均余額 111714000000
存貨對企業經營活動變化具有特殊的敏感性, 控制失敗會導致成本過度, 作為萬科的主要資產, 存貨的管理更是舉足輕重。由於萬科業務規模擴大, 存貨規模增長速度大於其銷售增長的速度, 因此存貨的周轉率逐年下降(見表1)。若該指標過小, 則發生跌價損失的風險較大, 但萬科的銷售規模也保持了較快的增長, 在業務量擴大時, 存貨量是充足貨源的必要保證, 且存貨中擬開發產品和已完工產品比重下降, 在建開發產品比重大幅上升, 存貨結構更加合理。因此, 存貨周轉率的波動幅度在正常范圍, 但仍應提高存貨管理水平和資產利用效率, 注重獲取優質項目, 加快項目的開發速度, 提高資金利用效率, 充分發揮規模效應, 保持適度的增長速度。
表1 萬科股份有限公司2008-2010年存貨周轉率
年份
2008
2009
2010
存貨周轉率
0.3280
0.3922
0.2692
(2)應收賬款周轉率
銷售收入 40991800000
2008年應收賬款周轉率= = =46.23
平均應收賬款 886692623.8
銷售收入 48881000000
2009年應收賬款周轉率= = =59.75
平均應收賬款 818092050.2
銷售收入 50713800000
2010年應收賬款周轉率= = =43.96
平均應收賬款 1153635123
相對於2008年來說2009年萬科的應收賬款周轉率有大幅提升( 見表2) , 原因是主營業務的大幅上升,而2010年受房地產市場調控影響略有下降.
表2 萬科股份有限公司2008-2010年應收賬款周轉率
年份
2008
2009
2010
應收賬款周轉率
46.23
59.75
43.96
(3)流動資產周轉率
銷售收入 40991800000
2008年流動資產周轉率= = =0.3924
平均流動資產 104464000000
銷售收入 48881000000
2009年流動產資周轉率= = =0.4010
平均流動資產 121898000000
銷售收入 50713800000
2010年流動資產周轉率= = =0.3020
平均流動資產 167926000000
流動資產周轉率取決於每一項資產周轉率的高低, 該指標( 見圖3) 近年的下降趨勢主要是由於存貨周轉率的下降, 但其毛利率, 應收賬款和固定資產利用率的提高使其下降幅度較小, 萬科要提高總資產周轉率, 必須改善存貨的管理。
表3 萬科股份有限公司2008-2010年流動資產周轉率
年份
2008
2009
2010
流動資產周轉率
0.5
0.4010
0.3020
總的來說, 萬科的資產營運能力較強, 尤其是其應收賬款的營運能力非常優秀, 堪稱行業典範。但近年來的土地儲備和在建工程的增多, 存貨管理效率下降較為明顯, 因此造成了總資產管理效率降低, 管理層應關注存貨的管理。另外,2008年經濟危機對房地產行業帶來了一定的沖擊,但萬科在行業內的成長性比較好,其抵禦風險能力的作用下,使得公司目前發展比較穩定。
2、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資金需求的壓力日益增大。為了滿足未來的資金需求,建議萬科繼續加快銷售,增加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充分運用財務杠桿,積極尋找戰略合作機會,並進一步開拓融資渠道。
(2)現金流的管理。萬科有關獲得現金能力和現金周轉能力的指標都不令人滿意,而現金如同一個企業的血液,缺少現金流會使一個蓬勃發展的企業陷入癱瘓。因此,在看到企業優秀的盈利能力的同時,也要提醒萬科高度重視企業現金的管理。
(3)存貨的管理。萬科擁有數額巨大的存貨量,這既是未來發展的保障,又是萬科風險的主要來源,從目前萬科管理現狀來看,建議進一步優化存貨管理結構,適度控制存貨數量。此外,股權結構分散, 獲得的支持力度有限。
3、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展望
房地產行業存在兩個根本特點: 首先, 住宅兼有社會和投資屬性, 是生活必需品和改善生活質量的重要元素,也投資獲利的載體。其次, 中國正處於城市化進程中, 居民的購買力穩步增長, 住房貨幣化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和購房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將推動住宅需求長期持續增長。中國經濟中房地產行業屬於增長型行業,發展空間大,數量龐大的中國人口中有能力買商品房的人數在上升,創造了巨大的需求量。並且隨著市場的日益成熟,消費者的房地產開發商品牌意識必將逐步提高,一方面萬科以軟性服務著稱,正好迎合了中高檔房產消費者的需求,另一方面萬科品牌形象十分豐富,為進一步塑造和強化品牌也創造了條件。
2008年初樓市宏觀調控,萬科的「拐點論」被業界驚為天人;2009年樓市春天,萬科在土地市場上似乎無所作為;2010年初宏觀調控再至,萬科悄悄開始了其進軍二三線城市的戰略部署。在2009年地產企業意外經歷了「量價齊升」的「不差錢」好年景後,萬科的轉型是眾多地產商中的先行者。
二、整體企業營運能力分析中存在的問題及相關建議
1、營運能力分析中存在的問題
上述這四個比率都是在分析企業營運能力時常用的指標,但在具體實務操作中,這些指標的計算口徑,計算方法存在著種種局限性,在此基礎上展開的企業經營能力分析,必須考慮到這些限制,做到心中有數。
(1)由於現行應收賬款周轉次數計算公式只是簡單地將賒銷收入與應收賬款平均余額相比,沒有考慮到實際收回的賒銷貸款與應收賬款余額的內在聯系,在特定的條件下,計算出的結果與事實顯然不符。同時,應收賬款周轉率(次數)計算公式中,分子是賒銷凈額,但在實際計算中,由於企業公開發表的會計資料很少標明賒銷數字,所以往往就用銷售總額來取代賒銷凈額,這樣的計算會高估應收賬款的周轉率或縮短應收賬款的回收天數。
(2)總資產周轉率的計算中,現行計算公式拿銷售收入與企業平均資產總額直接相比。但在企業資產中,有一部分是與企業銷售收入的形成沒有必然聯系的,如企業的投資數額。這些賬戶的存在會歪曲企業總資產周轉率而使其比實際要低,也即實際周轉率要比計算所顯示的要好。
(3)缺乏對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的具體評價。企業資產營運能力狀況評價指標體系中,基本指標是流動資產周轉率、總資產周轉率,其修正指標也只是對流動資產和總資產營運方面的補充。雖然增設了不良資產比率、資產損失比率等指標來評價企業的不良資產和潛在損失,但缺乏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使用效果的分析、評價,忽視了這些資產對企業長期發展的影響,其評價的最終結果容易導致企業的短期行為。企業總資產中除了日常周轉使用的流動資產外,還應包括無形資產等主要的資產。企業的商標權、專利權、專有技術、品牌等無形資產是企業長期發展過程中,通過經營管理和技術創新形成的重要經濟資源,而且已經成為21 世紀資產管理的重點。但由於計價的困難,使這些資產在賬面上難以全面反映;另外由於無形資產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具有長期性、不確定性的特點,因此,在對企業資產營運能力進行評價時,應使眼前利益與長期利益的評價並重,充分考慮無形資產在企業經營中的重要作用。
(4)缺乏對人力資源有效利用的評價。廣義的營運能力分析應是企業各項經濟資源營運效率的分析,包括對人力資源利用的評價分析。而知識經濟時代的企業勞動主體是智力勞動,智力勞動的知識價值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應該是現代財務會計的重要內容。因此對企業營運能力的評價應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充分考慮我國經濟轉型時期的特殊情況,全面兼顧人力資源的投資對開發新技術、開拓新市場上的重大作用,有利於正確引導企業逐步形成技術進步機制和知識創新機制,合理確定企業經營方向。
2、對企業營運能力分析的創新指標建議
目前,由於企業外部環境的變化,以會計為基礎的傳統業績評價體系受到了質疑,實務界和學術界都在對此總是進行著不懈的研究。近幾年來,業績評價的一個顯著趨勢就是在業績評價指標體系中引入非財務評價指標。經常使用的非財務指標主要包括:顧客滿意度;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戰略目標,如完成一項並購或項目的關鍵部分,公司重組和管理層交接;公司潛在發展能力,如員工滿意度和保持力、員工培訓、團隊精神,管理有效性或公共責任;創新能力,如研發投資及其結果、新產品開發能力;技術目標;市場份額。歸納起來,對企業業績評價體系進行改革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企業外部環境的變化帶來巨大的競爭壓力、財務評價指標本身存在局限性、傳統業績評價體系無法滿足管理創新對信息的需要。
(一)員工滿意度和保持力
員工關系著企業的成功運營和成長。流程、系統、計算機和外來顧問都可以作為輔助工具,並可能對其有所幫助,但使企業運轉的核心最終還是企業的員工。員工推動客戶關系,他們負責創新與提出新的理念。員工運營企業,他們與合作夥伴共同促進企業的成功。員工的工作成效是企業成功的核心要素。但是長期以來,很多中國的企業在僱傭員工時,往往只關注低廉的人力成本,而忽視了員工的生產效率。並且,很多企業都要承擔以各種方式保證人們就業的社會責任。因此他們不得不為工作中的浪費和低效買單。隨著社會的發展,這種態度需要加以改變。擁有低成本和對中國市場的了解已不再足以贏得競爭。中國的企業今後必須更加著重於使其員工更有效、更主動、更富有創造性地從事各自的工作。只有員工滿意度和保持力得到保證,企業的管理才會顯得更加方便和有效,整個企業的營運能力優勢就突顯了,這樣對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是相當有利的。
(二)管理的有效性
隨著人類的進步和組織的發展,管理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概括起來說,管理的重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管理使組織發揮正常功能。管理,是一切組織正常發揮作用的前提,任何一個有組織的集體活動,不論其性質如何,都只有在管理者對它加以管理的條件下,才能按照所要求的方向進行。第二,管理的作用還表現在實現組織目標上。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這種情況,有的虧損企業僅僅由於換了一個精明強干、善於管理的廠長,很快扭虧為盈;有些企業盡管擁有較為先進的設備和技術,卻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而有些企業盡管物質技術條件較差,卻能夠憑借科學的管理,充分發揮其潛力,反而能更勝一籌,從而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取得優勢。通過有效地管理,可以放大組織系統的整體功能。因為有效地管理,會使組織系統的整體功能大於組織因素各自功能的簡單相加之和,起到放大組織系統的整體功能的作用。所以,一個企業的管理有效性對整個企業組織的營運能力來說至關重要,企業應該把握其管理的有效性,並且重視這一指標的分析。
(三)市場佔有率
市場佔有率,也可稱為「市場份額」是企業在運作的市場上所佔有的百分比。在西方,當一個企業獲得市場25 %的佔有率時,一般就被認為控制了市場。市場佔有率對企業至關重要,一方面它是反映企業經營業績最關鍵的指標之一,另一方面它是企業市場地位最直觀的體現。市場佔有率對企業很重要,但其含金量對企業來說則更為重要。市場佔有率並不是企業追求的目的,而是企業為達到目的所採用的手段。很多企業在「先市場後效益」、「先規模後效益」的誤導下,變成了市場佔有率的奴隸。所以,把握適度的市場份額,分析市場份額,才不會使企業本身的行動目的過於麻木,影響了企業本身的經營業績,以至於影響了外界對企業本身的營運能力的評價,使企業價值貶值,競爭力受到重大的影響,使企業蒙受損失。
三、結論
總之,在現在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下,能否對企業營運能力體系進行正確的分析,已成為一個企業在競爭中能否取得優勢的重要因素,因為企業在生存和競爭的過程中必然會遇到很多內部或外部的問題。對於外部問題,有時決策者和管理者是不能左右的,但是內部問題,在大多情況下,很大程度上是取決於企業內部管理層的決策和管理方法上。就企業營運能力的提高,打造一個良好的營運體系,主要是「人」的問題。就拿我國目前一些企業來說,內部各個部門之間溝通不流暢就會阻礙營體系的正常運轉,尤其是在當今這個飛速發展的時代,錯過一步就可能使企業在競爭中處於劣勢。所以,要使營運能力體系得到良好的發展和建立,首先要解決的的拆除企業內部各部門的「牆」,再則就是在保持良好的營運能力的條件下,還要確保企業良好的償債能力,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財務風險降到最低水平。因此,一個良好的營運能力體系的建立、發展和運行,必然會使企業在競爭和發展中順利進行。
㈦ 股東以自己所持股份數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份有限公司}
兩者都是一樣。公司制都是一樣的
沒股票只叫打工的
㈧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利弊分析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數股東組成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必須具備法定人數、發起人、資本、章程等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董事會是公司業務執行機構、經營決策機構;董事會聘任經理, 經理在董事會領導下, 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另外還有監事會負責監督公司的經營活動。
一、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義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含義:所謂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在英美稱為封閉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由兩個以上股東共同出資,並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經營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義:股份有限公司又稱股份公司。在英美稱為公開公司或公眾公司,是指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股東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兩者之間的異同
(一)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於它們都是以許多股東共同投資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為基本特徵的。由於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資公司,重在資本的穩定,以維持對外信用,實現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表現在:
1.實行了資本三原則。一是「資本確定原則」。在公司設立時,必須在公司章程中確定公司固定的資本總額,並全部認足,即使增加資本額,也必須全部加以認購。二是「資本維持原則」。公司在其存續期間,必須維持與其資本額相當的財產,以防止資本的實質性減少,確保債權人的利益,同時,也防止股東對盈利分配的過高要求,使公司確保正常的業務運行。三是「資本不變原則」。公司的資本一經確定,非按嚴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隨意改變,否則,就會使股東和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作為股東擁有轉讓股權的權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實行增資或減資,必須嚴格按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
2.實行了「兩個所有權分離」原則。公司的法人財產權和股東投資的財產權的分離,第一,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登記注冊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第二,「兩權分離」不是兩者的互相否定。因為股東的財產一旦投入公司,即構成公司的法人財產,並且股東該財產的所有權即轉化成為公司中的股權。但是,股東不會因此喪失自己投資的財產權,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權、收益權、分權和重大事項決策表決權以及管理者的選擇權,同時可以依法自由轉讓股權,在公司終止時,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餘財產的終極所有權。
3.實行了「有限責任」原則。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份有限公司則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業章程的規定,代表企業法人行使職權稱之為法定代表。企業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資格,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和主體的社會組織。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差異
股份公司作為法人和市場的主體,對其生產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股份公司的產權關系決定了股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公司盈虧自負的經營機制。因此,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較,其主要差異是:
1.股東的數量不同。世界多數國家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規定3O人的)。因為股東人數少,不一定非設立股東會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則沒有數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達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必須設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注冊的資本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資本額較少,公司依據生產經營性質與范圍不同,其注冊資本數額標准也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注冊資金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2)以商業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
(4)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最低額高於上述規定者,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額,我國《公司法》規定為1000萬元,對允許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限額可以高於1000萬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股本的劃分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劃為等額股份,其資本按股東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劃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須是等額的,其股本的劃分,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
4.發起人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其股票不可以公開發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發起或募集設立向社會籌集資金,其股票可以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
5.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東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員轉讓股本時,必須有過半數股東同意方可實行;在轉讓股本的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所擁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組織機構的許可權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少,組織機構比較簡單,可只設立董事會而不設股東會或不設監事會,因此,董事會往往由股東個人兼任,機動性許可權較大。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程序和組織復雜,股東人數較多而相對分散,因此,股東會使用的許可權受到一定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集中。
7.股權的證明形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股票。
8.財務狀況公開程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交各股東即可,無須公告和備查,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於其設立程度復雜,並且要定期公布財務狀況,相比較難於操作和難於保密。
㈨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利弊分析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數股東組成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必須具備法定人數、發起人、資本、章程等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董事會是公司業務執行機構、經營決策機構;董事會聘任經理, 經理在董事會領導下, 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另外還有監事會負責監督公司的經營活動。
一、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義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含義:所謂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在英美稱為封閉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由兩個以上股東共同出資,並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經營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義:股份有限公司又稱股份公司。在英美稱為公開公司或公眾公司,是指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股東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兩者之間的異同
(一)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於它們都是以許多股東共同投資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為基本特徵的。由於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資公司,重在資本的穩定,以維持對外信用,實現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表現在:
1.實行了資本三原則。一是「資本確定原則」。在公司設立時,必須在公司章程中確定公司固定的資本總額,並全部認足,即使增加資本額,也必須全部加以認購。二是「資本維持原則」。公司在其存續期間,必須維持與其資本額相當的財產,以防止資本的實質性減少,確保債權人的利益,同時,也防止股東對盈利分配的過高要求,使公司確保正常的業務運行。三是「資本不變原則」。公司的資本一經確定,非按嚴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隨意改變,否則,就會使股東和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作為股東擁有轉讓股權的權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實行增資或減資,必須嚴格按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
2.實行了「兩個所有權分離」原則。公司的法人財產權和股東投資的財產權的分離,第一,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登記注冊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第二,「兩權分離」不是兩者的互相否定。因為股東的財產一旦投入公司,即構成公司的法人財產,並且股東該財產的所有權即轉化成為公司中的股權。但是,股東不會因此喪失自己投資的財產權,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權、收益權、分權和重大事項決策表決權以及管理者的選擇權,同時可以依法自由轉讓股權,在公司終止時,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餘財產的終極所有權。
3.實行了「有限責任」原則。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份有限公司則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業章程的規定,代表企業法人行使職權稱之為法定代表。企業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資格,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和主體的社會組織。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差異
股份公司作為法人和市場的主體,對其生產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股份公司的產權關系決定了股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公司盈虧自負的經營機制。因此,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較,其主要差異是:
1.股東的數量不同。世界多數國家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規定3O人的)。因為股東人數少,不一定非設立股東會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則沒有數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達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必須設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注冊的資本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資本額較少,公司依據生產經營性質與范圍不同,其注冊資本數額標准也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注冊資金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2)以商業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
(4)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最低額高於上述規定者,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額,我國《公司法》規定為1000萬元,對允許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限額可以高於1000萬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股本的劃分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劃為等額股份,其資本按股東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劃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須是等額的,其股本的劃分,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
4.發起人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其股票不可以公開發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過發起或募集設立向社會籌集資金,其股票可以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
5.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東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員轉讓股本時,必須有過半數股東同意方可實行;在轉讓股本的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所擁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組織機構的許可權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少,組織機構比較簡單,可只設立董事會而不設股東會或不設監事會,因此,董事會往往由股東個人兼任,機動性許可權較大。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程序和組織復雜,股東人數較多而相對分散,因此,股東會使用的許可權受到一定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集中。
7.股權的證明形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股票。
8.財務狀況公開程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交各股東即可,無須公告和備查,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於其設立程度復雜,並且要定期公布財務狀況,相比較難於操作和難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