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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能買自己的股票嗎

發布時間: 2025-09-11 23:26:19

⑴ 國有企業買賣上市公司股票

法律分析: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本規定所稱炒作股票是指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買入股票又賣出,或者賣出股票又買入的行為。

法律依據:《關於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 一 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本規定所稱炒作股票是指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買入股票又賣出,或者賣出股票又買入的行為。二 上市公司不得動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不得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資金給其它機構炒作股票。三 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為長期投資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以上),應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應採取措施,加強管理,監督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定的有關要求。 四 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開設一個股票賬戶(A股),必須用本企業(法人)的名稱。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存在上述問題的單位,必須在本規定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糾正;拒不糾正的,將從嚴處罰並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五 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清算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要對已開設的股票賬戶和資金賬戶進行檢查,如發現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以及為個人股票賬戶提供資金的,應要求其立即糾正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應立即組織對所屬國有企業參與股票炒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各地方證券管理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的上市公司參與股票炒作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要向國務院證券委報告。對本規定發布後繼續炒作股票的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一經查實,其收入一律沒收並處以罰款;對挪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的企業,銀行要停止新增炒股,限期收回被挪用的炒股;對國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由其主管部門給予撤職或開除的處分;對上市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由中國證監會認定並宣布為市場禁入者。

⑵ 一個公司的股票如果當初發行上市的時候,有40%流通,60%控制在法人代表手裡,當這個公司的股票漲到很高時

公司的股份都掌握在股東手裡,你說的法人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那就是個人是大股東了。他的股份是他的個人財產,跟公司的財產是分開的。

公司只能通過增發配股等方式發行新的股份融資,股東賣股票的錢進不了公司的賬。就像你賣出股票的錢會裝進自己的腰包,而不會交給公司一樣。

公司不能買自己的股票,公司買進自己的股票必須注銷,這叫做回購。除了這一種情況外,公司買進自己的股票再賣出,是違法的。

⑶ 作為公司法人代表應有多少股份

一、作為 公司法人代表 應有多少股份? 1、法律上沒有嚴格規定,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東。不是股東也可以作為法定代表人。 2、 公司法 定代表人由 公司章程 規定。可以作為股東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擔任,也可以由非股東的公司經理擔任。對於股東作為法定代表人的,其持有比例法律沒有限制,可以是任意數額。 3、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二、股票區別 股票和股份既緊密相聯,又有所差別。 股份的表現形式是股份證書。不同類型的股份制企業,其股份證書的具體形式各不相同。其中,只有 股份有限公司 用以表現公司股份的形式才是股票。股票根據股份所代表的資本額,將股東的出資份額和股東權予以記載,以供社會公眾認購和交易轉讓。持有了股票就意味著佔有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取得了股東資格,可以行使股東權。 可見,股票與股份是形式與內容的關系,不能混為一談。 三、特點 1、股份的金額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並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個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外,《公司法》允許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據發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認購人認購股份的情況,將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給認購人。如果認購的總額超過發行的總額,還應根據一定的原則確定分派的方式。繳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動的兩個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後,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名稱記載在股東名冊上。 因為近幾年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建立起來,那麼為了更好的規范企業的經營行為,國家也是制定了公司法並要求每一家企業都需要遵守,那麼企業也會根據性質而分為了不同的企業類型,其中就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和 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出售股權來籌集資金。

⑷ 一般納稅人公司可以炒股嗎

這個和一般人是沒有關系的,企業可以正常買賣股票、債券或基金的,金額較大的買賣可能需要企業的股東會或董事會審批,規模較小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就能決算了,公司法和稅法關於這一塊是沒有限制的,正常納稅申報就可以。

⑸ 國有企業可以投資股市嗎

國有企業可以投資股市。
從現有的法律法規上看,國有事業單位用自有資金購買國債、申購基金和投資股票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1997年5月21日,國務院證券委、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下發《關於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規定》的通知,1999年,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法人配售股票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這兩個通知並沒有對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投資行為作出限制,只是規定了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投資股票時,不得進行股票的炒作。
根據以上規定,國有企事業單位在進行上述投資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該筆資金必須是單位自有資金。如繫上級單位撥款或銀行貸款,則只能專款專用,不能用作上述投資。
2、用自有資金進行股票投資,只能以單位法人的身份開設一個B字帳戶,不得開設多個帳戶,也不得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帳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
3、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得用於炒作股票的涵義是:無論是配售股票或投資二級市場股票,必須持有該股6個月以上方可拋售(即在二級市場買入又賣出或賣出又買入同一種股票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6個月)。
違反上述規定,證監會對此將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及追究法定代表人責任等。
需要說明的是,由於在配售股票過程中,承銷商一般都會規定最高申購限額,因此,使用的資金量不會很大。如自有資金量大,可考慮用組合投資的方式(如再購買國債及申購基金方式)使自有資金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