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民買的股票是股權嗎
法律分析:股民買的股票並不等同於股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⑵ 股票與股權有什麼關系
1、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公開或私下發行的、用以證明出資人的股東身份和權利,並根據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數量享有權益和承擔義務的憑證。 2、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 3、其實兩者沒什麼大的區別,只是表述稍有差異,擁有股票即擁有股權;股票數量的多少同時也表明股權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