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H股(香港主板市場上市股票)的發行和上市條件有哪些
1.公司上市時預計二級市場流通量不少於1億港元,其中一半以上要在香港發行;2.如果發行人未在國內發行A股,則除非公司H股預期市值超過40億港元,公眾持有的H股股份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額的25%;3.如果發行人已在國內發行A股,則所有H股應由社會公眾持有,由社會公眾持有的H股不得低於股本總額的10%,公眾持有A股和H股總額不得低於公司股本總額的25%;4.每發行100萬港元幣值的股票,獲配發股份的股東不少於3名,公司至少有100名股東;
5.公司控股股東(持有公司股份30%或以上者)不能擁有可能與上市公司業務構成競爭的業務;6.公司須委任至少兩名獨立於控股股東的董事,以代表公眾股東的利益;7.公司必須在相同的管理層人員管理下有連續3年營業記錄,最近1年利潤不低於2000萬港元,前兩年的利潤之和不少於3000萬港元8.除非聯交所特許,公司必須有兩名執行董事通常居於香港;如果聯交 所對此項實行豁免,則內地公司必須有專門的電話、傳真、持續的保薦人和 常駐香港的公司秘書,以保證上市公司與境外投資者的有效聯系與溝通; 9.公司在上市的最近1年期限間必須聘用保薦人(或聯交所接受的其他財務顧問);10.有由獨立會計師根據香港或國際會計准則審計的3年財務報告,最近一次報告與上市報告書的刊登時間間隔不得超過6個月;以上是51資金項目網專家為您指導,希望能幫到您。
『貳』 香港主板股票是什麼
股票主板是什麼
股票主板是以傳統產業為主的股票交易市場,
滬深股市a股市主板包括6xx和000開頭的股票。
二板是創業版,上市標准較低,主要以高科技,高成長的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目前我國正推出,美國的納斯達克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創業板。
三板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國的三板市場比較特殊,交易的都是從股票主板退下來的股票,比如某些企業連年虧損,被迫從股票主板摘牌,那麼就可以轉到三板市場繼續交易。
中小板就是相對於股票主板市場而言的,中國的股票主板市場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股票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002開頭的。
『叄』 在中國/香港的主板市場上市,公司所具備的條件
還有公司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現象.公司對外發放的股數必須達到公司總股本的25%
在香港的條件
中國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條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並無有關具體規定,但實際上,主線業務的盈利必須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合計)。
· 業務目標聲明:並無有關規定,但申請人須列出一項有關未來計劃及展望的概括說明。
· 最低市值: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25%(如發行人市場超過40億港元,則最低可降低為1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三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兩度的財務報告。
· 包銷安排:公開發售以供認購必須全麵包銷。
· 股東人數:於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百萬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於三名股東持有。
發行H股上市:
中國注冊的企業,可通過資產重組,經所屬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只適用於國有企業)及中國證監會審批,組建在中國注冊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發行H股在香港上市。
·優點:A 企業對國內公司法和申報制度比較熟悉
B 中國證監會對H股上市,政策上較為支持,所需的時間較短,手續較直接。
·缺點: 未來公司股份轉讓或其他企業行為方面,受國內法規的牽制較多。
隨著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場對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為提高。
買殼上市:
買殼上市是指向一家擬上市公司收購上市公司的控股權,然後將資產注入,達到「反向收購、借殼上市」的目的。
香港聯交所及證監會都會對買殼上市有幾個主要限制:
· 全面收購: 收購者如購入上市公司超過30%的股份,須向其餘股東提出全面收購。
· 重新上市申請: 買殼後的資產收購行為,有可能被聯交所視作新上市申請。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須維護足夠的公眾持股量,否則可能被停牌。
買殼上市初期未必能達至集資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購後的上市公司進行配股、供股集資; 根據《紅籌指引》規定,凡是中資控股公司在海外買殼,都受嚴格限制。 買殼上市在已有收購對象的情況下,籌備時間較短,工作較精簡。 然而,需更多時間及規劃去迴避各監管的條例。 買殼上市手續有時比申請新上市更加繁瑣。同時,很多國內及香港的審批手續並不一定可以省卻。
創業板上市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必須從事單一業務,但允許有圍繞該單一業務的周邊業務活動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不設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須有24個月從事「活躍業務紀錄」(如營業額、總資產或上市時市值超過5億港元,發行人可以申請將「活躍業務紀錄」減至12個月)
· 業務目標聲明:須申請人的整體業務目標,並解釋公司如何計劃於上市那一個財政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財政年度內達致該等目標
· 最低市值:無具體規定,但實際上在上市時不能少於4,600萬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3,000萬港元或已發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過40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可減至2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在「活躍業務紀錄」期間,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報和年報中必須列示實際經營業績與經營目標的比較。
· 包銷安排:無硬性包銷規定,但如發行人要籌集新資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認購額達到時方可上市
發行紅籌股上市:
紅籌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冊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達或開曼群島),作為上市個體,申請發行紅籌股上市。
·優點:A 紅籌公司在海外注冊,控股股東的股權在上市後6個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後的融資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場運作繭自縛靈活性最高
·國務院在1996年6月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紅籌指引》)嚴格限制國有企業以紅籌方式上市。
·中國證監會亦在2000年6月發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上市項目,須在上市前取得中證監不持異議的書面確認。
(http://www.ibinvestor.com/web/ibi/c4693/c4745/w6490.asp)
美國證券市場的構成及特點
1、美國證券市場的構成:
(1)全國性的證券市場主要包括: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全美證券交易所(AMEX)、納斯達克股市(NASDAQ)和 招示板市場(OTCBB);
(2)區域性的證券市場包括:費城證券交易所(PHSE)、太平洋證券交易所(PASE)、辛辛那提證券交易所(CISE)、中西部證券交易所(MWSE)以及芝加哥期權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等。
2、全國性市場的特點:
(1)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 具有組織結構健全,設備最完善,管理最嚴格,及上市標准高等特點。上市公司主要是全世界最大的公司。中國電信等公司在此交易所上市;
(2)全美證券交易所(AMEX): 運行成熟與規范,股票和衍生證券交易突出。上市條件比紐約交易所低,但也有上百年的歷史。許多傳統行業及國外公司在此股市上市;
(3)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NASDAQ): 完全的電子證券交易市場。全球第二大證券市場。證券交易活躍。採用證券公司代理交易制,按上市公司大小分為全國板和小板。面向的企業多是具有高成長潛力的大中型公司,而不只是科技股;(4)招示板市場(OTCBB): 是納斯達克股市直接監管的市場,與納斯達克股市具有相同的交易手段和方式。它對企業的上市要求比較寬松,並且上市的時間和費用相對較低,主要滿足成長型的中小企業的上市融資需要。 ·
上市基本條件紐約證交所對美國國外公司上市的條件要求:
作為世界性的證券交易場所,紐約證交所也接受外國公司掛牌上市,上市條件較美國國內公司更為嚴格,主要包括:
(1) 社會公眾持有的股票數目不少於250萬股;
(2) 有100股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5000名;
(3) 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於1億美元;
(4)公司必須在最近3個財政年度里連續盈利,且在最後一年不少於250萬美元、前兩年每年不少於200萬美元或在最後一年不少於450萬美元,3年累計不少於650萬美元;
(5)公司的有形資產凈值不少於1億美元;
(6)對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項要求;
(7)其他有關因素,如公司所屬行業的相對穩定性,公司在該行業中的地位,公司產品的市場情況,公司的前景,公眾對公司股票的興趣等。
美國證交所上市條件
若有公司想要到美國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需具備以下幾項條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數在市面上為大眾所擁有;
(2)市值最少要在美金3,000,000元以上;
(3)最少要有800名的股東(每名股東需擁有100股以上);
(4)上個會計年度需有最低750,000美元的稅前所得。NASDAQ上市條件 (1) 超過4百萬美元的凈資產額。
(2) 股票總市值最少要有美金100萬元以上。
(3) 需有300名以上的股東。
(4) 上個會計年度最低為75萬美元的稅前所得。
(5) 每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必需提交給證管會與公司股東們參考。
(6) 最少須有三位"市場撮合者"(Market Maker)的參與此案(每位登 記有案的Market Maker須在正常的買價與賣價之下有能力買或賣100股以上的股票,並且必須在每筆成交後的90秒內將所有的成交價及交易量回報給美國證券商同業公會(NASD)。
NASDAQ對非美國公司提供可選擇的上市標准
選擇權一:
財務狀況方面要求有形凈資產不少於400萬美元;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中的兩年)稅前盈利不少於70萬美元,稅後利潤不少於40萬美元,流通股市值不少於300萬美元,公眾股東持股量在100萬股以上,或者在50萬股以上且平均日交易量在2000股以上,但美國股東不少於400人,股價不低於5美元。
選擇權二:
有形凈資產不少於1200萬美元,公眾股東持股價值不少於1500萬美元,持股量不少於100萬股,美國股東不少於400人;稅前利潤方面則無統一要求;此外公司須有不少於三年的營業記錄,且股價不低於3美元。
OTCBB買殼上市條件
OTCBB市場是由納斯達克管理的股票交易系統,是針對中小企業及創業企業設立的電子櫃台市場。許多公司的股票往往先在該系統上市,獲得最初的發展資金,通過一段時間積累擴張,達到納斯達克或紐約證券交易所的掛牌要求後升級到上述市場。
與納斯達克相比,OTC BB市場以門檻低而取勝,它對企業基本沒有規模或盈利上的要求,只要有三名以上的造市商願為該證券做市,企業股票就可以到OTCBB市場上流通了。2003年11月有約3400家公司在OTCBB上市。其實,納斯達克股市公司本身就是一家在OTCBB上市的公司,其股票代碼是NDAQ。
在OTCBB上市的公司,只要凈資產達到400萬美元,年稅後利潤超過75萬美元或市值達5000萬美元,股東在300人以上,股價達到4美元/股的,便可直接升入納斯達克小型股市場。凈資產達到600萬美元以上,毛利達到100萬美元以上時公司股票還可直接升入納斯達克主板市場。因此OTC BB市場又被稱為納斯達克的預備市場(納斯達克BABY)。
OTCBB買殼上市程序
在一個典型的買殼上市中, 一個現在運作的公司("買殼公司")與一個已上市的公司("空殼公司")合並,空殼公司成為法律上倖存的實體,但是買殼公司的經營並不受影響。買殼公司的股東事先跟空殼公司股東作好取得空殼公司控股權的安排。 買殼公司的股東現在可以享受上市公司的所有好處,該上市公的股東則現在擁有有價值的合並後的實體的股票,並且有增值潛能。
空殼公司多種多樣。他們可以是完全或部分申報的公司,也可以是在證交所、場外交易市場, 場外交易報價牌, 或者粉色單股票報價系統交易, 或者擁有現金。買殼公司所付的代價包括可能高達30萬美元的初期付款。合並後公司的5%-26%的股份將在公眾或者前空殼公司股東的手中。 最終的價格將取決於空殼公司的類型,比如:是否在交易所交易,是否向SEC申報,以及所獲得的控股比例, 還有合並後公司的生存能力等。
應該購買一個干凈的空殼公司。
在反向收購空殼公司的過程中最為關心的, 莫過於空殼公司可能有未經披露的責任與義務,或者空殼公司有許多遺留問題,如果不予解決購買者可能會比較擔心。因此,應該做必要的審慎調查, 並且由會計師做財務報表審計。此外,法律意見書也不可缺少。
通過買殼上市,往往比IPO迅速,時間大概在6個月左右。如果空殼公司已經在市場上交易,那麼合並以後股票也很快可以上市交易。不過, 收購空殼公司, 起草意向書,以及最後完成交易, 還是有一定的過程。另外,如果這個公司想在另外一個交易所上市交易, 那麼他還必須申報和獲得審批。從成本上講, 一個空殼公司的價格可以低至五六萬美元,高至幾十萬美元。
此外,還需要支付上市的律師費及會計師費。但買殼上市還是比IPO上市便宜。買殼上市的成本一般在50-60萬美元(包括空殼公司價格和中介費用)。
買殼上市本身並不能籌措資本,真正的資金是通過隨後的配售或二次發行股票籌得,。一般地,如果空殼公司本身有資金,還是不要接受為好,因為這種融資本身會非常的昂貴。另外,空殼公司可能有許多債務。因此, 收購時必須做審慎調查, 同時也應該獲得空殼公司盡可能多和廣泛的陳述和保證。
買殼上市操作流程第一階段:
上市資格評估、簽約或審批 * 確立境外上市意向 * 律師對買殼公司提供的資料進行評估並設計操作方案 * 獲取有關部門審批(如必要的話) * 律師與買殼公司商談操作條件並簽訂委託協議第二階段:收購空殼公司 * 未上市公司: 15-30天 * 已上市公司: 3- 4月 * Reg. D 募股: 90-120天第三階段: 上市交易前的准備 * 進行反向合並 * 重組公司(如必要的話) * 申報新的或修正的報表 * 准備融資文件 * 公司修改商業計劃 * 指定轉讓代理人(7天左右) * 獲取CUSIP交易代號 * 郵告股東 * 注冊申請州"藍天法"豁免 * 指定造市商(約2-4周) * 造市商進行審慎調查 * 公司/造市商決定競價 * 指定投資者關系顧問進行上市包裝 * 准備給經紀人、承銷商、投資人的審慎調查報告 * 准備促銷材料 * 路演(Road Show) * 股票分銷 * 組織承銷團第四階段: 上市交易可先在OTCBB上交易,然後升格到NASDAQ,也可以直接在NASDAQ上市交易,視購買何種空殼公司而定。第五階段: 上市後的繼續申報與披露 公司上市後,應每季申報10-Q表,每年申報10-K表並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此外,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項應及時並適當地用8-K披露。
『肆』 請問如何在大陸購買在香港上市的大陸企業股票
等以後開通港股直通車了可以直接買賣港股。。。。
『伍』 公司下個月上旬在香港主板上市,不太懂股票,所以請大家支招。
你如果看好你的公司就買吧。
『陸』 公司在香港上市,員工能持有股票嗎
你們的公司是私人的還是股份制的??這個你都沒有弄清楚,現在很多企業打著上市的旗號融資,實際根本沒有上市的資格,就是為了騙取融資,你還是小心一點為好!公司上市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柒』 怎樣可以購買在國外包括香港上市的中國公司的股票
國外的也一樣很容易虧而且手續費奇高,a股只是大環境不好罷了。美國股票估計你炒不了,港股國信證券有得開
『捌』 如何購買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內地企業的股票
大陸公民目前還沒有合法渠道購買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明確一點:非「我國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認購和交易的股票」,大陸公民目前是不能購買的。
為了在外匯管制下內地資本市場對外開放,以允許在資本賬項目未完全開放的情況下,國內投資者往海外資本市場進行投資,由香港政府部門最早提出了國內機構投資者赴海外投資資格認定製度制度(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QDII)。
在QDII沒有正式施行之前,只可以通過某些特殊機構,購買H股(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股票)。
『玖』 香港上市的要求和條件是什麼
香港主板上市的要求及條件:
主要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贏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1)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溢利是指利潤總額)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
(2)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3)最低公眾持股量為25%(如發行人市場超過40億港元,則最低可降低為10%);
(4)三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5)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00萬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於3名股東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兩度的財務報告;
(7)包銷安排:公開發售以供認購必須全麵包銷。
(9)香港主板上市可以買該企業的股票嗎擴展閱讀:
上市是股票可以進入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每個證券交易所均制定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和開始掛牌交易之前必須符合這些要求。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公眾持股量、股東數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財務報表等,不同的證券交易所也有個別不同的要求。
上市即首次公開募股指企業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增發股票,以期募集用於企業發展資金的過程。當大量投資者認購新股時,需要以抽簽形式分配股票,又稱為抽新股,認購的投資者期望可以用高於認購價的價格售出。
參考資料:網路-上市要求
『拾』 公司在香港主板上市後還能在納斯達克上市嗎
一:不能。
二:上市難度請參考如下上市規則:
2.1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2.2中國企業海外上市的途徑雖然非常多,但歸納起來無外乎兩大類: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
一、 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國內公司的名義向國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發行的登記注冊,並發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即通常說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國企業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Hongkong第一個字「H」為名;N股,是指中國企業在約紐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New York第一個字「N」為名,同樣S股是指中國企業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IPO(首次公開募集)方式進行。程序較為復雜,因為需經過境內、境外監管機構審批,成本較高,所聘請的中介機構也較多,花費的時間較長。但是,IPO有三大好處:公司股價能達到盡可能高的價格;公司可以獲得較大的聲譽,股票發行的范圍更廣。所以從公司長遠的發展來看,境外直接上市應該是國內企業境外上市的主要方式。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難在於是:國內法律與境外法律不同,對公司的管理、股票發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過與中介機構密切配合,探討出能符合境內、境外法規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二、境外間接上市。由於直接上市程序繁復,成本高、時間長,所以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了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以間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國內企業境外注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股權,然後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形式:買殼上市(反向收購)和造殼上市(SPAC「特殊目的並購投資公司)。其本質都是通過將國內資產注入殼公司的方式,達到拿國內資產上市的目的,殼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擬上市公司。
間接上市的好處是成本較低,花費的時間較短,可以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