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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不可以買公司的股票

發布時間: 2021-10-19 03:27:43

1. 哪四類人不能買賣股票

買賣股票問題經歷了一個從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寬的過程。1993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的規定。2001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有限制地放寬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規定,出台了《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根據這一規定,不得買賣股票主要有4類人群: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2. 什麼人不可以買股票

基金經理絕對不能私人開股票帳戶,甚至連同他們的親戚所投資的股票也在防範視野中!
性格急惜,心情總是不開朗,沒有閑錢的人,最好不要碰股票,因為做股票要忍,要等,要守!

3. 國內上市公司的哪些人限制購買自家公司股票

《證券法》有關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該法第68條規定:下列人員為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
(一)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有關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三)發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的職責對證券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由於法定職責而參與證券交易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

對於知情人員參與證券交易的問題,《證券法》第67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又第70條規定: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不得買入或者賣出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4. 公司股票為什麼內部人員不能購買,那內部人員的親屬可以買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五十一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或者實際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或者因與公司業務往來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上市公司收購人或者重大資產交易方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六)因職務、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因職責、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
(八)因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對上市公司及其收購、重大資產交易進行管理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有關主管部門、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
(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投資的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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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哪些人是法律上規定不能買賣股票的人

證券法第七十三條 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七十四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6. 誰不可以買本公司的股票普通職員可以么

根據我國《公司法》、《證券法》、《工會法》和《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方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律師提出如下意見,供你參考:

一、有關公司利潤能否作為工會經費來源的問題

根據我國《工會法》第36條的規定,工會經費的來源為以下5項: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你公司工會要購買本公司股票,其經費來源不可能為上述前四款的規定,惟有可能從你們公司利潤中劃撥款項作為工會的其他收入來購買。但《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公司當年稅後利潤在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如你們公司將部分利潤劃撥給工會,則侵犯了股東應有的合法權益,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因而,你們公司利潤不能作為工會經費的來源。

二、有關工會經費的使用原則和范圍的問題

根據我國《工會法》第36條的規定,工會經費主要用於基層職工的教育和工會開展的其他活動。《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方法》的基本原則規定,基層工會經費應重點用於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方面;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

《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方法》還對工會經費開支范圍作出了規定,工會經費一般用於以下6方面:(1)會員活動費;(2)職工活動費;(3)工會業務費;(4)事業支出;(5)其他支出;(6)上繳經費支出。還規定,基層工會在保證正常工作活動且經費有結余的前提下,可用部分結余經費或實物開辦為職工服務的「三產」或作投資經營。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工會經費只能用於為職工服務方面,其支出也是為職工服務,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工會進行投資後的獲益也是用於為職工服務。而你們公司工會想購買本公司股票的目的是為了激勵內部高管人員,而不是為職工服務,這不符合《工會法》的規定和《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方法》的基本原則與規定。如你們工會以此目的進行投資,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三、工會能否投資以及能否購買本公司股票的問題

根據你們介紹,你們工會已經經過上級工會審批成為社團法人,具備對外投資的資格,亦即可以進行投資。但投資後的獲利應當根據《基層工會經費使用管理方法》的使用原則和范圍,為職工服務。

如你們工會購買本公司股票,將可能違反《證券法》有關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該法第68條規定:下列人員為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

(一)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有關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三)發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的職責對證券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由於法定職責而參與證券交易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交易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

工會負責人因為和高管人員聯系密切,可以獲取公司有關證券交易信息,屬於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

對於知情人員參與證券交易的問題,《證券法》第67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又第70條規定:知悉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不得買入或者賣出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但如購買本公司股票,由於其負責人屬知情人員而涉及公司內幕交易,故為法律所禁止。

7. 和上市公司老闆什麼關系的親屬不能買公司股票

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在特定期間內是不能買公司股票的,並不是在所有期間都不能買。
(1)看持股比例。默認題目中的「上市公司老闆」為持股5%以上的大股東
根據於2020年3月1日實施的新《證券法》第四十四條關於短線交易的規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構成短線交易。所得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因此可知,如果上司公司的老闆(還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在買入股票後(以最後一筆買入起算)必須鎖定6個月不賣出;如果是賣出股票(以最後一筆賣出起算),6個月後才能再買入,所以,距離最近一次賣出不超6個月的話,是不能買入的。

(2)看任職情況。如果該「上市公司老闆」是上市公司董監高人員的

除了受到上條所述的「短線交易」的約束外,同時還受到「敏感期禁止交易」的約束。以深交所為例。在以下期間上市公司董監高人員及其配偶不得買賣上市公司股票: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禁止在敏感期交易,主要是為了避免董監高人員及其近親屬掌握上市公司尚未公開的內幕信息,而利用該消息獲利。

8. 有沒有什麼身份的人不能炒股

你好,不能炒股開戶的人有以下類 :
(1)證券主管機關中管理證券事務的有關人員;
(2)證券交易所管理人員;
(3)證券經營機構中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直接關系的人員;
(4)與發行人有直接行政隸屬或管理關系的機關工作人員;
(5)其他與股票發行或交易有關的知情人;
(6)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的人以及沒有公安機關頒發的身份證的人員;
(7)由於違反證券法規,主管機關決定停止其證券交易,期限未滿者;
(8)其他法規規定不得擁有或參加證券交易的自然人,包括武警、現役軍人等。

9. 與上市公司老闆有關系的親屬能不能購買公司的股票

這個從規定上來說是不可以的,因為這是存在消息泄露的風險,存在內幕交易的風險。因為上市公司的老闆甚至說上市公司的高管它本身的這個股票持有一般都只能來源於公司內部的股權激勵,而不能來源於市場上面股權的購買,他的親屬也是這樣的要求。

不過規定是規定,只要是現實生活中去操作,也不是完全不能不相干賬戶操作可以,比如說你自己是這個上市公司高管的親屬,你自己買不了,但是讓你朋友的朋友買買不了嗎?這都是嘴裡悄悄操作的東西,一旦真的因為獲得巨大的利益引起關注的引起背後追查的,這事情也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