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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發工資還要去員工買股票

發布時間: 2022-09-20 10:16:19

1. 公司要求買虛擬股,不買不發績效是否違法

這是兩個問題。前者要求買已是違法(此舉涉嫌非法集資)行為;不買不發績效屬於不合理,但不是違法行為。兩者結合起來也屬於違法行為。
現就企業此舉的情況給予分析,再決定是否願意買:
企業內部出售給內部員工虛擬股,如果在員工自願的情況下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一般都是對應年底分紅。出現此類情況的企業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企業發展勢頭很旺:資金跟不上企業的發展,需要融資,但是又不出高利息或者出賣股份,想通過內部融資的方式,讓自己的員工獲利。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建議可以購買。
2、企業發展到了低谷:企業現金流出現問題,需要融資,但是對外融資進不來(找不到投資者),所以動員自己的員工購買。如沒有足夠的積蓄不建議購買。(如有足夠的積蓄,也也鼓勵與企業共患難)。

建議企業分布執行:
1、召開中層會議或全體大會;如實的將企業現狀給大家將情況講清楚。
2、制定融資機制,無論哪種形式都應建立在員工自願的基礎上。否則以後會很麻煩。
3、融資後要給大家一個保證性的承諾。
4、最後,展開售股(融資)活動。

2. 公司強行要員工購買本公司的股票合理嗎

這個是不合理的,購買股票都是在自願的基礎上的,而且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如果虧損都是需要自負盈虧的,所以這個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3. 坐班沒工資送股票合法嗎

這個如果是當初承諾的發工資而用股票抵的話,那麼肯定就是違法的。

4. 公司不給員工發工資,說是入股,以後分股,可信嗎

沒有合同的話實際上就是拖欠工資。有合同,合同條款中沒有註明關於入股分紅的具體條款,那也是騙人的。請謹慎對待。

5. 公司要求員工投資公司買員工股份,公司的這種操作合理嗎

公司這樣的操作是非常不合理的,公司沒有任何的權利要求員工投資公司的股份,員工是有自己的選擇權利的。

其實很多公司在成長的過程當中都是非常需要錢的,公司之所以想要進行這樣的操作,就是為了能夠獲得更多的資金,從而能夠更好的發展公司的業務。對於公司來說,必須要找到正規的途徑公司,從員工手裡拿到的錢根本不可能起到任何作用的。

員工的錢只不過是少部分。

對於一家公司來說,在發展的過程當中,可能會需要大量的燒錢才能夠在市場上穩固下來,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員工的錢只不過起到了一小部分的作用。一家發展中的公司根本沒有太多的員工,所以所融到的資金基本上也是解不了困難的。

對於一個員工來說,如果在一家公司工作的時候會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最好是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因為公司根本沒有任何的權利要求自己的員工去購買。每一名員工都是有權利去做出任何選擇的,包括去購買公司的股票。

6. 公司上市前,公司准備強制購員工股票,請問合法嗎

不合法你又能拿公司怎樣?反正你就兩條路走:

1、堅決不買股票,離開公司
2、隨大流,忍氣吞聲

7. 公司不加工資,但說會給我一定的股份,我要不要接受

首先確定你來此公司自己的遠景和規劃,如果是想做出點成績,那擁有股份,就成為了股東,就有了股權。如果不打算長期留下來,可以不要股份。公司不盈利,不需要股份賠償。要根據公司的現狀和未來的發展,來確定。如果公司前景很好,那你為何不要股權呢。

8. 自己上班的公司要說要上市,說員工可以買原始股,能買么

這個不好說,看你對你們老闆熟悉不熟悉,信任不信任。我以前公司也有員工持股計劃,不過都是管理層才買的,2年多後上市翻了幾倍。
而有的公司就不那麼靠譜了,你可以看看管理層他們買多少,他們自己也買很多,那可信度也就大了很多。

9. 公司讓員工入股是好事嗎

有利有弊。股權激勵主要是通過附條:件給予員工部分股東權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識,從而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從而幫助企業實現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股份合作制改造中,企業不得強迫職工入股,不得因職工不入股而降低勞動報酬、停發工資或硬性下崗,更不得以此為由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
員工持股計劃是一種新型股權形式。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委託員工持股會(或委託第三者,一般為金融機構)作為社團法人託管運作,集中管理,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作為社團法人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包括兩種類型:企業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而擁有企業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員工購買企業全部股權而擁有企業全部產權,使其職工對本企業具有完全的管理權和表決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10. 我們公司強制員工把每個月的績效工資買股份,我們公司不是上市公司,這種做法合法嗎我們該怎麼辦

如果公司有發展前途,投資有收益可投資。沒有可拒絕。公司強制扣除,可到勞動仲裁部門申清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