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原始股票上市後什麼時候可以交易
1)高管持有原始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需要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公司以及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能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在離職半年內,不能轉讓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2)普通原始股。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發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可以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能轉讓,假如已經持股一年,則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進行自由轉讓。
購買原始股注意事項:①查看購買的股權估值是否正確,即查看商品價格問題。
②查看購買原始股公司能否按時上市公司,比如購買了股權,結果過了10年都沒有上市,會讓投資者很難受。
③看購買的股權是否清晰。比如有沒有出現糾紛,有沒有抽逃的情況,甚至你購買股權的公司會不會出現倒閉。
④查看購買原始股公司能不能上市。這個涉及很多方面,比如法律、財務合法合規、盈利能力充足等等。
原始股的概念對投資者來說是新的和熟悉的。耳熟能詳是經常見到,但陌生是難以觸及,在許多人的眼中,它是一個熱點。記得很多企業在賣掉原有股票的旗幟下賺了很多錢,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原始股不僅神秘,還有一個致富的效果。幾乎我們所有的投資者都想買原始股。在這里,我們將簡要討論什麼是原始股,它指的是公司上市前發行的股票。
一般傳統意義上的原始股,並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因為我們只要是一個中國企業就有原始股,原始股,顧名思義,就是初創企業可以成立的初期,企業家占據公司的股份。如果作為一個國家企業發展總是規模小,不上市,買這樣的原始股就沒有進行實質價值。我們經常提到的原始股票往往是上市公司的潛在股票,在市場價值上,擴大企業規模,去除創始人股東的股份,部分股份為社會公開募集資金。當然,這只股票有一個價格,每股多少,要買多少股,成為原始股。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在准備上市之前需要籌集大量資金。原始股的價格通常很低,不是很高。因為股價過高,沒有盈利預期,大型基金不願接管,因為大型基金購買了大量的原始股,希望上市後獲利。這也是許多原始股票的魅力所在,也吸引了投資者的慾望。當然,有很大的風險。一些企業改進原始股,結果管理不善,原始股變成了浪費。如何購買原始股票大致如下:1、通過廣泛的信息收集,特別是關於原始股的經營狀況。在這里,我們應該尋找更正式的新聞來源,而不是企業來源. 2、對於我國上市,所有原始股都需要找相應的證券投資公司可以進行學習輔導和上市。也就是說,企業發展要想提高上市,必須能夠找到有資格出售原始股的合格承銷商,相應的機構必須有一個國家授權的機構。3、認真解構上市公司發行的原有股票銷售說明書,無論是誤導性誇大還是涉嫌欺詐。如果投資額很大,最好讓律師來評估。4、回顧中國企業的情況,要注意它籌集資金的目的,是擴大社會再生產,增加產品研發,還是籌集資金進行還債。5、購買原始股時,要合理合法,渠道正當。同時,應妥善保管相關購買憑證,以防將來出現無證據的重大問題。這也是許多人問題的症結所在,甚至許多證據都是非法的,為未來埋下了隱患。
② 原始股什麼時候可以交易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原始股在公司上市1年左右的時間就可以開始流通了。公司一上市,原始股就會變為「限售股」,然後根據持有人所持有的份額,對於原始股限售時間的長短是不一樣的。對自然人股東來說,持有股份比例小於5%的,有一年的禁售期,被稱為「小非」持有股份佔比大於5%被稱為「大非」,同樣有一年的禁售期,除此之外,禁售期滿後的12個月內拋售不能超過公司股本5%的股票售期滿後的24個月內拋售不得多於公司股本10%的股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③ 原始股票上市後什麼時候可以交易
原始股票是公司在上市前發行的股票。一般是指在一級市場以發行價格向公眾發行的企業股票。原始股份持有人可以享受公司股息,並有權參與決議。在正常情況下,原股可在公司上市約一年後開始流通。一旦公司上市,原始股份將變為「限制性股份」,並且根據持有人持有的股份,原始股份的限制期限不同。原始股票是公司上市前發行的股票。
在中國證券市場,「原始股票」一直是利潤和財富的同義詞。在中國股票市場的早期階段,如果投資者購買數百股股票,並以發行價格在一級市場上市,他們就可以賺大錢。如果他們購買數千股股票,他們就能發大財。如果他們有強大的財務實力,他們可以購買數萬股和數十萬股。如果它們在未來上市,利潤將達到數百萬美元。這是中國股市的第一桶金。
拓展資料:原始股份的分類
原始股可分為國有股、法人股和自然人股。
(1) 國有股是國家持有的股份。目前,中國法律不允許它們上市流通
(2) 法人股是企業法人持有的未經轉讓不得直接上市流通的股份;
(3) 自然人股份是由普通個人持有的股份,一旦股份上市即可流通。
公司上市要符合的條件有:公司上市的條件為:
1.申請上市的公司為股份制公司;
2.申請人必須經營公司三年以上,三年內未更換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3.申請公司注冊資本中不存在虛假出資或者抽逃資金的情況;
4.申請公司發行前的總股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5.申請公司的財務狀況符合要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應當對發行人的經營年限、財務狀況、最低公開發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誠信記錄等提出要求。
④ 公司上市後多久可以賣原始股票
法律分析: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一般來說都有一個限售期的,這個限售期一般都是3年。 3年以後,所持有的股份陸續解禁,就可以賣出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⑤ 公司上市了,還能買到原始股
公司上市了,就買不到原始股了。
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一般是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買原始股的目的是為了企業上市後獲取幾倍甚至百倍的高額回報。通過分紅取得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
所以,原始股是在上市前才能買,上市後股票是公開發行的,就買不到原始股了。
原始股的認購途徑
1、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2、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
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5)公司上市後多久可以買原始股票擴展閱讀: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向原股東配售股份(簡稱「配股」),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三十;
(二)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三)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百分之七十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第十三條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簡稱「增發」),除符合本章第一節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百分之六。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二)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三)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
第四十條上市公司申請發行證券,董事會應當依法就下列事項作出決議,並提請股東大會批准:
(一)本次證券發行的方案;
(二)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報告;
(三)前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報告;
(四)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第四十一條股東大會就發行股票作出的決定,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和數量;
(二)發行方式、發行對象及向原股東配售的安排;
(三)定價方式或價格區間;
(四)募集資金用途;
(五)決議的有效期;
(六)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
(七)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⑥ 原始股上市要需要多久才能交易
原始股在公司上市後一般是1年左右的時間可以流通。 公司一上市,所謂原始股就變為所謂「限售股」,根據持有人持有份額,限售時間長短不同。 對於自然人股東來講,公司上市後,若其持有股份占公司總股份比例小於5%,被叫做「小非」,有一年的禁售期,禁售期滿後,即可以出售全部股份。 若持有股份占公司總股份比例大於5%,則被叫做「大非」,大非在公司上市後也有一年的禁售期,可於禁售期滿後的12個月內拋售不多於公司股本5%的股票,在禁售期滿後的24個月內拋售不多於公司股本10%的股票。
⑦ 原始股上市後多久可以交易
1、原始股上市之後,一般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的一年內不得轉讓、進行交易的。如果已經持股一年,那麼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轉讓。不過這主要是針對中小股東而言的。
2、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36個月,而新三板市場則規定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掛牌之日、掛牌滿一年以及掛牌滿兩年等三個時點可分別轉讓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
3、另外,對於公司其他股東而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12個月。而新三板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新增股份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如果已經持股一年,那麼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轉讓。
(7)公司上市後多久可以買原始股票擴展閱讀:
原始股的認購方法:
(1)一個途徑是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
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一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2)另外一個途徑即通過其轉讓進行申購。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票為記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一年之後的轉讓應該在規定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內進行,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對社會公眾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的轉讓則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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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原始股上市後多久可以交易
原始股上市之後,一般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的一年內不得轉讓、進行交易的。如果已經持股一年,那麼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轉讓。不過這主要是針對中小股東而言的。
如果是大股東、控股股東的話,那麼一般在三年內都是不得進行轉讓、進行交易的。
而且高管持股在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也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的半年內也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若要轉讓所持有的股份,也必須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大家若有投資原始股,就一定需要注意,原始股上市之後是不能馬上進行交易的。它是限售股,具有一定的限售期。
【拓展資料】
一、原始股認購的注意事項如下
1.需要注意承銷商是否有經銷原始股的資質。一般有國家授權承銷原始股的機構所承銷的原始股的標的都是經過周密的調研後才進行銷售該原始股的,上市的機率都比較大;反之,如果所在的機構沒有資質或資質不佳,那麼投資者就很容易會上當受騙。
2.購股者還要了深刻了解發售企業的生產經營現狀。可從企業的銷售收入、銷售稅金、利潤總額等方面去側面了解企業經營效益的是好是壞,這些數字都能在企業發售股票說明書中查到。
二、購買原始股要注意什麼?
1.查看購買的股權估值是否正確,即查看商品價格問題。
2.查看購買原始股公司能否按時上市公司,比如購買了股權,結果過了10年都沒有上市,會讓投資者很難受。
3.看購買的股權是否清晰。比如有沒有出現糾紛,有沒有抽逃的情況,甚至你購買股權的公司會不會出現倒閉。
4.查看購買原始股公司能不能上市。這個涉及很多方面,比如法律、財務合法合規、盈利能力充足等等。
三、怎樣進行交易?
購股者要了解承銷商是否有授權經銷該原始股的資格,一般有國家授權承銷原始股的機構所承銷的原始股的標的都是經過周到的調研後才進行銷售該原始股的,上市的機率都比較大;反之,就輕易上當被騙。
購股者要了解發售企業的生產經營現狀。了解考察企業的經營效益的好壞可從企業的銷售收入、銷售稅金、利潤總額等項情況去看,這些數字都能在企業發售股票說明書中查到。
⑨ 原始股票上市後什麼時候可以交易
原始股上市之後,一般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的一年內不得轉讓、進行交易的。如果已經持股一年,那麼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轉讓。
1、不過這主要是針對中小股東而言的。如果是大股東、控股股東的話,那麼一般在三年內都是不得進行轉讓、進行交易的。
2、而且高管持股在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也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的半年內也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股份。若要轉讓所持有的股份,也必須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拓展資料
一、原始股上市後如何交易
可以通過其發行進行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社會上出售的所謂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二、公司上市後股權轉讓有哪些注意事項
針對目標公司應該查清的事項有:
1、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狀況、負債狀況、欠稅情況、或有負債等情況。
2、目標公司章程的內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一般情況下受讓方應當與出讓方共同聘請專業律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對目標公司的法律狀況、財務狀況、重要資產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並將盡職調查報告作為股權轉讓合同附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