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於股票回購的現金給了誰
用於股票回購的資金通常來自於公司的公積金賬戶,購買的股票進行銷毀,資金給了公司,也就是說公司凈資產(每股凈資產)提高了,但總市值不變,變化的是每股占總股本的百分比提高了,股價會提高。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的行為。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②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散戶能按回購價,把手中股票賣給上市公司嗎
不可以,散戶手中的股票屬於二級市場,不是股東那種
③ 公司回購的股票歸誰
法律分析:公司回購的股票一般是歸公司所有的,回購的股票會從總股本中扣減。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將發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購回的行為,目的主要是通過大規模買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來改變公司的資本結構,並通過這一方式達到減少在外流通股份和提升股票價格的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④ 公司回購股權後股權算誰的
法律分析:公司回購股份的,回購的股權一般是歸公司所有的,回購的股份會從總股本中扣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⑤ 公司回購的股份如何處理
公司回購的股份可以選擇注銷或者作為庫存股保留。公司購回本公司股票後,如果注銷該部分股份,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資本的變更手續。如果是作為庫存股,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手續。股票回購後,一般都是以庫存的方式存在,他不屬於資產,不會體現出股利分配和表決權,沒有任何的資產清算權利。公司回購的成本,不得高於留存的資本公積,一般都是在公司再次發行或者注銷庫存的時候才可以取消,不然短期內,股票回購是無法取消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本公司股份的收購及質押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⑥ 回購多少股票歸公司
公司回購的股票一般歸公司所有。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須符合法定情形,公司因減少注冊資本而收購股票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因合並而收購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三款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⑦ 請問:企業回購自己發行的股票授予員工為什麼屬於權益結算
1、企業外購其他公司的股票授予員工是屬於現金結算,這是因為企業外購支付的是現金
2、企業回購自己發行的股票授予員工,這是企業分給員工的是自己企業的股份,所以就不屬於現金結算
⑧ 公司回購股票,這筆花費的資金是從哪來的,回購得到的股份歸誰
公司回購股票,這筆花費的資金是公司未分配利潤,就是公積金。回購的股份將從總股本中扣除股份回購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程序回購公司已發行或流通的股份的行為,主要目的是通過大規模回購公司已發行的股份來改變公司的資本結構,並通過這種方式減少流通股,提高股價。
股份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回購公司發行的一定數量的股份的行為,公司可以在股份回購完成後核銷回購的股份,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份保留為「庫藏股」,不再屬於已發行股份,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未來可以轉讓作其他用途,如發行可轉換債券、員工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出售。
拓展資料:一、回購股票的方式:
根據股票回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現場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現場公開收購是指上市公司將自己等同於任何潛在投資者,委託在證券交易所擁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證券公司根據公司股票的當前市場價格代表他們回購。在國外更成熟的股票市場,這種方式更受歡迎。場外協議收購是指股票發行公司和某些類別(如國有股)或某些類別(如公司股、B股)投資者在店面市場通過談判直接見面回購股票。談判的內容包括價格和數量的確定,以及執行時間等。
二、回購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回購股票在一定程度上向市場投資者傳遞了一個信息,即上市公司發展潛力大,大股東對股票比較看好,這將增加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增加買盤,在買盤的推動下,股價上漲,這是一個好消息。同時,如果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是為了穩定公司股價,維護公司形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的股票來源,這是好事,會在一定程度上刺激股價上漲;但如果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是為了將來變相減持,那就是壞事。因此,投資者在分析上市公司回購是好是壞時,應綜合考慮其他因素。
⑨ 公司回購的股份如何處理
公司回購的股份可以作以下處理:
1、選擇注銷。公司購回本公司股票後,如果注銷該部分股份,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資本的變更手續;
2、作為庫存股保留。如果是作為庫存股,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登記手續。
有限責任公司在哪些情況下股東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有限責任公司在以下情況下股東可以請求公司回購股東股權:
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
2、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本公司股份的收購及質押】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因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