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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權交易量的規定

發布時間: 2021-07-10 02:15:17

A. 個股期權交易規則怎麼樣的

您好!交易規則如下:
1、每個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其中,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其餘時段為連續競價時間。

2、具體交易規則:

(1)買賣類型包括:買入開倉、買入平倉、賣出開倉、賣出平倉、備兌開倉以及備兌平倉等。

(2)期權買方應當支付權利金;期權賣方收取權利金,並應當根據本所及中國結算的規定交納保證金。

(3)投資者進行買入平倉委託的,須持有相應義務倉。買入平倉的委託數量超過所持有的義務倉的,該筆委託無效。

(4)投資者進行賣出平倉委託的,須持有相應權利倉。賣出平倉的委託數量超過所持有的權利倉的,該筆委託無效。

(5)投資者進行備兌開倉的,應當先提交合約標的備兌鎖定指令,將其證券賬戶中的合約標的提交為用於備兌開倉的證券。本所實時鎖定相應數量的備兌備用證券,鎖定後的備兌備用證券不得賣出,僅可用於備兌開倉或者解除備兌鎖定。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不得被指定為備兌備用證券。

希望我的工作經驗可以幫到你,歡迎咨詢交流O(∩_∩)O

B. 上交所期權交易對50ETF期權持倉限額有什麼規定

新開立合約賬戶期權合約賬戶權利倉限額:20張,總持倉限額:50張,單日累計開倉限額:100張合約賬戶開立滿一個月且期權合約成交量達到100張的客戶。

具備三級交易許可權,風險承受能力為進取級且評估日期在一年之內權利倉限額:1000張,總持倉限額:2000張,單日累計開倉限額:4000張。

(2)股票期權交易量的規定擴展閱讀

期權櫃台交易市場(或稱場外交易)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櫃台期權交易是指在交易所外進行的期權交易。期權櫃台交易中的期權賣方一般是銀行,而期權買方一般是銀行的客戶。銀行根據客戶的需要,設計出相關品種,因而櫃台交易的品種在到期期限、執行價格、合約數量等方面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外匯期權出現的時間較晚,現在最主要的貨幣期權交易所是費城股票交易所(PHLX),它提供澳大利亞元、英鎊、加拿大元、歐元、日元、瑞士法郎這幾種貨幣的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合約。目前外匯期權交易中大部分的交易是櫃台交易,中國銀行部分分行已經開辦的「期權寶」業務採用的是期權櫃台交易方式。

C. 股票期權交易100問 期權漲跌幅怎樣規定

(1)合約漲跌停價格
合約漲跌停價格=合約前結算價格±最大漲跌幅。
(2)合約最大漲幅
期權最大漲幅的計算公式看上去好像很復雜。
認購期權最大漲幅=max合約標的前收盤價×0.5%,min [(2×合約標的前收盤價-行權價格),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其實認購期權的最大漲幅只有三種可能:(1)合約標的前收盤價的0.5%;(2)(2×合約標的前收盤價-行權價)×10%;(3)合約標的前收盤價的10%。最後的結果要視期權的價值狀態而定。
10%>市價,最大漲幅小於合約標的前收盤價的10%,介於合約標的前收盤價的0.5%和(2×合約標的前收盤價-行權價)×10%之間,當認購期權為深度虛值期權時,最大漲幅最小,很可能就只有合約標的前收盤價的0.5%。
由於認沽期權的內在價值計算公式與認購期權相反,對應的最大漲幅也要進行相應調整,具體如下:
認沽期權最大漲幅=max行權價格×0.5%,min [(2×行權價格-合約標的前收盤價),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綜上所述,假定標的前收盤價接近於市價,不同價值狀態期權的最大漲幅X如下:
(3)合約最大跌幅
期權合約的最大跌幅要簡單很多,即合約標的前收盤價的10%,而且認購期權與認沽期權計算方法相同,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認沽期權最大跌幅=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總體來看,期權的最大漲幅≤合約標的最大漲幅,其中虛值期權最大漲幅最小,最低可低至合約標的前收盤價的0.5%,而期權的最大跌幅則完全等於合約標的最大跌幅。
此外,根據市場需要,上交所[微博]可以調整期權合約漲跌停價格的計算參數。

D. 期權交易規則是什麼

做期權交易需簽訂期權合同,期權交易的合同通常包括交易的幣種、數量、時間、交割方式(美式或歐式)、保險費率(期權價格)等內容。合約簽訂的第二天,買方需向賣方支付的保險費(1%-5%)。一經付清,便獲期權。賣方在接受買方支付的保險費後,便要承擔合約期間匯率波動的風險。期權合約的買方稱為合同持有人,通常為廠商。期權合約的賣方稱為合同簽署人,通常是外匯銀行。

一、期權交易合約因素
1.買家或投資者(taker):是指購買期權的一方,或說購買權利的一方。
2.沽家或賣方(grantor):是指出售權利的一方;
3.權價或期權費(premium):是指買家向沽家支付的購買權利的費用,也稱保險費。期權費有著重要的意義;一是期權買家可能遭受的最大損失程度控制在期權費之內,二是期權賣家出售一項期權可立即得到一筆期權費收入。買方的損失或賣方的盈利均以期權費為准,不會超過。
4.成交價:是指買家與賣家商定的遠期商品交易的價格,也稱基本價或合同價。
5.通知日(declaration date):是指期權買家要求履行商品合同的交貨或提運時,必須在預先確定的交貨日或提運日前的某一天通知賣家,這一天即為「通知日」或「聲明日」。
6.到期日:是指預先確定的交貨日或提運日,這一天一個已預先聲明的期權合約必須履行,它是期權合同有效期的終點。這一天也稱「履行日」。
在金融市場上的期權交易合約要素也同上,只是這里的「商品」是金融商品而已。
二、期權構成因素:
(1)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
(2)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
(3)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
(4)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三、目前我國尚未開放期權,也沒有實體的期權交易所。但是老百姓可以通過兩種渠道進行期權投資。
1、銀行渠道,銀行里可以買賣期權。像招商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等銀行都有期權交易。
2、國外渠道,可以通過國外一些期權交易平台來進行期權交易。
四、交易期權
1、交易定義

是指在外匯買賣過程中,雙方按協定的匯率,就將來是否購買或是出售某種外匯具有的選擇權。

2、交易優點
期權交易彌補了遠期交易只保現值,不保將來值的缺陷。具有較大的靈活性,且對合同持有人而言,當匯率對其有利時,便採取不交割的措施,從而使其匯率風險損失小於或等於保險費。
(一)期權是一種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期權以期貨合約為標的,可以說是衍生品的衍生品。因此,期權既可以用來為現貨保值,也可以為期貨業務進行保值。通過買入期權,為現貨或期貨進行保值,不會面臨追加保證金的風險。通過賣出期權,可以降低持倉成本或增加部位收益。而不同執行價格、不同到期日的期權的綜合使用,使為不同偏好的保值者提供量體裁衣的保值策略成為可能。
(二)期權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機會和投資策略。期貨交易中,只有在價格發生方向性變化時,市場才有投資的機會。如果價格處於波動較小的盤整期,市場中就缺乏投資的機會。期權交易中,無論是期貨價格處於牛市、熊市或盤整,均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獲利的機會。期貨交易只能是基於方向性的。而期權的交易策略既可以基於期貨價格的變動方向,也可以進行基於期貨價格波動率進行交易。當投資者看多波動率時,可以買入跨式(Straddle)、寬跨式(Strangle)等交易組合;相反,如果投資者看空波動率,可以進行上述策略的相反操作。
(三)杠桿作用。期權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到期日較短的虛值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相比,用較少的權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樣數量的合約。下面以平值期權為例,與期貨作一比較。
四、主要特點
(一)獨特的損益結構

與股票、期貨等投資工具相比,期權的與眾不同之處在於其非線性的損益結構。
對於成本為1800元/噸的期貨多頭部位,價格每上漲一元,價格每下跌一元,部位虧損就增加一元。對於期貨空頭部位,則正好相反。
損益1800 期貨價格期貨部位損益圖,是執行價格為1800元買權多頭的損益圖。其到期損益圖是條折線而不是一條直線,在執行價格的位置發生折角。如果期貨價格小於期權執行價格,買權處於虛值狀態,在到期時沒有價值。買權的買方將損失全部的權利金20元,但無論期貨價格跌有多深,買權的買方的虧損都不會再隨之增加;如果到期期貨價格為1820元,則買權處於損益平衡狀態;如果期貨價格大於期權執行價格,此時買權多頭與期貨多頭部位的性質相同,買權的損益與期貨價格的變化之間開始呈同向變動關系。
正是期權的非線性的損益結構,才使期權在風險管理、組合投資方面具有了明顯的優勢。通過不同期權、期權與其他投資工具的組合,投資者可以構造出不同風險收益狀況的投資組合。
(二)期權交易的風險
期權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使買賣雙方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狀況。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買方與賣方部位的均面臨著權利金不利變化的風險。這點與期貨相同,即在權利金的范圍內,如果買的低而賣的高,平倉就能獲利。相反則虧損。與期貨不同的是,期權多頭的風險底線已經確定和支付,其風險控制在權利金範圍內。期權空頭持倉的風險則存在與期貨部位相同的不確定性。由於期權賣方收到的權利金能夠為其提供相應的擔保,從而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時,能夠抵消期權賣方的部份損失。
雖然期權買方的風險有限,但其虧損的比例卻有可能是100%,有限的虧損加起來就變成了較大的虧損。期權賣方可以收到權利金,一旦價格發生較大的不利變化或者波動率大幅升高,盡管期貨的價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無限上漲,但從資金管理的角度來講,對於許多交易者來說,此時的損失已相當於「無限」了。因此,在進行期權投資之前,投資者一定要全面客觀地認識期權交易的風險。

E. 股票期權一份代表多少股

意思為一張期權合約規定的標的物為100股股票。

期權又稱為選擇權,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衍生性金融工具。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利,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後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一方稱作買方,而出售期權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按期權合約上的標的劃分,有股票期權、股指期權、利率期權、商品期權以及外匯期權等種類。

每一期權合約都有一標的資產,標的資產可以是眾多的金融產品中的任何一種,如普通股票、股價指數、期貨合約、債券、外匯等等。通常,把標的資產為股票的期權稱為股票期權,如此類推。所以,期權有股票期權、股票指數期權、外匯期權、利率期權、期貨期權等。

F. 股票期權交易100問(五) 期權漲跌幅怎樣規定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目前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期權合約品種只有「上證50ETF期權合約」。上證50ETF期權的合約標的為「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簡稱為「50ETF」,證券代碼為510050。合約類型包括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根據上海交易所的規定,對上證50ETF期權的漲跌幅限制如下:

(1)認購期權漲跌幅限制

認購期權最大漲幅=max{合約標的前收盤價×0.5%,min [(2×合約標的前收盤價-行權價格),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認購期權最大跌幅=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2)認沽期權漲跌幅限制

認沽期權最大漲幅=max{行權價格×0.5%,min [(2×行權價格-合約標的前收盤價),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認沽期權最大跌幅=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舉例說明:認沽期權的最大漲幅。以50ETF4月沽2700合約為例,2018年4月3日該合約的漲停價為0.3397,行權價:2.7,合約標的前收盤價(4月2日):2.702

公式

認沽期權最大漲幅=max{行權價格×0.5%,min [(2×行權價格-合約標的前收盤價),合約標的前收盤價]×10%}

= max{2.7*0.005,min[(2*2.7-2.7022),2.702]*10%}

= max{0.0135,min[2.698,2.702]*10%}

= max{0.0135,2.698*10%}

= max{0.0135,0.2698}

= 0.2698

50ETF4月沽2700合約的漲停價=前一交易日合約結算價+當日認沽期權最大漲幅

= 0.0699+0.2698=0.3397

參考:上海交易所-股票期權合約規格,《關於上證50ETF期權合約品種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G. 一個股票帳戶每天最多可以交易多少次有規定嗎

不合法的~
股票交易分
一、現貨交易

現貨交易亦稱現金現貨。它是指股票的買賣雙方,在談妥一筆交易後。馬上辦理交割手續的交易方式,即賣出者交出股票,買入者付款,當場交割,錢貨兩清。它是證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最初證券交易都是採用這種方式進行。以後,由於易數的增加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當場交割有一定困難。因此,在以後的實際交易過程中採取了一些變通的做法,即成交之後允許有一個較短的交割期限,以便大額交易者備款交割。各國對此規定不一,有的規定成交後第二個工作日交割;有的規定得長一些,允許成交後四、五天內完成交割。究竟成交後幾日交割,一般都是按照證券交易的規定或慣例辦理,各國不盡相同。
現貨交易有以下幾個顯著的特點:第一,成交和交割基本上同時進行。第二,是實物交易,即賣方必須實實在在地向買方轉移證券,沒有對沖。第三,在交割時,購買者必須支付現款。由於在早期的證券交易中大量使用現金,所以,現貨交易又被稱為現金現貨交易。第四,交易技術簡單,易於操作,便於管理,一般說來現貨交易是投資,它反映了購入者有進行較長期投資的意願,希望能在未來的時間內,從證券上取得較穩定的利息或分紅等收益,而不是為了獲取證券買賣差價的利潤而進行的投機。

二、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契約中規定的價格延期交割。期貸的期限一般為15-90天。期貨交易是相當於現貨交易而言的。現貸交易是成交後即時履行合約的交易,期貨交易則將訂約與履行的時間分離開來。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並就買賣股票的數量、成交的價格及交割期達成協議,買賣雙方在規定的交割時期履行交割。比如,買賣雙方今日簽訂股票買賣合約而於30日後履約交易就是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約後不用付款也不用交付證券,只有到了規定的交割日買方才交付貨款,賣方才交出證券。結算時是按照買賣契約簽定時的股票價格計算的,而不是按照交割時的價格計算。在實際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股票的價格在契約簽訂時和交割時常常是不一致的。當股票價格上漲時,買者會以較小的本錢帶來比較大利益;當股票價格下跌時,賣者將會取得較多的好處。所以,這種本小利大的可能性,對賣者和賣者都有強烈的吸引力。
期貨交易根據合同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在合同到期時,買方須交付現款,賣方則須交出現貨即合同規定的股票;第二種是,在合同到期時,雙方都可以做相反方向的買賣,並准備沖抵清算,以收取差價而告終。上述第一種方法通常稱為期貨交割交易;第二種方法通常稱作差價結算交易。這兩種交易方法的總和又稱為清算交易。
投資者進行期貨交易的目的又可以分為兩種;第一,以投機為目的,在這種條件下,買方與賣方都是以預期價格的變動為基礎或買或賣,買方期望到期價格上升,准備到期以高價賣出,謀取價差利潤;賣方期望證券價格下跌,以便到期以較低的價格買進,沖銷原賣出的期貨合同,並賺取價差利潤;第二,以安全為目的,在這種情況下的期貨交易就是買賣雙方為避免股票價格變動的風險,而進行的期貨股票買賣。
總之,期貨交易帶有很強烈的投機性,採取這種交易方式的買賣雙方往往懷有強烈的賭博心理。買者通常不是要購買股票,在交割期到來之前,若股票行市看漲,他還可以高價賣出與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遠期股票,從中得到好處;賣者手中也不一定握有股票,在交割期未到來之前,若股票行市看跌,他還可以低價買進與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遠期股票,從中得利。所以,在股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可以靠「買空」和「賣空」牟取暴利。

三、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又稱墊頭交易,是指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供給信用,使投資人可以從事買空、賣空的一種交易制度。在這種方式下,股票的買賣者不使自己的資金,而通過交付保證金得到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的信用,即由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墊付資金,進行的買賣的交易。各國因法律不同,保證金數量也不同,大都在30%左右。一些股票交易所,又把這種交付保證金,由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墊款,進行股票買賣的方式,稱為保證金交易。
保證金交易分為保證金買長交易和保證金賣短交易兩種。保證金買長交易,是指價格看漲的某種股票由股票的買賣者買進,但他只支付一部分保證金,其餘的由經紀人墊付,並收取墊款利息,同時掌握這些股票的抵押權。由經紀人把這些股票抵押到銀行所取的利息,高於他向銀行支付的利息的差額,就是經紀人的收益。當買賣者不能償還這些墊款時,經紀人有權出售這些股票。
保證金賣短交易,是指看跌的某種股票,由股票的買賣者繳納給經紀人一部分保證金,通過經紀人借入這種股票,並同時賣出。如果這種股票日後價格果然下跌,那麼再按當時市價買入同額股票償還給借出者,買賣者在交易過程中獲取價差利益。
信用交易對客戶來說最主要的好處是:
(1)客戶能夠超出自身所擁有的資金力量進行大宗的交易,甚至使得手頭沒有任何證券的客戶從證券公司借入,也可以從事證券買賣,這樣就大大便利了客戶。因為在進行證券交易時通常有這樣的一種情況,當客戶預測到某股票價格將要上漲,希望買進一定數量的該股票,但手頭卻無足夠的資金;或者預測到某股票價格將下跌,希望拋售這種股票,可手中又恰好沒有這類股票,很顯然如採用一般的交易方式,這時無法進行任何交易。而信用交易,在證券公司和客戶之間引進信用方式,即客戶資金不足時,可以由證券公司墊款,補足保證金與客戶想要購買全部證券所需要款的差額。這種墊款允許客戶日後歸還,並按規定支付利息。當客戶需要拋出,而缺乏證券時,證券公司就向客戶貸券。通過這些方式滿足了客戶的需要,使之得以超出自身的資金力量進行大額的證券交易,市場亦更加活躍。
(2)具有較大的杠桿作用。這是指信用交易能給客戶以較少的資本,獲取較大的利潤的機會。例如,我們假定某客戶有資本10萬元,他預計A股票的價格將要上漲,於是他按照日前每股100元的市價用自有資本購入1000股。過了一段時間後,A股票價格果然從100元上升到200元,1000股A股票的價值就變成20萬元(200元×1000股),客戶獲利10萬元,其盈利與自有資本比率為100%。如果,該客戶採用信用交易方式,將10萬無資本作為保證金支付給證券公司,再假定保證金比率為50%(即支付50元保證金,可以購買價值100元的證券)這樣客戶使能購買A股票2000股。當價格如上所述上漲後,2000股A股票價值便達到40萬元,扣除證券公司墊款10萬元和資本金10萬元後,可獲得20萬元(有關的利息,傭金和所得稅暫且不計),盈利與自有資本之比率為200%.顯然採用信用交易,可以給客戶帶來十分可觀的利潤.但是,如果股票行市未按客戶預料的方向變動,那麼採用信用交易給客戶造成的損失同樣也是巨大的。
當然,信用交易的弊端亦很多,主要是風險較大。仍以上面的例子為例:當客戶用其自有資金10萬元,作為保證金,假定保證金率仍為50%時,該客戶可用每股100元的價格購入2000股A股票。假如以後A股票的價格不是像該客戶預計的那樣上漲,而是一直下跌的話,我們假定它從每股100元跌到50元,這時2000股A股票的價值20萬元(100股×2000股),損失了10萬元(證券公司墊款的利息及費用暫時不計),其損失率為100%.假如該客戶沒有使信用交易方式,那麼10萬元自有資本,在A股票每股價格100元時,只能購入1000股,以後當每股價格同樣從100元下跌到50元之後,那麼10萬元自有資本,在A股票每股價格100元時,只能購入1000股,以後當每股價格同樣從100元下跌到50元之後,該客戶只損失了5萬元(100元×1000股ˉ50元×1000股)。其損失率為50%,大大低於信用交易方式的損失率。因此,一般認為信用交易方式是有風險的,應該謹慎地運用。另外,從整個市場看,過多使用信用交易,會造成市場虛假需求,人為地形成股價波動。為此,各國對信用交易都進行嚴格的管理。例如,美國從1934年開始,由聯邦儲備銀行負責統一管理。該行的監理委員會,通過調整保證金比率的高低來控制證券市場的信用交易量。另外,各證券交易所也都訂有追加保證金的規定。例如當股票價格下跌到維持保證金比率之下時,經紀人有權要求客戶增加保證金,使之達到規定的比率下,不然的話,經紀人就有權出售股票,其損失部分由客戶負擔.同時證券公司為了防止意外,當客戶採用信用交易時,除了要求他們支付保證金外,證券公司還要求他們提供相應的抵押品,通常被用作低押品的,就是交易中委託買入的股票,以確保安全。盡管如此信用交易仍是當前西方國家金融市場上最受客戶歡迎的,使用最廣泛的交易方式之一。

四、期權交易

股票期權交易是西方股票市場中相當流行的一種交易策略。期權的英文為option,也常譯為選擇權。期權實際上是一種與專門交易商簽訂的契約,規定持有者有權在一定期限內按交易雙方所商訂的「協定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股票。對購買期權者來說,契約賦予他的是買進或賣出股票的權利,他可以在期限以內任何時候行使這個權利,也可以到期不執行任其作廢。但對出售期權的專門交易商來說,則有義務按契約規定出售或購進股票。股票的期權交易並不是以股票為標的物的交易,而是以期權為中介的投機技巧。
期權交易需要考慮的因素大體上有三方面:第一是期權的期限,即期權的有效期。它是期權交易的重要內容,一般為三個月左右。各交易所對此都定有上限;第二是交易股票的種類,數量和協定價格;第三是期權費,亦稱保險費,是指期權的價格。
期權交易最顯著的特點是:(1)交易的對象是一種權利,一種關於買進或賣出證券權利的交易,而不是任何實物。這種權利,具有很強的時間性,它只能在契約規定的有效日期內行使,一旦超過契約規定的期限,就被視為自動棄權而失效。(2)交易雙方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不一樣。對期權的買入者,享有選擇權,他有權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執行契約。(3)期權交易的風險較小。對於投資者來說,利用期權交易進行證券買賣其最大的風險不過是購買期權的費用。
期權交易可分買進期權交易和賣出期權交易兩種。
1.買進期權
買進期權,又稱看漲期權或「敲進」。買進期權是指在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協議持有人按規定的價格和數量購進股票的權利。期權購買者購進這種買進期權,是因為他對股票價格看漲,將來可獲利。購進期權後,當股票市價高於協議價格加期權費用之和時(未含傭金),期權購買者可按協議規定的價格和數量購買股票,然後按市價出售,或轉讓買進期權,獲取利潤;當股票市價在協議價格加期權費用之和之間波動時,期權購買者將受一定損失;當股票市價低於協議價格時,期權購買者的期權費用將全部消失,並將放棄買進期權。因此,期權購買者的最大損失不過是期權費用加傭金。
2.賣出期權
賣出期權是買進期權的對稱,亦稱看跌期權或「敲出」,是指交易者買入一個在一定時期內,以協議價格賣出有價證券的權利。買主在購入賣出期權後,有權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協議價格向期權出售者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有價證券。在證券市場上眾多的交易方式中,一般說來,只有當證券行市有跌落的趨勢時,人們才樂意購買賣出期權。因為在賣出期權有效期內,當證券價格下跌到一定程度後,買主行使期權才能獲利。此外,如果因該股票行市看跌,造成賣出期權費上漲時,客戶也可以直接賣掉期權,這樣他不僅賺取了前後期權費的差價,而且還轉移了該股票行市突然回升的風險。但如果該股票行市在這三個月內保持每股100元的水平,沒有下降,甚至還逐步在這三個月內保持每股100元的水平,沒有下降,甚至還逐步上升,這時,客戶無論是行使期權,賣出股票或轉讓期權,非但無利可圖,而且還要損失期權費。因此,賣出期權一般只是在證券行市看跌時使用。
可見,買進期權和賣出期權都只能在其特定的范圍內使期,客戶無論選用哪種方式仍然有一定風險。
期權交易與期貨交易的區別在於:其一,期權交易的雙方,在簽約或成交時,期權購買者須向期權出售者交付購買期權費,如每股2元或3元,而期貨交易的雙方在簽約成交時,不發生任何經濟關系。其二,期權交易協議本身屬於現貨交易,期權的買賣與期權費用的支付是同時進行的。(與現貨交在交易稍有不同的是現貨交易在交割後交易仍未了結,股票的買進或賣出則在未來協義規定在交割後,交易仍未了結,股票的買進或賣出則在未來的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實現。)而期貨交易的交割是在約定交割期進行的。其三,期權交易在交割之後,交易雙方的法律關系並未立即解除,因為權雖已轉讓,但期權的實現是未來的,須以協議有效期滿時,其雙方法律關系才告結束,而期貨交易在交割後,交易雙方法律關系即告解除。其四,期權交易在交割期內,期權的購買者不承擔任何義務,其根據股價變化情況,決定是否執行協議,如情況變化不利,則可放棄對期權的要求,對協議持有人的義務只由期權出售者承擔,而期貨交易的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雙方都為對方承擔義務。其五,期權交易的協議持有人可將協議轉讓出售,無論轉讓多少次,在有效期內,協議的最後持有人都有權要求期權的出售者執行協議,而期貨交易的協議雙方都無權轉讓。其六,投資期權最大的風險與股價波動成正比,股價波動越大,風險亦越大。
期權交易對於買入者的主要作用是:(1)能夠獲取較大利潤。(2)控制風險損失,任何人從事證券交易都希望獲利,而獲利的關鍵在於准確預測未來的行市,但在變化不定的證券市場上,誰也無法保證自己的預測絕對准確。一旦證券行市的走向與交易者預測的相反,那麼損失將是慘重的。如果採用期權交易,一旦發生上述情況,交易者可以放棄執行期權,這樣不管實際行市變動與交易者事先的預測差距有多大,期權買方損失最多的就是期權費,不會再多。從而把交易中的風險損失,預先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
期權交易對賣權方的作用產要是可以擴大業務,取得期權費收入。根據美國芝加哥期權交易所的統計資料表明,有高達3/4以上的期權交易沒有執行,從而使賣方獲得了相當的期權費收入。

五、買空

買空亦稱「多頭交易」,賣空的對稱,是指交易者利用借入資金,在市場上買入期貨,以期將來價格上漲時,再高價拋出,從中獲利的投票活動。在現代證券市場上,買空交易一般都是利用保證金帳戶來進行的。當交易者認為某種股票的價格有上漲的趨勢時,他通過交納部分保證金,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購買該股票期貨,買入的股票交易者不能拿走,它將作為貨款的抵押品,存放在證券公司。如以後該股票價格果然上漲,當上漲到一定程度時,他又以高價向市場拋售股票,將所得的部分款項歸還證券公司貸款,從而結束其買空地位。交易者通過買入和賣出兩次交易的價格差中取得收益。當然,如果市場股價的走向與交易者的預測相背,那麼買空者非但無利可圖,並且將遭受損失。由於在以上過程中,交易者本身沒有任何股票經手,卻在市場上進行購買股票的交易,故稱之為「買空」交易。
買空交易資金主要是借入資金。一般投資者在進行證券交易時,都是運用自有資金,而交易者在買空時,除交付少量保證金外,其購買股票的大部分資金由證券公司墊付,即主要依靠借入資金來進行交易。買空交易的全過程是由先買入後拋售股票兩次交易構成。

六、賣空

賣空是指股票投資者當某種股票價格看跌時,便從經紀人手中借入該股票拋出,目後該股票價格果然下落時,再從更低的價格買進股票歸還經紀人,從而賺取中間差價。賣空者經營賣空時所賣的股票業源主要有三個:其一是自己的經紀人,其二是信託公司,其三是金融機構。對於出借股票的人來說,向賣空者出借股票是很有利的,因為這不僅能為客戶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務,而且還有使股票升值。不管股票的出借是以收取利息為條件,還是以股價的升值為條件,對出借者來說都是一種收入。與此同時,出借人往往還會採取措施來保護自己,手段是以賣空者出賣所收取的價款存入經紀人帳戶。
賣空包括兩種形式。其一,賣空者以現行市價出售股票,在該股票下跌時補進,從而賺取差價利潤;其二,賣出者現在不願交付其所擁有的股票,並以賣空的方式出售股票,以防止股票價格下跌,從而起到保值的作用。如果股票價格到時確實下跌,他便能以較低市價補進股票,在不考慮費用的條件下,這樣賣空的收益與擁有股票的損失相抵消,使能避免損失。根據賣空者目的不同,賣空可分為三類:一是投機性賣空。在這種情況下,賣空者出售股票的目的是預期該股票價格的下跌,到期時再以較低的價格補進同樣的股票,兩種價格的差距就是賣空者賣空的利潤。這種賣空的投機性強,風險大,利潤也大。投機性賣空對股票市場有較大的影響,因為當賣空者出售股票時,股票的供給會增加,股票的價格也會隨之下跌;補進時,股票市場需求增大,價格也隨之上漲。二是用於套期保值的賣空。這種賣空的根本目的在於避免股票由於市價下跌而帶來的損失。三是技術性賣空。這種賣空行為又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是以自己所有股票為基礎的賣空,它包括以稅收為目的,以保值為目的和以預期交貨為目的等情況;
第二種是以套利為目的賣空,它又有不同市場的套利和不同時間的套利;第三種是經紀人或證券商經營的賣空,其中不僅有專業會員,證券商,還有投資銀行等金融機構。
由於賣空交易的投機性強,對股票市場影響較大,賣空者的行為具有明顯的投機性,因而各國的法律都對賣空有較詳細的規定,以盡量減少賣空的不利影響,在某些國家通過法律形式禁止股票的賣空交易。

H. 深交所股票期權持倉限額如何確定

您好!我司根據深交所要求,對深交所期權單個合約品種的持倉限額規定如下:
 
1、新開立合約賬戶期權合約賬戶:
權利倉限額:100張,總持倉限額:200張,單日買入開倉限額:400張

2、深市合約賬戶開立滿10個交易日、對應期權合約成交量達到100張、具備深圳期權三級交易許可權、風險承受能力為進取型且評估日期在一年之內的賬戶:
權利倉限額:1000張,總持倉限額:2000張,單日買入開倉限額:4000張

3、深市合約賬戶開立滿10個交易日,對應期權標的合約成交量達到500張、自有資產余額超過100萬、具備深圳期權三級交易許可權、風險承受能力為進取型且評估日期在一年之內的賬戶:
權利倉限額:2000張,總持倉限額:4000張,單日買入開倉限額:8000張
  
4、深市合約賬戶開立滿10個交易日,對應期權標的合約成交量達到1000張、自有資產余額超過300萬、具備深圳期權三級交易許可權、風險承受能力為進取型且評估日期在一年之內的賬戶:
權利倉限額:5000張,總持倉限額:10000張,單日買入開倉限額:10000張。

如您需查詢持倉限額,可通過交易系統「查詢-限倉信息」進行查詢,或聯系您開戶營業部查詢。
 

I. 股票期權交易規則

目前我國尚未開放期權,也沒有實體的期權交易所。但是老百姓可以通過兩種渠道進行期權投資。 1、銀行渠道,銀行里可以買賣期權。像交通銀行、民生銀行等銀行都有期權交易。 2、國外渠道,可以通過國外一些期權交易平台來進行期權交易,可以通過美國FEX、澳大利亞Trader711等平台進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