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集合競價相對於連續競價對於股民有什麼優勢
1、目前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2、集合競價時間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體現了公平的原則。
3、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鍾起,每分鍾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
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
(1)股票集中競價交易規則好處擴展閱讀: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以中間價為成交價。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
㈡ 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優缺點,誰能說說。
一、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優點:
1、集合競價一是由此形成的價格可使市場成交數量達到大,
2、集合竟價二是結算手續在技術上也非常簡便,集合競價成本也較低,集合競價因此交易不活躍的市場(或股票),集合竟價大多採取集合竟價交易方式.
3、集合競價三是計算錯誤的可能性較小。集合競價投資者能得到佳保護。
二、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缺點:
1、集合競價換股當天是不能賣出的。
2、集合競價許多證券市場每日交易的開盤價和都是由集合競價決定的。集合競價一些市場交易不活躍的股票如泛歐交易所、集合競價法蘭克福交易所的部分股票也採取集合竟價交易方式。
(2)股票集中競價交易規則好處擴展閱讀: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近的價位為成交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㈢ 股市集合競價有什麼用
集合競價是指在每日的開盤前,即9:15—9:25這十分鍾之內,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集合競價規則是指所謂集合競價在成交時所遵守的一些原則。
1、9:15—-9:20這五分鍾開放式集合競價可以委託買進和賣出的單子,你看到的匹配成交量可能是虛假的,因這5分鍾是可以撤單,很多主力在9:19:30左右撤單,當你買進時,你不撤單,他可撤出,然後他賣給你,因此你一定要把撤單鍵放在手上。
2、 9:20—9:25這五分鍾開放式集合競價可以輸委託買進和賣出的單子,但不能撤單,有的投資者認為他己撤單就完事了,事實上這五分鍾撤單是無效的。這五分鍾你看到的委託是真實的,因此要搶漲停板的,一定要看準這五分鍾,但你不知道這五分鍾哪些股票要漲停板,利用按61和63能看到。
3、 9:25—9:30這五分鍾不叫集合競價時間,電腦這五分鍾可接收買和賣委託,也可接收撤單,這五分鍾電腦不處理,如果你進的委託價格估計能成交,那麼你的撤單是排在後面來不及的,對於高手而言,這五分鍾換股票一定要利用,比如你集合競價賣出股票後,資金在9:25就可利用,你可在9:26買進另一隻股票。
4、 深圳股票在收盤14:57—15:00是收盤集合競價時間,這3分鍾不能撤單。
5. 深圳停牌一小時的股票可以提前委託,上海停牌一小時的股票不能提前委託,上海交易在10:30准時開門,早一秒就彈回來了返回「廢單」,對於連續漲停的股票,如果你要追進,應該在10:29:53—-10:29:56輸入確認鍵,因網路速度時快時慢,要幾秒鍾在路上行走,相反出現重大利空時,你也可跑得快。對於深圳停牌一小時的股票。10:30開盤時,一般10:29分30秒,交易系統就已經打開了。所以如果你想搶先買入一隻復牌即漲停的股票,最好在10:29分20秒掛漲停價買入,因為委單要進入證券公司系統再進行轉換是需要幾秒鍾的時間,如果你掛早了傳到上或深交所還沒到10:29分30秒,交易所就把它當作廢單處理,所以一定要把握好。
6、9點25分才是集合競價期間唯一一次真正的成交,所以會顯示成交筆數。當然這期間可以掛單,也可以撤單,但9點20到9點25是不能撤單的,集合競價期間最好不要撤單,成功概率很小,雖然允許撤單,但還有許多其它原因導致撤單不那麼容易成功。所以如果你想買入一隻股票,你直接掛漲停價買入即可,如果你想賣出一隻股票,你直接掛跌停價即可,這樣基本都可以買到或拋出,但它的實際成交價格不是你所掛的漲停價或跌停價,而是9點25分成交的那個價格,也就是開盤價。所有的人成交價格都是同一個價格,這個價格是根據最大成交量撮合出來的,當然如果是以漲停板和跌停板開盤的話,你就不一定可以買到,因為,集合競價期間,價格第一優先,時間第二優先,
7、 9:15~9:20可以掛單也可以撤單!
9:20~9:25隻能掛單,不接受撤單
9:25-9:30不能掛單也不能撤單
所以有些庄在9:15~9:20期間掛大單買入,引誘散戶,到了9:20單子被他們偷偷撤了,這種股票很可能會跌,千萬不要碰。
8. 集合競價就是在9:15到9:25賣出或買入自己的股票。但集合競價並非那麼簡單,首先如果你賣出股票,必須判斷出集合競價就是最高點,比方說,昨天漲停,今天高開到六,七個點附近,那集合競價肯定是最高點,即使不是最高點,該股在開盤後肯定回落,畢竟有獲利盤湧出,所以你要在集合競價賣掉股票,然後在低點買入,或者觀看,這就要看個股了。如果該股今天被黑嘴股評推薦,明天高開,一個字「出」。管它後面是否陽光燦爛,落袋為安。
9. 那麼如何在集合競價填單,這是個學問。比如你9:15填單,結果看到股價越來越低,等你猶豫的時候已經過了9:20,那撤單已經來不急了,所以最好的填單時間就是9:25之前,時間越接近9:25越好。那價格如何填寫呢,你們知道集合競價先是價格優先,然後才是時間優先,所以你只要在9:25之前報比當時價低一毛錢肯定成交,有的人擔心,是不是報的價低了,自己就虧了,放心好了,你畢竟是散戶,你的影響很小,如果成交,肯定是開盤價,不用擔心自己的價報的低,報低是為了肯定能成交。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最大成交量原則:
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高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於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總結集合競價時間:
上海市場:9:15—9:25深圳市場:9:15—9:25(開盤集合競價時間)14:57—15:00(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集合競價申報規定: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集合競價階段撤單規定
滬深兩市每個交易日9:25至9:30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兩個交易所交易主機都不接受撤單申報。
不過在接受交易申報的其它時間內,兩個交易所規定有所不同。滬市未成交申報在其接受交易申報的時間內可以撤銷,具體為每個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而深交所規定14:57至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在它接受申報的其它時間里,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
㈣ 股票交易 集合競價 規則
股票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不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 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4)股票集中競價交易規則好處擴展閱讀:
滿足條件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㈤ 什麼是股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規則
股票交易競價規則
股票交易最基本的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通俗點說就是誰出價高誰就可以優先買到,誰出價低就可以優先賣出,如果大家出價一樣,那麼就只能是誰的委託到達交易系統先誰就先啦.....
「公平、公正、公開」是證券市場的最基本的行為准則。
體現在交易市場上,交易所的電腦交易系統則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對買賣委託進行撮合以確保「三公」准則得以具體體現。
在撮合過程中,成交順序為: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
不論投資者姓甚名誰、大戶小戶,一律按價格和時間順序撮合成交。
股票競價規則:
競價方式:證券交易一般採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競價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開市價:當日該證券第一筆成交價;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收市價: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什麼是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有哪幾個步驟?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證券的競價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部分,集合競價是指對所有有效委託進行集中處理,深、滬兩市的集合競價時間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㈥ 集中競價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
你好,集中競價是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的統稱,一些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減持是有相關規定的,即上市公司大股東在3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什麼是集中競價減持
集中競價減持是指通過平台大量削減持股數目。
集中競價交易是證券交易所內進行證券買賣的一種交易方式,目前我國上交所、深交所均採用這一交易方式。一般來講,是指二個以上的買方和二個以上的賣方通過公開競價形式來確定證券買賣價格的情形。
在這種形式下,既有買者之間的競爭,也有賣者之間的競爭,買賣各方都有比較多的人員。集中競價時,當買者一方中的人員提出的最高價和賣者一方的人員提出的最低價相一致時,證券的交易價格就已確定,其買賣就可成交。
集中競價減持是利好嗎?
1、通常,一隻股票大股東減持,肯定多半是利空了。
2、因為,減持一是股東套現,或者降低控股,二是股票資金上的缺乏,減低股東的持股信心。
3、若是通過二級市場減持,特別是臨近年底,至少可以預期年末分紅不理想,更沒送轉姑的可能。
4、但有時候,要看減持的目的是什麼,比如減持給員工進行股票激勵、或者投入產業創新等,則屬於偏利好的成分。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㈦ 股票開盤高競價的目的是什麼
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目前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在咨詢文件的創業板交易規則中,對集合競價的規定有兩點與主板不同:
第一:集合競價時間拉長。由原來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改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長了15分鍾,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 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 體現了公平的原則;
第二:文件規定,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鍾起,每分鍾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可能的開盤價是指對截至揭示時所有申報撮合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價格,這條規則在主板中是沒有的,主板只公布最後集合競價的結果。
這條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 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 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
這體現了市場的公開原則. 每天上海和深圳早上開盤前15分鍾 9:15-9:30 為集合競價時段 之後為正常交易時間。
㈧ 股票中的集合競價的實際意義
交易規則而已,沒有它也可以的。麻煩就是開盤的時候交易所主機忙一點,報價可能有點亂,投資者可能會發點小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