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主要的職責。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國證券業、期貨業協會開展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八)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發行可轉換債券;監管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期貨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業務。
(九)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並監管律師事務所、律師及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活動。
(十一)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罰。
(十二)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❷ 「證監會」在股市裡,到底監督了誰
你選擇在大海游泳,就選擇了美麗的風景和豐富的美食,同時還有鯊魚和風暴,你能埋怨海事局沒有替你擋住鯊魚和風暴嗎?利益的爭斗,如果感覺苦了,回頭是岸,什麼時候都不晚。原諒這一切,也原諒自己。
❸ 網上銀行進行的股票交易,應當由銀監會還是證監會監管
銀行只是進行「銀證轉帳」,是一種業務而已。
股票交易還是屬於證監會的監督范圍。
❹ 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措施有哪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中國證監會依法履行職責,有權採取下列監管措施:
1、檢查
檢查是基金監管的重要措施,屬於事中監管方式。檢查可分為日常檢查和年度檢查,也可分為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是指基金監管機構的檢查人員親臨基金機構業務場所,通過現場察看、聽取匯報、查驗資料等方式進行實地檢查。
中國證監會有權對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檢查,並要求其報送有關的業務資料。
2、調查取證
查處基金違法案件是中國證監會的法定職責之一,而調查取證是查處基金違法案件的基礎,是進行有效基金監管的保障。
3、限制交易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賦予中國證監會限制證券交易權。
中國證監會在調查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等重大證券違法行為時,經中國證監會主要負責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證券買賣,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15個交易日;案情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交易日。
4、行政處罰
中國證監會可以採取的行政處罰措施主要包括: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改正、警告、暫停或者撤銷基金從業資格、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責令停業等。
(4)證監會發文監督股票交易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❺ 為什麼證監會監管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如果不管,那樣的內幕交易就更是不得了,哄抬股票賺錢就跑,不過現在監管也是不到位的,都是做樣子的,合夥騙人為了利益。
❻ 2012年4月底 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股票公開發行方式是什麼
股票公開發行方式分為:網上發行和網下發行。網上發行是面向社會公眾也就是個人投資者,網下發行只面向機構投資者。交易所就規定一般股票公開發行就用這兩種發行方式,沒有為什麼呀,就是這么規定的吧。一般個人投資者只能參加網上的新股申購,一天的申購期。申購股數上海為1000股的整數倍,深圳的為500股的整數倍。對於詢價,就是新股發行之前,要向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代表詢問新股發行價格,以確定當天新股申購時的發行價格(申購價格),由於發行方式分為網上網下,那麼詢價機制也就分為網上網下了吧!
您可以參考以下材料看一下: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根據發行規模和市場情況,合理設定每筆網下配售的配售量,以促進詢價對象認真定價。根據每筆配售量確定可獲配機構的數量,再對發行價格以上的入圍報價進行配售,如果入圍機構較多應進行隨機搖號,根據搖號結果進行配售。
1.詢價對象——是指符合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主承銷商自主推薦的具有較高定價能力和長期投資取向的機構投資者,以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
2.在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並首次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3.新股詢價完成並且詢價對象符合上述規定後,發行人及其保薦人按照發行公告規定的程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向詢價對象配售(網下發行)和向一般投資者網上發行作為同一次發行,發行價格相同。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票,在約定的期間內不得上市流通。(同股同價)
4、承銷團推薦其他投資者參與網下申購;網下機構投資者在既定的網下發售比例內有效申購不足,不得向網上回撥,可以中止發行;網下報價情況未及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預期、或者網上申購不足、網上申購不足向網下回撥後仍然申購不足的,可以中止發行;中止發行的具體情形可以由發行人和承銷商約定,並予以披露;中止發行後,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內,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可重新啟動發行。
❼ 證監會批准上市以後,有沒有規定股票要在一定期限內掛牌交易
建議你看一下證券法。
公司新發行的股份,往往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網下向機構配售,一部分是網上向普通投資者發行。前者一般有3個月的限售期,後者則是直接流通。
首次發行流通股,不得低於發行後全部股份的25%(但是總股數在4億股以上的,不低於10%就可以了)。這是發行的下限。上限沒有明文規定,不過肯定不能超過發行後全部股份的50%.多留些在手裡,以後可以慢慢發,做再融資。
❽ 證監會下發警示函是什麼意思
就是上市公司或者相關人員在規范運作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證監會發出警示函予以警示,是證監會行政處理的一種方式。
1、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2、國務院在《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在證監會內部,專門設有期貨監管部,該部門是中國證監會對期貨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
3、中國證監會設在北京,會機關內設21個職能部門,1個稽查總隊,3個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
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8)證監會發文監督股票交易擴展閱讀:
證監會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二)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三)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四)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五)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六)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