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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股票跌多少可以賣 2025-09-11 21: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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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購買股票的交易費用稅前扣除

發布時間: 2021-07-17 15:10:38

⑴ 營改增後,企業買賣股票應如何納稅

應按金融服務—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以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權益性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但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因此,投資不足12個月取得的股票投資收益,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公司可以先彌補虧損,彌補後有利潤的應當納稅,仍然虧損的不征企業所得稅。

⑵ 二級市場購買股票手續費可以稅前扣除

您需要到當地的工商部門或者政務部門去咨詢一下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⑶ 購買股票的交易費用屬於什麼科目

購買股票的交易費用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一種情況,應計入投資收益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例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收取現金股利或利息、處置等業務,企業應當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企業持有的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的借方登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以及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結轉的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⑷ 買賣股票交的印花稅,傭金等計算營業稅能稅前扣除嗎

買進和賣出的時候收取買進費用: 1.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2.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3.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賣出費用: 1.印花稅0.1% 2.傭金0.2%-0.3%,根據你的證券公司決定,但是擁擠最低收取標準是5元。比如你買了1000元股票,實際傭金應該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過戶費(僅僅限於滬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說你買賣一千股都要交1元 4.通訊費。上海,深圳本地交易收取1元,其他地區收取5元

⑸ 購買股票並將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購買時發生的交易費用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取得長期股權投資而發生的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非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發生的評估費、律師費、審計費等中介費用,一律計入管理費用,在購買過程中發生的必要的手續費支出,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

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當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小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5)企業購買股票的交易費用稅前扣除擴展閱讀:

一、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

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金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二、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賬務處理。

(一)採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一般應當保持不變。

(二)股權持有期間內,企業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應由本企業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息」科目。

⑹ 企業購買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怎麼做分錄

如果是溢價發行股票,應從溢價中抵扣,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無溢價發行股票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抵扣的,應將不足抵扣的部分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而對於企業發行股票支付手續費,應當從股票溢價中扣除,溢價不足抵扣的部分,沖減資本公積。手續費和傭金不計入成本。

具體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股本

貸: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貸:銀行存款

(6)企業購買股票的交易費用稅前扣除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

二、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當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小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通常情況下,小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的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

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金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賬務處理。

(一)採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一般應當保持不變。

(二)股權持有期間內,企業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應由本企業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息」科目。

五、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的賬務處理。

(一)採用權益法核算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應根據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進行調整。

(二)股權持有期間,企業應於每個會計期末,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如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企業應按應事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如被投資單位發生凈虧損,則應作相反分錄,但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減記至零為限。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分得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息」科目。

六、小企業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七、本科目應按被投資單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⑺ 企業買賣股票是否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買賣股票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根據《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7)企業購買股票的交易費用稅前扣除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第二十三條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後的余額進行抵補:

(一)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⑻ 企業買股票所得如何交稅

企業買股票所得按照股息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可以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8)企業購買股票的交易費用稅前扣除擴展閱讀: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九條 下列資產損失,應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一)企業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公允價格銷售、轉讓、變賣非貨幣資產的損失;

(二)企業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

(三)企業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

(四)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發生的資產損失;

(五)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

⑼ 企業股票投資收益可否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股票負收益不可以直接稅前扣除,應在以後年度的計算投資收益中抵補。